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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给我两团塞耳朵的棉花?
现在是傍晚六点半,晚饭时间,我们明明已经坐在回程的车子上,为什么还要饿着肚子听这个数学OTAKU走火入魔地念经呢?
那正在翻动资料的金碧辉煌的大手,无论是指节的形状还是老茧分布的位置,都昭示着手的主人是多么的擅长搏斗与射击,我挨过那双大手的揍,所以对那对拳头蕴含了多么巨大的力量深有感受,当然,鉴于此人的身份乃是香港最大的黑社会团体的龙头老大,四肢比常人发达一些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然而这位老大,居然还能撰写高深莫测的数学论文……我不敢说以后就没有来者,但「前不见古人」想必是无庸置疑了。
「电影里,只有为了操纵核弹头的恐怖分子才会努力地拿学习数理化吧?」我小声地嘀咕。
「我的小天天在说什么?」陆一行从资料里抬起头来。
我赶紧摇摇头:「啊?我没说话啊,行少您听错了吧?」
他并没有再追究下去,而是指指一旁的柜子:「我可爱的小天天,给我拿支烟。」
我依言取出他的雪茄盒,却在打开的时候发出了咦的一声:「行少,您今天居然只抽了一根耶。」
「那是因为本大爷和某个公然在庄严的学术会议上打呼噜流口水的家伙不同,本大爷还知道什么叫礼节。」
……真想问问他,既然如此,从来也不顾我的咳嗽声,面不改色充当烟雾制造机的又是哪位仁兄?
想归想,看着他那凛然而又精悍的侧脸,我轻轻地说出口的话却是:「行少,谢谢您。」
陆一行浓黑的眉毛因为我的话而挑了起来:「如果你是为了麦志豪那小子的事向我道谢,大可不必,因为本大爷做这件事,完全是为了我自己。」
也许是吧,可是在站我的立场,却一定要对他说这声谢谢。
可是,为什么要做到这样的程度呢?我们虽然不是杀他老爸的凶手,毕竟也算是做了错事吧,他为什么不但这么轻易地就放了我们,还大发善心地为志豪安排后路?难道是因为他天性善良……这简直就和老虎不吃肉改吃竹子一样不可思议。
想到这里,我不禁抓抓头发,向他请教这个困惑了我好几天的问题:「行少,虽然被您说中意什么的是我的荣幸……不过如你所见,我既不擅长做家事,早餐也只会弄弄三明治而已,何况性格又非常的没趣,长得也不怎么样……你到底看上我哪点啊?」
像你这样有财有势,高大威猛的男人,女人们,还有不少男人们,不都像闻到屎味儿的苍蝇一样迫不及待地飞过来团团围住吗?就算是做玩具、宠物或是仆人,也是要多少就有多少吧?为什么会像王八看绿豆一样把我这个平凡得不能更平凡的家伙看对眼了呢,还是说,王子见惯了牡丹,开始觉得狗尾巴草美?
「这个嘛……」陆一行咬着雪茄想了一会,「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呢?」
「呵呵,母鸡生出驼鸟蛋来我就相信。」
「那你就当是大爷我心情好,敝帚自珍吧。」
「敝帚自珍?」
他点点头,一巴掌拍在我的大腿上(好痛!),「一旦建立了饲主和宠物的关系,即使那只小狗又笨又蠢,不懂得自己去厕所拉尿,还老想着往外跑,主人也会很喜欢它的,懂了吗?」
「……不好意思啊,小的我就是那种又笨又蠢又不晓得去厕所方便的小狗。」我没好气地自我解嘲,对他的比喻感到气愤却又无可奈何。
「何况,你居然说自己没趣?我跑遍了大半个地球,还没见过几个和你一样有趣的人呢。」最后,他笑吟吟地这样说着,可是当我不解地问他:「你是不是搞错了?我哪里有趣啊?」的时候,他却并不回答我,而是对驾车的阿忠说:「转到老谭那里去一趟。」
一直默默地当听众,专心开车的阿忠终于得到了说话的机会:「行少,明天再去吧,您可不要整天都挂心着社团的事,让自己累坏了。」
陆一行满是老大风范地挥挥手:「少说废话。我叫老谭给我在意大利订了一张床,算来今天是抵埠的日子,我要去验验货,才好尽快安装。现在卧室的那张床睡两个人实在太挤了,而且我的小天天睡相又不怎么好,常常掉下去。」
这个颠倒黑白的白痴!
