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影的弹丸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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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与影的弹丸之地- 第3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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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完塞缪尔的事情后,很开心的娜娜导师因为风姿“封印了”塞缪尔的缘故,给了他一只超级厉害的小飞鼠作为奖励。
  【超级赛亚小飞鼠4】(史诗兽)
  宠物昵称∶飞天小女警;(风姿一贯的逻辑)
  等级:100;(究极体)
  体力值∶1900000
  战力值∶吃饱了之后打架很厉害的;
  魔力值∶深不见底,但前提是吃饱;
  防御值∶除了猫,一般的攻击不是打它的它绝对不害怕;
  敏捷值∶吃饱了比闪电侠跑得还快,前提是猫在后边追;
  天赋∶嗑瓜子;
  属性∶腹黑、傲娇、猫耳娘;
  饥俄度∶不喂食就是0,喂饱它就是999999999;
  亲密度∶比女人心还难琢磨;
  攻击形势∶完美形式;
  基本技能∶【霸气彻漏的恐吓】、【不好使的霸气彻漏的恐吓】、【不好使的霸气彻漏的恐吓后的加强版的霸气彻漏的恐吓】、【不好使的霸气彻漏的恐吓后的加强版的霸气彻漏的恐吓还不好使后的终极版本霸气彻漏的恐吓】、【不好使的霸气彻漏的恐吓后的加强版的霸气彻漏的恐吓还不好使后的终极版本霸气彻漏的恐吓后的投降】、【AthenaExclamation】(雅典娜之惊叹);
  宠物介绍∶中国区年度活动“十二生肖-子鼠”任务的唯一奖励宠物,拥有不可小视的实力,但前提必须吃饱。
  看着超级赛亚小飞鼠4的简介,风姿无语了,不过这只超级赛亚小飞鼠4倒是蛮可爱的,当宠物养绝对很好玩。
  打开官网,风姿发现原来昨天他去泡温泉时这个“十二生肖”任务就开始了,只是除了“蛇”的宠物有人得到线索外,别人还一只宠物都没入手呢。
  在娜娜导师回圣殿补觉后,风姿买了不少小飞鼠喜欢吃的东西,不过这货意外的吃得少,一小把瓜子它就饱了,有意思的是吃饱后小飞鼠马上就对风姿摆出了一幅以后我罩着你的样子了。
  可是它显然不了解风姿,天生烦闹腾的风姿因为玩够了小飞鼠,就随手把它也扔到了天堂里,然后,小飞鼠就见到了拿着餐刀和叉子,以为风姿给自己加菜的鸡肉卷。()
  

第四十二章 凡知风归来

 就在风姿下线收拾行李的时候,柳千山正在调查他。
  先前风姿在花房公会的驻地与林天问,还有白玫瑰放生冲突时,他发出了敌对白玫瑰游戏公会的消息,结果这消息被“安妮斯朵拉”,也就是风月轩回应了。
  就在风月轩要求全世界所有的玩家追杀与午托班事件无关的,花房公会的玩家后,白玫瑰游戏公会直接就瓦解了,几天内大半的玩家就都脱离了异界游另辟蹊径。
  不过发生冲突时,收到上官临雪消息的纳兰玫瑰有了自己的想法,她的玫瑰刺公会在脱离花房公会后宣布了独立,也就是说现在整个花房公会已经名存实亡了,玩家的人数就剩下酒吧工作室管理的一小部分,而且这一小部分的玩家里还要减掉乌托邦事件中的生还者,因为这些生还者中大半都不是全职的职业玩家,一旦公会有紧急任务他们未必能帮上忙。
  早在进入异界游前,柳千山就私下授意过纳兰玫瑰,希望她能想办法让白玫瑰公会退出花房公会,毕竟花房公会的核心一直是酒吧和玫瑰刺两个工作室,白玫瑰公会的人数优势只是在刚刚建立公会时起到了点作用,当公会稳定后,按月把公会的收入给他们红显然有点吃亏,只是他没想到玫瑰刺工作室居然也跟着离开了。
  花房公会的三股势力要是排名,排在第一位的绝对是玫瑰刺工作室,接着就是白玫瑰游戏公会,最后才是进入异界游后一直受五湖四海打压的酒吧工作室,人数上酒吧工作室也是最少的,仅占了花房游戏公会的十分之二左右,也就是说现在柳千山已经赔钱了。
