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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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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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光华组成的道路从王屯屯脚下铺陈着,一种红色的花瓣从石顶镏金的缝隙里面飘洒下来铺满了路径,远方巨大的石门在光华里轰然打开,一层叠着一层,延伸向远方。

    这是欢迎我进去?!

    变故在极短的时间内铺展开来,王屯屯一手扶着石壁,颇是有些镇定的站立着。

    这时间他的表情看起来是有些惊异而复杂,深沉的心思让他将骤然间的变故解读成了几个部分和可能的走向。

    而他正前方那个来自刑施部的警司却少了这样一份‘处变不惊’,在光线骤暗骤亮的时候,这个警司便被吓的跳起来,然后跌坐在地上。

    还未等两人适应过来,那光线的尽头便缓缓的走来一个男人。那是一个身材极高挑的人,他穿着合体的黑色晚礼服,在逆光中走过来。

    黑色的皮鞋敲打的着地面,那男人的面容在光线里面逐渐清晰起来。王屯屯的眼神在看到这人面容的一瞬间明显收缩了一下,随即恢复常态。那个正在走过来的男人是这一次任务应当被捕杀的对象——梁国。

    面无表情的通缉犯梁国木然望了面前的两人一眼,礼貌的弯下腰。他的一只胳膊已经断了,此时只能曲起右手伸展着像贵族的管家一样做了一个请进的姿势。

    而这个时间,王屯屯才发现梁国的臂弯上面还搭挂着一个纯白色的毛巾,它被叠放成长条的形状从臂弯垂下去。王屯屯看了这毛巾一眼,随即又将注意力转移到之后的应对上来。

第二十三章 三爷的智慧(此为缺少章节)() 
ps:抱歉大家,昨天上传的时候漏传了一章,现在更改过来,话说你们昨天一点也没感觉到违和吗?

    最终王屯屯还是跟着梁国走进了石门,向着山腹内部行去了。

    身着黑色晚礼服的梁国在前面带着路,他背对着众人,上半身耸立着,给人一种笔挺的质感。通缉犯梁国的头发是有被精心梳理过的,呈现出一种古老的典雅款形,每一根看起来都整齐有序。

    众人都没有说话,王屯屯低垂着眼帘,闪烁的眼角在梁国的颈间和地面切换着,大概是有了一些厉害权衡的考量。在他身侧那约么年过三十的刑施部男人看起来诚恳老实,应当是沙镇普通的小警司,平日里上上班,出出勤,下班后带着老婆孩子外出逛一逛,得过且过的打发下剩余的光阴,不是怎样厉害的角色,所以骤然被带入超出常识的变故里面,这个沙镇的警司看起来是有些茫然的。

    关于这许多的细节、表情,梁国并未理会,此刻的他更倾向于一个合格的管家或者说是向导,沉默的在前面带着路。他的身材高挑,礼服合身笔挺,看起来款款有型。事实上,在那光芒之下,梁国修长的背影正覆盖在王屯屯的脸上,将对方的脸面涂抹成一片晦暗。

    ‘哒’‘哒’‘哒’的皮鞋敲击石面的声音在空旷的洞穴里面回荡,他们走了许久,路途蜿蜒往下,他们最后终于停在了一座室门前。梁国弯下腰,卑微而礼貌的打开了门。

    他站在门侧,低着头伸出仅剩的手臂示意王屯屯两人进去。

    经过这漫长路途的梳理,此时的王家三少爷相较于初时,倒是镇定了一些。这漫长的回廊,给了他足够的时间去做规模性的心理建设。

    事实上,早些年间,王屯屯自己便有一些作恶甚至杀人的经历,最近一些年由于性格的缘故渐渐低调,但背地里仍旧做着一些耸人听闻的阴损事情。

    基于这样的心理,王屯屯倒是并不像普通街坊百姓那样惧怕所谓恶人或者恶势力的,他以自身为标杆衡量便认为,自己这样地道的坏人尚且不自怕,同理也不用太过高看这地底下修建宫殿的‘恶’势力。

