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妃-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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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妃-晚歌-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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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四章:遇见(二之欣赏)

“至于,那岁数。”她顿了一了顿:“不用按着身高什么的来说,因为有些人是只长个子不长脑子,小弟,乖一点,念一首安眠诗来听听。”她喜欢惹得人火气十足,因为他看起来就很好玩,呵,其实她的骨子里就有着些不安份的细胞,藏得很好,众人都以为她是喜静的,那里知道,她的另一面,在这里,没有人认识她,她尽可以做她喜欢的事。

“安眠曲?”他要气炸了,楚向风的生命里,没有一个人敢这样看轻他,这个女人就那么小看她,不过讲实话,她和他所认识的女子就是不一样,但是未免太持才傲物,看他不起了。他可是堂堂的十四皇子楚向风,让女人这般的羞辱,他要发怒,然后让人揍她一顿,叫她知道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这般的轻视。

可是,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很特别,一个女人,这样不怕得罪他。这么美的一个女子,淡雅而优轻的气息在她白嫩的脸上,那二颗墨黑的眼珠子像是会说话一般,明明是个绝色女子,一开口就叫他小弟的,她明明才十五六的光景啊!太小看他了,他指着她:“你明明小小年纪,还叫我小弟,我倒是不介意你叫我一声风哥哥。”潇洒地一展白扇,做足文人风雅之举。

“风哥哥。”她讶然失笑:“是疯子的疯么?不太好吧!我不用去看大夫我还很正常。”她不是疯女人。这个疯姓少年真是好玩,他会给她逼成真疯的。

她话里的笑意,让他吼起来:“不是那个疯,是微风的风。”一听她的话,他就知道她没有想到什么好的地方去。

“哦。”她淡淡地应着,绣帕拭着汗珠,要下雨,天总是闷热得很,一个人看雨倒是无趣,这个少年倒是可以解闷儿:“你年纪多大了,我叫你哥哥不妥吧!我又不认识你,我娘也没有生你,为什么要我叫你哥哥呢?”

“你,你这个笨女人,刚才我还欣赏着你来呢?真是不解风情。”他恼怒地用力瞪她,仿佛他瞪着她,她就能明白,然后乖顺地依着他一样:“我十八了,你这姑娘家,小小样就这样牙尖嘴利的,小心嫁不出去。”

“十八,小鬼,来叫声姐姐,我都二十二了。”嫁不出去也不会嫁你,他的眼中分明有着莫名奇妙的光,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

“啊,老女人。”他叫了出声。

不会吧,二十二好老吗?他什么表情啊!这里是早婚,可是他没必要那样吧!晚歌不悦地看着他:“你有什么意见吗?小弟。”她青春年华一枝花的,竟然说她是老女人,这小子是欠教训了,女人最在意的无非是年龄了,她有着二十二岁的思想,十六岁的身子不行啊。

他一手指着她:“骗人?”

“你我素不相识,骗你作什么?当我闲着没事做吗?”她有点心虚,她是闲着没事做,还故意误导他,他眉目中有着尊贵,必是养尊处优的少爷吧,幸好没有什么恶习,要不让人揍她一顿或是抢回家里她也没得说,她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啊,而她的思想总是现代的,有时还忘了古代很多当街抢人的习性了。

他摇摇头:“罢罢罢,好男不与女人一般见识,何况我十四是风流年少,胸襟宽广。”

天啊,这样自吹自擂的人都有,必是让人吹捧习惯了。

雨像是铺天盖地而来,吹卷着这碧绿的山色,幸好她先上来了,要不必会淋了一身湿透,这亭子是在最高处,下面还有着几座小享,有些来不及回去的,都往享下去避雨了,一山的青翠,潇潇的雨声,她看得出了神,情不自禁地说:“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楚向风怔怔然的看着她:“你这诗倒是有些大气,也有些凄清孤寂。”

她回过神来一看他:“哦,你也知道啊,这是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之诗,我比较喜欢句中的那四个字。”

“是巴山夜雨对吗?”他冲他笑笑。

“对。”她也笑了:“对奕而谈,听窗外雨声,却也是一种清雅之事。”真是难得了,他居然也猜到,对他,她有些另眼相看起来,这少年并不是那般的肤浅。

“你笑起来真好看。”他发自内心地说:“我怎么都不会相信你是个老女人的事。”

天啊,他还在那里打转转,向晚歌笑得更欢了:“美人啊,笑起来倒是好看。”连她也喜欢这副相貌呢!

“你倒是不摭掩。”他笑着,坐在她的旁边,一脸的兴味:“我最近在学些书法,你会吗?”

