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配:深吻男神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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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配:深吻男神100次- 第2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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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武严肃?

    抱歉,这个还真没看出来。

    “”黑衣男子说完他自己都尴尬了。

    白衣男子仿佛看不下去了一般,出声替黑衣男子解围:“姑娘,你召唤吾等可有何事?”

    终于言归正传。

    “不为别的事,这只鬼交给你们了。”白墨纤指一指艳彩。

    黑衣男子白衣男子循着她指的方向望过去,“这不是地府通缉令上的——艳姬吗?!”

    “啊。”这下轮到白墨吃惊了,“你们也认识她?艳姬这么出名吗?”

    话比较多的黑衣男子解释道:

    “这位艳姬是西凉末帝宠妃,变成厉鬼之后,谋害过不少人性命,西凉国灭也跟她脱不了关系,所以是地府通缉令上排名前十的厉鬼”

    古国西凉最后一位君王,性情残忍暴戾,却喜美人好风雅,在盛年之时得一位名为‘艳彩’的绝色美人,宠爱有加,册封艳姬娘娘。

    这位在西凉史册中的祸国妖妃、在后世记载中有红颜祸水之称的艳姬娘娘,恃宠而骄,骄横跋扈,宠冠西凉后宫三千佳丽,甚至就连当时的西凉王后都要避其锋芒。

    然而,这位宠冠后宫的祸国妖妃红颜祸水,却并非像商之妲己周之褒姒,死于城破宫倾的烽火战乱之中,而是被对她宠爱有加的君王亲自下令——剥皮而死!

    前面说过,西凉末帝不管民生不理朝政,生平就只有两大爱好——喜美人、好风雅。

    这风雅便是平生夙愿作出一副流传千古的绝世美人图。

    当时的宠姬艳彩提议以活人剥皮用做画纸,厉帝连称妙哉,以人皮为画。

    接下来西凉王宫一片哀鸿遍野。

    只要容貌娇美皮肤白皙的宫女们都难逃被剥皮的厄难命运。

    厉帝用上女子的人皮作画,一开始觉得新奇有趣,久而久之他追求完美主义的极致偏执性格,令他不再满足于从身份低贱的宫女身上剥离下来的皮肤,而是转眼打上了妃子们的主意——

    最后,作为提出这个血腥残忍主意的、宠冠西凉后宫的艳姬娘娘,同样没能逃过被剥皮的命运。

    自食恶果。

    厉帝以艳姬身上剥离的美人皮作画,果真画出了一副流传千古的绝世美人图。

    只是,死而不甘的艳彩却因一股仇恨的执念化为厉鬼。

    因为这副美人图是由艳彩的皮画成,她便附着在了画上,逃过了地府鬼差的追捕。

    事情并没有到这里便结束。

    艳姬死后心有不甘,厉鬼魂魄附着在画上的她,先是以女鬼最常见的吸**魄杀了厉帝。

    而后,这副美人图辗转到西凉王室子弟手里,艳彩便以同样的方法杀死每一位画的主人。

    一开始是皇族王孙,再到达官贵人

    西凉大半王公贵族都命丧于一幅画,朝廷庙堂的中流砥柱一时间全部死去,这时敌国侵犯,西凉国就这么被灭了。

    直到最后,这副美人图辗转流传到了薄熙之的手里。

    他们明知这副美人图是死亡魔咒,却无法抵抗它的魅力——

    因为艳彩在古画中创建出了一个“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幻境,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他们都死在幻境里,在与艳彩的寻欢作乐中被吸干精魄而亡,魂归地府才清醒。

    “所以这位艳姬在地府通缉令的排名一直很靠近,不过前些年都还是在二十几名开外。”

    见白墨听得饶有兴致,黑衣男子士气大振,似乎是带着某种讨好的意味在其中,继续说道:

    “直到二十年前,她布下修罗阵,一夜之间整座北城百姓几乎都被抽魂而死,变成行尸她在通缉榜上的排名这才‘蹭蹭蹭’往上一路飙升到前十,干掉了无数厉鬼大佬!”

