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去与道别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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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去与道别之间-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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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说来,於梨华不喜欢写困坐愁城,走不出自我阴影的挫败者,而喜欢写敢爱敢恨,把自己全生命投入现实激流的闯荡小子。这样的创作取向,无形中提高了她小说的社会意义,使於梨华成为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华人与世界互动开始的历史阶段,表现最优异的作家之一。她那一系列留学背景的作品,每一部都为年轻一代华人勇于参与国际社会的奋斗,留下难以磨灭的影响。
  近年,留学生文学这名称,除了文学史研究者提及,一般情形下不常听到了。这并非意味此一写作风潮趋于沉寂,而是它的影响已经造成,其精神早注入世界华人文学的生命体,勿须特别强调了。八十年代以后,於梨华的文学触角伸展得更广更远,作品的形式和风格也更加多样,笔力沉雄老辣,创作气势不减当年。她中期作品即以思想性见称,近期的《一个天使的沉沦》、《屏风后的女人》诸作,咏史的倾向更为明显。
  《在离去与道别之间》是於梨华新完成的一个长篇,主要内容写美国大学一群华人教授的生活。如果拿它与她早年留学生题材的作品连起来看,这部小说可以看作她写校园经验的总结,这还不仅是因为故事的背景发生在大学城,而是从一些人的成长变化中,她发现了一个值得省思的问题:今日讲台上的教授,不就是当年的学生?但使她困惑的是,为什么那些青青子衿,意气风发的校园精英,一旦拿到了博士学位,担任了教席,在学术上有了成就后,很多人就开始退坡,走向腐化?她发现,所谓知识分子、学者,好像比一般人还经不起考验,守不住自己的信念和原则。《在离去与道别之间》中,於梨华便塑造出一群这样的人物,写出他们行为的偏失。她旅居海外数十年,在西方校园里生活,长期接触她笔下的那些人物,与他们有相同的时代感情背景,最能了解他们,他们的限制,以及他们的悲哀。於梨华从这样的基点上作出的诠释,自然比一般的此类作品要精辟得多。
於梨华小说中的校园经验(痖弦)(2)
  成功的路是崎岖的,从苦学生到大教授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难,鲤鱼跳龙门跳得遍体鳞伤,鱼龙变化之间付出的代价何其惨痛!而当吃苦受累的小媳妇一旦熬成婆,人性的弱点也随之浮现。固然有更多的华人教授,一本初衷维持早年理想专心治学,在学术上大放异彩,令西方学界刮目相看,但不可讳言的,仍有一些人在尝到成功滋味后渐渐变质,在校园的生态竞争下,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不惜放弃原则,浮沉于人事上明争暗斗的漩涡,弄得面目全非。
  当年鲁迅写《阿Q正传》试图藉小说形式,讨论一个国家的国民性问题。他毫不留情地把中国人灵魂深处的阴暗部分,血淋淋地揭露出来,以“引起疗效的注意”。於梨华写《在离去与道别之间》,也是出于同样的心情吧,不过她塑造的人物段次英,并不像阿Q那样可笑可怜又可恨。阿Q的形象是卡通漫画式的,而段次英则像一只多疑的刺猬,总以为全世界都与她作对,把每根刺都朝向她的假设敌。又像是《红楼梦》里工于奇谋的王熙凤,机关总有算尽的一天,最后不是她看破红尘,而是被红尘看破了。对于这样的一个人物,於梨华的处理方式是惋惜大于贬抑。段次英失去教职照说是全书的一个高潮,但於梨华仅以“尾声”方式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之所以这么安排,大概是为知识分子留一份尊严吧!
