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
到那个时候,如今的这些无用功就成了绝佳的伏笔。
“所有人都给我喊一百遍!喊的最快,喊的声音最大的,今晚有肉吃!喊的最慢,不认真喊的,今天就饿肚子!”
再次巡视了一圈,马格努斯满意的点点头,然后使出了惯例的招数。
但是惯例的招数就是好招数马格努斯刚刚从勒菲弗尔那接手这些俘虏的时候,他们连队列都不会战呢但是赞美肉与皮鞭,只用了一天,这些混蛋就明白究竟该如何做才能吃肉了。
不过,仅仅只是肉与皮鞭还不够,马格努斯还需要布奸?
“阿方斯,你过来。”
以本地人来治理本地人,既可以起表率作用,又可以尽最大可能的防止布列塔尼人的反叛。
不过,即使是布奸也不是那么好选的,这个人必须要在布列塔尼人中有一定的威信,否则就起不到作用。
随着马格努斯的呼喊,一个足足高了别人一个半头,粗略估计也有一米八的身材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说句题外话,十一世纪的欧洲人,因为普遍营养不良的原因,平均身高仅为一米六,农民和农奴长的更矮,因此这个阿方斯一米八的身高在当时已经可以被当做是巨人了。
顺便,骑兵,包括马格努斯,他们的身高都在一米七以上,这也是为什么骑兵自觉高人一等的原因之一。
“王子殿下,阿方斯向您报道。”
一路小跑着过来,阿方斯在临近马格努斯的时候猛的站定,手放背后,双脚分开,正是马格努斯前两天教他们的站立方式,做的标准的很,看来也是下了苦工的。
“不错,不错。”
马格努斯面露微笑,阿方斯顿时就是一幅与有荣焉的模样。
实话实说,马格努斯对于阿方斯可没有什么特别照顾,之所以选他也只是因为他身材高大,在一群征召农兵中犹如鹤立鸡群,而且还是主动投靠,多少有点千金买马骨的意思但是现在看来或许值得培养。
这世上聪明人不少,善于钻营的人更多,但是既聪明又善于钻营,还肯下苦工,这样的人才就很少见了。
倘若阿方斯的自叙属实,他是某个偏远村庄的偷猎者出身,没有什么显赫的背景,更没有错综复杂的贵族关系,那么他就很干净,是真正值得培养的人才。
因此,马格努斯也就愿意给他这个机会。
“阿方斯,我知道你主动投靠过来是想要什么。”
阿方斯的身体猛的一抖。
“你有野心,有野心是好事,我喜欢有野心的人,但是这份野心如果没有用对地方”
“我向天上的父发誓,今生今世都忠诚于王子殿下,不敢有半点的反复!”
马格努斯的话都没说完,阿方斯就已经又是赌咒又是发誓,马格努斯见了也只是一笑。
对于野心勃勃的人而言,什么誓言都是狗屁,比起死了之后才能见到的上帝,他们更看重的是生前的荣华。
“行了,静下来吧,我没有怀疑你的忠心,我现在正有个任务要交给你。”
“看到你身后的那群人了吗?”
马格努斯用手指着正在大声喊着口号的布列塔尼人,阿方斯点点头。
“我要你在三天之内,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在喊口号的时候,要和你一样充满热情,而不仅仅是大声的去喊我不会管你怎么做,我只要结果。这三天,你要什么我给什么,任务成功,我升你做将军,任务失败,你就自绝,不用再来见我了。”
阿方斯的嘴唇突然间翁动了两下,手指都忍不住的颤抖。
这不是害怕,这是激动。
做将军,将军最小也是骑士,这是贵族的体面,从来都不会有错的!
做了将军,他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封邑,他也是个人上人了!
“很好,现在放手去干吧。”
马格努斯望着阿方斯这等激动的模样,心中窃喜。
“另外,我记得当时有几个家伙想像你一样投靠我,不过我拒绝了,你可以去把他们找出来,当你的副官毕竟,未来的将军也需要他自己的班底”
留下一句充满了诱惑的话语,马格努斯任由阿方斯呆立原地,飘然离去。
这是个极好的主意。
马格努斯确信,这是个极好的主意。
如同古希腊哲言将沉的破船没有老鼠。
东方也有类似的话树倒猢狲散。
眼下,只要是有点眼色的人都能看出来布列塔尼公爵这艘破船已经航行到了极限,距离沉没只是时间问题,那些船上的乘客,他们都是时候找下家了。
只是,根据乘客地位的不同,他们要找的下家也不一样。
贵族,马格努斯基本上是指望不上,作为一个外来者,更是一个侵略者,这些本地的贵族肯定是不会投靠到他的名下。
在布列塔尼,有一个人比他更适合贵族们投靠,那就是布雷斯特伯爵。
因此他就只能指望平民。
马格努斯现在重用布列塔尼人,就是要做出一个表示,只要是有才能的,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不管是撒克逊人、法兰克人,又或者是布列塔尼人,他都能一视同仁。
这个表示对于现在的他极为重要,只有做出了这个表示,广大的布列塔尼农民才能安心的在他手下种地干活,为他创造更多的财富、更多的钢铁、更多的士兵。
而且,有一个阶层,它既不融于贵族,又不属于平民,这个阶层在他兵临南特堡的时候就已经早早的向他表达了投诚的意向。
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如今面临着南特堡的铜墙铁壁,马格努斯仍然是一点都不焦急的原因
第三十二章 公爵的落幕()
今夜无月,微薄的星光中,隐约看见有一支漆黑的队伍在地上蠕动。
“团长,咱们这么做不会有问题吗?”
