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现白衣兄的剑术,十分诡异。这种剑术并不复杂,却能把手速发挥到极致。而且,这也不是现实世界里什么武林高手的剑术,准确的说,是根据玩家剑谱中记载的招式,逐步演化出来的。
脑子里灵光一闪,胖子终于悟通了一个纠缠他很久的问题!
当初他使用伏魔双剑,无法爆发出最强的手速,就是因为没有章法,或者说,缺乏适合他进攻路线的套路!此刻他突然在想,虽然《连云七剑》只是远程飞剑刺击之术,但如果将它演化为近战剑术,效果会怎么样呢?
而且,这样衍生出来的剑术,应该没有每天三次的使用限制,大可以无限使用。当然,想自创出这样的剑法,难度堪比登天。
眼下白衣兄的剑术虽然还不能爆发出秒人的大招,但平砍的时候已经算得上行云流水了——可以说,白衣兄算是勉强踏入了那个玄奥的门槛,登堂入室了。
差距,这就是差距啊!胖子感慨万千,有点自卑。
也就在胖子一愣神的当口,白浪春风剑阵失效了。
随即,白衣兄爆发了!开玩笑,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对于白衣兄这种层次的大高手来说,怎么可能错过?
他一个瞬发的冰冻术捆住胖子,然后一个闪现到了十步之外,好整以暇的释放了需要二秒施法时间的变形术!
在变成黑野猪的一刹那,胖子知道,自己完了。
三朵剑云接踵而至,没有半点悬念,胖大剑客轰然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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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胖大官人化为白光消失的瞬间,一道金光破空而来,几个起落就到了华山之巅。
来者生得英武不凡,年纪三旬出头,已经算得上大叔级。这位大叔双目如电,浑身自然而然的散发出一股威压,让人望而生畏。
他挪腾的方法并非御空飞行,而是用的传说中的筋斗云。如果他化为本体的话,应该是一头金毛怒猿,人们称他为「死不了」。
拿出一个黑色酒坛子,「死不了」仰脖海饮一口,随后满脸遗憾:“打完了?看来我晚了一步。”
白衣兄依旧冷漠,没好气道:“老酒鬼,你什么时候也爱凑热闹了?”
「死不了」大笑:“难不成看热闹也犯法?哈哈,你这语气怎么有点不爽啊,难道还想跟我打一架?来,来,来,说起来还真是很久没跟你过招了,有点手痒。”
白衣兄冷笑:“你认为你一定能赢我?”
注视着白衣兄,「死不了」突然叹了一声:“哎,老八说得没错。你这人,一点都没有幽默感,见了谁都好像欠了你钱没还似的。”
白衣兄一声冷哼,没说话。
随意坐在一块大石上,「死不了」缓缓道:“看你还站在这里,应该赢了吧?用了多长时间?”
白衣兄眼中闪过一丝不快,冷冰冰道:“还没到五分钟,那个人今天似乎有心事,全不在状态,打到一半竟然分神了。而且,没见识到他的剑招,有些遗憾。”
悠哉游哉的喝着小酒,「死不了」慢悠悠道:“依我看,这还算正常,他也该进入这个阶段了。”
白衣兄一怔,问:“这话怎么说?”
目光瞥向遥远的夜空,「死不了」似是有些感慨,良久,他才正色道:“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想,他应该在第二个阶段徘徊吧。”
白衣兄脸上难得的露出一丝笑意,道:“老酒鬼,你什么时候学会拽文了?”
“你还没到我这个年纪,自然不会对人生有那么多感慨。”「死不了」面色平静,并不在意白衣兄若有若无的嘲弄,接着道:“最近我倒是经常泡论坛,听了很多也见了很多,想来那个人也该感到有些困惑了。
目光一转,白衣兄似乎明白了什么。
「死不了」笑道:“名利财色,这些东西还真难摆脱。我当年用了三年时间,才勉强走出来,你用了多久?”
白衣兄听懂了「死不了」的意思,倨傲道:“我用的时间肯定比你短!不过老八那个疯子比我们都强,他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走出来了,我当时很惊讶。”
刚毅的脸庞上有些遗憾,也有些期待,「死不了」叹道:“希望他能尽快走出来吧,如果走不出来,那他这辈子怕是很难登堂入室了。”
能说出这番话,就代表着绝顶高手与一流高手之间的最大区别。
真正的高手,应该有一颗高手的心。
名利财色,能给人动力,也能消磨人的锐气。大多数的成名高手,很长一段时间内毫无进境,无非是因为当初那颗心已经变质了。更有一些人,不进反退,从此沦为那一开而灭的昙花。
一个人的心境,往往能决定他的成就。
就好比很多普通人,无不盼望着成为亿万富翁。但是成为亿万富翁之后,该怎么样呢?大多数人都会尽情的挥霍,尽情的享乐。而在这之后,会出现什么呢?
