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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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第7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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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值得夸赞,他即使表现的再骄傲一些也是理所当然的。

    拍拍李泰的肩膀表示钦佩。

    “希帕蒂亚要走了,我非常的舍不得,烨子,听到你要去岳州,我有些失态了,不是因为长孙冲,而是因为希帕蒂亚,你到岳州就说明舰队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旦你批准之后,这支舰队就要远赴遥远的天边,这样一来,我的心也就被带走了,我宁愿她留下来每天和我拌嘴,发脾气,也不愿意她去遥远的天边冒险。

    昨晚希帕蒂亚对我说,人生原本就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没有经历过冒险的人是傻瓜,看不到最美的风景,也享受不到最大的快乐,她还说如果没有她冒险东来,就不会遇到我,就不会收割自己的爱情,也不会有这样辉煌的学术成就,在长安住了这么多年,她发现自己没了激情,所以想通过冒险来重新获得幸福和快乐。你说,她后面还会遇到谁?还有谁会比我更好?”

    前面说的很痴情,后面说的话就很不要脸了,李泰是聪明人,所以他不需要别人给自己建议,他只是需要一个有资格倾听自己说话的人而已,云烨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合格的。

    “我派了一队护卫,还有四个会武功的宫女去伺候她,那四个宫女的第一条任务就是杀人,只要是讨好希帕蒂亚的男人,他们,她们就能下手,书院里专门研究炼丹术的华先生最近发现了一种毒物见血封喉,芥子大的一点就能把人活活的毒死,甚至毒死一头骆驼都没有什么问题,我给四个宫女准备了一瓶子……”

    “你干脆把希帕蒂亚毒死算了,你老婆已经长成了肉包子的模样,被野狗追逐那是正常的!”云烨实在是受不了了,出言反驳。(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二十三潜生暗长

    “我堂堂的魏王弄死几个觊觎我爱妃的野蛮人难道不行吗?”

    这事不能和李泰较真,他这个魏王已经当得很窝心了,现在居然还要把老婆送出去抛头露面的这让李泰非常的不高兴。

    李泰和云烨也是话不投机,恨恨的摔着门走了,看方向好像是希帕蒂亚的小楼。云烨也没有在自己的宿舍里久留,火炷这些天一直在探索迷阵,每年寒风降临的时候就是百虫蛰伏的时候,也是最好的取毒时间,书院里对这些毒剂的用量很大,尤其是那些躲在深山里的学者,更是对这些动物性毒素兴趣浓厚。

    云烨很多时候已经看不懂那些人在干什么了,毕竟自己那一点简陋的生物学知识,在大唐人孜孜不倦的研究下,早就被弄了个透彻,他们甚至在现有知识的体系上做了进一步的改良。

    迷林里的人很多,七八个全身都罩在铁壳下的正在缓慢的从照壁后面的暗影里走出来,手上捧着各种各样的罐子,甚至还能看到肩背上攀附着一些巴掌大的毒蝎子,正在锲而不舍的将黑色的尾钩一遍遍的扎向铁壳子,发出刺耳的咯吱声。

    等这些人走出照壁,立刻就有一群人围上去,用长长的夹子将铁壳人身上的蝎子揪下来,那只火红色的大蝎子在外面可以耀武扬威,却一步都敢离开火炷,用自己的大钳子夹着火炷的衣衫,站在他的肩膀上,似乎对迷阵里的东西非常的恐惧。

    火炷见到云烨过来,担心的说:“没有发现那里有不对头,但是能让小火害怕到这种程度的东西,一定不简单。

    本来我还是不着急的。但是附近乡民的牲口有时候会莫名其妙的死掉,我去看过,都是中毒而亡的,再下去,迷阵里的东西就会祸害到人了。

    通过这么些年的繁殖,这里的蝎子吃光了蜈蚣和蜘蛛。蚂蚁也一个不剩,物竞天择之下,只有蝎子一族在不断地壮大,小火被我饲养的失去了毒性,可见蝎子的毒性不是人工能培育的,它们的毒液生成一定有其余的奥秘。

