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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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大能-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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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的躁动,在他走过那些深街暗巷时,无时无刻不折磨他的理智。

    但他终究还是忍住了,他紧紧守着那个得来不易的黑馒头,抱着它,将它送到了朱雀桥乌衣巷,将它送到了年幼稚嫩,什么都给不了他的水儿姑娘手中,看着她狼吞虎咽地吃下,看着她笑出来。

    那大概是李狗娃自出生以来,最为幸福快乐的一段时光了。

    只是,老天爷从来喜欢作弄人。

    幸福快乐的时光,对于李狗娃这样的贱种来说,不过是一场似有还无的虚幻。

    这场人间美梦,很快便结束了。

    这一年,朱雀桥乌衣巷里,来了几个人贩子。

    他们膀阔腰圆,蒙着脸,闯进了巷子里,掳走了巷子里的两个小女孩。

    其中一个,便是李狗娃的水儿姑娘。

    李狗娃发了疯似的找,但终究一无所获。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半年后,给商铺的掌柜跑腿送东西的李狗娃,终于在一个驯养扬州瘦马的牙婆那儿,发现了水儿姑娘。

    那时,她正缩在一群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儿身旁,牙婆正训斥着一个年龄比她们大几岁的女孩儿。那牙婆把一只白猫儿塞进那女孩的裤头里,然后用细竹竿一下一下地抽打着它。

    李狗娃知道,那是牙婆用来对付那些不听话的女孩的手段,牙婆越打,白猫儿就越动弹、挠得越凶,那些女孩就越受不了,最后哼哼唧唧的只能从了她的调教,不再去“假正经”地当良家女子,而是去做个人尽可夫,只要给了钱,便能乖乖就范的风**子。

    李狗娃知道这些,他不想看到水儿姑娘的身体也被那只白猫儿折磨。

    于是,他扔下从牙婆那儿得来的十几文赏钱,冲了上去,去救他的水儿姑娘。

    那是他人生中最为丧失理智的一次发狂,至于结果,自然是被不远处的几个看门小伙轻易拦住,然后一顿拳脚。

    水儿姑娘在他挨打的时候护着他的身体,被那些小伙也踢了两脚,嘴角渗出鲜血来。牙婆心疼这棵摇钱树,也不想弄出人命,于是叫人拖开水儿姑娘,再把李狗娃扔出去就算完事。

    水儿姑娘哭得像个泪人,李狗娃叫得像条疯狗。

    但无济于事。

    李狗娃就这么被扔了出来,他趴在地上喘了有好一会儿功夫才能起身,但他站起来之后,没再去砸那牙婆的门。

    水儿姑娘塞了条手绢给他。

    牙婆要想将手下的姑娘卖个好价钱,便要学会投其所好,教她们那些达官贵人们喜欢的东西。

    于是,牙婆教了水儿姑娘读书、识字,甚至是如何走路。

    水儿姑娘给李狗娃的那条手绢上,带了一首小诗。

    李狗娃横竖看不懂,最后求上了乌衣巷里的老秀才,那绢上写着独属于那个少女气韵的蝇头小楷:

    “君当做磐石,

    妾当做蒲苇。

    蒲苇韧如丝,

    磐石无转移。”

    老秀才一番解释,李狗娃知道了,水儿姑娘等着他!要他替她赎身!

    这诗激起了李狗娃的斗志,他给地主做帮工,帮商铺跑腿,为私娼拉客,没事做就趴在老秀才的私塾边偷听。

    他拼命攒着钱。他以为一切可以改变。

    但这样过了两年,满心欢喜的李狗娃等来了水儿姑娘的一张黄纸。

    “磐石方且厚,

    可以卒千年。

    蒲苇一时韧,

    便作旦夕间。”

    这字比起两年前,只好不坏,愈发端正秀丽,却让李狗娃的内心一下子坠入谷底,心灰意冷。

    这一张黄纸就像水儿姑娘给李狗娃的一纸休书,李狗娃攥着黄纸,躲在老树下,嚎啕大哭,再几日,朱雀桥乌衣巷便多了个乞丐。

    ……

    那两条纠缠在一起的因果线,在无思子接到苏清婉的那张黄纸时,便开始分道扬镳,折向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渐行渐远。