不用想也知道,会是迷茫,聪明一点的人会去思考。
人类终究是懂得思考的动物,这是他们凌驾于其它生物的最大优势。
大部分人甘愿沉迷在酒色财气中,从此无法自拔。而少部分可能会超脱,从那迷惑的表象中脱离出来,成为让人仰望的存在。
看着「死不了」,白衣兄突然道:“我很好奇,你为什么断定他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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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他?这是一个很容易产生歧义的问题,不过「死不了」听明白了,他笑道:“一个人无论外貌怎么改变,骨子里有些东西是无法改变的。我认识的那个人,向来滴酒不沾。”
192、电眼·回首·杀伤力
这一天对胖子来说,很有点纪念意义。
连挂两次,从六十四挂回六十三级,换了谁都得有点纪念意义。
如此有意义的一天,那肯定得庆祝下,胖子满脸的笑容,正在品尝着小婉做的鱼鲜。怎么说也是中秋佳节,虽然现实里没有亲朋好友,但法律也没规定不能在游戏中过节。
仙府里很热闹,差点就张灯结彩了。
习惯性的一边吃一边揩双胞胎姐妹的油,胖大老爷觉得这就是人生。
胖子不想下线,现在时间也不过晚上八点,他觉得自己下线后很可能会想起辣辣。而想起辣辣胖子总会有一点小寂寞,像他这么彪悍的男人也抵挡不住这种寂寞,所以他又在小柔翘臀上摸了一把。
酒足饭饱之后,胖子开始思索人生大事。
他想,今天挂的太他妈值得了,被天劫挂掉,让自己有了新的想法和目标。而被白衣兄挂掉,则悟出了很多东西。
反正胖子现在级别不高,他觉得如今挂掉总比以后等级高了再挂要划算的多。这个贱人,心里没有半点记恨,就一直自娱自乐着,来到了论剑台。
一查自己的排名,居然跌倒了二百四开外。
胖子顿时感慨万千,练剑这玩意儿,果然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想必那些个有了剑谱的无名高人,都天天在论剑台苦练吧?
论剑台也有个好处,反正就是一练习的地方,什么剑招都可以无限使用,没限制。
在动手开练之前,胖子习惯性的将自己的心情整理好。
辣辣的问题,这是最最让胖子揪心的问题。胖子想,大家都还年轻,大家都还有青春。所以呢,来日方长吧,日后再说。
小狐狸的问题,这的确是一个让胖子偶尔想起就心疼的问题。而胖子相信,两人还是有感情的,小狐狸总有一天回回来。
该不该乱杀人的问题,这是今夜让胖子最烦心也最为困惑的问题。胖子想,管他妈呢,反正老子练剑也没时间杀人了,以后要杀的时候再说吧。
关于自己身世来历的问题,这是胖子从来都没有忘记过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实在太难找到答案了,所以胖子一点都不着急。于是乎,胖子想来想去,感觉自己已经完全没有了问题!
众所周知,帅哥胖历来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人。
古早古早以前有一个传说,在国术界,有一种百年难得一见的天赋,叫做赤子之心。拥有这种心灵的人平时可能很善良也可能很邪恶,但在关键的时刻,他们的思维会变得很简单,潜意识的进入一种返璞归真的境界。
一旦达到这种境界,他们做任何事情都会事半功倍,进展神速。
依旧是面对漫天的银针,胖子面色如水,双剑紧握,眼睛再也没眨动过。
而他的剑动得很快,比那激射而来的漫天银针还要快。
在那八支银针还没来得及幻化万千的时候,胖子先动了。
身形化作一层薄薄的水雾,胖大官人不多不好刚好出了八剑,将八支银针弹飞到远处。而这还没完,在银针刚停下即将迸发出银色光芒的刹那,胖子再次凭借恐怖的速度,又一次将银针弹飞到更远的地方。
第三次,胖子的速度跟不上了,因为八支银针距离他已经很远很远了。
眨眼之间,刺目的银光闪烁,万千银针向胖子激射而来。
胖子双剑挥成了剑幕,按照记忆中连云子挥动长剑的轨迹形成的剑幕。这一招,就是传说中的破剑式——破剑式的近身版本。
胖子挡住了大部分的银针,随后被捅成了刺猬。
整个过程,算起来不到一分钟时间。
不过胖子并不苦闷,他再一次进入论剑台,再一次的和银针搏斗起来。
双剑舞动出炫目的光芒,与银针的碰撞也夹杂着动人的旋律,时间就在这美妙的旋律中悄然流去。就如同一根棍子插进一个小洞演奏出的动人乐章那样,悄然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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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门的时候,孙甜甜看了看时间,刚好晚上十一点。
有时候孙甜甜发现自己其实很自由,比很多女仆都更加自由。别的女仆签约之后,往往有效证件会上缴给客人,美其名曰是防止女仆私逃,或者说携款私逃。
但胖大主人从没扣押孙甜甜的证件,甚至把别墅大门的密码和钥匙都交给了她,其中还包括车钥匙。
孙甜甜有时候忍不住想,如果自己像少数没有职业道德的女仆那样盗光他所有的东西,还把车开走了,从此躲到外地,胖子能找到她吗?