    这东西如今已经开始扩大自己的领地,迷阵里面已经不能让它们感到满足,虽说它们的食物有来源,书院总会按时投食。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蝎子在变大,变多,我们投递食物的数量没有变化,我猜测,还是食物不够,才逼得那些蝎子出外觅食,好在。蝎子的归巢习惯很重,天亮的时候必定会返回。而最早的一例牲畜死亡的时间也是在入秋之后才发生的,这不是蝎子分巢的时间,春天交配期开始以后才会开始,现在下手,正是好时候。”

    云烨蹲下来仔细的看着装在铁笼子里的毒蝎子,现在已是寒风飒飒。但是这些蝎子依旧生猛无比,用钳子夹着铁丝,似乎想要夹断铁丝逃回迷阵。

    不知不觉的把这东西养成了祸害,火炷说的没错,现在就到了下重手清剿的时候了。

    “动物其实不比人蠢多少。尤其是蝎子这样的东西,危机感这种东西它们也有,来人,去召集书院守卫,多备一些硫磺,石灰,泼洒在迷阵周围,不得有遗漏之处,今夜所有人值班,严防死守不能让一只蝎子逃出去。”

    立刻就有书院的书吏匆匆的去传达云烨的命令, 火炷还是大意了,玉山现在已经是达官贵人的修养之地,这样的祸害只要出现一个,万一伤了人,就是大麻烦。

    “火炷,这一次的清理一定要彻底,一只都不能留下,只有彻底的清理干净之后,才能选择是不是继续往迷阵里放蝎子,但是每隔几年就必须清理一次,这要形成惯例。”

    火炷点点头就直接套上铁壳,带着其余的几个人再一次进入了迷阵。由于要动用书院的大量守卫,元章先生就亲自过来看看,当他看到堆放在地上的上百个铁笼子,脸色就变了,尤其是笼子里的蝎子怎么看都不是良善之辈,挥挥袖子就要和云烨理论,书院重地居然养了这么多的蝎子,以前还以为蝎子的数量并不多,实在是没想到会多到如此的地步。

    “云烨,你也是书院的院判,该知道这里每一个孩子的重要性,李纲先生在很久以前连火药作坊设在书院后山都不同意,为何会容忍这些恶毒之物就在书院之内?可是有什么不足与外人说道的道理吗?如果没有,就给老夫将蝎子全部转移到秦岭深处,否则老夫会下令用大火炙烤迷林,迷阵,直到一只蝎子都没有为止。”

    老头子发怒了,样子很好笑,山羊胡一翘一翘的,这是元章先生的招牌动作,不过他说的话很有道理,蝎子确实不能再放养在迷林,迷阵里面了,这里距离人群太近了。

    云烨正在向老头子解释,却听得周围的人群里发出一阵惊呼,云烨转过来头,吓了一大跳,带着铁手套的火炷手里竟然抓着一只一尺多长的巨大蝎子,指头粗的尾钩,正在不断地在火炷的胳膊上猛刺,如果没有铁皮阻挡,云烨甚至认为这只蝎子的尾钩可以扎穿火炷的胳膊。

    拖着元章先生往后退几步,很担心火炷一旦抓不稳,这家伙就会逃掉,火炷却兴奋极了, 隔着头罩瓮声瓮气的对云烨说:“侯爷您看,这就是蝎子王,还是一只母蝎子,长得这么大,怪不得小火都不敢靠近。”

    “妖孽!”元章先生大怒,气的说不出话来,指指蝎子,又指指云烨,意思是这件事情没得商量了,所有的蝎子必须滚出书院。

    元章先生就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是只要注意拿定了,任谁劝说都没有用处,所以他的裁决,就是最后的裁决。

