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魔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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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魔教-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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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老夫人是主张尽快为薛暮云定个亲事的,一来让老爷子走的安心,二来三年守孝不得娶妻,薛暮云已经二十一了,尽早定下也好。

薛老夫人溺爱儿子溺爱了一辈子,这一次态度出奇的强硬。

老爷子却拦住了,说:“你母亲是妇道人家,没什么见识,她的话,你听得便听,听不得也就罢了,莫与她争执。你跟姓岳的那小子争那姑娘,我是不赞同的。但是男子汉大丈夫,娶老婆就要娶到个合心意的。你娘就是个没主意的,你别听她的。娶回来了,带到我坟前上香,让我瞧瞧。”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可是事到如今,他还如何要儿女情长下去?他要如何跟父母说,他与洛少瑾,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

薛暮云哽咽的点头,“好。”

老爷子放不下的唯有两件事,一个是薛家的产业,怕薛暮云撑不起来,另一个就是薛暮云的终身大事。

这些天清醒的时候,殷殷叮嘱了许多次,却始终仍是不放心。

盛年而衰,谁也料不到老爷子走的这么早。

老爷子熬的油尽灯枯,撒手而去。

薛暮云站在院子里,满城杨花似雪,遮住了前路,一时间天地茫然,竟有些无所适从。

薛老夫人跪坐在薛老爷子的床前哭,管家拿着孝服站在门口抹眼泪,想劝又不敢劝。

家里的下人无头苍蝇一般,有人在哭,有人茫然不知所措。

有人把原本打算给老爷子喝的药碰翻在地,薛暮云闻声看过去,那小丫头吓了一跳,战战兢兢的跪下,“少,少爷……”

薛暮云闭了闭眼睛,开口,“收拾好,下去吧。”

那小丫头如蒙大赦,收拾好地上的狼藉,一溜烟跑了。

薛暮云叹了口气,“刘叔,让人把寿衣拿来,你帮我一起给我爹穿上。小翠把我娘掺回房里去。阿宝你去叫人布置灵堂,该换掉的东西换掉。”

被提到名字的人应声而去,家里的下人开始忙碌起来。

老爷子去了,他以后就是这个家里的主心骨。他不可以茫然,不可以软弱,不可以任性妄为。

薛暮云握了握拳,接过管家刘叔递来的寿衣,亲手帮老爷子穿上。还好他没有迷茫太久,老爷子的身子还是暖的,穿寿衣的时候还算容易。

帮父亲整理好遗容,薛暮云走出房间,脊背挺直,仿佛再不惧任何风霜。

停灵七天,老爷子生前交友广阔,与人为善,来拜谒的人很多。

薛暮云沉默的一一接待,举止有度,有礼有节。

薛家的人也在他的影响下渐渐定下心来,不再那般大厦将倾般的慌乱。

他每日夜里守灵,白天接待吊唁的亲友,从不疲惫,从不失控,仿佛真的一夜之间长大,意志坚硬如钢铁,无懈可击。

一向溺爱儿子的薛老夫人哭昏过去三次,到第三日的时候便卧床不起了。

薛暮云坐在母亲病床前,在父亲死后第一次哭。

母子两个抱头痛哭,仿佛天塌了一般。

之后,薛暮云再没哭过。他不再是小孩子了,不再是遇到伤心的事情,可以躲在母亲怀里哭的年纪了,母亲老了,不能再像小的时候仿佛老母鸡一般护着他这只小鸡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薛暮云第一次真正的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不是为了面子。

而是,男人必须扛起身上的责任,哭,是没有用的。

停灵最后一天,他接到了洛少瑾的信。

这些天的事情纷繁复杂,伤心,责任,还有人际关系,混在一起占据了他所有的思维,偶尔会想起洛少瑾,却也只是极偶尔了。

儿女情长,仿佛是前辈子的事情,然而,不管下定了多少决心,现实中有多少逼人成长的压力,遇上了情之一字,终究还是会英雄气短。

接到她的信的时候,他是很惊喜的。

为自己建立起的铜墙铁壁悄悄裂开一个缝隙,压抑的软弱痛苦缓缓抬头,想要找她倾诉,想要她陪在身边。

或许她并不能给他实质上的帮助,可是她的一点点示好,就能让他心中欢喜,她的一封信,就能让他心中平静。

得知小北是岳成瑜的人,他心里有些不悦,但仍是客气的请人在偏厅休息。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不记仇的,当时的心灰意冷,在接到这封信的时候就死灰复燃了。

