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有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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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有闲-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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弭的。

突然!

一股凉意出现在肩头,感觉如同蚂蚁蜈蚣缓缓爬上背来,引得汗毛根根竖起。我脑中浮现出曾经听过的一个鬼故事,说若是某一天死者的灵魂被打扰,他就会趁那个打扰者不注意,灵魂悄悄爬出来,在那个人身后拍他的肩膀。人的肩膀上左右各有一盏魂灯,被鬼拍熄了,就要陪葬,做一个替死鬼。

我脑中顿时浮现出一只枯骨森然的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当下再也忍不住,大叫起来。“啊——唔!”

那只手一把捂住了我的嘴,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嘘,是我。”

熟悉的声音令我冷静下来,转过身看到同样一身夜行衣的某人眼中尽是揶揄。他欺身过来低语:“胆子很大嘛!”仿佛一个捕食的猎豹,正用爪子逗弄慌乱的小猫。

我恨恨地一把扯掉他面罩:“人吓人会吓死人的。你来做什么?”

他双手环胸,理直气壮。“你来做什么我就来做什么。”继而兴味十足的望着我嬉笑道:“唔,好多事都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做方才能体会乐趣的,你说是不是?”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又换上一脸天真无辜的表情:“我说的是…一起验尸。”

我用手肘推搡了他一下,提醒他做正经事。省得这该死的禽兽老亦步亦趋的贴着我。

所幸郭刑身上并无特别繁琐之物,我意思意思地解开他寿衣的两颗扣子,发现他就和普通死尸没什么两样,看起来死得其所。身体不发青不发黑,和中毒无关。就算是窒息而死,面色还带紫呢。亦没有山贼肠穿肚烂的体貌特征,不像被人寻仇。可若是自然因病亡故,何以劳动衙门封铺检查?

尔后我沿着他手脚也一一查看,发现他手上有很多老茧,一个古董商人又不是挑夫屠夫之流,照理说手掌磨损程度不至于如此。

这是一处蹊跷,另一处令我颇为在意的则是他的手指,被人砍掉一根。

小伙计嘘嘘两声,抬起下巴示意我检查郭刑的脑袋。我托起他头颅,光线太暗只能用手指细细摸索,一摸便发现后脑勺有好几处凹凸,分布排列均匀整齐。

倘若是从头顶正着去看,分别是左右两边由上自下各三个小洞。我踌躇着要不要拿蜡烛油灌进去做倒模,可这样必然会留痕迹,且眼下没工具,弄出凝蜡多数还会损毁。无奈之下惟有用手来来回回去摸,感觉那些洞,方不方圆不圆,最后得出的结论则是圆中带尖。

小伙计与我一样,仔细盯着郭刑的头猛瞧,好像思索着什么。

检验完毕之后,我俩出了义庄,站在通往回江汀阁的大道前,面对三个分叉路口,我们没有就郭刑的死因进行一番探讨,反而是纠结应该往哪一条路回去才是正道。他拉我的手要往左边,我拉他的手想去右边。

“干嘛往那里走?夜里的护城河起风之后可是很凉的。”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捏了捏我肩膀,“你穿的又不多。”

我低头用脚在地上画着圈圈,不甘心地嘀咕:“唔…那个,能多走一会儿嘛。”

他没料到我有此一说,直白的叫人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饶是他,也还是有些腼腆的,只抿着唇牢牢盯紧我。

我抬头看他,刚好对上琥珀色的眼眸,追问道。“那既然你觉得我选的不好,你倒说说为什么非得走你身后那条路?”

他轻轻一笑:“那个嘛,其实也没什么好,只不过…”说着俯身到我耳畔,压低声音。“只不过路上高高低低,有些陡,刚好,刚好…我可以背你回去。当然,如果你要是觉得还不舒服的话,抱也行。”

我俩一番剖白,各自心怀鬼胎,谁也不肯妥协,最后反倒便宜了中间那条小路,从头走到底不过一炷香时间,短的令人心碎。

此时此刻,将将过了子时,两个蒙面黑衣人,手牵手,露了两双眼珠子,进行当晚的第二次散步。若是有谁失眠跑出来保不准以为见了鬼。待两只黑鬼回到家,其中一只缠着另外一只勾手指,要我保证以后再不背着他偷溜出去。

