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不列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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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不列颠-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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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底,上面那些都不过是锦上添花,虽然有的确实很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构成这个社会的基石,但是假如连社会都没有了,那要这些基石还有什么用呢?

    那么,马格努斯到底缺什么?

    他缺男人。

    指名道姓的说,不是缺人,也不是缺女人,而是缺男人。

    尤其是年轻的,健康的,可以充当壮劳动力的男人。

    布列塔尼公爵领一共就只有五万余人,这其中能充当壮劳动力的男人,即使是满打满算也不会超过一万。而之前马格努斯与布列塔尼公爵的一场战争就已经使这些壮劳动力损失了大概五分之一,他实在是承受不起更大的损失了。

    毕竟,人是没法和畜生相提并论的。

    举数据为例:家养的肉鸡,35天就可以出栏家养的肉鸭,40天就能够宰杀家养的肉猪,半年就变得又肥又大但是家养的人,从一个婴儿长到能够成家立业,最少也需要十六年!

    把人当做牲口一样的用,这简直就是世上最大的浪费!

    在之前,马格努斯眼看着布雷斯特伯爵为了逼迫征召农兵前进,犹如割草一样砍下了七个壮劳动力的头,砍在他头,痛在我心!如果当时伯爵在马格努斯面前,马格努斯非得反手抽他七个耳光再说!

    想想看,七个人,每个人都耕种三十英亩的土地,单单是这些土地的产出就足以养活一家五口还有剩余更不用说人能生人,一代是七人,二代就是二十一人,三代就是一百四十七人,四代就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呼

    马格努斯深吸了一口气,强行的把发散出去的思维收拢回来。

    好吧,不得不承认,因为胜利在望的缘故,就算是一向都严格要求自己的马格努斯,也难免的有些得意忘形了。

    但是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他是胜利者,而胜利者,本来就是有资本、有权利为自己欢呼的!

    倘若这会把镜头转给奥德加,转给这位忠心耿耿的老将,只怕他会比马格努斯的表现更加不堪呢。

    不过,因为多少还有些理智尚存的缘故,所以马格努斯还很清楚,自己并不是已经获得了胜利,而只是将要获得胜利,自己与胜利之间,还差着最后的一步之遥。

    “命令,全军出击!”

    “冲上去!杀了那群混蛋!”

    两个不同的声音,两种不同的指挥风格,但是两位将军都在同一时间做出了同样的选择,总共八百的步兵和两百的骑兵同时迈出了一步,这一步迈出,便是吹响通往胜利的号角!

    我这一次没有说谎,战争真的结束了。

第七十二章 分赃(一)() 
布雷斯特伯爵比马格努斯想象的还要识时务,或者说,伯爵大人比马格努斯想象的还要……贪生怕死?

    只是看到士兵冲到他的面前,甚至都还没来得及举起刀兵,这位伯爵就非常干脆的投降了。

    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我还没出力,你就已经倒下了。

    但这无疑是最正确的选择。

    战场之上刀箭无眼,生死只能各安天命但是战场之下,留得一条命在比什么都重要,虽然西方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样的俗语,不过人家也说过与其高昂着头颅上断头台,不如低下头来选择投降。

    况且在中世纪,投降又算不上是耻辱。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谁都不是上帝,谁能保证自己没有个失败的时候,何必要搞得这么残酷呢?大家都是贵族嘛,往八代以内数一数,说不定还能攀上个亲戚关系,打打杀杀那都是意气之争,平常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和为贵,说不定还能打出个交情来,走走亲戚串串门什么的,岂不乐哉?

    嗯,虽然看起来有些幼稚,但这无疑是许多、是绝大部分中世纪贵族的真实想法。

    血统高于一切。

    自认为是蓝色血液的贵族,只有在同为蓝色血液的贵族面前才会和颜悦色。只是这世上红血人这么多,蓝血人却这么少,为了维护整体整个贵族阶级的利益,确保蓝血人永远高人一等的地位,蓝血人之间当然,也只能一致对外。

    即使是到了无可避免,必须要用流血才能解决争端的时候,也只能流红血人的血,至于蓝血人的血,自然是越少越好。

    这是战争当中的潜规则,这样的规则,即使是灵魂穿越,半路出家的马格努斯也知道的一清二楚,而且绝没有违背它的心思。

    就像是当初攻占布列塔尼一样,以马格努斯的赫赫军姿,狭新胜布列塔尼公爵之威,理应是所向披靡势不可挡什么男爵骑士都只能在他的铁蹄之下呻吟,没有一个能出来违抗半句的但是最终,马格努斯也只敢把那些男爵全部驱逐了事,没敢对其中的任何一人举起屠刀。

    而且还默许他们把能带走的财产都带走了。

    这就是规则的力量,在没有能够打破整个体系的实力之前,马格努斯是不打算,也不可能违背它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伯爵大人真的是个枭雄,能进能退,能伸能屈,对什么狗屁荣誉更是不屑一顾,这样的敌人,不死确实是个大威胁。

    只是可惜,伯爵大人做错了选择。

    这是信息的不对等,他不知道科特正在马格努斯手下干活。

    法理上,马格努斯缺少杀掉布雷斯特伯爵的理由,但是科特却是一点都不少:欺瞒幼主,趁机篡位,这其中无论是哪一条,都无疑是已经触碰了贵族社会的底线。

    贵族们为什么要制定不杀贵族的规则?

