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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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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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自序】

这个故事,叫作“改变”,很切题。因为故事之中,有极多的改变

从齐白手命形态的改变,到我改了主意去找古墓,都是改变。

地球上以至宇宙间,一切事物,都不断在改变,变化或大或小,肯定都在变。

改变,是绝对正常的一种自然现象。

曾有人对公众(或个人)作出了一些许诺,若干时日之后,发现实在做不到,痛苦不堪,便前来问计。授以一句话,问题就锓刃而解。

这句话是:“我改变了!”

既绝对合乎宇宙间的自然现象,谁能不让你改变?

卫斯理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二日

花大如盘,头大如斗

【一、天下最悲哀的事】

我正在和白素讨论一个问题

有一句话是不是可以成立。

这句话是:只要是生命,都有终结的一天。

白素问:“你是单指地球上的生命”

我还没有回答,就听到楼下老蔡攫直了喉咙,大呼小叫:“先生,你来了,好久不见,真太好了,他们两夫妻都在。”

情形者通之极,但是我和白素,面面相觑,矫舌不下,惊诧不已。

常言说人居傲是“眼睛长在额头上”,而我们这位“贵管家”老蔡,眼睛根本是在头顶上,对于上门来访者,态度之差,可得世界冠军,连好声好气都没有,怎会如此“礼贤下士”,不知是谁能蒙他老人家如此青睐。

我们正在猜时,已听到来人的声音:“帮你找好了,就在你的家乡,也买了下来,就当是我送给你的小礼物好了!

老蔡一连志道谢,听得出他的声音之中,充满了真正的感激,竟还带著哭音,那是感激滋零了。

来客一开口,我们就知来者是谁,可是对于老蔡的行为,仍是诧异不已。

两人的对答,表示来人应老蔡之请,送了一样什么东西给他,所以老蔡感激莫名,但老蔡一向眼高于顶,怎会如此客气?不知来人送给他的是什么东西。

可以肯定那必然不是普通的物事,因为来人根本不是普通人,乃是天下盗墓第一把手,盗墓大王齐白是你

自从古酒大会之后,我一直没有齐白的音讯。这个人,就算有事找他、也根本我不到他,故此每职责一个时期,他都会自行出现,而且每次,都会有新奇古怪的事和他一起出现,所以他一直是我最受欢迎的来客之一。

这时,齐白已在楼下大呼小叫。卫斯理,卫夫人,齐白来了,你再也猜不到,我带了什么礼物来了!”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一时之间,确实想不出他带了什么和物来。我正要回答,却突然听到了一声怪叫

那声怪叫,毫无疑问是红梭所发,但是她何以会发出这样的惯叫声来,也令人心惊肉跳。

我身形一闪,已出了书房,向楼下看去,看到的情景,奇特之至。

我看到了三人一鸟站著。那三人是老蔡、介白和红梭,“一鸟是那头鹰。

(发生在那头鹰身上的事,先称大奇,容后补叙。)

老蔡微弯著腰,脸上每一条皱纹之中,都散发著喜悦和感激。齐白和红梭互望著,齐白的神情,极其惊讶,因为红梭非但发出了

一下怪叫声,而且伸手直指著他,也瞪著他,神情极难形容,大体上

可以用“惊喜交集”这样的语句吧。

齐白没有见过红梭,忽然之间,看到了这样的一个怪人,带著

一头巨鹰闯了进来,一进门就冲著他怪叫,其惊讶可想而知。

(红梭虽然是我的女儿,但在陌生人眼中,她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人。)

可是看他的神情,又显然知道他是什么人

那当然是他直在留意我的记述之故。

是以他虽是惊讶莫名,但也伸手指向红梭,也发出了一下怪叫。

我用了很多文字形容这情影,实际上,两下怪叫专制和乎是接连发生的。而在齐白发出了一下怪叫声之后,红梭又是一下怪叫,嚷著:“你身边带的是什么酒?

不得了那是什么酒?”