我骂他幼稚,但还是同他勾了手指,勾啊勾的,勾到我房门前。

“很晚了,我要睡了。”

“嗯,晚安。”

手指头还勾着。

“我真的要睡了!再不睡皮肤不好…”

“很有道理。”他点头。

手指还是勾着。

“那你放手。”

“你先放…”

最后,我俩数一二三,同时放手。

关上房门,我用被子蒙着脑袋,睡着之前还在想,任何事情都要适可而止。好像散步这种运动不能太剧烈,一天两次着实违法自然规律,从而导致小红桃频频不受我意识控制,自发性猛烈跳动,再这样下去心脏病发亦不远矣。而情感交流这种东西也不能太过频繁,否则就会发生好像眼下这样勾搭成奸的状况,不利于雇佣关系的长远发展。

深谙主仆之道的我认为,对待小伙计,要恩威并施,要若即若离。小伙计看待我,除了要感激涕零之外,还要有感伴君如伴虎。如此这般,才是具有良性互动的略带刺激的危险关系。可眼下小伙计和我就像包子铺的王掌柜和他老婆,还有打铁匠老谢和谢嫂。他们无一例外,都有一个悍妻。

事后证明,我对我们的关系还是太乐观,因为…

每当薛煜琛托小捕快们偷偷给我送簪子,绣囊等小礼物,并且一口一个‘大嫂’时,小伙计都会磨牙低吼道:“你!给!我!回来!!听到没有?!!”

或者天气逐渐炎热,我跑去碧水渡上假装太阳晒晕了,路过赶考的书生出于人道主义将将要扶我一扶的时候,他总能神出鬼没的出现在我身后说上一句:“这个女魔头她已经定亲了。”

书生们叹气摇头地走了,我盼望的才子佳人的故事打了水漂,便冲他撒气:“你说,我那些个相亲对象是不是次次都是让你赶跑的?!”

他愤愤地咬牙切齿:“我倒希望是我干的!”

我见他真生气了,只好扯着他衣襟后摆回家。

对于他如此明目张胆的篡位之举,我认定这一切都是钱在作怪。小伙计如今有了鬼面君赠送的两袋金沙,农奴翻身当家把主作。

为此我每日每夜愁着怎么挣钱,而能想到的最快捷的办法便是把他的两袋金沙骗到手。

午后他在院子里替我剥葡萄皮,我趁机问道:“小伙计,你现在有这么多钱,都是怎么花的?”

“……”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是不是去四季坊把钱花光了?那里的姑娘很贵的!”

“……”

“你说你到底去没去,还剩下多少私房钱说给我听听!”

“……”

“你一定去了四季坊!!!”我准备耍无赖诬陷他到底,“你说你说你说!你是不是去给花魁紧涩捧场了?!”

他斜睨了我一眼,哼哼笑道:“你若再抓着我不放今晚铁定鬼压床。”

“……”恶毒!我松开他一溜烟小跑逃回老窝。

小伙计追上来的时候,我正盘算着发财大计,他坐在床沿俯身笑问:“你最近怎么总搞得跟老王他老婆一样?!”

我狠狠踢了他一脚:“你胡说,他老婆那么肥。”

他笑吟吟打量了我一眼:“嗯,是不像,他老婆的某些地方似乎比你还要再大一轮,至于你的么,顶多也就是只大桃子…”

我愣了一愣,寻思过来他要表达的深刻含义,怒吼道:“混蛋——!”一边从床上跳起来发动偷袭,岂知他早有准备,一溜烟窜出去,逃到院子里头。

我抄起一把扫帚,在他屁股后头追着跑。丧彪见了很兴奋,汪汪狂吠两声之后也加入战局。结果这场出其不意的偷袭成了我追他,他追丧彪,丧彪追我的全家绕院子短跑活动。

小伙计斟酌着眼下已经起了秋风,吃完饭出去散步似乎有些不太明智,便提议往后不如将院子改成家庭活动中心,吃完了就呆在院子里进行体育锻炼。还不知从哪里搞来一根长绳,将一头绑在柱子上,另一端自己拿在手里。

我抱着丧彪蹦蹦跳跳,正过来,反过来,各种花式玩了个遍。接着轮到我挥绳子,小伙计抱着丧彪,蹦的其乐无穷。可月有阴晴圆缺,我依偎着小伙计坐在台阶上看着丧彪感叹,它这么小,谁来帮我们挥绳子呢?