    不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地位百世流传,让自己的后代永远高人一等吗!

    现在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家伙哦不对,伯爵大人好歹也是科特的远亲,身上多少还有些蓝血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万一自己的那些亲戚都有学有样,还怎么保证自己的后代永远高高在上?

    这是大义的名分,马格努斯打着科特这块牌子,随便在布雷斯特搞风搞雨,任何人都没法再插手。

    但是,这事过去了就让他过去吧。

    一个过气了的伯爵,早已没资格再占用长篇大论,下场什么的都无所谓了。他在科特的手中,是死也好、活也好,整个世界都不会有人再关心说到底,一个新手村的守门,能得到这么多的戏份已经足够他心满意足,真正引人注目的依旧是舞台之上冠冕堂皇的帝王将相,他们才是主角。

    然后,就是瓜分战利品的时刻。

    或者说的更明白一点,分赃的时刻。

    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有战争?

    当然是为了战利品!除了抽象一点的荣誉、名声以及威望之外,就是土地,财富,还有黄金!

    黄金!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布雷斯特有金子。

    准确的来说,是颜色类似于黄金,但与其价格差了千百倍的……铜矿。

    好吧,这真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但是我也没有说谎不是。

    黄金在大自然中以游离态存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它的踪迹,只不过这个数量嘛,1吨土能提取出02克就相当不错了。

    再说,假如布列塔尼真的有金矿,那也就没马格努斯什么事了,那些国王和贵族们,一个个都会像是闻到了血味的鬓狗一样,蜂拥而上,张开獠牙利齿,硬生生的就要把这片土地撕成粉末,榨干榨净方才罢休。

    实际上,法国国王路易七世为什么五千磅银就把布列塔尼给卖了?

    因为它实在是太贫瘠了!贫瘠到除了土地和鱼之外,什么都没有!

    是的,我明白,这世上再没有比土地更宝贵的财富,拥有土地,就等于是拥有了世界。但是土地的财富需要人的劳作才能展现出来,而人……看看前面吧,布雷斯特伯爵仅仅杀了七个人,马格努斯就心痛的不得了啦!

    虽然只是痛了一秒钟。

    但是这也从侧面验证了,中世纪,贵族领主之间的相互攻伐,究竟把欧罗巴的富饶大地祸害成了什么样!倘若真的是有上帝存在,请他老人家在天上仔细数一数,这片广阔而肥沃的大陆,此刻还有着两千万人吗?

    不好意思扯远了,话回正题,一个铜矿,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位于深山当中、开采极为困难的小铜矿,对于马格努斯来说也不无小补。

    毕竟,青铜,那是将人类从蛮荒的黑夜带向文明的曙光的标志,而中世纪,在这个黑暗时代里,再没有比这更漫长的黑夜了。

第七十三章 分赃(二)() 
青铜,是通往文明的钥匙。

    这一点已是毋庸置疑,从古至今,拥有着灿烂文化的,我们华夏文明的老祖宗就已经给我们留下了诸多的‘铜证’:司母戊鼎、四羊方尊、鸮尊等等等等。

    当然,最令人瞩目的,还是秦始皇帝陵墓中的青铜军队,那兵马俑身上铜做的剑,铜做的甲,甚至是铜做的战车,无一不证明了,青铜,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当中究竟是占了怎样重要的地位。

    但是要说西方,那就只能说到罗马了。

    就好像是除了罗马之外,其他地方根本就不值一哂一样。

    是的,罗马是个伟大的国家,罗马的人民,是一群聪慧且睿智的人民,罗马的文明,更是世界上最为璀璨的文明之一,但是罗马之后呢?

    再也没有了。

    蛮族入侵开启了****时代的序幕,连天的烽火将一切曾经让人类引以为豪的科技埋入坟墓。查理曼大帝一度为欧洲带来了和平,但是等他一死,庞大的帝国便四分五裂,号角吹响,战火重燃;再之后,便是所谓的‘黑暗世纪’,中世纪了。

    罗马的无数遗产,在这漫长的岁月当中早已是消磨的一干二净,即使是某些人还有着些许传承,但也构成不了体系,科技的曙光,在这暗无天日的时代当中一点一点的沉沦。

    我说这话是根据的。

    中世纪的一把钢剑,例如说著名的苏格兰斩马剑,硬度只有200hv左右。

    200hv是个什么概念呢?

    一把优质青铜剑,硬度为300hv。

    用罗马时代的青铜剑去砍中世纪的钢剑,估计一剑就能把钢剑给砍崩了。

    科技,就是已经没落到了这种地步。

    但是这关马格努斯什么事?