那封信薛暮云翻来覆去看了三遍,这些天第一次露出笑容,笑这丫头这次是真的吓到了,如此紧张的道歉。同时又为信里似有若无的情意心中蠢蠢欲动。

提笔回信,写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想起,为什么是岳家的人送信来。

他跟岳成瑜斗了三年,了解这个对手绝不是江湖传闻的那般只知道偎红倚翠,浪荡风流。

这三年,他在一点点进步,却始终没占到岳成瑜什么便宜,甚至他有时候会有一种错觉,感觉这种势均力敌的现状,只是对方有意容让。

他知道这些年岳成瑜与洛少瑾也有通信,只是不像他这么频繁,也很少刻意专程派信使。

洛少瑾说她跟岳成瑜只有兄妹之情,柳随风不相信,他却是有些相信的。岳成瑜这个人心思太深,一举一动似乎都有深意,不像是会儿女情长冲昏头脑的人。

可是这一次,他沉不住气了,为什么?

薛暮云忽然想起前些天听说的宁阙城破的消息。

他当时心思不在这上面,没去深想。此时联系起来一想,就明白岳成瑜派信使给洛少瑾送信,多半是要让她回岳家避难。

写了一半的信忽然写不下去了。

岳家与薛家都跟朝廷联系比较紧。

而魏国占了武国,跟黎国情况还不太一样。

圣火教对于魏国来说就是叛逆。

岳家可以收留她,但他薛家不可以。

他薛暮云当上薛家家主以后第一件事难道就是要窝藏魏国叛逆吗?

老管家刘叔等在书房外面,看他抬头,告诉他账房已经来了,在外面等他。

薛暮云叹了口气,觉得很疲惫。

薛暮云没想到儿女私情与责任这么快就放上天平的两端。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以前他听了不以为然,认为若是情深,怎会缘浅。

如今却知情深之外,尚有许多不得已。

他如今不可能用薛家来成全自己的一往情深,那么可见,以后仍然会有许多的不得已。

终有一天他会变得如柳随风一般,瞻前顾后。

薛暮云苦笑,扔下笔,忽然觉得兴味索然。

他不能庇护她,岳成瑜是不会袖手的,若是,让她跟了岳成瑜走,以岳成瑜的手段,他们两个估计就再无可能了。

薛暮云把刚写的那半封信揉成纸团,扔到垃圾桶。

“以前的事情,不必再放在心上。我对你的心思,只是年少轻狂。忘了吧,就算我表哥去世了,我依然当你是表嫂,奇*。*书^网若圣火教危险,薛家可庇护你,保重。”

一口气写完,薛暮云看着手里的信,又忍不住自嘲,这番姿态,是做给谁看的呢?

明明是放不下,明明是想要庇护她,明明就是不知轻重不顾薛家的家业,明明就是跟岳成瑜争风吃醋。

可是偏偏还要自欺欺人的找个理由,说什么当她是表嫂。

薛暮云觉得,自己真是扶不起的阿斗。他爹地下有知,恐怕也要骂他一顿不肖子。

番外随风而逝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柳随风抱着剑,靠在女墙上看城外广阔的原野。

短暂的休战,城外很安静。

只是两国这片土地上来来回回死了无数的人,总觉得风里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

也许,是心理原因吧。

柳随风抬头看了看天,月过中天,快到换班的时间了。

他从出生那天开始,就一直过着按部就班的生活。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知道自己要娶什么样的妻子,知道自己将来会过什么样的生活。