“问题?有什么问题?”
“就是说,趁着夜色突袭防备严密的城堡什么的,不管怎么说都是太不靠谱了啊。”
听到这句话,昌西终于回了头。
虽然说其实他回不回都没什么区别,夜色浓重,后面的人只能隐约看见前人的身影。
“防备严密?这就叫防备严密?!老子来告诉你,就这城堡,晚上连巡视的人都没有几个,要不是城墙太高,老子空手就能给它打下来!”
这大话吹的
站在昌西身后的一号和二号不由得在心里默默吐槽,不过,他们也知道昌西说的是实话。
南特堡内防守极度空虚,这个是不折不扣的事实。
只要看每天晚上巡逻的人数就能看出来,大敌压境,还只有那么十几个人在城墙上值守,这不是硬生生的就要把城堡送人嘛!
但是卡文骑士也是没办法。
他手下一共就一百的征召农兵,外加临时拉来的毫无战斗力的仆从,就是全放到城墙上也只是杯水车薪,更别说要分成两班倒了说实话,要不是南特堡城高墙厚,公爵大人又一再保证援军马上就到,他就要劝公爵开城投降算了。
这种情况,就是阿朗大人复生,也看不到一点胜利的希望!
“再说,还有他们在前面呢,你们怕啥。”
昌西努努嘴,向着前方示意。
那些抱怨的雇佣兵立刻就说不出话了。
在前方带路的正是马格努斯的禁卫军,数量为五十,可谓是掏干了他现在的大半家当,要说是让他们去送死,第一个不信的就是这些雇佣军。
不过,其实,就在雇佣兵向昌西抱怨的时候,率领着禁卫军的奥德加同样是在抱怨。
抱怨的对象是阉人。
“这路难走的,你们到底靠不靠谱,那个偏门真的存在?”
“将军放心,小人绝对不敢欺骗将军,顶多再走一百步就到了。”
虽然奥德加仅仅是在抱怨,但是阉人一点都不敢怠慢,赶紧弯着身子陪笑。
这可是未来的主子!
所谓阉人,就是这么一种可悲的物种,不依靠别人就活不下去,布列塔尼公爵一势落,他们迫不及待的就投靠了马格努斯,倘若有天马格努斯也衰落下去,恐怕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转投他人。
而且不用担心杀身之祸。
毕竟,在欧洲,阉人在奴隶市场的价格要比一般的壮劳力还要贵上几分,宫廷中有阉人,也是一件值得贵族夸耀的事。
嗯,夸耀是一方面,但是能不能接受就是另一方面了。而且还有领主的骑士们,他们是最看不起阉人的,更不要说和他们同出一门了领主为了维持骑士的忠心,就只能委屈阉人了。
这个木门,就是专门为阉人准备的。
“围城的时候,卡文大人要求用石头堵住这个缺口,但是干活的却是我们,所以”
“所以你们就偷懒了?”
阉人尴尬的笑笑,不敢接话。
偷懒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们当时已经和马格努斯接触,既然有了投诚的打算,那留一个入口就是必须的了。
不过这话却不适合说出来,原本的主人还在就想着投靠他人,不管是谁听都不会有好印象,善于揣摩人心的阉人自然不会在新主子面前显露。
好在奥德加也不介意。
阉人这些事,既然王子殿下做了决定,那就肯定有他的道理。
随着战事的顺利,年岁的渐长,马格努斯正在一日像似一日先王哈罗德,威望日隆,奥德加在他面前几乎都快喘不过气来。
或许再过不久,即使是财政大权,也能安心的交给王子殿下了吧。
前提是他得改掉败家子的毛病。
奥德加又想到,王子殿下什么都好,就是这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要改,必须改!
不过,还要等到这场战争胜利之后再说。
“将军,我们到了。”
诚如阉人所说,是完全没有防备,一推就开的木门。
“你先进去。”
奥德加指着阉人说道。
虽然是阴谋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是他此刻手中掌握着王子殿下一半的军事力量,这些事情不得不防。
阉人也不犹豫,在这种事情上他也没法犹豫,更何况他确实没做多余的事,手一推,直接就走了进去。
即使是如此,奥德加也没有放低戒心,又等了几分钟,确认周围除了风声和夜幕什么都没有,这才指挥着士兵进去。
尽管我很想说,这里其实是有着埋伏,一群征召农兵就拿着滚油站在城墙之上,只等着奥德加他们一进来就将滚油泼下,然后点火,听着敌人的哀嚎欢庆胜利
但是可惜,阉人实在不是什么勇敢的人,卡文骑士更不是多么出色的将领,能料敌先知。因此奥德加,他就这么顺顺当当的进去了被视为铜墙铁壁的南特堡。
说实话,进来的时候,奥德加自己都不相信有这么顺利。
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
“城堡的大门在哪个方向?!”