书法:“当然会了。”没有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啊,字谁不会写,她写的是她自个的风格,不用大家来认同,因为也上不了什么台面。自小,她的毛笔字就不行,可是她看到别的人,大笔一挥就能写来那豪气万千的大字,当真是佩服了,学了下,字没学到,那架势倒是学了个八分。

他眼里露着惊喜:“真的啊,那你可真要教教我了,要不我都不知道怎么向我大哥交差了,你不知道,他管我管得可严了。”

她当然不知道了,这个单纯的少年风,幸好她不是玩仙人跳的,要不,他家有多少祖产都能哄说出来吧!他要学啊,就学吧!她捉狭地说:“你要叫我姐姐,我才愿意教你。”想必这纯风子,是因为躲他哥哥特意跑到最顶顶的亭子上来念诗吧!有心,无论是陋室还是金屋都能学到的,这无关于地方。

他有些不甘情愿,但是却更想学到多一些,她真是太新奇了,让他想知道得更多,为难地,还是喊了一声:“姐姐。”心里却咕哝着,她是不是骗他的,怎么看也不像是个老女人,还是美丽的女人不容易老,回头,他问问府里的嬷嬷。

兴致勃勃地,他从一个盒里取出笔墨纸砚,放在享子的平台上:“姐姐快来教我。”将手中的笔塞给她。

向晚歌哭笑不得地看着手里的紫金狼毫笔,这人必平是出身不凡了,他还真是要她教啊,太心急了些吧!“我真要我教。”她小心地问。

“当然了,姐姐。”他急急地拉起她:“姐姐的诗不错,字必也是一绝,我倒是可以拿去炫耀一下让他们开开眼界。”

开眼界,不会吧,那么更不能写得太清楚了些,草书,狂书,就是草得看不清的,这个啊,不用特别了,她大笔一挥就可以了,即然推辞不得,她就写写了,说不定她的草书在这里还能独树一帜。

将那白纸铺好,想了想,沾起墨汁就挥下:

飘荡的人未眠

醒在寂静的夜半陌生旅店

谁来陪用这满载过多记忆的疲倦

重复着思念

无聊的下雨天

这是周传雄的新歌溺水三千,她很喜欢那歌词,今儿个就让这小帅哥开开眼界吧!吸足一口气,十分有气势的写着。

那十四皇子大气也不敢出,还边赞道:“好有气势啊。”

天啊,还真的让他别眼相看啊,她更是有兴致了,边写边唱,最后,大气凛然地收笔,学着电视中的人物,将那笔往外面一抛。引来十四皇子的哀叫:“我的紫金笔,是我皇,我哥哥给的啊。”

啊不会吧,看他一脸哭相的,这个笔很值钱吗?可是已葬身在这丛林的某个地方了,她是不可能去捡的,谁知道扔那里去了,只能安慰下他了:“没关系,你再买一支一样的,不就好了。”她倒是觉得那扔笔很有气势,像是大诗人一样。

他的衣着看起来很有钱,不会连支笔也买不起吧,她给他写字,她也没有要润笔费之类的啊,呵,说实话,她也不敢收。这草成一团,要找出几个字还真是费力来着,他眼光估计有问题,这样的也叫好。

他哭丧着脸,有些哀怨却没有责怪她:“也只能如此了,但愿这事不会捅了出来。”

“一支笔而已,难过什么,一点男儿气概也没有。”真是好笑,看看外面,雨已经小了很多了,细细地风更着雨,十分的宜人而凉爽。

“可是,你知不知道那笔,对我很重要的。”皇上哥哥会饶不了他的,让她大笔一挥,顺手一扔就不见了,可是他竟然不忍骂她或是说重话。

亭子下面,竟然由远而近,有人叫着她的名字,晚歌倾身出去,细细的雨下,他的哥哥正冒着雨在叫:“晚儿,晚儿。”天啊,他竟然寻到这来了,必定是找了不少地方吧!她一回头:“我要走了,你自个慢慢欣赏吧,至于那笔,你要是有空,还是可以寻回来的,也没多大的地方,飞不出这月城,不是吗?”

提起裙摆冒着细雨一手扶着那碧玉竹扶手下去:“哥哥,我在这。”

“唉。”十四皇子楚向风叫着:“你的名字,你叫什么名字啊?明天还来这吗?唉,你说话啊,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来,明天这个时候,我在这儿等你。”

又一阵扑扑的雨声,将他的声音给淹没,他抓起那差点给风吹走的字,心里乐了,笑出声:“这连我也看不懂的东西,看皇兄还为不为难我了。”

第一卷

第五章:向家小小姐

晚歌一步步地走了下来,大雨中,她看见一张给雨水模糊的俊脸,他一拐一拐而上,看见了她下来,道不出的惊喜,然后就大叫了出声:“晚儿,你怎么跑下来了,下着大雨。”向晚清将夹在手肘下的油伞打开,挡在她的头上。