想破了脑袋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自己来!

小伙计抓着我的手,我俩跟癫痫症患者似的自己在院子里狂跳一通,明明开头是手握手的,最后跳的欢了,变成我勾着他脖子,他搂着我的腰,两个人跟传说中的恶鬼僵尸一般上上下下,笑作一团。

丧彪摇尾巴抗议,不满被我们冷落,于是我只好抱着它,小伙计抱着我三人进行僵尸跳。至于那根绳子,已不知道被放到哪里去了。

我被眼前的欢乐蒙蔽,没有注意到有一桩阴谋正缓缓向我靠近,等我回过神来,已是后悔莫及。

☆、甜水乡相亲——三字小王子

事情是这样的。那夜小伙计给丧彪加菜,扔给它一个大鸡腿。我内心泪如泉涌。因为他不但不让我碰,还逼着我喝什么鲫鱼汤,说是营养,完了又让我啃一只木瓜做饭后甜点。

受到不平等待遇的我去找花四娘倾诉,刚好碰到她表姐上他们家安胎,老妈子给煮了一锅子鲫鱼汤。

我好奇之下向老妈子打探,她说四娘的表姐产后奶水不足,民间偏方都饮鲫鱼汤催奶,还顺道展示了四娘每日午睡起身都要喝一盅木瓜炖品。

我问何故,四娘盛了一碗给我,曰:“丰胸。”

我望着木瓜,闻着鲫鱼汤的味道回家对小伙计一顿毒打。

他向丧彪求救:“儿子,你娘欺负我,吠她!”

丧彪冲过来毫不犹豫地对我汪汪两声,我痛心疾首地指着它。“你…你,我养了你个家伙那么多年,你背叛我,背叛——背叛——背叛我!”

我的政权已被彻底颠覆,经不住这个打击,我掩面奔回楼上,一骨碌钻进被窝不肯出来。

小伙计追上来坐到床沿:“再不出来就要闷死了。”

“哼!”

“我打都让你打了,你总要告诉我理由啊。”

我一把掀开被子,满腹委屈。“我有那么小吗?你干嘛天天逼我吃那些东西?”

“薛煜琛嫌弃我还不够,你也嫌弃我…”

小伙计稍愣,随后似乎想明白了我纠结的点,一双眼珠子盯在我胸前,片刻涨红了脸,抬头望天深深深呼吸,结果用力过猛,咳嗽不止。

我伸出手摸他头颈:“你怎么了?喉咙不舒服?”手指头停在他喉结上,能感到剧烈的咕噜咕噜。

小伙计猛地站起身,扯松了襟口。“今天天气有点热。”

“有吗?”我不觉得啊。

他不答,径自冲到窗台。“天太热,我去游个水。”说完跳出窗子跃进了白瓷湖,溅起一圈圈水花。

我追至窗边:“天都凉了,你游个屁啊!”

他从水里冒出脑袋,“你别管我。”

我自然是懒得理他发什么疯,只不过夜里他回来时一直在隔壁打喷嚏,搅人清梦而已。

又过了几日,丹桂开始飘香,满地金黄的桂子,荧荧灿然。百里红登门造访,说有一户殷实的人家愿意让儿子与我处一处。事实上,我早已放弃相亲这个想法,不过考虑到如今家中被两头禽兽霸占,并且搅得天翻地覆,惨不忍睹,出去避一避也实在是很有必要的。

这两头禽兽不是别人,正是小伙计和翊轩。

他二人从夏天斗到秋天,不管吃饭,喝茶,看书,什么都能斗上一斗,并且还有继续斗下去的趋势。比如说,小伙计{‘文}好端端{‘人}的在院{‘书}子里看{‘屋}医书,浅碧色的袍子在身,襟口松松垮垮,露出玉如意一般的锁骨,意态闲散风流,于是坐在井边的翊轩便扇子轻轻一摇,撩动碎发,媚眼如丝的唤上一句:“小杜子。”

小伙计抬起头来不悦道:“小李子,你笑的这么风骚作甚。”

翊轩闻言怫然而起,大喝一声:“杜阿三。”

小伙计医书一丢:“李阿大。”

我原本躲在柱子后头偷笑,此时见二人当真要动手,立刻跳出来打断。“他为何叫你杜阿三,你姓杜吗?他又为何叫你李阿大,难道你姓李吗?”

