《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作者:希区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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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作者:希区柯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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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必须想办法叫他安静,不要胡思乱想,给他注射镇静剂。”
  
      “是的,医生,今晚我值特别班,一位值大夜班的小姐打电话请假,说外面冻得打不开汽车的门。”
  
      “难怪呀,”医生说,“气温在三十度以下,呵呵,风从厚厚的水泥墙中吹过来了。”他摇摇头,“像这样的夜晚,李小姐,我愿意放弃一切,住南部的佛罗里达去。”
  
  
  
  
  
  
      第八个受害者
  
  
      我的车速差不多达到八十了,不过,公路长而平坦,使人感觉不出有那么快。
  
      坐在旁边的是个红发孩子,正在听汽车里的收音机,两眼明亮,透着一丝狡黠和狂野。当新闻播放完毕时,他调低了音量。
  
      他用手擦擦嘴角,说道:“到目前为止,他们已发现了七个受害者,”我点点头:“刚才我也在听。”我一只手放开驾驶盘,揉了揉颈背,长时间的高速驾驶,使我感到有些疲惫和紧张。
  
      他看看我,狡黠地笑了一下:“你紧张什么?”
  
      我的眼睛向他迅速地瞟了一下:“没有呀,我干嘛紧张?”
  
      那孩子的嘴角一直挂着一丝狡黠的笑意:“爱蒙顿城周围五十公里道路,已全部设下路卡。”
  
      “我也听到了。”
  
      那孩子几乎格格地笑了出来:“对他们来说,他是太聪明了。”
  
      我瞥了一眼放在他大腿上的布袋的拉链:“要到很远的地方去吗?”
  
      他耸耸肩:“我不知道。”
  
      那孩子的身高比普通人矮一些,属瘦削型,年纪约十七八岁,长着一副娃娃脸,也许实际年龄要大上四五岁。
  
      他在长裤上揩了一下手:“你没考虑过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吗?”
  
      我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前方的道路:“没有。”
  
      他舔了舔嘴唇:“也许,他是被逼太甚了。他一生都在被逼迫之中,总是有人在命令他做什么,或不许做什么,若哪次被逼迫的太狠了,他就不顾一切了。”孩子说着,眼睛凝视着前方,“他爆发了,一个人能忍受的就那么多,然后就有倒媚的当出气筒。”
  
      我放松脚上的油门。
  
      他看看我,一脸的迷惑,“你减速做什么?”
  
      “汽油不多了,”我说,“前面那个加油站是四十公里以来,我看见的第一家,可能还得跑上四十公里,才会有第二家。”
  
      我驶离路面,停在三个加油机旁边,一位老年人绕到我的驾驶座位旁边。
  
      那孩子打量着加油站。那是一幢小建筑,四周是一片麦田,门窗布满了灰尘,显得很脏,我看见里面墙上装有电话。
  
      那孩子轻摇着脚:“那老人真磨蹭,我不喜欢等。”他看看老人掀开车头盖查看油箱,“这么老了干嘛还活着?他倒不如死掉还干净利落些。”
  
      我点上一支烟:“我不赞同你的观点。”
  
      孩子的视线收了回来,咧嘴笑着说道:“那儿有一部电话,你要不要给谁打电话?”我吐了口烟:“不要。”
  
      当老人找钱给我的时候,那孩子转向窗口,问道:“先生,你有没有收音机?”
  
      老人摇了摇头:“没有,我喜欢安静。”
  
      那孩子咧开嘴笑了:“先生,你的想法很正确,安静的环境使人长寿。”
  
      上路后,我把车速加到八十公里。
  
      那孩子沉默一会儿,然后说:“要杀害七个人,可要点胆量。你使过枪没有?”
  
      “我想差不多每个人都使过枪。”
  
      他露着牙齿,嘴唇抽动了一下:“你有没有拿着枪对着人?”
  
      我瞥了他一眼。
  
      他两眼明亮:“有人怕你,那种感觉很好,当你手中有枪时,你不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是的,”我说,“有了枪,你不再是个矮小的人。”
  
      他的脸微微红了一下。
  
      “只要有枪,你就是世界上最高的人。”
  
      “杀人要有很大的胆量,”那个少年又说道,“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
  
      “那些遇害的人当中,有一个是五岁的孩子,”我说,‘对这件事你有什么话说?“
  
      他舔舔嘴唇:“那可能是个例外。”
  
      我摇头:“没有人会那么想。”
  
      他的两眼有一会儿似乎显得有些疑惑不定:“你想,他为什么要杀害一个孩子?”
  