    天梯之上的苏清婉,终于回想起那些遗失的关于李狗娃的记忆。

    原来,她在牙婆那儿每日惊惶时,是遇到过李狗娃的。

    原来,他不仅给过她黑馒头吃,还发了疯、不要命似地来救过她。

    原来,她曾与他有过那样的约定。

    只是,那约定到后来,却成了空,成了梦幻泡影。

    他以为她背信弃义,甘为牲畜,甘做一匹受人驱使的扬州瘦马。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要他忘了她,是不愿他再做无用功,因为他就算赚一辈子的辛苦钱,也无法从牙婆那儿买来自己,富贵人家买个妾的钱,是他们这些穷苦人一辈子都赚不来的。

    于是,她决定靠自己的力量逃出去。而选择逃,一旦被发现,必然十死无生,会被牙婆用来杀鸡儆猴给那些姑娘们看,会被活活打死。

    她见过一个逃跑的姑娘,她被抓回来后,便被脱光了衣服,吊在后院里,被牙婆用鞭子活活抽死了。

    死时,身上没有一块好肉。

    但是,就算这样,她也仍然要逃出去。

    她想着,若是逃了出去,便可以跟他解释清楚一切;她若没能逃出去,被活活打死了,那他也可以当做这世上从来没有过她这个人,心安理得地忘了她这个“薄情人”。

    只是,她是逃了出去,却不知为何,再想不起那些过往,想不起那个“李狗娃”。

    好似有人将她脑海中“李狗娃”这个人,给删除了一般。

    天意弄人、造化弄人。

    “我不曾负任何人。”

    苏清婉睁开了眼睛,解开了心中的心结,摆脱了头顶心魔的纠缠控制,向前迈进了那久未跨出的一步。

    她又开始动了,她的金鳞试,远未结束。

    ……

第四十三章 杀人与救人() 
林修然将自己放在苏清婉因果线上的念头收了回来,将它们全都投到了无思子的因果线上。

    他顺着无思子的因果线,继续着自己的推演。

    ……

    水儿姑娘的一张黄纸,毁了一个少年人的心。

    老树下,一场嚎啕大哭后,那个坚忍上进的李狗娃,从这世上彻彻底底地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只会混吃等死,对什么事情都变得无所谓的惫懒货。

    这天,李狗娃正摆着他的破碗,一脸冷漠地蹲在朱雀桥边。

    他一身破旧的灰布衣,脚蹑着一双破草鞋,脸色蜡黄,身体瘦弱。

    他又变成了那副风一吹便要东倒西歪的模样。

    几天没开张,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他,不再是去想着如何用自己的双手寻些活干,得口饭吃,而是甘愿就这么窝在朱雀桥边,等着人施舍,动也不愿动。

    似乎饿死了也没什么所谓。

    在朱雀桥乌衣巷人的眼里,李狗娃这种混吃等死的货,便是最低等的贱种,活该他饿死。

    他这人,是个外地来的货色,有娘生没娘教,前几年还算个上进的小子,知道给店铺、私娼跑个腿赚些钱,到得最近几年,懒得实在不成样子,似乎一下子着了魔,不知道辛苦赚钱了,也不知道自食其力了,便是连脸都不要了,专爱去蹭白事,拿些晦气的死人钱,有时走在路上,碰到了贵人,便也随便地就给人作揖下跪,好讨些赏钱。

    没脸没皮,实在让人看不过眼。

    和李狗娃这个贱种相反的,是他隔壁卖炊饼的徐小哥。

    徐小哥只比李狗娃大个两三岁,也同样是在那场旱灾中从外地逃难到扬州城的。

    他和李狗娃那副瘦骨嶙峋的乞丐模样不同,身躯凛凛,相貌堂堂,长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颇得这朱雀桥乌衣巷边的小姑娘的喜欢。