  玫瑰刺独立后柳幻心找纳兰玫瑰谈过,但是纳兰玫瑰给她的答复却令她无法反驳,事实上玫瑰刺工作室完全有实力单独成立公会,她们和酒吧工作室合作只能是添个累赘,而且花房公会每月的收入柳千山属实要的太多了,偏偏柳千山的工作室出力还是最少的,因此玫瑰刺的工作室内部都很不满,纳兰玫瑰也是没办法才宣布独立的。
  可这样一来花房公会就直接出了中国前十的排名,尽管柳千山公司里有关游戏盈利的部门在事发后立刻就打了广告招人,可效果显然不明显。
  因此,他自然而然的就把损失算到了风姿的头上。
  柳千山和林天问想的一样,他也认为风姿只是在游戏里有点能耐,在现实里恐怕什么都不是,可是随着他对风姿的调查,他渐渐的紧张了起来,因为风月轩找人给风姿制作的虚假身份显然吓到了他。
  首先是学历,硕士学位是美国哈佛大学发的,绝对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水准,然后是身家,名下有价值过亿的庄园别墅,座驾全是宾利,并且按照“安妮斯朵拉”对他的庇佑推算,十有八九世界蛇公会就是原来风月轩的美杜莎公会,可如果秋月轩“安妮斯朵拉”真的是风月轩“美杜莎”,那想都不用想,连人带公会绝对都是风姿的。
  只是要是这样那问题就大了,风月轩虽说是和英国水路大亨家的千金大小姐结婚了,但她是双性取向啊,除了米娜这个大美人外,天知道她和风姿有没有发生过什么,这两个人又没有血缘关系,外一自己的女儿跟了风姿后风月轩刁难她,那可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柳幻心没把风姿是凡知风的事情告诉家人,因为这太吓人了,她怕柳千山会对风姿有想法有想法,虽然她也知道父亲在寻常人眼里是个富豪,但是在风姿的家族面前就是个玩笑,可是她还是怕父亲会鬼迷心窍,毕竟风姿对于还能继续发展的商人来说实在实在太诱人了。
  风姿打算离开辽城时,他觉得有必要和柳幻心等人说明一下缘由,其实他也清楚,如果他想要柳幻心当自己的妻子说句话就可以了,但是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喜欢上一个,觉得对方很理想,甚至是完美后,就再也不想和其她的女人有任何关系了。
  或许面罩女对于风姿来说很重要,或许风月轩一直在守护他,或许他也能开开心心的,永远一个人在心里默默的想着柳欣汝心生活下去,但是他不能不管栀雪,也就是叶爱,毕竟他和叶爱已经在一起了,而且叶爱绝对值得他好好珍惜。
  只是风姿想不到柳千山居然提前联系了他。
  两个人坐在茶馆里,前前后后聊了近半个小时,柳千山的意思很简单,自己的女儿不适合风姿,希望他能主动离开柳幻心,甚至是离开辽城,作为报酬,他可以不追究风姿对花房公会造成的损失。
  这种说法风姿可谓是求之不得,如果是柳幻心的父亲不许自己和柳幻心交往,那么自己不和柳幻心说清楚就离开也不算太过分,于是他答应了柳幻心父亲的请求,当天晚上就离开了辽城。
  接着坐着豪华的超音速客机,风姿久违的回到了自己的十月国度,那个美轮美奂,开满了守护他的大波斯菊的世界。
  不输给一国首都机场的十月国度机场前,A小姐、大卫王、帕拉斯、奥吉尔、椎名、真心、好奇心、甜心、小心、细心、爱心、同情心、开心、舒心,黑桃皇家同花顺全员到齐。
  同时挪威森林猫、暹罗猫、布偶猫、波斯猫,猫咪咖啡馆全员也在。
  还有厄俄斯的微笑独立国的王室,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格兰芬多7-1班的南宫满月、南宫月牙、左宇俊也、邓烨磊、哲瀚、秦小添、沉若梦。
  以及赤铜黑十字和青铜银十字公会的核心干部,耶律娜娜和黎皓轩。
  此时风姿的家人,凡相遇夫妇和女儿凡海棠、老部长和爱养狮子的小姨、秋雨季和两位女儿、秋月凝这个大堂姐和她的皇家同花顺。
  还有风月轩和米娜。
  还有叶爱。
  就在风姿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和家人们时,从这一刻的感动开始,凡知风再度的成为了他的名字!!