    他其实想的比较清楚,对方同样是人,与自家的区别只是势力大小,权利钱财的多寡而已。

    既然是人,王屯屯自认是不怕的,实际上任何组织的存在都有其根基,这建立了地下宫殿的庞然组织也不例外,为钱也好,为权也好,总会有所取舍——这便是人类建立的所有组织的通病了,为这也将成为自己和王冕的生机:

    这种逻辑大概可以利用如下的理论解释:杀掉王家人固然可以避免一些后续的麻烦,但对于整个建立这地下宫殿的组织来说,却并无实质上的利益。

    但若不杀王冕和王屯屯呢,凭借王家的势力和影响,即使给这地下势力做傀儡做狗,也绝对是狗中的藏獒了。

    况且王冕虽然被贬黜沙镇,但着实卷走了不少银钱。王屯屯清楚,对于这些地下组织的人来说,人命实在不值钱,说杀便杀了。但钱,无论如何还是值钱的,最不济,王家人用钱买命便是了。

    最后,王屯屯还有一个很有重量的砝码,那便是寒京的王家。寒京王家是怎样的势力,没有人比生在王家的王屯屯更加明白。王冕在家族斗争中失利,被主家贬黜到沙镇,实际上便是被家族放弃的信号了。

    但无论如何,王冕都是寒京王家的直系血亲,体内流淌着的是王家数百年来一脉相承的血液。这血液或许能冰冷到将人赶出家门,冷眼旁观其老死饿死。

    但这血液同样火热霸道,王家的人,再如何不好,自己惩治便好了,饿死街头眼都不眨一下。但至于其他的势力插手打骂管教,呵,那还是算了吧。

    王屯屯不相信,会有势力能够完全忽视寒京王家的感受而一意孤行,将完全没有仇恨积累的他们赶尽杀绝?!或许这种极端的刚硬的组织确实存在着,但王屯屯绝对不相信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不讲究取舍的组织能够发展到独立建造地下宫殿的地步。

    当然,这种想法只是理性上的分析而已,王屯屯想着自己进入石门之后多半是要被人拿着刀架在脖子上面威胁的,先兵后礼嘛,对于这一点,他倒是不怕的。

    三爷聪颖早慧,性格又是擅长诡辩的狡诈性子,没理还能辨三分,更别说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了。

    因此王屯屯实际上有些把握,自信只要能抓住开口的机会,便可以有理有据的陈明利害,能够成功走脱,甚至将王冕带回去的机会都是有的。

    然而,等王屯屯转入石门,那扑面而来的热烈氛围却又让他徒然愣了一下。

    来的时候,王屯屯便是踩着夜明珠聚集起来的白色光线徐行而至的,在黑暗的地下,这光线对于王屯屯来说,委实太过明亮了些。

    但等王屯屯转入石门,那光在一扇门的距离里徒然炽热躁动起来。巨大的光柱在极短的时间里拥挤入人的眼帘,让他有了一种从黑暗骤然进入光明的错觉。

    王屯屯的眼神恍惚,随即视线在一秒钟的时间里模糊,他看见无数五颜六色的光在空中飘浮着,慢慢充盈了视野。

    随即有人轻轻拍了手掌,那光芒柔和下来,王屯屯的眼睑被光线刺激而分泌了一层薄薄的泪膜。他顺势揉了揉眼睛,刚刚有些恢复视力,一股异常浓郁的香气便如同实质一样冲击过来。

    那香味浓稠而内敛,美味至极,混合着果蔬和肉品的馨香,有些像是刚沐浴不久女体的气息。但相比起来,前者更加悠远醇香。

    正当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不由分说的挤入王屯屯大脑的时候,他的视线也逐渐清晰起来。

    等眼眶里纷乱的光线沉淀,他迅速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无数杂乱的信息通过瞳孔随即汇集而来……

    那之前发光的是石壁和石顶镶嵌着的夜明珠之类的光体,它们被编排成复杂又精美的形状在视线所及的平面内蜿蜒着。石头的墙壁和石顶镶嵌着吊顶和彩色的宝石,它们在夜明珠的光线里闪闪发光,折射出五彩的光华。