    最关键的,是徐小哥知道上进,人也好,心地善良。

    他不像李狗娃要靠人施舍过日子,他自己经营着一个炊饼摊,卖的炊饼分量十足,一个便能管饱,而且,他人也厚道,知道买炊饼的都是些卖力气的穷苦人,不敢赚得太多,就只是赚一些辛苦钱。

    不仅如此,要是真碰上了一些饿得实在受不了了的乞丐儿,他也会撕半张饼给他们,好让他们不饿死,还能活得下去。

    就像现在。

    李狗娃饿得有气无力地躺在一边,徐小哥作罢一桩生意,看到了他这副可怜模样,便拿过了摊上的一张炊饼,用油纸包好了,走到他的身边,将炊饼递给了他。

    李狗娃背对着徐小哥,嗅到了炊饼的香味,他“腾——”地一下子便坐了起来,也不等徐小哥将炊饼递到他手上,便一把将它夺了过去,送到嘴边,狼吞虎咽地嚼起来。

    李狗娃不仅吃相差,心也不知道感恩,连声谢谢都不对徐小哥说。

    徐小哥手中的炊饼被夺,但看着李狗娃狼吞虎咽的模样,知道他是实在饿极了,也不好说他,只是擦了擦手,继续回到自己的炊饼摊前,做起自己的生意。

    像这样“你送我夺”的情形,每隔个三五天,便要发生一次。

    朱雀桥乌衣巷边的人,将这些看在眼里,愈发觉得李狗娃活该贱命,而那个总是一脸善意的徐小哥,活该长命百岁,一世平安喜乐。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说对也对,说错也错;说真也真,说假也假。

    ……

    李狗娃和徐小哥的这一幕,不仅被朱雀桥乌衣巷人看在眼里,也被两个不知活了多少年的“仙庭老怪”看在了眼里。

    那是一道、一魔。

    他们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世人从他们身旁走过,却无法窥见他们,注意到他们,好像他们并不存在于世间。

    但他们,却真的真真切切站在这条大街上。

    那道士,是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一身蓝袍,腰背桃木剑,脚下一双八卦履,长须飘飘,仙风道骨。

    那老魔,则全身都被森森黑气笼罩。他弯腰驼背,身形佝偻,因为一只脚是畸形的,所以拄着根拐杖,那拐杖也是黑漆漆的,似乎他身上除了皮肤,便无一处不是黑色的。

    道士盯着老魔,道:“黑老魔,你真要传那小子衣钵?”

    黑老魔将全身的重量都倚在那根拐杖上,阴测测地笑着。他不去盯那个躺在地上混吃等死的李狗娃,却是把目光放在了上进正气的徐小哥身上。

    按说,像他这种魔道之人,应该更钟意李狗娃这种“稀奇古怪货”才是,但他这个老魔,却盯上了只有正道之人才会喜欢的徐小哥。

    黑老魔道:“怎么,青云子,你怕了?我选了你眼中的这个好苗子,你就觉得自己教不好另外那个懒货了?”

    青云子摸着自己的长须,看着地上的李狗娃,黑老魔口中的那个懒货,道:“呵呵,怕?有什么好怕的?你个走邪魔歪道的,偏要找个正直善良的好苗子做徒弟,我找个混吃等死的懒货为徒,也没什么不好?”

    说着,他不再看李狗娃,而是转过头去,看向了黑老魔,道:“不过,这世间无论凡人仙人,从来都是向善难、从恶易,你这是占了我大便宜。不过,这也无妨,我自渡人向善,无论其他。”

    “呵呵,伪君子。”

    “呵呵,真小人。”