他二人对视一眼,翊轩高傲的用扇子指着小伙计:“他身后不全是杜鹃花么?”小伙计懒懒的斜了他一眼道:“喏,他不是站在一棵李树下么?”

我为这高深莫测的起名能力生生折服。

自此,院子便被分成两块,杜鹃花是姓杜的,李树是归李家的,小伙计在葫芦架下纳凉,翊轩便在井边晒太阳,小伙计替我熬姜汤,翊轩叹‘君子远庖厨’,翊轩送我丝绸锦缎,小伙便笑他‘男生女相’。

总之他二人就像那宿世冤仇的敌人,一个头瞥向左冷笑着‘哼’,另一个头转向右奸笑着‘哈’,彼此不爽,又冤家路窄。好不容易熬到重阳,正是金菊亭亭,茱萸坠坠的好时节,偏生又因为丧彪亲爹的归属权问题再次闹得不可开交。

丧彪的愿望其实很简单,它只想和小母狗酱爆好好亲热一番,翊轩抓住这个弱点,带着酱爆来我府上。哪知小伙计一眼识穿敌人诡计,当即拿起鸡腿,肉骨头,引诱丧彪。“儿子,到爹爹这里来。”丧彪昂首一啸,抬腿就要朝小伙计扑过去,翊轩立刻又抱起酱爆冲丧彪热烈的挥动小前爪。“乖乖到丈人这里来,宝贝闺女让你摸。”丧彪‘呜’的一声睁着湿漉漉的眼珠向翊轩美人深情凝望。

“儿子!”“女婿!”“儿子!”“女婿!”

“到这里来!”“到我这儿来!”“炭烤鸡翅哟!”“宝贝闺女哟!”

丧彪两样都想要,爹爹和丈人又都不能得罪,便苦哈哈的趴在地上吐舌头,打滚,不停求饶。战况僵持不下,小伙计和翊轩美人便拍案而起,怒吼道:“快说!谁是你亲爹!”尔后分别使出绝招。“我断你狗粮!”“我棒打鸳鸯!”丧彪饱受惊吓,两腿一瞪,仰天流下滚烫的狗泪,爪子还不停的抽动……

我目睹如此惨烈的战况,吓得大气不敢一喘,小伙计和翊轩却仿佛感应到我的存在一般,同时向我望来,眼中饱含鄙夷,失望,激愤等等各种情绪,全都揉进一声‘哼’和一声‘哈’里冲我扑面而来。乃至很久以后,甜水乡人士都记得我江汀阁曾有过一对哼哈二将。

哼将指功削铁如泥,哈将掌风霸道凌厉,在院子里日日上演全武行,定要分出一个胜负来,有时捉盲棋,闭上眼睛嘴里喊道‘车四进二’‘相一进三’,烽火连环,征战杀伐。撤了棋盘就轮到语言攻击,翊轩扇子直指小伙计,怒骂:“哈!你就是一头大色狼,大恶狼,装傻充愣的大尾巴狼。”小伙计则双手环胸,剑眉一斜:“哼!你就是一头老狐狸,阴险狡诈,辣手狠毒,吃人不吐骨头,吃葡萄都不吐葡萄皮。”

我看着狐狸与色狼,心道它们都不是好惹的,只得日日在他们刀光剑影噼里啪啦之后,默默清扫惨遭波及的花花草草。茱萸被碾得五马分尸,菊花被砍得身首异处,院子明明一早已修好,却仍是一副惨淡光景,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百里红知道了以后,愈加坚持要我去见见那个相亲对象,是元宝街上一家首饰铺子的太子爷,声称家有祖产,不愁吃穿,田地百亩,猪狗无数。

说实话,本阁主心动了,到了约定的日子便去起云楼与他们会面。

为了避免我尴尬,百里红还特地挑选了大堂的位置,好让我们自由的交流,无拘无束。

我到的时候对方已早早来了,他起身相迎,礼数周到,至于相貌,虽比不上薛煜琛清新温雅,小伙计风神俊朗,翊轩秀色可餐,但胜在老实,安全,牵出去必然也能牵的回来。

我抿了口茶:“敢问金公子作什么营生呀?”

“做买卖。”

“何种买卖?”

“卖首饰。”

呵呵呵呵——我喝完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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