    再伟大的罗马,它也灭亡了好几百年,除了还遗留下的一个金字招牌,让它的继承者,东罗马帝国或者神圣罗马帝国平时没事可以拿出来显摆显摆,其他关于罗马的一切,对于中世纪的人们来说更近似于神话故事,是传说中的理想乡,而并非现实。

    现实就是,即使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贫瘠的铜矿,它也要经过你争我夺,唇枪舌剑,才能得到一个让各方都接受的分配方案出来。

    “我们要占四分之一的配额!一分一毫都不能少!”

    “四分之一?你怎么不去抢?我告诉你,我顶多能分你十分之一,否则,我宁愿就把它在那里放着,永不开采!”

    当时,击败布雷斯特伯爵之后,马格努斯与杜根将军的联军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收拢溃军,两军的将士正在欢庆胜利,两军的统帅却已经为了利益开始争吵了。

    马格努斯固然是口齿伶俐,杜根却也完全不逊于他,这位战场上的将军拿出了战场上的风范,每一句话都是杀气腾腾、寸土不让;两人之间是面红耳赤,口水喷了满天,直让围观者担心他俩等会别打起来。

    不过,口齿上的争吵,总比真刀真枪的干一场来的好吧?至少,这两个人还在吵,就表示他们还可以继续谈下去,合作的基础总是有的嘛。

    马格努斯是有恃无恐,毕竟,他已是名副其实的布列塔尼公爵,与路易七世的合作更是处于蜜月期:他需要路易的背书,路易更是需要他提供的支持。在这个大前提下,一点些许的利益,无论是给或不给,都不会影响大局。

    而杜根方面,其实杜根心里明白的跟着明镜似的,之所以还在继续吵,其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铜,而是为了提醒马格努斯,别忘了你能有今天,都是我们在背后出力,你要图报。

    所以说,真的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别看杜根外表是个老大粗,但这心里面细着呢,勒费弗尔想要坐到杜根这个位置,还不知道要经历几多磨炼才行。

    而最终,马格努斯先做出了让步,将份额提升到了五分之一,这实质上是一个表态,表示马格努斯愿意为了路易的利益而损失自己的,杜根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也就不再追究,这事就算是这么定下来了。

    最难过的一关过去了,但是这也不代表马格努斯可以就此松一口气,大头分完了,小头还没分,那些跟着马格努斯打仗的士兵,还有科特,这个正统的布雷斯特伯爵领的继承人,麻烦事还多着呢。

    科特、科特为什么你是科特?

    马格努斯用咏叹调唱出的这一句,其爱恨交织的程度,完全不亚于朱丽叶的那一声‘罗密欧,罗密欧,为何你是罗密欧。’

    从内心来讲,马格努斯是很喜欢科特的。

    首先,科特有知识,是整个时代都少有的文化人;其次,科特还会办事,农业联合委员会以及佣兵协会,这两者几乎都是科特在操办,再加上他还懂得八种语言,可以预见的,在未来,随着布列塔尼的发展,科特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左膀右臂、国之栋梁也不为过。

    但最重要的,科特还是少数可以接受马格努斯的超前思想,可以同马格努斯交流的人。

    这点才是最重要的。

    人是一种群居动物,一个人是没法独自生存的,而分辨一个人是不是孤独的最佳方法,就是看他身边有没有知音存在。

    钟子期遇伯牙,高山流水会知音。

    马格努斯对科特,差不多就是这种感觉。

    但是,科特错就错在他的出身。

    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国家,容不下两个王。

    倘若是在之前,科特只是一个流亡者,一个有名无实的继承人,那马格努斯可以百分百的信任他,因为科特除了马格努斯这里也无处可去,但是现在呢?

    在布雷斯特,科特有自己的班底,有忠心耿耿的老臣,再过半年,说不定连忠心耿耿的士兵都有了,到那个时候,马格努斯还能像现在这样,完全相信他吗?

    这与科特本人的意志无关,人们常说时势造英雄,但是时势也造枭雄,宋太祖赵匡胤在陈桥被黄袍加身,谁又敢说这真的是出于他的意志,又或者是逼不得已呢。

    这边,马格努斯夙兴夜寐,愁苦不已,那边,身为当事人的科特,却要比马格努斯还要头疼万分。

    不过,有些事马格努斯不能做,科特却毫无顾忌。例如说,马格努斯不可能主动去找科特,否则就是猜忌部下,是嫉贤妒能,但是科特主动找马格努斯,那就是忠心耿耿的表现。

    于是,当夜深,大军安营扎寨,士兵们都已经进入梦乡之时,马格努斯的营帐外出现了一个人影。

    看来,这对君臣将会有许多事,足够他们秉烛夜谈了。

第七十四章 统治的基础() 
马格努斯到底和科特说了什么,或者说,这对君臣究竟是如何的交了心,外人并不得而知。人们只看见,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是却足以让看见的人铭记一生,大概一辈子都没法忘记奥德加掀开马格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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