    白墨扯了扯唇。

    ‘干掉了无数厉鬼大佬’这几个字被黑无常用这语气说得就好像是‘牺牲了无数革命先驱’似的。

    白衣男子已经看不下去黑衣男子的狗腿了,掐过话题:

    “多谢你帮我们抓住这个在逃地府通缉犯,鉴于这通缉犯太过凶残,我们需要马上将她带回地府,就不多停留了。”

    说完,手一抖,黑色铁链将艳彩严严实实的捆住,只余下一双脚可以行走。

    黑白无常将艳彩带走后,白墨终于才从黑无常的那句话中意识到了不对劲——

    “什么叫做20年前布下修罗阵?明明就是昨天啊!?”

    薄少铮俊美如玉的面孔微微沉了沉,徐徐吐出一口气,说:“流苏,或许外面的世界,已经跟我们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了。”

    幻境一天,人间十年。

    不知是艳彩的操控,还是古画自己作祟,外面的世界的的确确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帅府依旧在,只不过当年枭雄般的薄大帅,一夜之间痛失两个儿子,早已经垂垂老矣。

    那个房间和那幅画,薄枭没让任何人动,就是希冀着有一天,或许他的儿子能从画里出来。

    薄枭这一等,就等了二十年。

    日复一日,希望早已经被时光岁月消磨殆尽。

    薄枭还是得为帅府打算,便将八小姐薄葵留在家中,招了一位上门女婿,薄葵的孩子便是帅府将来的继承人。

    只是与惊才绝艳的薄少铮相比,到底差强人意。

    薄枭不止一次叹息。

    二十年过去,帅府的新继承人长大,枭雄般的薄枭也成了病痛缠身的老人,没有了当初的雄心壮志。

    他死前唯一的心愿就是再见最器重疼爱、花费无数心血培养出来、却在一夕之间被一幅画给诡异吞噬的小儿子薄少铮。

    当依旧风华绝代容颜不改的薄少铮出现在他眼前时,薄枭犹不肯相信,还以为自己是回光返照。

    “小九,是你吗?小九”

    “是我。”薄少铮紧抿了下唇。

    对他来说不过在古画幻境短短时间,对薄枭来说却已经是二十年。

    饶是薄少铮心硬如铁,此生只对一个人余下柔情,此刻也不得不承认这对薄枭来说,似乎有些残忍。

    但是,有些话他还是不得不说——

    “爹。”

    他郑重其事的喊道,随后牵起白墨的手,说:

    “这个女子,曾经我代薄熙之迎进过薄家家门,而现在——我要娶她。”

    光明正大的让所有人知道,你是我薄少铮的妻。

    ………

    这章2400字以上,是两章合一,收费12书币

第1244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番外)() 
有人说:民国三年等不到一场雨,一生等不来一句我爱你。

    所幸,我等到了你。

    ——薄少铮。

    *

    =====番外薄少铮=====

    烽火民国,乱世佳人,烟雨北城,薄家九少

    这就是他——薄少铮。

    …

    或许是他的父亲——薄枭,手上鲜血与性命无数,前半生造杀孽太多,有伤天地阴阳之和,以至于膝下一连生了七个女儿。

    唯一的一个儿子还是个病秧子,并不能继承他年轻时金戈铁马绝色弋华打下的薄家江山。

    所以,他的出生被寄予了厚望——

    三岁识文断字,是为了今后能研读兵书,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五岁骑马射击,是为了今后能战场杀敌,毫不怯场例无虚发。

    从一生下来,他的人生轨迹就已经被完完全全规划好,按部就班的活成世人所希望的样子。

    他知道,他那位同父异母的大哥薄熙之,在心底羡慕他能得到父亲的器重,嫉恨他在薄家帅府乃至整个北城都令人敬畏尊重。

    殊不知,世上从无两全其美的事,这些他薄熙之所羡艳的东西,都是他放弃某些才能拥有,哪怕并不是他心中真正想要的。

    习惯了将责任背负在肩上,久而久之,他也逐渐忘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幼时,他端坐在书桌前,冷着小脸读着孙子兵法,透过书房里的菱花窗朝外看去——

    琼花花瓣晶莹如雪,树下薄熙之和那个名叫慕流苏的远房小表妹在荡秋千。

    那时,他想的是

    什么时候他也能像他们一样出去玩?