    这一道一魔互骂一声后,便都不再理会对方。

    一蓝一黑两道烟雾闪过后,他们便在这大街之上,凭空消失了。

    街上的行人直直行来,很快便走过他们原本站立的地方,只是,他们丝毫不曾注意到有人已经离开,更不曾知道他们刚才便站在那儿。

    仙人若不想现身,凡人便连他们的面都见不到。

    街上行人熙熙攘攘时,李狗娃吃罢炊饼,依旧躺在地上,面壁睡着;徐小哥依旧做着炊饼,招呼着来往的客人。

    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

    夜晚,在街上躺了一天,要了一天饭的李狗娃,端着他的破碗回到了自己那间土地庙里。

    往日,等待他回来的,只有一片黑漆漆的夜色,偶尔,他也能瞧见几只窸窸窣窣的老鼠。

    但今夜,当他走进自己那间土地庙的时候,却发现他原本睡觉的草席上,坐着一个人。

    那人,是个老道士,正是“青云子”。

    青云子除了仙庭仙人这个身份外,还有一个身份,那便是,他是当今武朝四大门派之一的青云宗的立派祖师爷。

    青云子望着明显吓了一跳的李狗娃,笑道:“我等你很久了,孩子。”

    李狗娃看着青云子那副似笑非笑的模样,心里盘算着自己最近是不是招惹到什么大人物了。可他思来想去,就只记得这个月偷了王大娘家一只鸡,其他坏事,可一桩都没干!

    于是,李狗娃壮着“怂”胆子,道:“你是谁,你等我干嘛?”

    青云子从李狗娃的那张破草席上站了起来,抖过手中的拂尘,道:“无量天尊,贫道等你半日,是有好处要给你。”

    “好处?给我?这么好心?你不会是要我做什么事情吧?”

    在市井里厮混多年的李狗娃见惯了人心险恶,自然不信天上会平白无故掉下馅饼来。

    青云子捻了捻皓白的长须,道:“当然,想要我的好处,你确实要帮我做件事情。”

    “什么事情?”李狗娃问道。

    青云子脸上诡异地一笑,从怀中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来,扔在李狗娃的脚边。

    他道:“你需帮我杀个人。”

    杀……杀人?

    李狗娃一听,便吓得屁滚尿流,脚下一不注意,便摔在了地上。

    这也不怪李狗娃胆小。

    这老道,看那打扮模样,都像是那种江湖里的正派人士,怎么会说出“去杀个人”这种混话来?

    这话若被老道那不知道传了多少辈的徒子徒孙,现今青云宗两大绝顶宗师拂尘子、逍遥子听了去,也得惊出一身冷汗来。

    那黑老魔说得不错,这可真是“伪君子”了!

    ……

    而另一边,挑着炊饼摊担子回到家的徐小哥进了家门,他正好奇今日自家小妹怎么没出门迎接自己时,便瞥见了一个人影。

    他全身黑气森森,阴森恐怖,一只脚先天残疾,一只手拄着拐杖。

    这人,正是黑老魔。

    徐小哥咽了咽口水,道:“你……你是谁?”

    那个杀了无数人,杀人时也从来不眨眼的黑老魔,听了徐小哥的话,却是笑嘻嘻地道:“孩子,我有好处要给你。但是,为了让我看清你的诚意,你要先替我去做一件事。”

    “什……什么事?”徐小哥战战兢兢地说道。

    黑老魔听了徐小哥的问话,也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来。

    他将匕首塞到了徐小哥的手中,道:“我要你去救一个人。”

    ……

第四十四章 这一刀() 
青云子将匕首扔在李狗娃的脚跟前时,李狗娃看着那柄凶器,吓得屁滚尿流。

    可当他知道青云子要他杀的人是谁后,他的眼神,却又立时变得冷漠,变得森冷,像一匹野狼,像一只饿极了的野狗,他红着眼睛捡起了那把匕首,问道:“他在哪?”

    佛亦有火,何况是他这个混迹市井、无恶不作的贱种。

    青云子要李狗娃杀的,是那个将水儿姑娘拐走的“人贩子”。

    李狗娃找了他许多年,没能找到。

    李狗娃是一只咬人不叫唤的狗,那个牙婆年前便死了,李狗娃趁着她一个人出门时,在无人处将她推进了河里,她不会水,就那么淹死了。临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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