    火炷见元章先生走远,就把那只长相狰狞的大蝎子放进铁笼子里,蹲在地上看着蝎子在笼子里左冲右突的,就像是看老婆一样的温柔。

    看了一阵子就对云烨说:“侯爷,这是天才地宝啊,一百万只蝎子里也不会有这么大的一只蝎子,以前总以为小火就是蝎子里个头最大的蝎子,没想到还有这样的王者出现。您看看。”火炷说着话就从自己的胳膊上卸下臂甲,将臂甲倾斜的放在一个干净的磁盘子里,只见一丝晶莹的透明丝线从臂甲上滑落,不一会就铺满了盘子底。

    “侯爷,这是那只蝎子王的毒液,您能想象一只蝎子会产这么多的毒液吗?而且全是最纯净的毒液,只需要一点,就能毒死一头牛,您看看别的蝎子排出来的毒素都是白色的,只有蝎王排出来的毒素是无色的,孙道长见到这些毒素应该非常的高兴。”

    云烨也很高兴,孙思邈用全蝎配出来的人参再造丸,大活络丹。以及牵正散,都是非常好的中成药,尤其是牵正散,对老人中风几乎有奇效。

    火炷又说:“孙道长以为,他研制出来的那些带有蝎子的药物,很有可能起作用的就是蝎毒,他还发现,蝎毒可以疏通闭塞的血脉,能让已经凝结的血液重新变成液体,这很重要啊,可惜,往人的血脉里注射毒素,往往会毒死人,孙道长正在寻找一个平衡点,现在有这么多的蝎子,他老人家应该非常的高兴。”

    云烨确实感到高兴,不管是青雀告诉他自己制造的蒸汽机能够磨面了,还是孙先生开始对人的内脏有了一个直观的认知,甚至开始使用毒素来治疗心血管病,这都是大唐社会的一次大的飞跃。

    这样的变化就像是春雨,润物无声,也像底下的青草正在默默地生长,迟早有一天他们能给这个世界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站在迷林尽头,看着脚下的玉山书院,云烨的心里骄傲的几乎不能自抑,想要大声的喊叫出来,这里如今已经真正的变成了一座产生新思潮和新事物的大本营。

    和这些变化相比较,长孙无忌何足道哉,他想要执掌一时之牛耳,几十年后谁还记得他是谁,只有在翻阅史书的时候才能看到几句关于他的描写。

    而书院,注定是要光芒万丈的,云烨相信,即使再愚蠢的帝王也不会去触碰书院,因为只要给他时间,他就会成为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根基。

    云烨几乎一整夜都没有睡觉,在惨淡的月色下在李纲的陵墓前面喃喃自语,将自己发现的和看见的所有喜讯都告诉了李纲。

    发现世界的航行就要开始,蒸汽机终于出现,现代医药的苗头已经在逐渐破土,终有一天,他会成长为参天大树。

    辛苦半生,回报不菲,只是旱塬铁厂的浓烟,和覆盖在长安城里的煤烟,多少让云烨的心里有点惴惴不安,或许这就是代价,趁着别人还没有能力污染,大唐但愿能够快速的渡过这段黑暗的肮脏时期,能进一步地走进后现代的文明中,或许,自己遗留在那个世界的孩子,不用再活的那么辛苦。(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二十四节三个倒霉蛋

    有生之年不一定能看到铁甲舰在海面上奔驰,但是有这个苗头就非常的好,以前也认为工业文明是在伤害自己赖以为生的世界,现在站立的角度不同了,对这个问题就有了一种新的看法。

    人类的身体过于脆弱,面对自然世界的原始物质,我们身体脆弱的不堪一击,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懂得制造工具,知道披上甲胄就能获得更强的抵抗力,不管是铁甲舰,还是铠甲,他们最原始的出发点都是一致的,就是保护我们的身体。

    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说起来容易,想要前进一步,都需要付出极大地努力,人类最终的理想就是投入到星辰大海的怀抱里,今日的一小步,可以奠定将来的万世基业,也能让我们的脚步走的更远。