  读完《在离去与道别之间》,使人想到钱钟书的《围城》,同样也是写一群学校老师的故事,不过据钱钟书自己说,书中那些男女恋爱的攻防,婚姻关系的分合,并不是他真正要表现的主旨,而“忧世伤生”,才是他真正的思想底蕴。与钱钟书一样,於梨华也只是藉几对教授夫妇的校园生活,为她小说的轴线展开故事,编织情节,呈现主题。人与人之间的爱恨恩怨,并非她表现的重心,这部书的深层意涵,在于以人性的观点探讨知识与道德、学格与人格的关系,以及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去诠释士林百态,知识分子的伪善、矛盾及软弱。早年的留学生文学是“向西方取经”,《在离去与道别之间》故事内容是“在西方讲经”,前者的主角是学生,后者的主角是教授,学而优则为人师,是提升、是正果的修成,但在取经与讲经之间前后两种角色的道德差异,何以如此之悬殊?
  於梨华于六十年代台湾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即赴美深造,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获得新闻硕士,八十年代曾长期在纽约州立大学奥本尼分校远东系执教,长久以来,大学经验一直是她喜欢表现的题材,不过她认为那些校园生活的零缣碎片,不通过删繁就简的提炼过程,是不能产生美学效果的。《在离去与道别之间》中,处处显出她在这方面的匠心。由于书中人物清一色是大学教授,为了避免过于单调,她的对话设计是变化多端的:机锋的,嘲弄的,幽默的,学术专业的,欧化语风的,都被她拿来灵活运用。由于构句、修辞上的考究,书面语与口语的巧妙融合,使整个作品的语言产生一种特有的声调和韵律,令人愉悦。
  评论家颜雄谈现代小说,认为五四以来写知识分子写得最好的,要推叶绍钧、张天翼和钱钟书。现在恐怕要加上后起的於梨华。《在离去与道别之间》把她的创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峰,这部书的成功,说明把她与上述三位作家并列,并非虚誉。事实上在与她同年龄的小说家中,她是少数维持旺盛写作状况的一位。作家最怕气衰,老化,从《在离去与道别之间》可以感觉到,她的感性、语言、文章体式,不但没有老化,而且一直在不停地增进;每一部新作的完成,都是一次更新,一次焕发,就像取之不尽的源头活水,始终与时俱进,奔流不息。
  当年《围城》出版,好评如涌,赞美钱钟书是一位才学兼胜的讽刺奇才,并把它与吴敬梓并论,说《围城》是现代版的《儒林外史》。我读毕於梨华的《在离去与道别之间》,不禁也有同样的联想:如果我们把这部书称做北美版的《儒林外史》,谁曰不宜?
  於梨华小说中的校园经验
  ———从留学生文学到北美版《儒林外史》
在交往之前
  她原打算在百老汇一百街的合家欢请如真吃饭的。但那家江浙餐馆生意兴隆,周末总是座无虚席,中国人又不讲究在公共场所放低声音说话,每次来吃饭后,总要喝好几杯白开水润喉,将息用得过量的嗓门。这次会晤,不同寻常,可不能去这么嘈杂的地方。何况这么多年不见,她要显炫一下自己烹饪的身手。她段次英当年是台大的高材生,而且姿色出众,这是大家,尤其是如真所熟知的。但现在要让她晓得,她的高材,并不限于读书这一方面。                        
在交往之前(1)
  一
  她原打算在百老汇一百街的合家欢请如真吃饭的。但那家江浙餐馆生意兴隆,周末总是座无虚席,中国人又不讲究在公共场所放低声音说话,每次来吃饭后,总要喝好几杯白开水润喉,将息用得过量的嗓门。这次会晤,不同寻常,可不能去这么嘈杂的地方。何况这么多年不见,她要显炫一下自己烹饪的身手。她段次英当年是台大的高材生,而且姿色出众,这是大家,尤其是如真所熟知的。但现在要让她晓得,她的高材,并不限于读书这一方面。
  所以她一早起来,冲了杯即溶咖啡,烤了片面包吃了,即刻开车去一百二十五街那家洪氏东方菜市场采购,付账的时候,那个能言善道的老板娘朝她菜篮子瞄了一眼,说:“唷,段教授,今天家里宴客呀?买了鱼虾排骨?”
  “有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来。”
  老板娘眨了下她眼线描得很黑的眼睛,说:“喔!是男的还是女的呀?”