刹那之间,齐白的神情古怪之极,张大了口,合不拢来了。红梭的视线,却已盯在他手中的一只布袋上。

齐白再叫了一声,也嚷著:“你怎知我带著酒”?

红梭大声道:“酒味那么浓,除非是没有鼻子,不然怎会闻不出来?”

齐白满面疑云的向我望来。我道:“不是别人没有鼻子,是你的感觉特别灵敏。”

红梭向我望来,叫了我一声。我道:“女儿,这位就是我常提起的齐白叔叔。”

红梭立时道:“齐白叔叔,把你带来的酒,快些给了我吧!”

齐白的神情古怪之极,一来,他不明白何以卫斯理会在一个如此嗜酒的女儿。

二来,他实在不明白何以红梭会闻到酒味。

而红梭在说了之后,看她的神情,像是想动手去抢了,而她肩上的大鹰,也伏著人势,张开双翅 欲扑向前。齐白急叫:“这就给你!这就给你!”

他一面叫,一面已反手中的布包、向红梭递了过去,我一见这等情表,就急叫:“慢慢解开来。”

可是我虽然说得快,还是迟了一步,布包一到手,红梭一双大手,两边一扯,“嗤”地一声,已经经把布包社成了好几片。

我之所以要大喝,是因为我知道,齐白一生盗墓,在他身边的物事,无一不是古物,有的可以列入稀世奇珍一类,那布包的布,颜色黯没,看来不起眼,但一定是珍贵的古董无误。

果然,后来向齐白一问,他说来轻描淡写:“滑什么,只是一幅古代波斯织锦,可能是人类第一幅用这种复杂的方法制造的作品

我们又不研究人类的纺织史,要来她没有什么用。”

听扣!

却说包裹布被扯碎之后,现出来的,是一个玉盘子,那玉盘子相当大,久有两个小提琴叠起来那样大小,玉质晶润,有著浅黄色的自然花纹,看来不像是曾经人手的良迹,而是天生的玉纹。

玉盒的扣是纯金的,线条浑朴古拙。

红梭向我望了一眼,伸出伸舌头,又副馋相,吞了一口口水,这才把扣打开,掀开盒盖,现出里面来,严然合缝,恰好放进玉盒中的另一个玉盒。

红梭一见就叫:“有趣!有趣!”

我一看里面玉盒的纹理,竟和外面一只合得上,就怔了一怔,白素已道:“岂止有趣而已,这时整块玉剜成的,这手工,简直是鬼爷神工!”

齐白大是高兴;“卫夫人的真识货!”

我也赞了一句;“要剜得这样严贴,这不知是哪一个大匠的呕心沥血之作?”

要把一整块玉,剜成一个玉盘,那并不难,普通工匠都做到得到。但是要把剜出来的玉,成为另一个盒,而恰好又可放进大富之

中,又严丝合缝,这就难绝了。从玉的纹理看来,这分明是同一块

玉,所以,这五套盒的价值,手工大于玉的本身。

套盒一共有三层,在红梭不断的“有趣”声中,打开了第三个盒

子,我就看到了一只小晶瓶。

水日是一种十分奇妙的矿物,无色、透明,看起来和玻璃差不

多,可是人工制造的水晶,技艺再高超精巧,也无法和天然水日比较

正如人,再强大也无法和大自然的力量相比一样。

这只瓶子,一看就知道是天然水晶制成的,它呈立方柱型,型制古拙,红绞伸手抓了起来,瓶中有八成满的全透明液体在晃动。

这也是很奇妙后,一看到瓶中的液体,我几乎立即肯定,那瓶中盛载的,就是当年古酒大会之中,醉到了来自世界各地酒徒的那种古酒。

同时,我的鼻端,似乎也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酒香

虽然那可能只是心理作用,因为水晶瓶子不但有极好的瓶塞,而且还用火漆密封著

这也正是齐白讶异红梭何以会知道他带著眼了酒的原因。密封的瓶口,再虽上在三层玉盘之中,酒味是无论如何没有理由外泄的。

可是红梭居然闻到了!