    哪怕只是一天,一天也好。

    稍微长大一点,他被父亲带去校场学习骑马射击。

    那时的高头大马对他来说,不亚于是庞然大物,一整天下来,从马背上摔下来数次,两只青嫩白皙的手拉着烈马缰绳,被勒出深深的血痕。

    强忍着双手的疼痛,满身狼狈一瘸一拐的回到帅府里,薄熙之却怡然自得的喝着解暑冰镇酸梅汤,在紫藤萝花架阴影下吹着凉风看风花雪月才子佳人的话本、折子戏。

    血缘关系上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实际上谁也看谁不顺眼,天生气场隐隐敌对,这些都是有理由的。

    梁子,从幼时起便已经结下。

    所以,薄熙之在他们共同的父亲薄枭安排下,迎娶幼时曾到帅府小住过的那位远房小表妹——岭南慕家大小姐慕流苏,以身体病弱不适合长途跋涉为由,推脱着不肯前去岭南迎亲,父亲做主让他代之时,他一开始也是拒绝的。

    最后,还是父亲分出一部分北洋军阀军权交给他,他这才勉强同意。

    身处在这个烽烟血火的乱世,哪怕他一开始并不想争戈,但已经坐到这个位置,也就不得不谋划什么。

    身处他这个位置,不管做什么都是四个字——权衡利弊。

    显然,只奔波千里替人迎亲就能让他那个嗜权如命的父亲割地赔款,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

    虽然这个人是讨厌的薄熙之,但尚在可容忍范围之内。

    后来,薄少铮不止一次的庆幸——

    幸好是他,幸好他来了。

    …

    薄少铮对慕流苏的印象已经很久选了,只模糊的停留在——远房小表妹、淘气小哭包、娇娇气气的小女孩上。

    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这个叫慕流苏的女子会深深、深深的闯入他的生命里,占据他的心间。

    以强势、不可扭转之姿!

    宛如宿命。

    就好像那一抹鲜艳明亮的红,不偏不倚以宿命之姿跌落在他的肩头。

    将她的容颜收入眼底的那一刻

    怦然心动。

    他不是没有见过比她姿容更加绝色的女子,如有北城第一美人之称的陈韵儿。

    但是那些女子在他眼里,不过是红颜枯骨,哪里比得上她活色生香的美丽?

    只一眼就叫他心防失守,一见钟情。

    更打动他的是细节——

    那若有似无的浅淡橙花香气,那被咬过缺了一角的苹果,那见到大红盖头跌落眼里盈着的戏谑笑意

    都令他,倾心不已。

    第二面。

    她换下那一身繁复厚重的大红喜服,着常装依旧美丽。

    人,撞入他怀。

    青丝,缠入他衣襟的第二颗扣子里。

    那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而她一定不知道,那一缕曾经缠绕过他衣襟指尖,属于她的青丝,被他保存了下来,放入一只荷包里面,妥善安放。

    在此之前,他从不曾知道自己也有这样缠绵柔情的一面。

    他更不知道,世人称狠辣凉薄,可以算得上是冷血的自己,竟然也会有一天为了一个女子——

    奋不顾身,跳下万丈悬崖!