  段次英知道这里是东方人的情报中心,但凡有点不寻常的讯息,一个小时内,亚伦大学附近的中国人圈子里就无人不晓了。所以她故意卖关子说:“不管是男是女,反正是老同学,都应该好好招待。你说是不是,老板娘?”说了,打开皮包,低头数钱付了账,故意看了下手表,说:“啊哟,这么晚了,真糟糕,下次再同你聊。再见喽。”
  进了公寓,先把大小包放在厨房的红色小圆桌上,才回到客厅坐下点烟,深吸几口,神经松散了点。环视一周,觉得还整洁,不需要花太多时间清理。买这个公寓时,黄立言极力反对。他在东城七十六街有一个很像样的公寓,是克莱大学优待租给他的,她蛮可搬进去与他合住,却坚持不肯。她固然是他太太,但她仍是个独立的、自己也有地位的人,必须有一个“自己的天地”。他一向由着她惯了,当然拗不过她,临到头还是挖出自己的积蓄来,为它付一半订金。照说她教书的学校信义大学,在昆士区,她不该住到曼哈顿来的,但她天生是个只能住在东京、巴黎、柏林、伦敦、波士顿、曼哈顿等著名的大城市才觉得过瘾的人物。三年前,她一接到信义的聘书,第一件事即找了一个曼哈顿房地产经纪人,积极地寻找价格不太离谱的公寓。
  事有凑巧,河边大道一百号一栋上下四层楼的公寓楼,一号的那家刚要出卖,还没向房地产人正式登记,那个经纪人连忙带着段次英来看。她第一眼即中了意。大楼本身无特出之处,两房一厅的格式也是循河边大道一排几十年的建筑物一样,质料厚实的砖房,四平八稳,给人一种安全感。前任房主想必是个色感十分强烈的人,他把老式的厨房全部拿掉,窗子扩大,所有碗柜及台面一概用红黑两色,十分醒目,而且显得比原先宽敞。厨房边上的小间扁扁的一条,称不上厅,只能叫吃饭间,靠窗放了张纯黑的长方形饭桌,沿墙一排像书架似的碗柜,红黑两色,可以空着,可以放漂亮的瓷器,也可以放精致的小摆设。次英一进厨房,就知道自己被擒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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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她的心意,两房一厅当然嫌小,孩子来住时必然不够,但她一向也不是顾三烦四的人,又急着想在纽约打出一个新天地来。黄立言对这个公寓有许多反面意见,如一个半洗手间太少,客厅光线太暗,地区不是太安静,离她学校又太远等等。但禁不住她必要时运用自如的柔功,总算把他说服了。并且乖乖地拿出钱来,虽然在买下时,买主还是段次英。
  抽完烟,她到厨房先把咖啡壶插上,再处理买回来的东西。咖啡壶是黄立言送她的生日礼物,塞捺马·威廉斯出的,一插上电,就先把咖啡豆磨成粉,再把它倒进咖啡壶。没一下,整个厨房就充溢着浓郁的榛子香。次英喝了口之后,微微阖上眼,点了点头。黄立言纵有万般不是,但他是懂得她的。这只咖啡壶,她知道,价格一定在三百左右。但煮出来的咖啡,就是与众不同。
  心情一好,手里的工作顺畅得多,洗的洗,切的切,将牛尾汤炖上,虾剥好,排骨用酒和一大匙酱油、糖腌起来。香菇虾米洗干净后浸在温水里,再把柜台上及水槽里的杂物一股脑丢到塑胶袋,扎好,等黄立言来时要他拎到楼下垃圾间。她抬头一看钟,咦,怎么还不见他来?正要挂电话,电话铃响了。
  “次英,真糟糕,今天我不能过来了。”黄立言说。平时嗓音就很低沉,想必是怕挨她的骂,声音更低。
  她自然就尖声说:“什么?你不能来,怎么回事?”最后四个字像琴键上的手指,溅得很高,四下。
  对方顿了顿,想必在咽口水:“唉,小三忽然来电话,说有急事要找我,叫我在家等着。唉,有什么办法?”