当时,红梭的神情,极值得形容,她先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的肺活量惊人,所以这一口气,也吸得特别长。接著,声音像是自她身全的每一个细胞之中迸射出来一样:“好酒!”

我向齐白望去:“又发现了?”

齐白摇头;“坛这种万载难逢的事,如何还有第二遭!”

我不解:“可是那次已经把两大坛酒,喝了个涓滴不剩!”

齐白道:“还记得那个把一只来自阴间的盒子交给你的怪人?”

我“啊”地一声,是了那怪人留下了一瓶,说是带回去给亚洲之鹰罗开喝的。

一定就是那一瓶了。可是罗开极嗜酒,焉有不喝之理?

我把这问题提出来,齐白道:那怪人说,罗开把酒喝了两口就停止了,就这样的好酒,人生难得几回逢,听说卫斯理最近找回了女儿,他女儿又极嗜酒,这余下的酒,就当是我的礼物吧!”

我用力挥手;'你弄错了吧,古酒大会至今,好多年了,这时间





齐白道:“那怪人离开古酒大会之后,第三年才见到了罗开,而受了罗开的吃惊咐之后,又到最近,才把酒和话交到我这里。”

在我和齐白谈话时,红绫早已打开了水晶瓶,就著瓶口,一口又一口地喝酒,已喝去一大半了,不但从她的神情上,简直可以自她的全身,感到她深深地享受著好酒带来的乐趣。

她长长吁了一口气:“这罗开,是全世界最好,最懂得送礼的人”

白素提醒她:“罗开叔叔!”

红绫立时道:“罗开叔叔

妈,你喝!”

她把酒瓶向白素递了过去,白纱在刹那间,感动莫名,她握住了红绫的手;“我不爱喝酒,你自己喝。”

红绫又向我望业,我忙道:“我喝过,你自己来。”

这酒,对红绫来说,珍罕无比,她居然肯分与我们喝,自然叫人感动。红绫再望向齐白,齐白笑:“当然我不会喝你的。”

红绫发出一声欢啸,仰起脖子,把余下的酒,一口气全都灌进了口中。

齐白大声鼓掌:“好!好酒正应该如此喝法,只有酸丁,才一口一口地品味,不愧是卫斯理的女儿!”

红绫过了好久,才长长吁了一口气:“齐白叔叔,多谢你了!金福不止一次,向我说起过这酒的好处,我也设想了千百次,但等到一人口,才知道再想,也想不到它的美味。”

我在一旁解释:“金福姓曹



齐白记性好;“哦,古酒会上的那楞大个儿。”

接著他又感叹:“又好多年了,这些年来,又发生了许多事。”

我道:“有关那盒子的一些事,你都知道了?”

齐白点说:“都知道了。”

我少不免问他:“这些年来,你在干什么”?

齐白长叹一声,其声悠悠,大是凄苦,竟像是心中有无限的愁苦一样。

红绫忙道:“齐白叔叔,你有什么为难,我一定帮你。

我忙道:“别上他的当,他有什么为难,最我是想找一座古墓;却又找不到。”

齐白哭丧著脸:“世上还有比这个更悲哀的事吗?”

他的确认为“想找一座古墓而找不到“是世上最悲哀的事,那么;和他交谈,就必须认同这一点。可是我却无法做得到,于是,我只好摊了摊手,转换了话题:

“很精致的水晶瓶,很精致的玉盘!”

齐白无精打采:“不算什么,两者都是当年西方工匠所制而给蒙古皇旁的贡品。”

我又另找话题:“你帮老祭做了些什么事,令他如此感激滋零?”

齐白神情更是沮丧:“也没有什么,老蔡想到百年归老,难免一死,所以托我替他工一个墓地,我替他在他的家乡找到了,是一幅好风水的好地。”

我“啧”地一声;“你连阴宅的风水都懂,了不起!”