      我耸耸肩:“那很难说,他杀了一个人,另一个,又一个,也许过不了多久,所杀的人是谁,在他看来已没有什么不同了,男人、女人甚至孩子,统统都一样。”
  
      少年点了点头:“那样一来,倒养成了一种嗜杀的习性。”
  
      他沉默了五分钟:“他们永远逮不到他,他太聪明狡黠了。”
  
      我凝视了他儿秒钟:“你怎么会这么认为?要知道全国人都在找他,每个人都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
  
      少年挺了挺单薄的双肩:“也许他不在乎,他做了他必须做的。
  
      现在他名声大噪了。“
  
      我俩彼此沉默不语地行驶了一段路程,然后他扭了扭陷在座位中的下身,问道:“你在收音机里听过有关他的相貌描述没有?”
  
      “当然听过,”我说,“上周以来一直在听。”
  
      他好奇地看着我:“你不怕我就是那个人,你还让我搭便车?”
  
      他的眼睛一直盯在我身上:“我的相貌符合收音机中的描述。”
  
  
  
      “不错。”
  
      路在我们前方延伸,两旁是空旷的平原,没有房屋,没有树木。
  
      少年咯咯地笑了起来:“我看起来就像凶手,每个人都怕我,我就喜欢这样。”
  
      “我希望你乐够了。”我冷冷他说。
  
      “两天来,我在这条路上被警察逮捕了三次,我差不多和凶手一样有名了。”
  
      “我知道,”我说,“我想你会更有名。我早就想到,我会在这条公路上找到你。”说着,我降低车速,问那个孩子:“我怎样?我也符合收音机里所描述的吗?”
  
      那孩子嗤之以鼻地笑了一下:“不符,你的头发是褐色的,而那人是红色的,和我的发色一样。”
  
      我微微一笑:“可是,我可以染啊!”
  
      当那孩子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时,睁大了惊恐的双眼。
  
      他将成为警方正在追捕中的那个凶手枪下的第八个受害人。
  
  
  
  
  
  
  
      逐       鹿
  
  
      天刚亮的时候,已能够看清入林的路了。
  
      汉森离开木屋,大踏步走向他心爱的山谷,他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昨天的牡鹿还在那儿。
  
      多年来,他的木屋壁炉上,他一直保留着一个位置,等候悬挂巨大的鹿头。
  
      今天,他一定要抓住那头牡鹿。
  
      他发誓:假如必要的话,要狩猎到天黑,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里边的衬衫塞着两份三明治,口袋装着一个保温壶,里边盛着热茶;还有他的武器——左臂挎着的来福枪。
  
      汉森迈着稳舰快速的步子,踏上厚厚的雪地。这地区他已经多年没有狩猎了。
  
      他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停步了。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一辆被雪花覆盖的老轿车孤零地躺在那里,它的轮子和窗户不知去向。
  
      自孩提时代起,那部车就停在那儿。
  
      有个春天,积雪融化后,老轿车就跟春草和山花一样,长了出采。
  
      不论谁把轿车开到那儿,必定要穿过矮丛林和树林,老汉森先生在世时就曾说,只有醉得一塌糊涂的醉汉在没有月色的晚上,才会做那种事村民对老轿车议论纷纷。从非处理掉那部汽车不可的歹徒,推测到某位固执的陌生人,迷路后,疲倦地睡着,早晨醒来说声去他的,然后走开。
  
      汉森信步下斜坡,然后突然停步。
  
      那是三个灰色的早晨,除非是幻想在和他玩诡计;否则,怎么会有烟从汽车里升起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并不稀奇,猎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车过夜并非首次。以前还有人设想周到,在车顶上钻上一个洞,地板上挖几个洞,当作是壁炉的铁栅。
  
      当汉森走近时,他看见了两个男子。他们不是猎人,都戴一顶皮毛帽,穿大衣和普通的皮鞋。一个畏缩在后座的一个角落,帽子盖住两眼;另一个弯身在将熄灭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们好!”汉森大声招呼。
  
      那个弯身烤火的抬头,眼神呆滞地注视着汉森。那人翻起的大衣领上,脸孔惨白而惟淬,红色头发,年龄可能不到汉森的一半。
  
      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仍然寒冷彻骨。他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才能行走。
  
  
      虽然汉森身强力壮,但是他不想抱着一个和他一样高大的孩子下山。
  
      他倒一杯热茶,伸手递过去,说:“慢慢喝,然后,我们再弄你下来走,你必须活动起来,让你的血液加速循环。你的朋友呢?”
  
      那个孩子嗓着茶,双手紧紧地抱着杯子,低喃说:“死了!”
  