    一遍遍的拍着李纲的墓碑,喋喋不休的诉说着自己的心里话,和亡灵说话要比和活人交流要真诚的多,这个时候,云烨发现自己就像是一个圣人。

    繁琐的家事,和朝堂的纷争全部都在这一刻消失的不见踪影,唯有发自内心的喜悦充溢胸怀,这个时候自己看到的人都已经不再是具体的某一个特例,而是模糊了面容之后,变得极为大众化,他们只有一个名字,叫做人。

    都说一撇一捺站稳了才能立于天地间,云烨幻想着有一天给这个字加上坚不可摧的铠甲,让他真正地可以立在天地间,疑惑宇宙中。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云烨骑在墓碑旁的那只文龟的背上,很是豪迈的念出了这两句诗。

    “先生,我们现在走的路我曾经见识过。这里面的错事太多,这些年我之所以抛下学问的研究,而是专注于杀人,到了现在更是和别的官僚一样整日里争权夺利,其原因就在于我想守护这些成果,牺牲我一个人的名誉和力量。可以让现代科学这个新生儿获得更多的一些时间成长,等到他已经长大,能够自保的时候,就是我回归书院之时,现在,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我不会放弃的,如果帝位能够顺利交接,那就万事大吉。如果不能,这一次我不会再有任何的心慈手软,所有阻挠我计划的人,都会一次铲除,我要让他们从骨子里感到恐惧。

    李家的子孙大部分都是记吃不记打的滚刀肉,如果不能把这种恐惧深深地植入他们的骨髓里,他们还会为了那个无聊的位置厮杀的你死我活,野蛮人的血脉到现在依然在统御他们的心灵。

    所以。到时候如果不小心在您的坟墓上沾上了血,还请您原谅。等到我去了那个世界,千万别看不起我……”

    这一夜的对话,对云烨来说就是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大唐的朝廷现在看起来风波不兴,但是有谁会知道平静的海面下已经是暗流在涌动。

    云欢到底还是遵从父命娶了花花,场面非常的宏大。和长子云寿低调的婚事比起来,云欢的婚事几乎让长安城万人空巷。

    送亲的队伍绵延五里之长,车马从道路上碾过,就如同雷鸣一般,随手撒入街市的铜子。就像雨点般往下落,卢国公嫁孙女气派怎么能弱?

    站在府门口的老程豪迈的笑声从不断绝,面对诸位老友的祝贺,心情更是愉快。整个程家张灯结彩,宴客的规模甚至超越了娶亲的云家。

    长孙无忌站在阁楼上看着绵延不绝的送亲队伍,眉心都要拧起来了,如果只是程家这样大张旗鼓,长孙无忌会习以为常,毕竟老程家张扬惯了,但是向来低调的云家这一次也倾尽全力的在筹备婚事,这就奇怪了,难道说这里面还有自己不知道的隐秘?

    褚遂良也在云家宴客的名单上,如今站在长孙无忌的身边说:“赵公,不如我去看看吧,只要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定然难逃我的双眼。”

    长孙无忌摇头说:“云家是在造势,云欢是云烨的次子,按理说他大婚的规格不可能超越他的哥哥云寿,云家这样做,既不合情理,也不合规矩,所以说他们就是在造势,都说扮猪吃老虎才是对的,但是装扮出来的猪如果不吃老虎的话,人家就会一位你真的是一头猪。

    云家不要去了,你如果去了,会让云家的气焰更加的嚣张,对我没好处,登善,你是钱塘人,在杭州哪里还有心腹家人存在么?”

    褚遂良点点头说:“有,三位族兄都是一时之选。”

    长孙无忌捋着胡须说:“那就让他们出山做官吧,我们对南方几乎一无所知,只要我们的商队或者官员进入长江以南,就会遭受重重地阻碍,所以,这一次老夫打算启用一下本地人,不再往南方派遣人了,这样说不定能收到奇效。”

    长孙无忌说完,就感觉心口痛了一下,闷哼一声道:“冲儿去了沙漠,来回需要一年,但是我的身体却很差,这两年的时间里,被案牍劳形,已经感觉要顶不住了,很想休整一段时间,可是云烨的动作不断,岭南那里传来邸报,冯盎的次子已经率领船队抵达了东夷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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