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布达年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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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布达年代记- 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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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游历闯荡,那时候,我也用过许多的化名。」


    「什么化名?全部说出来听听,看看是不是那么有名。」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都是茅老师帮忙取的名字。」方青书笑道:「当初在金雀花联邦参加天桃五轮大会,我化名方不群;在东海上随缥缈三仙学琴,化名方别鹤;在索蓝西亚学习监定兵器,化名方三桂;最难得的,就是在阿里布达的恰情阁,与当时花魁温瑾诗歌相和时,老师坚持要我化名方世美。」
    「呃……这么丰富的阅历,光是听那一大串名字,我只能说,方兄你的确是卑鄙阴险、坏事作尽兼丧尽天良啊!」
    「哈,你别光是说他,你自己也是当今各国之间的知名人物啊,特别是这次在南蛮这么一闹,身价又更高了。」
    茅延安在我胸口一拍,笑道:「要记住,你约翰。法雷尔可是这次颠覆南蛮四大族,搞到拜火教鸡毛鸭血,还色胆包天,拐跑了万兽尊者的两个女人,让他气得亲自出关来杀你的大英雄啊!」
    「别提这件事了,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踏进南蛮一步了。」
    想想确实是很烦。万兽尊者不会离开南蛮,也不可能跑出来杀我,但是他的徒子徒孙可就未必,倘使被认出了身分,那从此真是永无宁日了。
    当然,如果会害怕仇家,我也就不用出来混了。屈指算算,想取我性命的敌人到底有多少呢?光是一个羽虹,就足够让我头痛,就更别说旁人了。
                  第八集 第四章
    经历数天的旅途后,我们终於要脱离南蛮,这时,方青书与我们告别。
    「诸事已了,我要先赶回金雀花联邦去,希望与诸位后会有期。」
    我要赶回阿里布达王国去接新敕令,与金雀花联邦不同路,所以不得不与这超级护身符告别,然而,在方青书向我们辞别的同时,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就显得很奇怪。
    「他要回家,我要回国,那你呢?」
    「我?我是旅行画师,那当然是继续云游天下啊。」
    「我管你是云游天下还是长埋地底,我是问你干什么继续跟着我们?脱离南蛮以后,我们又不需要向导,你一直跟着做什么?」
    「别这么说嘛,你们两个人都这么有趣,大叔舍不得离开你们啊……就算不当向导,我还会很多东西,大家一起结伴上路,沿途有照应,我也很多年没去阿里布达观光了。」
    如果照我的意思,乾脆就像踹死拘一样,把茅延安一脚踢走就成了,不过阿雪却对这位长辈甚是依依不舍,而他也确实是有几分能耐。所以就勉强同意,让这位死皮赖脸的大叔与我们同行,一起前往阿里布达。
    旅程中,我很是纳闷,猜不透被招回王都去,究竟会任命什么新职。
    那个进献上去的神灯,到底是什么等级的货色,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让国王陛下龙心大悦,想要赏赐於我,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
    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也不可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分,到国外去搜寻财宝。
    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边疆,虽
    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
    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
    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很讶异地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当然也有胸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猎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高山之颠、穷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后辞官不干,
    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去,有什么好的?」我摇头道:「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插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看她一脸茫然,我不得不叹气解释。
    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精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长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的一举一动
    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性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刀兵干戈消於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於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果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
    「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
    「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分,又该比些什么呢?」我引用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
    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
    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式开始了。
    「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
    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
    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於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於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高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
    「好……好浪漫的感觉喔。」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
    「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我摇头道:
    「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爷爷,兰特。法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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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
    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不过,历代法雷尔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智与阅历、
    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斗主力的可能性。毕竟,黑暗魔法偏重攻击性与杀伤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练,弄点成绩出来,确实是一面很可靠的护身符。
    与巨神兵的那场大战,黑洞天镜连娜塔莎这样的巫法高手都吸吞进去,如果能当作必杀招数来使用,威力一定很惊人。就是不晓得,黑洞天镜的出现,究竟只是一个偶然的奇迹,还是阿雪造成的效果?而另外一个问题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大日天镜,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暂时没有答案,我转而思考,该怎么样教导阿雪修练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让她去某王国的魔导学院拜师学习,幸好血魇秘录里头有记载一些东西,只要找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买一些入门用的书籍、法杖、道具,应该可以先自行修练几个粗浅的法术。
    我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雾,不辨东西,难以前进。
    「啊,原来是这里……算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认出了地方,最后好不容易靠着他的带路、紫罗兰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进入了一个城镇。山路崎岖,内中藏着不少危机,在雾气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险前进,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则前往商店,补充所需的物资。
    这个小镇的规模不大,专门供旅人采购的商店里,东西是还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铜锅、水壶,都算满齐全的,也有特别的乾肉与小麦粉,可是,却没有我想为阿雪买的东西。
    虽然说课本里头说,上天为了恐惧魔法师的力量,特别对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师每次施放咒文之后,那个咒语就会从脑里移除,必须重新背诵记忆,才能再次使用。然而,第五级以上的优秀术者,却能够凭着体内的魔力共鸣,使用魔法,咒语也可以自己编写,不用拘泥於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发挥,就是第七级境界,施放的咒语只要照基本原则去随意
    编写就行了,无奈她如今脑里空空,徒有强大魔力,却不懂得使用的法则,只好让她学那些初学魔法的稚龄孩童一样,买本入门的咒语书,从头研究起。
    小镇距离南蛮不远,资讯缺乏,魔法的相关书籍很少,商店里头也没有卖什么看起来比较称头的魔杖,在皱着眉头选购了几本咒语书后,我警觉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手边的财源快不够了。
    本来我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在攻破马丁列斯要塞时的所得,全都被龙女姊姊拿去当赞助军费;在娜丽维亚贪污的金钱,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几乎全消耗在这一年来於南蛮的种种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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