  次英可以想像他说最后这句话时耸肩侧头的怪样子。平时对谁都不买账———虽然她是例外———惟有在他小女儿面前,他像换了个人似的,唯唯诺诺,惟命是从。在次英的眼里,黄立言与他前妻所生的三个儿女中,菲比,自出生到现在,一直把父亲捏在手里的女儿,是个巫魔,尤其是他们婚姻中的克星。他们结婚三年中的波浪,十有八九是因她而起的。但今天她必须维持不但平静而且更要愉悦的心情,绝对不能被这个可恶的小女子破坏。所以她捺下胸口一阵阵窜上来的怒火,平着声音说:“那么你只好在家等喽?”
在交往之前(2)
  “次英,”想必他又咽了口口水,她几乎可以看见他显著的喉节上下滑动的样子,“真抱歉。不过这样也好,你们老同学话旧,没有人打扰,你也可以专心谈那件事了。”
  “咦,你怎么忘了,尚教授也来的啊?”声音里透着不耐烦。真是混球!怎么女儿一来,别的事情都忘得精光了呢?
  “哦。”
  黄立言与尚必宏可以说是美东学界两霸,一为物理权威,一为史学大家,在他们的专业上,皆有被公认的成就。段次英认识他们两人很多年了,两人都是她的师辈,她对他们都很巴结。她拿到博士后,在麻省一个第二流的大学教书,喜欢热闹,又烧得一手好菜,家里时常宾客满座。黄立言那时在哈佛教书,太太是广东人,时常到香港探看寡居的老母,所以他有时也会来她家打牙祭。每次他出现,次英当然使出浑身解数,把他喜欢的几个菜,做得色香味俱佳,以博他的欢心。祸从口出,情从口入,没多久,黄立言成了她家的常客。他客来他来,他客不来他也来,不,更来。
  他们要结婚的消息传到尚必宏的耳朵里时,他十分吃惊,立刻挂了个电话给次英,一句寒暄话都没有,劈头就说:“次英,你怎么要同黄立言这种人结婚?”
  次英倒是愣在电话线那端。
  她与尚必宏的交往基本上是学术性的,他原先在一个藉藉无名的公立大学教书。自他出了那本《中国近代史概论》之后,佳评如涌,不久就接到纽约第一流的亚伦大学东亚系的聘书,于是进入了能把一个人捧到天上,也可以把一个人踢入地狱的花花世界,纽约的曼哈顿。在中国人中,不,在学术界的中国人中,他成了一个人人想认识,人人要巴结的红人。段次英就是在那个时候由她的一个导师带着来见他的。
  她对他的第一个印象十分泛泛。他身高不过五尺五六,比她高不了多少,而且低腰,更觉不挺拔,加上一张长脸,猛一看,觉得他整个人往下坠,不知是不是他意识到自己形体上的不起眼,要设法弥补,或者想把对方的注意力引开,所以他说话像放鞭炮一般,劈劈啪啪,使对方招架不住,惟有点头、微笑,面呈仰慕之色,他这才缓和下来。和他交往久了之后,次英知道,他越要赢得对方的好感时,他的鞭炮放得越快。其实,如果他不那么努力去赢得好感,人家会发现他是有点学问的。
  他对次英的第一印象倒是上上。他毕生有两大兴趣:喜欢读书,喜欢好看的女人,尤其是好看的女人。依他以往的作风———当然这种作风也是在他成了名教授以后才能,不,才敢展现的———当别人第一次把好看的女人介绍给他时,他必定马上说:“嗳。你长得不错么!”或者,在他喝了两杯威士忌加水之后,他会凑过脸去,对那好看的女人说:“唔,蛮漂亮,蛮漂亮,结了婚没有?”但当他见到段次英时,他倒一反平时的作风,规规矩矩,与她握手为礼。寒暄之后,正正经经同她谈学问。
  后来他对别人说:很难把段次英归入哪一类好看的女人,她不是柳眉杏眼,樱桃小口,叫人怜惜的那一种;她也不是剑眉凤眼,齿冷唇薄,让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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