他的人生,其实很乏味。

金敏之与别人私奔,是他人生里的第一个意外。

他虽然没有自恋到觉得自己魅力非凡,然而未婚妻舍他而就一个侍从这件事,实在不异于往他自尊上打了一巴掌。

事实上,他比自己原本以为的更在意这件事。

前些天他在军队里绑来服役的民夫里看到了那个瘦的脱了形的男人,他没杀他。他把他绑了,让人送到金家去了。

这样的做法,他知道是即幼稚又小气,可是终究还是这样做了。

洛少瑾是第二个意外。

他没想到这小姑娘会喜欢他,也没想到自己会喜欢上这小姑娘。

连着两个意外都是女人,所以说,女人实在是麻烦啊。

其实他一直很疑惑圣火教教主是怎么教出这么个徒弟来的。这姑娘跟薛暮云倒有些像,都是招猫逗狗闲不住的性子,还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没心没肺,言行举止间,更像是个被宠坏了的世家子弟。

好吧,他承认,其实薛暮云他们两个更相配一些。

他对洛少瑾,其实真的不怎么好,甚至比不上当初对金敏之。

女孩子在年少的时候,总是会喜欢上成熟稳重的男人,可是最终她们会发现还是在身边鞍前马后的男人更适合她们。

何况那个岳成瑜也不是好打发的。

其实他也想像薛暮云那样,只是人过了那个年纪,再去做那样的事情,就会觉得奇怪。

花前月下,情话绵绵,或者像薛暮云那样哄着洛少瑾,他做不到。

在他看来,洛少瑾像个小孩。跟他心目中可以共度一生的女人一点都不同。

可是,偏偏爱上了。

其实男人都有劣根性,喜欢女人仰视着他,崇拜着他,全心全意依赖着他。

可是偏偏,他很清楚,承担另一个人的喜怒哀乐,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他想他真的是老了,喜欢上了也不敢去争取。

闲着没事跟那些老兵痞子闲聊,有人聊起过她。

百晓生做江湖美女榜,薛暮云与岳成瑜两大公子哥儿为她斗的天翻地覆,这些传闻在茶馆里很是流行。

而她与伊楚楚的一场斗美,更是轰动了半个江湖,连军营里都时时谈论。

传闻多半不实,他听了也不往心里去。

但是却知道如今她有多耀眼。

偶尔,听了人说她有多美多美的夸张传言时候,也会会心一笑,可是更多的却是不安,她一天天的长大,而他一日日的老去,她声名愈盛,而他默默无闻。

三十而立,他已二十七,却一事无成。

薛暮云如今在江湖上倒是风头正盛,在江湖上年轻子弟中,说他是声名最盛的少侠也不为过,只是沦落到了跟岳成瑜一样的地步。风流浪子,冲冠一怒为红颜,千里探美人……提到他时,多半是这样的词。

不是什么好词,不过薛暮云年方弱冠,年少风流,将来只要不是过于纨绔,回首看来也能当做一桩美谈。

可是若是他柳随风也掺和进去,就成笑话了。被江湖第一美女倾心,却将近而立之年还一事无成的男人,柳随风只是想一想,就觉得人言可畏。

薛暮云那傻小子估计没有考虑那么多,岳成瑜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女孩子声名太盛,不是什么好事。

他喜欢洛少瑾,可是他觉得这是错误的。

因为洛少瑾跟金敏之完全是两种人,跟他自小接受的妻子的形象完全不同。

柳家人丁兴旺,相应的规矩也大。

柳家的媳妇虽然不至于要缠小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却至少要能洗手作羹汤,要能低眉顺眼的伺候公婆,刺绣女红要能拿得出手。

