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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骨残魂阴功】天下最歹毒的阴功。练此功者通过服用药物,以阴阳交泄的方式增进功力。此功能残酷折磨人,凡中此功者历四次折磨,每次发作时,都催动骨髓中的血气逼上气海穴,经过几次折磨之后,因催动的气血聚集气海穴过盛,便将遭到气海穴暴烈而惨死的厄运。(见陈青云《一剑三鹰》)
【醉金乌】与醉拳相类似的一种武功。当年金乌门始祖云中玉酒醉大漠,目睹大漠烈日以及大漠风沙、海市蜃楼,感天而悟得此乾坤九式奇招。此招一经施展,只见满目晃动的人影,而不辨本来的人身,虚虚实实,神妙莫测。而且只出不入,只攻不守,招招都是致命杀着。百余年来献有其敌,可谓石床帮镇帮之宝。海无颜劫后余生,穷五年之心力方能破解。(见萧逸《无忧公主》)
【踏雪无痕】轻功中极上乘的功夫,属少林迦兰护法门的秘传武技。据记载,此功练成后可在荷叶、密草、厚雪地上行走如飞,不留丝毫痕迹。但此功修炼极难,历代少林迦兰护法门传人只有十多人曾练此功,至大成水平的为数寥寥。武侠中多有轻功造诣达到如此程度者,如楚留香等。练踏雪无痕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精于内功,二是研习过传统轻功中的跳沙坑和飞毛腿技艺。踏雪无痕功虽重于行走,也重于技巧和速度。技巧重在落足的动作,当走在荷叶、密草和厚雪上时,不可以使足硬生生地落在上面,而应是足尖略点之后,快速向前滑动,以使整个足底都平搁其上,有如八卦掌中的趟泥步法。两足交替行走,又有飞毛腿的速度相应和,则足与厚雪等物接触只是刹那间的事,当足下有微弱支撑之力时,已飞速离开被踏物体。练习踏雪无痕功分为五个步骤:走缸、走砖、走簸箩、走绳、走沙道,由外入内,由实入虚,由刚入柔,循序渐进而至大成。
【鲸齿鲸啸鲸呼】海南帮帮主海天白鲸苗光宗练就的三种奇功秘术。鲸齿是以深厚的内功作基础,口发奇声,初时为柔婉美妙的清音,随着功力加强,其声转为高亢激越,人闻其声,有欲仙欲醉之感,心志为之迷失。鲸啸较鲸齿更为毒烈,乃是口吐一种粉红色的轻雾,人吸入之后,三日之内必将化为一滩黑水,无药可解。鲸呼之术则是用真气驾驭毒沙,狂风暴雨般追击敌人,有如长了眼睛;此毒沙剧毒无比,无药可解。四海神龙石扬义即死于鲸呼之术。太湖一战,苗光宗鲸齿之术败于云中道人的靖魔什音,鲸啸之术后又败于三光奇功。(见梁羽生《武当一剑》)
【辟邪剑法】莆田少林寺渡元禅师还俗后更名林远图,受《葵花宝典》启迪后创制七十二路辟邪剑法,打遍黑道无敌手,青城派长青子等白道好手也在他剑下输招。但修习此剑有一个前提,需挥剑自宫,因此林远图不希望后人修习。林震南的辟邪剑法未得真谛,所以功力低微。而岳不群自宫后修习辟邪剑法,武功大盛,击败左冷禅,夺得五岳派掌门。林平之自宫练成此剑法,杀死余沧海、木高峰。练成辟邪剑法后,身形飘忽,有如鬼魅,出手之奇,匪夷所思,但比起独孤九剑,辟邪剑法似乎稍逊一筹。(见金庸《笑傲江湖》)
【翻江六七式掌法】长江七蛟所用的长江一脉独门武功。其拳、掌、剑、指、身法等共七招,名称分别为:击楫见涛七式、波横铁锁七式、翻雪喷花七式、浪翻银屋七式、涛走雪山七式、云叠山倾七式、卷地浮云七式。翻江大七式掌法交战时可将各招交叉使用,攻势连绵不断。(见云中岳《盖世侠侣》)
【黯然销魂掌】杨过自创掌法,共有一十七招。杨过自与小龙女在绝情谷分手,武功日长,数年之后,除了内功循序渐进外,别的无可再练,心中思念小龙女,渐渐形销骨立。一日在海边悄立良久,百无聊赖之中随意拳打脚踢,轻轻一掌便将一只大海龟背壳打得粉碎。他由此深思,创出一套完整的掌法,出手与寻常武功大异,厉害之处,全在内力。他将这套掌法定名为“黯然销魂掌”,取的是江淹别赋中那一句“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之意。一十七招的名称希奇古怪,叫做心惊肉跳、杞人忧天、无中生有、拖泥带水、徘徊空谷、力不从心、行尸走肉、庸人自扰、倒行逆施、废寝忘食、孤行只影、饮恨吞声、六神不安、穷途末路、面无人色、想入非非、呆若木鸡。但是,招数却是威力无穷。如“心惊肉跳”一招,以胸腹肌肉外弹伤人,实属罕见;“无中生有”待敌人攻到近身寸许,突然间手足齐动,左掌右袖、双足头锤,连得胸背腰腹尽皆有招式发出,无一不足以伤敌;“拖泥带水”掌力之中暗合无行,右袖是北方癸水之家,左掌是中央戊土之家,轻灵沉猛,兼而有之;“面无人色”则从《九阴真经》的摄心大法中变化而来,脸上喜怒哀乐,怪状百出,敌人一见,顿时心神难以自制,我喜敌喜,我忧敌忧,终至听命于我,实乃无声无影的胜敌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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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历史上十六个少数民族的最终结局()
关于中国的汉族和少数民族,现在人有很多错误的看法,比如,汉族是纯血统的,这不对,汉族是无数个民族融合起来的。
汉族是内容不断变化的“民族”
,其实,古代没有“民族”
这个说法,都是天子的子民,所谓“汉族”
是近代革命党搞出来的,有政治化的意味。
生活在中国版图上的所有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
从以下
《天脉谜踪》第二百七十九章 历史上十六个少数民族的最终结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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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爵位知识(背景介绍)()
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
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