  拉住了人群中站在中间的叶爱,戴上帽子的风姿开心的笑了笑。
  “我回来了!”
  

第四十三章 源头的东西

 很早以前,秋晓云还在老实念书的时候,他从课本上读过这样一个故事。
  在寒冷的、深入到北极圈的阿拉斯加地区,一颠一跛地走着两个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们筋疲力尽,已经很难走出这杳无人迹的荒原。
  而在这时候,其中的一个人又扭伤了脚,他的朋友丢下他朝前走去,再也没有回头……
  这个失去了朋友的人,陷入了绝境。
  这是一个他从未到过的地方,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只有一片辽阔得可怕的、死气沉沉的荒野。
  他的身上早已经没有了食物,猎枪里也没有了子弹,他甚至已经弄不清日期,只凭着猜测的方向,背着沉重的行囊,一瘸一拐、摇摇晃晃地朝前跋涉,他欺骗自己,幻想着他的朋友在前面等着他……
  一天又一天,他在雪里、雨里挣扎着前进,浑身都是湿的,膝盖和双脚鲜血淋漓。饿得太久了,胃里像刀绞一样的疼痛感已经消失了,他的胃‘已经睡着了’。他四肢无力地倒在地上,起初偷偷地哭,后来就朝着无情的荒原号啕大哭,谁也不理睬他,这儿没有第二个人,只有飞奔的驯鹿和狂嗥的狼群。
  他已经极度虚弱,没有力量去猎取食物,费尽千辛万苦捞到了两条像小指头那么大的鱼,纯粹出于理智,逼着自己生吞下去,为了活,他必须吃!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被惊醒,一头大棕熊正用好斗的惊奇眼光看着他!熊向他发出试探性的咆哮,他呢?他没有逃跑,而竭力摆出威风凛凛的样子,也在朝着熊咆哮,声音非常粗野,非常可怕,在生死关头,那紧紧缠着生命根基的恐惧变成了勇敢!
  那头熊被这个站得笔直、毫无畏惧的神秘动物给吓跑了,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白天黑夜都在赶路,摔倒了就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再慢慢地向前挪动。他已经不像一个人那样挣扎了,他的灵魂和肉体并排向前走,向前爬,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逼着他前进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
  他不再痛苦,脑子里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他终于倒下去再也站不起来了,只能一寸一寸地爬行,拖着一条长长的血迹。他已经扔掉了空枪、行囊和金子,现在,比金子更贵重的是生命!
  强烈的求生愿望逼着他向前爬,一只无力捕食的病狼紧紧地追踪着这个生命垂危的病人,贪婪的眼光盯着他,希望他先死!而他却在想把狼干掉!一幕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两个生灵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一路爬着、跛着赛跑,等待猎取对方的生命!