他母亲出身薛家,年少时也是在江湖上闯出名号的女侠,可是进了柳家门以后仍然封了刀剑,学起针线。

三年之约原本是缓兵之计,原以为她飞扬跳脱的性格,过了也就忘了。

然而,走避军营两年,心中却隐秘的期盼她能够此志不渝,三年之约,若是她始终不悔,那么他也不再如此多的顾忌。

柳随风忧虑洛少瑾这样的女子无法适应柳家,也无法被柳家接受,其实他还不懂,女人是肯为某个男人改变的,只是当洛少瑾改变的时候,却不是为了他,而他也看不到了。

换班的人过来,打断了柳随风的沉思。

柳随风走下城墙,叹了口气,今天晚上想了这么多儿女情长的事情,看来真是倦了。

一场场的仗打下来,当初为国为民的理想渐渐被血色覆盖,留下来再打下去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三年之约将至,他也该找个机会离开军营了。

第二天早上接到调防冀州的命令。

三天后出发。

柳随风是最先出发的那一拨前锋部队。

连番败退,前线其实离赤炼山已经非常近了。山路迂回曲折,柳随风策马北望,几乎可以看到赤炼山脉。他不知,此时他挂念的人正离开了赤炼山,去宁阙找他。

离她这么近,他也没有去瞧过她,一来担心如上次押运粮草时那般,听她与别人乐声相合,二来又担心她仍然心志坚定,让他越发舍不得。

柳随风一直很矛盾,怕她爱,又怕她不爱。

武国的兵力已经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了。抽调到冀州,又是好几场硬仗。

输多赢少。

刚开始参军的时候,还会为输赢而揪心,会为战场上的得失胜负而热血沸腾,为身边人的离去而恨不得晚上单人匹马去刺杀。

可是时间长了,也就麻木了。

柳随风心里只想着找个机会离去。

谁也没想到冀州的战况会越演越烈,城破那一刻,几乎血流成河。

柳随风心中已然厌战,见此情形,也不愿恋战,仗着个人武艺高强,便想杀出一条血路离去。

城中的守军依然在抵抗,黎国的军队被拖入巷战中,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许多人命的代价,开始有人放火。

有来不及撤走的百姓在火海里哭号。

柳随风本不愿管。

生死见得多了,人就会变得麻木。

“叔叔救我。”有孩子看到他,伸出双手求救。

柳随风满身是血,仿佛刀山火海里走出的修罗,看着那孩子纯澈的眼神,柳随风终于不忍心,冲入火海将人抢出,负在背上。

“叔叔,救救我娘,求你,救救我娘,她去对街的豆腐铺了。”那孩子哭喊着。

柳随风叹气,伸手把那孩子打昏。

然而快逃到城门的时候,又犹豫起来,找隐秘地方把那孩子藏了,转身返回城里。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其实,哪有什么一举就可以泽被众生的事呢?当梦想蒙尘,心在磨砺中变得冷硬,做人,最起码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然而这一次却没有那么幸运,他遇上了大队的黎军。

他闯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受了些伤,此时硬闯进去救了人,背着人又想闯出来。

黎军也不是吃白饭的,哪容他这样大摇大摆的冲来冲去如入无人之境。

力战之下,他终究没能救出那小孩儿的娘,拼了最后一丝力气逃出城外,却已力竭。

一直拼杀的时候不觉得,躺下等死的时候,思绪却纷至沓来。

早知如此,当初他何必去金家退婚,那些怨恨,那些自尊被伤的痛,过去了也就罢了,何必牵累了金敏之一生。

早知如此,当初何必为那一丝不舍,定下那三年之约?让那丫头白白的牵挂了三年,一直担心那丫头心思不定,最终却是他失了约。

早知如此,当初何必跟暮云生嫌隙,不如成全了暮云的一往情深。

不知道那丫头什么时候能看出暮云的心思,不知道他这一死会不会成为暮云的心结。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一直循规蹈矩,沉稳细致,然而回过头来,却是错过了太多。

暮云说的对,他太过优柔寡断。

能爱的时候,不敢去爱,该放弃的时候,又不舍放弃。

什么都想顾虑周全,万事总想两全齐美。

偏偏,又没有豁达到什么都不在意的地步。

记忆里初见,那丫头站在高台上,做着繁复的手势,神情肃穆。

记忆里那丫头在桐城,严肃的跟他讲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记忆里在机关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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