    没有丝毫犹豫,也不曾想过会摔得粉身碎骨的后果,就这么——随她跳下。

    万幸,他和她都活下来了,都好好的。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让他改变了本想徐徐图之的决定。

    明天和意外不知哪个先来。

    若是这一次他们没有那么幸运都死了,某些放在心底到死都不曾见过天日的感情,没有对她说出口,那就实在是太遗憾了。

    于是,表白。

    强势又暧昧的让她知晓,他原本隐藏在心底那如岩浆般滚烫炙热的爱。

    …

    他对她,并非只是一时兴起,玩玩而已。

    他要的是全部,是终生。

    薄少铮知道,这是一件再容易不过,又再艰难不过的事情。

    其实,他大可以效仿他的父亲薄枭,将兄长有名无实的妻子给强抢过来。

    可是,他明白这样做,这个对女子本就苛刻的时代会让她背负什么样的骂名——

    yin。乱、背德、乱。lun、罪孽

    就像是曾经的他的母亲!

    那个在他一出生就死于难产,他从未见过,却在旁人口中听说过的绝色女子。

    美名与骂名并重。

    甚至在他不曾强大起来的幼时,父亲后院里那些女人一度因不爽他将来会继承帅府,而私下拿此事肆无忌惮嘲笑。

    后来,他开始冷硬强大起来,这股声音才逐渐的消失下去。

    也就很少有人知道,他母亲其实是被风流的薄大帅从堂兄手里强抢过来的、未过门的、容颜绝色的妻子。

    所以,想要堂堂正正的娶他心爱的女子为妻,且不让她背负这些骂名,又是再艰难不过的事情。

    好在,他薄少铮从不是畏惧艰难险阻的人。

    只是暗夺比明抢多花费上一些时间罢了。

    他本就是耐心极好了猎人,更何况为了将这只小狐狸光明正大的叼回自己窝里,付出一些代价又有什么不可以?

    薄少铮微微笑起来,眸中流露出一抹势在必得的精光。

    这时的他,没有想到机会来得那样快。

    更没有料到,北城的惊天之变,就是“他想娶兄长之妻且保护好心爱女子不受骂名”,这样一个看似僵硬死局的突破口——

    那一夜,整座北城百姓都沦为修罗阵献祭的口粮。

    那一夜,他见过最美的夜空,最璀璨的星辰,最特别的月亮,还有她最美的模样。

    一袭红衣,踏月而来,御剑飞行,此生难忘。

    她是慕流苏么?

    这个疑问,在她身穿绝色红衣脚踏巨剑血月,停在他面前伸出手来的那一刻,就从他的心底浮现起。

    据他所知,岭南慕家的大小姐慕流苏,只是普通的大家闺秀,与茅山、昆仑一派素无联系,她又怎么会这些东西?

    不过,不管她是慕流苏,亦或者是其他人,他只知道一点——

    她是第一个令他心动不已,想要厮守终身的女子。

    所以,在她问出:“薄少铮,你相信我吗?”

    他回:“相信你,胜过相信我自己。”

    爱你,胜过世间风和雨,胜过天上星辰日月,胜过爱我自己。

    我愿意,将命都交到你手里。

    哪怕你朝我心上开了一枪,我都宁愿相信是枪走了火,而非你想要杀我。

    …

    古画世界,幻境万千。

    幻境一天,人间十年。

    等再出来时,人间算不上沧海桑田,却也扎扎实实过了二十年。

    二十年的时间,足以令所有人遗忘,慕流苏曾经是帅府大公子的妻子,薄少铮曾经是北城最狠辣卓绝的少帅。

    好像,曾经所有的难题都迎刃而解——

    他终于可以再无顾忌,甚至是大大方方的告知他的父亲:

    “这个女子,曾经我代薄熙之迎进过薄家家门,而现在——我要娶她。”

    经历过丧子之痛,又经历过失而复得的薄枭,没有阻止。

    只是对外,他不再是薄少铮,而是薄枭新认下的义子。

    因为二十年过去,他们的容颜依旧不曾随着时光老去,还停留在二十年前进入古画那一刻的鲜活,就算告诉世人他们是薄少铮和慕流苏,恐怕也没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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