而这只是一个想法,无论是出于自尊还是良知,孙甜甜都不会做这种事情。
曾几何时,孙甜甜也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她有着富足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尽管如今落魄了,她也在尽力维持着所剩无几的自尊,尽力做着该做的事情。
其实,孙甜甜大可以享受难得的假期,明天再回来也不迟。但不知道为什么。和劫后余生地家人吃过晚饭后,她突然就想起了胖大主人。
这种“想起”,准确的说是一种担忧。
在那一刻,孙甜甜竟然担心起胖子来了,她担心他今天会吃不好。用胖大主人惯用的话说,吃不好心情就不好,心情不好日子过得就很不美妙。
开车回来的路上,孙甜甜曾经无数次自嘲的想过,也许他今天出门和亲人过节去了,根本就不在家。自己这么关切的赶回来,纯粹是自作多情。
但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孙甜甜还是回来了。
因为人性的本质就是这样,常常会做出一些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的事情。
而有的时候,为一些特别的人做一些特别的事情,那就值了,没办法。
有一种力量,是为战胜绝望而存在的,那就是——爱!
在回来的路上,矛盾的孙甜甜努力想回忆起胖大主人的样子。不幸的是,无论她怎样努力也记不起他的样子。这让她看到很恐慌,这种恐慌来源于未知。
事实上,想记得帅哥胖的样子很有点难度。因为他这个月几乎一周一个变化,身上的赘肉基本上快绝迹了,孙甜甜常常感到自己一觉醒来就面对着一个陌生人——或者说一个全新的人。
让孙甜甜感到庆幸的是,她还记得胖子的眼睛。
有那么一段时间,孙甜甜认为他的眼神很清澈,又很深邃,永远让人琢磨不透——就像她曾经爱过的那个人一样。
孙甜甜想,自己的人生也许注定了是一出悲剧。
在那年那月的那一天,孙甜甜刚刚打算向那个人表白的时候,家庭却惨遭不幸。于是她强行压抑住了这段敢情,她想,那个人也许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曾经喜欢过他。
在这年这月的这一天,孙甜甜突然觉得她很傻。自己居然为了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仅仅和她有着契约关系的男人而放弃了假期慌忙赶回来,值得吗?
而有些事情,也许不值得。但做完之后,会让你感到痛快!
孙甜甜打算让自己痛快一回。
她打开灯,看着餐桌上的残羹。
只用了一眼,孙甜甜就敢肯定,胖大主人今天肯定没出过门。又用了一秒钟的时间,孙甜甜得出结论,那个死胖子中午就把冰箱里的猪头肉吃光了,晚上肯定还没吃饭。
他没有亲人,还是和亲人关系不好?孙甜甜疑惑的想,她不认为他和亲人遥隔万里无法相见。以如今的发达地交通手段,相隔万里也不过是半天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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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了摇头,孙甜甜努力让自己不去想。在她看过的无数爱情小说中,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强烈好奇心的时候,下场往往都是很难捉摸的——我只是他的女仆而已,孙甜甜默默告诉自己。
她系上围裙,走进了厨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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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伏魔双剑,胖子在一一做着实验。
原来连云七剑,真的可以演化成近身剑招。他就从破剑式开始练,实际上根本从头到尾都在苦练这一招,压根没换过别的——理由很简单,这一招真的太拉风了,用来对付漫天的银针,最好不过。
近身使出破剑式,漏洞百出,远没有遥控飞剑穿刺那么风骚,胖子已经好几次被银针扎成马蜂窝了,不过这个贱人很有点不屈不挠的奥运精神。他想,自己要是第一天就无比风骚,那早就是神了,还玩什么游戏?
就这么自娱自乐的安慰自己,胖子浑然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记不起第几次准备再次进入论剑台的时候,胖子忽然发现有人敲门。
准确的说,是摁动门铃。
当胖子沉迷于游戏中的时候,一般人敲门他是听不到的。而那门铃很有点高科技,可以与游戏舱的传感器接触,有人一按动门铃胖子就能感应到。
有贼?胖子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如此,然后想。日,哪个贼会傻叉到按门铃?
然后,帅哥胖牙都乐歪了,既然小甜甜回家去了,那敲门的莫非是包租婆?
“咦,包租婆哪来的钥匙?难道她暗杠了一把,偷偷藏了备用钥匙?”胖子很有点疑惑,接着一脸感慨:“嗯,包租婆最喜欢藏小金库了,肯定是她,简直太阴险了……不过我喜欢。”
“嘿嘿,中秋啊,去年中秋她说来年要亲手做杏花月饼的。莫非要给兄弟我一个surprise?太有才了,哥们儿就喜欢这样的意外惊喜……呃,虽然现在一点都不意外了。”
贱人胖胡思乱想着,心情very嗨皮,立刻下线。随即,他心急火燎的在大衣柜里乱翻,换了一身以前出门签约才穿的蓝色阿玛尼。
然后,胖大官人发现这套衣服宽大了许多,不怎么合身——看来是他减肥见效了。不过胖子就这一套拿得出手的衣服,也没别的可以换,所以他将就着整理了衣衫,对着镜子摆了几个POSE,自言自语道:“嗯,虽然没有想象的发哥那么帅,不过总算恢复了几分风采。”
紧接着,帅哥胖刻意看了看自己侧目四十五度,顿时又有了几分信心,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