我的话中,略有抗讽之意。可是齐白分明心事重重,并不在意。

倒是老蔡的想法,引起了白素的感叹,她低叹了一声,望向一直在身边的老蔡:“老蔡,你什么时候想回乡,只管说,我们不会阻拦你。”

老蔡神情黯然:“我想过年前就走。”

我白素异口同声:“没问题



齐白在这时,又叫了我一声,我知道他必然是有事来求我,可是我对于各类古墓的知识,微之又微,而且一点兴趣也没有,所以我假装不知道随便:“嗯”一声,又说了另一个话题:“你可听说过有一座全木结构的房子,被称为`神木居',是元朝时建造的,房子的一梁一柱,全是珍贵无比的木才



不等我说完,齐白已打断了我的话:“我只对古墓有兴趣。”

这时,连红绫已看出,我是故意在推搪齐白,她为齐白不平:“爸,你问问齐白叔叔究竟想说什么。”

我没好气:“除了找一座古墓而找不到之外,还会是什么!”

齐白幽幽叹一声;“就是这样!”

白素道:“请坐下来,我去拿酒。”

齐白指著那水晶瓶:“不必了,在这瓶中加水,瓶中那几滴酒化开来,就比什么酒都好。”

齐白说得如此夸张,红绫居然同意:“是!是!”

一瓶古酒下去,红绫全身透酒香,说话之时,更是酒重四溢,老蔡不会喝酒,赶紧退开了几步,免被酒气所袭。白素如言在瓶中加了水,再倒出来,我喝了一口,果然大具酒味。

我催齐白:“该说了,是哪一个古人的墓?”

齐白一宇一顿:“成吉思汗。”

红绫眨著眼,显然一时之间,她不知道“成吉思汗”是什么,但我和白素,却自然而然感到震动,不由自主的“啊”了一声。

成吉思汗!

稍懂历史的人,都会知道成吉思汗。

但是,知道成吉思汗的人,大都只知道他的赫赫战功,建立了横跨欧亚两洲的大帝国,建立了元王朝,可是对他的死亡,却很少提及。

成吉思汗不像秦始皇,秦始皇从开始做皇帝起,就同时开始经营他的陵墓,所以秦始皇陵墓,有许我传说和渲染,变成了古墓中最著名的一座。

但是成吉思汗墓呢?几乎没有任何有关它的记载,连墓扯究竟在何处也不知道,他死亡时的情形如何,也没有详细的记载,只知道他是在连征西夏时死亡的。

(西昨这个国家,在历史上也神秘莫名,有关它的记载不多,洒夏文字至今也无人能明白。)

早些日子,在报章上看到,蒙古和日本合用的探索队,经过了许我年的努力,仍未能打出成吉思汗的墓在何处,齐白不知是不是曾参与这个搜索队的工作。

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冷淡

因刹那之间,由成吉思汗墓所产生的联想,颇是惊心动魄。

联想如同排山倒海而来,最主要的自然是由于这个蒙古人,南片北战,凭著铁骑,建立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帝国。在帝国有版图上,他是至高无上的第一人他的权力之大,只怕在为历史,没有人可以和他匹敌。

但是他也难免死亡元,她交不算长命,

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向白素望了眼,白素竟然能知道我想到了何处,她道:“历史的记载是公元 一六二年,一二二七年卒。”

白素对于各种数字的记忆力很是高超,而我在这方面的能力甚差,所以,一切灵敏字,都由她提供,习以为常,这是她能够能知道何以向她望去的原因。

算起来,以他的帝国大皇帝之尊,天下财宝可以要什么有什么,可是阎王注福三更死,他不了不能一千岁活下去,享受他的荣华富贵。

关于成吉思汗这个人类历史之上权力量磊的人的死亡,历史上留下来的记载极少。他死了之的就是他的后人争做皇帝的记录。彷彿这个一世之雄,就因为死了,而被人完全遗忘了。

到底他的葬礼如何举行,墓地如何经营,陵寝设于何处,竟一点记录也没有,就像他陡然消失一样。

这确然是历史的一大秘密

当时文化已十分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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