    而空中和石顶上甚至漂浮着一些彩色气球和白色羽毛之类的物体,它们的数目并不算多,但俱都晶莹剔透、美轮美奂,为整体的氛围平添了一些闲适优雅。

    王屯屯的目光继续流转,他的视线抚摸过许多东西,柔软的光华分外知趣的随着他的眼神变化流转。猛然之间,他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穿着得体优雅的孩子,他长相甜美可爱,脸盘稚嫩,皮肤由于年幼而干净白皙。这人坐在一个巨大的褐色实木椅子上,半靠在椅背上,稍显慵懒。他一只手扶着额头,饶有兴趣的看过来。

    这人,似乎有些眼熟呢。

    “欢迎、欢迎,……哦,三爷。”

    隔着长长的餐桌,格里菲斯弯着眉眼开心的笑了一下。他仅仅坐在那里,便有着无与伦比的存在感,就仿佛天生的核心或者王者一般吸引着所有的事物向他聚拢着。

    格里菲斯显然是认识王屯屯的。不过,遗憾的是这个时候,对方还未能认出他来。

    格里菲斯如今的形象和平日里相差巨大,生活里的大多数时间,格里菲斯或者说吉阿满在刻意降低着自身的存在感——关于这一点,其实有个秘诀,那就是装疯卖傻少说话。

    王屯屯未能将格里菲斯和平日里呆呆傻傻的吉阿满联系起来,事实上,由于那餐桌太过巨大,他才刚刚被格里菲斯显赫的存在感夺取了视野,以至于眼睛刻意忽略了那份巨大,直到现在,方才正视起来。

    那是一个长方形的桌子,在长度方向上,大概延伸了七八米的样子。它被摆放在格里菲斯的身前,几乎和他座下宽大的椅翼连成一线,正舒展着,延伸过半个石室的宽度,铺陈在王屯屯的面前。

    桌子上面陈列着五颜六色的瓷器、砂锅、碗筷,它们正被盛放了鲜美的菜肴、汤品,隔着毛茸茸的空气,散发出热气腾腾的香味。

    之前,王屯屯初入石室所闻到的香气便是出自于此处。

    而他们这些人自从沙镇里出来,众志成城的要拿梁国的归案的时候,便是时刻在奔波着的。

    后来,天逢降雨,众人担忧着梁国的行踪,所以没人敢于升起烟火做饭。这样一路走下来,关于口腹方面的享受自然是差的,甚至于刚刚王屯屯守在洞口有一两个小时的时间,那天下着雨,着实让他感觉饥饿起来。

    进入洞穴之后,岩石间扩散的温度让他冰冷的躯干稍稍回转了一些,但长途跋涉的疲惫和长时间饮食的粗糙反而让他更加思念起他在王家做少爷时候的锦衣玉食。

第二十四章 小格里的密室游戏() 
“欢迎欢迎,贵人长途跋涉莅临鄙处,本当倾尽全力款待一番,做些拿的出手的饭食,以解贵客路途的**。

    不过奈何啊,近日阴雨,一时之间实在没能找到好的食材,只有一些自投罗网的小家伙,将将凑合着做些粗野饭菜,希望三爷不要嫌弃才好。”

    那个坐在硕大实木椅子上的男孩子站起身来,用袖口扶了扶桌子边缘的茶盏,食指微微抬起来,指着满桌的菜肴微笑着这样说了话。这男孩子穿了一身浅色青花的衣服,颇有些东方神秘的气质。

    格里菲斯之前穿着白色上衣,黑色裤子,感官上类似厨师多一些,但在今日的‘主角’王屯屯的面前,他终究还是换上了正式一些的装潢,事实上,这衣服的淡雅花色,格里菲斯还是挺偏爱的。

    用茶盏轻舔着杯口,荡漾的浓郁绿茶发出清爽的气味。在这寡淡气息里,圆脑袋的大妖眯着眼睛,慢条斯理的接着说道,他这个时候的气质还是沉稳着的,但声线有些奶声奶气的:

    “我知道你,沙镇的珠宝三爷……

    实话说啊,朋友千万,知己难寻。三爷啊,我是真的很欣赏你啊,苹果味的小清晰啊……不知道三爷有没有听说过俞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呀,俞伯牙当年就很欣赏钟子期啊……没听说过?这个不奇怪,这是我在另外一个世界听说的事情,我给你讲讲啊,从前有个人啊,他叫俞伯牙,他会弹琴……

    不好意思,岔题了啊。我们说到哪儿了?哦哦,对,欣赏,欣赏!