      汉森拉开车门,想弄直那个缩成一团的人。不错,那人死了,僵直直地;但他的死不全是因为寒冷,他外套的胸部下,有一个洞,四周有一小圈褐色的污渍。
  
      这时,汉森知道这两人是谁了。
  
      昨晚,新闻播报该区一件稀有的事。北边二十里的镇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电视机的五金行,遭到两个歹徒的抢劫,其中一个好像抢了八千元,正在逃走的时候,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枪。
  
      汉森很显怀疑:他们怎么会到这个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头,正看见那个孩子也在看他。
  
      “你没有冻死算是幸运。”他说,让那孩子认为汉森不知道子弹洞的事。
  
      汉森绕过汽车,拉开另一道车门,伸出手说,“走吧,你必须活动活动。”
  
      他们在雪地上践踏了很久,一直到那孩子的脚能活动,汉森才让他自己来回单独拖曳着走。
  
      他间:“你的脚怎样啦?”“一点感觉也没有。”
  
      “脱下鞋子,袜子,”汉森看着他死白的皮肉,“我的天,你可真麻烦!”
  
      他递给那孩子一把雪,“用雪轻轻揉搓,让脚恢复一些知觉。”
  
      汽车上的尸首围着一条羊毛围巾,汉森把它解下,交给那孩子。
  
      “有没有感觉?”
  
      “还没有。那孩子摇了摇头。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和袜子,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儿。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你叫什么名字?”“戈登。”
  
      “好,戈登。我们现在出发,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用铲子铲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尸体是不需要火的。
  
      当他转过身来,一把手枪正好指在他的腹部。汉森大笑,“你想干什么”“脱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后走出这该死的林子。”
  
      汉森拉开穿在身上的夹克拉链,“你要这衣服,我送给你,你以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
  
      他指着树林,“你要走哪一个方向?即使知道方向,你认为那双脚可以走多远?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除非我带你出去,否则,你会死在这里。所以,你把枪拿开吧!”
  
      “没这么快,老头!”戈登说,“我还没差劲到那地步,我会顺着你来的路出去。”
  
      汉森咧嘴大笑:这小子可不愚蠢。
  
      “什么使你认为我是从某个地方直接来的?他开始撒谎了,”我穿进穿出,寻找鹿迹。更何况,还有些小事你还没有计划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飘落的雪花,“又开始下雪了,我的脚印能留多久?”
  
      “我和你打个交道,”戈登说,“带我出去,我就不杀你。”
  
      汉森拉起夹克的拉链,伸手去取他的来福枪。
  
      “把它放下!戈登语气锋利得很。
  
      汉森叹了口气,“瞧,戈登,这是熊出没的地区,遇到一条饥饿的熊,你那玩具枪可不济事。来福枪不能放在这儿,它可以救我们的命。”
  
      戈登想了想,说:“那么,你卸下子弹,放进口袋。老头,假如有熊出现的话,这把玩具枪有足够的时间,让你重新上子弹。”
  
      戈登的两脚可能被冻坏,可脑筋却没有问题。
  
      汉森卸下子弹,说:“戈登,告诉你,我要走了。你要是跟着走,可以;你要从背后开枪,请。那样的话,明年春天,雪融化后,我们的尸体都会被找到。假如你没有向我开枪的话,我会带你平安出去。现在我就带你出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要给我你们昨夜抢来的钱。”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来。
  
      “一位像你这样诚实的公民,不会想要偷来抢来的钱。你那个善意的心,应该乐意帮助我,对不对?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昨晚抢了钱?”
  
      “收音机,还有什么别的?你可以走的路只有六条,我相信现在州警都设了路卡,我也可以送你到那儿,我们下山的时候,你可以略加思考。现在,关于钱的事怎样?”戈登挥挥枪,“上路,我跟你走。”
  
      汉森便顺着自己依稀留下的脚印往前走。
  
      戈登看来不像是因为喜欢而用枪,枪是他懂得随心所欲的唯一方法。
  
      怪的是,戈登一直认为枪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然而,在这荒山野地,这个时刻里,枪不具有任何意义,它不具有任何威慑力。
  
      假如他脱掉那些暖和衣物的话,自己也下不了山。戈登应该坚持需要暖和的羊皮帽子、夹克、手套、厚靴子,哪怕衣物不合他的身,他是比汉森更需要得多。
  
      但是,一个城里的孩子比土生土长的汉森要惊恐慌乱,这使汉森看出,那孩子并不知道,寒冷会如何缓缓地吸干一个人的精力;也不知道,甚或领悟到,在这冰天雪地,身体健壮是如何占优势。
  
      汉森比戈登大一倍,可是,到目前为止,每天做晨间的散步,他走一早晨的里数,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说句实话,汉森并不担心戈登的手枪;令他心烦的是,领这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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