我还没来得及抗议他每晚都把我踢下床去还贼喊捉贼的卑鄙行径,阿忠已经因为太过悲愤而把巨大的劳斯莱斯开到了几乎要车毁人亡的地步。
「行少!你……你知不知道咱们社团花了多少人力财力才拿到了合法的货柜和码头仓库啊,你居然用它来买床!」阿忠用三朝老臣力谏昏君一般的气概发出声泪俱下的悲鸣,两只手颤抖得几乎握不住方向盘。
「如果我不知道,又怎么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老谭?喂!你小子专心开车呀!」
我也附和道:「阿忠哥……我明白你的心情,但是拜托你看看路……喂,变红灯了!」如果不是我的提醒,我们的车差一点点就吻上了别人的宝马屁股。
「行少,不用破费了。我这种小混混,能和行少您睡在同一个房间已经是无上的荣幸了,以后我睡地板就好,您这种说法,别人听到会误会您的。」趁着车子暂时停止不前的空档,我试着说服陆一行打消买床的愚蠢念头。
叫是他却眯细了眼,眼光像刀锋一般扫过我的全身,令我不寒而栗:「你讨厌和本大爷一起睡吗?如果你担心别人『误会』,我们不妨把误会变成事实怎么样?」
我又说错什么话了吗?被他吓得一时呆掉,好不容易才活动起几乎冻结的舌头,澄清道:「不……不讨厌!」
他这才满意了,冲我喷一口烟,重新捧起自己的数学资料研究起来。
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动不动就对弱小进行恐吓……这样的家伙即使写论文写到白首太玄经又有什么用?从本质上来说,根本还是黑社会流氓嘛!
***
「行少?行少?……」
由于不管怎么呼唤,被叫到名字的大只佬都无动于衷,我也只扁扁嘴,无聊地盯着天花板,视线无意识地追逐半空中那只私闯民宅的不知名昆虫。
腿好像越来越麻……
现在身下这张从意大利漂洋过海运来的床,的确是大到了连世纪香港酒店总统套房里的King Size大床都自叹不如,甘拜下风的程度,而且不论柔软度还是舒适度,都绝对是上等的上等。
可是,每晚都被人像枕头一样抱着睡觉,一不留神就会呼吸困难;早上醒来的时候,肚皮上往往还放着一只不属于自己,既粗又壮的手臂或长腿,任谁都会觉得,也许睡地上还更好吧?毕竟我也有血有肉有骨头,而不是布料裹着的棉花团啊。
耳垂可以感觉到有一阵阵的热气吹拂过来,我不禁转过头,仔细凝视那张近在咫尺的脸。
也许因为睡眠是人类最没有防备的时刻,现在的陆一行看起来也比醒着的时候柔和不少,不过正所谓睡着的狮子也是狮子,他再怎么柔和,也不可能变成小兔子那样让人怜爱的生物。
但是这么超近距离观察的话,这家伙长得还真不错!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嘴唇的形状也堪称完美……如果以他作为模特,画出什么项羽、吕布、虬髯客等等人物,一定会让人发出「画得真传神!」的感叹吧。
正想得出神,压在我腿上的另一条腿动了动,紧接着刚才被我小心移开的长臂也又重新伸了过来,穿过我的胸口,把我固定得死死的。为了让自己从这个八爪章鱼一样可怕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只好以不吵醒他为原则地慢慢向外移动,然而我移开一点,他又靠上来,我再移开,他再靠上来,我再移开……
「唉哟——」
我又一次滚下了床。
陆一行被我的叫声吵醒了。他看到以一条腿还挂在床沿的姿势,像肚皮朝天的青蛙一样瘫在床下的我,居然说:「看,我就说我的小天天睡相不怎么好吧?」
早餐仍然是咖啡加三明治,不过今天的三明治中间所包含的内容,更是少到了只有酸黄瓜和火腿的地步。不用说我当然是故意的,谁叫那个姓陆的说我睡相不好?
可是陆一行甚至没有像平时那样发发牢骚,反而二话不说就把东西吃了个精光,倒让我有点儿不好意思起来。再怎么说他也是老大,我好像有些太过放肆了。这种小人得志,癞狗长毛的行径一向是我最唾弃的,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这样……
侍候他吃完早餐,在厨房收拾的时候,陆一行难得地跟着走了进来,还帮我把盘子放好,然后开口说:「我给你选了套房子,抽空带你弟弟妹妹去看看吧。」
我差点把手一滑,把盘子掉在地上。
见我吃惊得瞪圆了眼,他又说:「别高兴得太早,以为我会让你出去往。你那几个弟弟妹妹,总住在那种地方也不是办法,得让他们搬出来。而且你也想让他们读书吧?」
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见我不语,陆一行冷不丁伸手贴在我的左胸口,五根手指不安分的蠢动游移着,笑问:「怎么样,我的小天天是不是小心肝高兴得扑通扑通直跳?」
「人的心脏要是不扑通,那不就成死人了吗?」我强作镇定地挥开他的咸湿猪爪,才不承认自己的心真的跳快几拍。这个流氓老大……这种行为不就和送女人钻石没什么区别吗?可是,却已经足够收买我那颗单纯的心了。
「行少……我好像不得不又对你说谢谢了呢。」
「主人为狗狗买一个漂亮的狗窝,是不需要感谢的。不过主人现在看到小狗对自己摇尾巴摇得这么欢快,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前言撤回!我才不要感谢这个杂碎!