  ……
  后来,他连爬行的力量也没有了,奄奄一息,但还是不情愿死,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清晰地听到病狼喘着气,向他逼近,伸出粗糙的干舌头像砂纸似的舔着他的两腮。他凭着毅力伸出手来要掐死狼,却扑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对峙,继续等待时机,狼和人的耐心都同样可怕,等着吃掉对方的最后时机。
  他又一次从昏迷中苏醒,狼正在舔着他的手!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缓缓地扣紧,病狼终于用尽了最后一点力量,咬进了它等了很久的人的肌体……
  这个人也等了很久,他决不甘心让自己的血肉喂这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狼咬住了他的手,他那流血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现在,双方的耐力和意志在缓缓的挣扎中对抗,像电影中的慢镜头,非常缓慢,可是,那是生死关头的最后一搏!
  他一只手抓着狼牙,另一只手缓缓地伸出去,抓住狼的脖子,他强迫自己翻滚,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身上,但他的手却没有足够的力量把狼掐死,他把脸贴近狼的咽喉,张开已经不会咀嚼的嘴,缓缓地咬下去……
  一股暖和的液体慢慢地流进了他的喉咙,灌进了他的胃,他的力气用完了,仰面倒了下去……”
  狼死了,人活下来了,他的生命胜利了!
  他乘坐一艘捕鲸船返回了人间,在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有他的亲人和花丛中的家园,他不能丢下这一切,终于活着回来了!这个淘金者没有得到金子,却得到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不屈的生命!
  秋晓云的一生从一开始就什么都拥有了,钱、权利、女人,他没有缺的东西,他有钱到可以买一个国家,他的权力大到可以主宰世界上任何一个自己看着不顺眼的人,至于女人,上到亿万富豪,下到女大学生,他早玩够了。
  可是他始终不明白书中所说的生命到底是什么?
  直到后来,他和意外接触到的老驴友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后,他才渐渐的了解到了什么是生命。
  开阔眼见的他见识到了大自然的美,那种探险中心跳剧烈加速的感觉,那种稍有不慎便会死亡的恐惧,都让他感受到自己还活着的真实感。
  不过,他始终不肯承认,承认这个世界上有能让他在意的东西,和弟弟凡知风不一样,自己的三个妹妹,还有几个堂姐都不怎么喜欢他,尤其是秋月凝,这个女人甚至不会正眼看他,但是他不在意,因为他不是那种一旦被别人看不起,就立刻会生气的蠢货,他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和自己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在旅行中他看到太多了,没人会在意他的,就算是他出了丑,没很多同行的旅游看到了,一眨眼的时间,对方就会就会忘记这件事情。
  因此,他不建议任何一个人如何看待自己,他只想最求真正的生命到底是什么,渴望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直到后来,朱迪恩出现了。
  他有过这样的经历,长得很漂亮的女人自以为是的对他强势,那些女人以为真正的了解他,他的一些习惯和普通人不一样时,那些女人甚至是会对他说教,可是最终,他至始至终心跳都没加速过一下,尽管那些女人会因为他难过而伤心的流下眼泪。
  有的时候他甚至是会问那些女人,你们的眼泪是因为感受到廉耻才流下来的么?
  没错,是不知廉耻,有些人委屈的流下眼泪时是因为发觉自己不知廉耻才留下来的,他们看到别人和自己活得不一样时就会忍不住的管教对方,纠正对方,使自己不再生气,就这是人类最令人恼火生气的举动。
  这种举动叫做愤怒,因为世界无法按照自己想的方式运行时产生的暴力,而这个暴力的源头,是因为恐惧。
  

第四十四章 报恩的薛舞

 但是朱迪恩的愤怒绝对不是这样的。
  秋晓云第一次打架的时候,是在一次校园举办的上流舞会中,那时不知道为什么,一名身家不足他九牛一毛的富商之子嘲笑了他。
  那种感觉很奇怪,秋晓云上学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簇拥着他,甚至是拼着命讨好他,博取他的开心,因此他不能理解对方的行为,明明身高长相,甚至是身家性命都不如自己,却自以为是,甚至是理直气壮的嘲笑自己,说自己没什么了不起的。
  因此,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个傲慢的富商之子,秋晓云极为愤怒的打了他一巴掌。
  而后,那名富商之子还未发火,便被秋晓云的保镖用手枪直接的贯穿了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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