但是既然进来了,就该做正事。
正事就是打开大门,放王子殿下的大军进来。
虽然就奥德加个人的想法而言,哪怕仅仅只是自己带领的这些人,就可以一路从城堡外杀到城堡内,王子殿下只需要安心睡一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就能看见布列塔尼公爵跪在他面前。
马格努斯三令五申,才迫使奥德加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打算。
然后,接下来,就是毫不留情的杀戮盛宴。
城堡中定居的并非只有公爵一个人。在城堡之中,公爵的家人,公爵骑士的家人,以及公爵的奴仆,公爵骑士的奴仆,倘若是把这些全都加起来也是个不小的数目。
怎么着也有个三四百人吧。
然而今天,这三四百人便要绝种了。
“所有还活着的都是敌人!大人、小孩、男人、女人,一个不留!”
奥德加这样下令道。
男人是战斗力,必杀小孩带着仇恨长大,是将来统治的隐患,必杀女人这个倒是可有可无,但是既然前面都杀了,也不少她一个。
典型的中世纪思维。
于是,求饶声、惨叫声、哀嚎声遍布城堡,士兵们兴高采烈的用斧头砸碎每一个紧闭的房门,在男人的哀嚎与女人的尖叫中哈哈大笑,最后用一把熊熊的烈火结束一切罪恶。
真是好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
城堡内如此混乱的声音,自然传到了布列塔尼公爵的耳朵里。
公爵的住处是城堡内的高塔,一旦城堡被攻破,这里就是最后的防线。
当时,公爵正在高塔的顶端借酒消愁。
全部都是骗卡文的,根本就没有援军,勒菲弗尔来的太快,他的信使还没有派出去城堡就已经被围堵,南特堡,已然成为一座孤城。
他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在苟延残喘。
而现在,便是时限到了。
“终于来了吗”
嘴中呢喃着,公爵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走到窗边,看着窗外一片火光,默然不语。
然后,他从身边摆着的盔甲上抽出了一把剑。
但是并不是要去战斗。
他走进了隔壁的房间,在那里,公爵夫人抱着她还年幼的孩子躲在床上瑟瑟发抖。
看见公爵拿着一把剑进来,公爵夫人顿时就明白了一切。
“不、不”
公爵夫人颤抖着往后退去,嘴中哀求着,怀中还紧紧的抱着幼子。
公爵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一点点的向前逼近。
“求求你至少,至少让埃文逃走,他还那些人看不出来的!”
公爵夫人继续哀求着,这一次,公爵终于停下了脚步。
“没用的,没希望了。”
公爵开口,声音枯涩干燥,简直不像是一个活人。
“我马上就会去陪你们。”
话说完,公爵用力将剑向前一递,长剑同时穿过两个人的心口,公爵夫人的哀求与不甘全部凝结在了脸上。
拔出长剑,公爵又翻动了两个人的身子,确认他们都死了,这才将长剑扔到地上。
基督教义不允许自杀,因此公爵不用长剑,况且,他还要毁掉这里的一切,一分一毫都不给马格努斯剩下!
包括那些积攒的钱财,他都已经倒上了油脂,连同这个房间、这个高塔他都要烧毁、他都要破坏,他要把这个地方变成一片废墟,然后他才能在天上大声的嘲笑马格努斯“看呐!你除了一片废墟什么都没得到!”
“咕噜咕噜”
油脂倾倒的声音。
一个人干这些活是有些困难,他准备的油脂也有些不足,满满的五罐油脂就只剩下一罐,高塔也才被覆盖了三分之一的范围。
见此情形,公爵皱了皱眉。
不过大致也够用了,烧掉一座高塔完全不用将它全部覆盖,只需要让火不断地烧,一直到把青石都烧出裂缝,整座高塔就会像是垮掉的积木一样倒下去。
“哈哈哈哈哈”
公爵癫狂的笑着,笑声好似是夜枭一般,如果有人听见了,一定会认为他疯了。
实际上,他即使是没疯,也不远了。
“来吧!马格努斯!就让你知道,你究竟打败了谁!你究竟征服了什么!”
“咕噜咕噜”
最后一罐油,公爵直接倒在了自己的身上。
然后,点燃火星。
火苗迎风见长,几乎是顷刻间就已经蔓延到公爵的全身,咯吱咯吱的油被煮沸跳跃,公爵的面容扭曲着,身上发出烤肉般的清香!
即使如此,公爵仍然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