    咳咳,我是很欣赏三爷的,咦,三爷你的发质真的很好呀,咳咳,我是很欣赏三爷的,这一点连中汇路上雪莲阿姨家的狗都是知道的,三爷你一定要听我说啊,哦,让我想想该怎么说啊,对了,对了,大概……应该是三个月前吧……”

    小男孩说这些的时候,表情和动作还透露着稳重大气,就连语速也控制的相当缓然。但这人的话语颠三倒四,完全不知所云,几乎是想到哪里说道哪里。

    王屯屯捏了捏鼻梁,经历过最初的错愕和落差之后,他从未想过迎接自己的将是这样一个毛茸茸的小孩子,这让他的心情,稍微舒缓的同时,又夹杂着一些诧异和茫然。

    搞什么鬼……

    但这洞穴是充满了怪异的,王屯屯脑海中还在想着那个在充满火光的夜里将张良拖入洞穴的怪物。他仔细观看着格里菲斯,想着对方那初入洞穴时候无法言语的存在感,在看看当下在男孩子的口才表达,便心情复杂起来。

    难道之前的那种存在感是错觉?!

    定是我太过专注紧张,才产生了认知上的偏差。王屯屯这样想着,双目却不由自主的盯着格里菲斯的脸面,几经试探,终于确认对方的表情动作看上去倒是诚挚认真,一对小孩子特有的纯净眸子闪耀着,传达出一种见到喜爱之物的欣喜和感动来。

    “三爷,我真的是欣赏你的……”

    格里菲斯悠悠的又重复了一遍,终于将茶盏摆放好,为自己斟了一杯,又殷勤的走上前,为王屯屯斟了一杯。王屯屯看着忙碌在眼前,身高只到自己肩胛骨位置的格里菲斯,眼神恍惚了几下,终于柔和下来。

    他左右看了看,最后拉开桌子前面那已经摆放了多时的座椅坐了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格里菲斯。这个名字比较拗口,我教你拼一下啊,我名字第一个字格呢,是格里菲斯的格,里呢,是里菲斯的里,菲呢,是菲斯的菲,斯呢,就是思密达的斯。

    当然啦,鉴于咱俩关系已经这样密切了,我允许你叫我小格里,至于小菲斯这样的称呼,想想还让人有点小害羞呢。

    对了,我还有一个名字,叫吉阿满,这个名字可是有讲究的,你看这三个字拆开来读,吉呢,是吉阿满的吉,阿呢,是阿满的……”

    “小……小格里啊”,王屯屯对于格里菲斯这样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奇葩有些无所适从,他心里想着王冕的事情,自然便出口打断了那个孩子。

    当然了,当格里菲斯介绍自己是吉阿满的时候,三爷王屯屯也曾有过一瞬间的恍惚,仿佛这名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但当格里菲斯介绍自己名字的由来‘吉是吉阿满的吉,阿是……’之类的时候,他便果断的认定自己是想多了。

    “小……小格里啊,这洞穴里只有你一个人吗?”

    “不是啊,这不是还有你们吗?”格里菲斯放下茶盏,倒退着回到座位上。他用手指挠了下头皮,一边说话,随后指了指王屯屯和那个刑施部的男人。

    王屯屯是看着父亲王冕和一众五六个人一起进的洞穴,说是这洞穴内只有他们几个人,他定然是不相信的。但面前的小男孩表情诚恳,不似作伪,终于让三爷王屯屯‘顿悟’这疯疯癫癫的小男孩应该也如同张良一样,是洞穴势力之下的受害者。

    “额……,小格里啊,你说的不错,我王……王三爷的问话不清楚。小格里呀,我想说的是,除了我们之外,还有没有人在这个洞穴里面?”经历过落差,错愕、格里菲斯的乱入和时间的沉淀之后,王屯屯终于回复了一些那沙镇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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