洗完碗,又侍候陆大少穿好西装,正准备一如既往地去传报阿忠载他去宏胜旗下的公司视察,却被他叫住了:「你就没有正式一点儿的衣衫吗?」
我看看自己,过膝的短裤,短袖的圆领T恤,的确是和正式不沾边儿,可全身六十年代邵氏爱情片男主角扮相的某人难道还有资格说我吗?夏威夷火鸡似的衬衫就不用说了,居然还配一件带格子的西装,更恐怖的是脸上那副眼镜的镜脚竟然是翡翠做的!不知情的人大概还以为这位仁兄不小心把菠菜吃到了耳朵上。
「前天你不是回原来住的地方去过,还拎了一包衣服回来吗,即使全是地摊货,总应该有一两件西装什么的吧?」
见我摇头,他又感慨地说:「可惜我的衫你又不合身,不然借你多少套都行。」
阿弥陀佛,幸亏不合身。
我只好说:「对不起,我没有行少您那么优良的基因。不过我干嘛非要穿西装不可啊?」
「因为棺材李弥敦道上的夜总会重新开业,我要去剪彩。」
我恍然大悟:「放火的事摆平了?」
「当然,听说这次花了大价钱续签双妹唛。也是他自己不上路,肯早些落本钱的话,哪会搞出这么多事。我是无所谓,反正那片场子是当街开铺,不愁租不出去,不过看在他和老头子还有点儿交情的份上,还是继续让他租下去。」
这个男人,似乎是在各地都拥有大量地皮,几乎可以算得上是土豪了。而除了宏胜自己名下的赌场、夜总会、歌厅酒廊以外,别的社团所开的场子也有不少是承租自宏胜,真是想不财源滚滚都不行。
本来想以没衣服为借口不跟着去的,可是陆一行不放过我,最后还是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非正式行头来到了弥敦道。
没想到这夜总会的开业典礼上居然衣香鬓影,冠盖云集,连本区的行政长官都屁颠屁颠地跑来喝免费香槟。突兀地站在这些穿高级礼服的人中间,我简直像是个活动的道具,而且还是引客人发笑的那种。
鉴于这样的情况实在有损他陆大少的颜面,我向他提出到外面的车上去等他,没想到还是被他无情的驳回了。
我只好趁乱躲到一角去当壁草,百无聊赖地看看舞厅里双双对对的婆娑人影发呆,而无论何时何地,都永远是视线焦点的陆一行身旁,此刻正围满了两位数以上的女孩子,排在周边的为了抢到和他跳舞的机会,都已经开始互相推搡了。
愤愤地把眼光放到另一头的舞池却发现在蔷薇色的灯光下,那些陪舞的女孩子全部妩媚得令人心动。
她们带笑的面孔后面,又藏着几许不为外人知晓的心酸呢?
不管怎样,以后都绝不能让阿珊走上这条路……我在心里不知第几次地发誓。
这个时候,突然从旁边伸出一只手来,把一杯闻上去很香的红酒递到我面前。那只手绝对可以用「纤纤玉手」来形容,我错愕地抬头,发现手的主人也是大美女。
我的第一反应是她也是夜总会的公关小姐,可是仔细一看,她的打扮和气质又完全不像,明显比那些舞池里的女孩子高出了好几个档次。人总是会对自己欠缺的东西十分渴望,所以我立即对这个和夜总会的气氛格格不入,显得优雅高贵的女子生出好感来。
几乎是强迫自己不要失态,才得以故作镇静的从她手里接过红酒。我这辈子唯二个关系亲密的异性,也就只有老妈和阿珊了,所以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也是理所当然的。
她微笑着对我说:「你好,我叫李乐如,先生贵姓?」
这种时候当然应该报出自己的名字才对,可是我的舌头打结得不是一般的严重,憋了半天,我说出来的话居然是:「小姐……你来这种地方干什么?」
说完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一时间真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而这个李乐如虽然也露出了吃惊的样子,但是稍纵即逝,微笑着说:「我是这间夜总会的负责人,李有材是我伯父。」
我差点儿把嘴里的酒喷出去。
「呵呵,你好可爱,你很少来我们这里喝酒吧,所以才不认识我。」她冲我一眨眼睛。
这个李乐如,不但漂亮,而且很干练,看着她俏皮的表情,我更加手足无措了。
就在无地自容的时候,T恤的后领被人一下子提了起来,不用回头也知道,除了那个发现跟班不在身边而出来抓人的陆一行,还会有谁。
「小天天,看起来你聊得很开心嘛。」
听他的声音,似乎不怎么高兴。
「行少爷!原来这位是您的兄弟,怪不得这么的不同凡响呢。」我还没说话,李乐如已经对着陆一行笑开了花,原来他们早就认识。不过她既然是棺材李的侄女,认识也不稀奇。
陆一行把我拎到他的身后,他那宛如万里长城一般的背部立即就遮蔽掉了我所有的视线。只听他对李乐如说:「乐如妹妹,几年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李乐如回答说:「呵呵,像我们这样的野草闲花,自生自灭而已。」
「梁光这小子不错,你跟着他,将来不会吃苦的。」
「我知道。只是难得这几年世道不错,所以想多为自己存点嫁妆。」
「放心,棺材老李那件事,我会说一说赌王金的。」
「有了行少您的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正当这两个人像普通洽商一样交换着黑道上才会出现的对话时,一个声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