“哥哥,你怎么来了。”她挽着他,让伞靠他近一些,可是他却怕她淋到了丁点雨,尽往她这边移,真是傻哥哥啊,竟然不晓得要打开伞来挡着,而且大雨的还跑出来寻她了。

他抹去脸上的雨水,笑了笑:“我怕你迷了路,又下大雨的,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

满满的感动溢满了她的心,她抱紧了他的手:“哥哥,我们回去吧!淋坏了身子,就不好了。”这个哥哥啊,她一定要让他过得好一点的,她挽着他一步步地往下走。她知道,如果受了水,那受过伤的脚,会更加的痛,有痛楚,并不代表着没得治,只是,现在他们没有那个能力。

“哥哥,你不必来的,下雨,我自会找个地方避雨,让你淋着了,改明儿那脚就会痛了。”

他笑着:“我担心你,晚儿,你怎么知道这些啊,我越来越发现,你真的变了很多,哥哥以前真是太该死了,都没有花多点心思关心你。”

呵呵,那里是他的事,而是她分明已不是之前的向晚歌了,但是她发誓这么好的哥哥,她一定会好好地报答他的,她想支高手,把伞往他头上移去,谁知,雨打过的台阶太滑,脚一滑,她就往下摔了去,向晚清眼尖手快地拉住了她,让她免于整个要滚了下去,可是脚裸处却传来刺骨的痛让她叫了起来:“该死。”明明是想要做些什么的,可是却老是成事不足,败事很行。

“晚儿别动,你扭到脚了。”向晚清制住她:“我背你回去。”

他没有责怪于她的不小心,而是蹲了下来。她也没有乔情,却暗里责怪自已,扶住他的肩让他一拐一拐地背了下去,幸好,离平地不是甚远了,这下,不知哥哥又要担心多久了:“对不起。”她内疚地说着,她不该出来的,让他担心那么多,他只有这个妹妹,所以,他只疼她一个人,只在乎她一个人,而她,骨子里总有些任性。

他笑着:“晚儿,你说些什么呢?把哥哥当外人是不是,你这样子,哥哥可是难得一见呢?你总要让哥哥觉得自已还是有用的啊。”

他为什么总是这样来安抚她,在她的心中,他就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啊。她笑了:“哥哥,我爱你。”不管这样的合不合礼教。

“晚儿,要是让人听了去,多不好啊,你这鬼灵精的,再大些,就要嫁人了,就不再是哥哥的晚儿了,晚儿也不用担心,哥哥不会让晚儿失礼,必会努力些干活,让晚儿嫁得风光。”他只有这个妹妹,他答应过母亲,一定不让她受委屈。

伏在他的肩上,他温暖的气息,和宽大的背让她全然的放下心来:“哥哥,我才不要嫁,晚儿才多大啊,哥哥都没有娶妻,就急着赶晚儿出门了,是不是嫌晚儿了。”她佯怒地说,其实是想试探向晚清心里的一些秘密。

向晚清苦笑着:“只怕到时哥哥也留晚儿不了,晚儿可别拿哥哥来相比,哥哥这辈子是不打算成亲的了。”

“为什么?”她叫着:“难道就是因为哥哥的脚吗?这不是原因。”她才不相信,哥哥休想要骗她,雨停了,她合起油伞,一路的泥泞印在他的脚上,一跛一跛的,虽不平,可是至少也能保护到她,这一点不知比多少的男人要好多少倍。

他哭笑不得,曾经的往事不堪入目,妹妹大概是摔下来忘了很多,却也变得固执了,都是他啊,没有照顾好妹妹,叹口气:“晚儿,哥哥无心娶成不成。”她非要问个什么吗?这样她会失望,而也会引起他的伤心之事,伊人早不在,再想也是徒然了。

他不想说,她也不想勾起他的伤心事,唉,为什么,命运总是来考验她,以前有人说她活不过十岁,可换了心,她依然健康地少,现在她又为命运而斗着,她们兄妹必会走出一条路来的,她自小就知道,她不是屈服于命运的人。

“晚儿,痛吗?”他除下她的绣鞋,使着巧劲地帮她揉着,一边还着些跌打类的药酒,要是换了别人,才不会帮一个女子揉脚呢?她忍着痛:“不痛的,哥哥的手技真不错。”

“那是,以前老从马上摔下来,久了就会了。”他说着,眉眼之处还有着以前的风采,曾经年少时啊,他也曾意气风发过。

“昨儿个下那么大的雨,现在满地都是梧桐花了,真香啊。”她浅闻着,淡淡的花香绕上心头,晚上下了足足的一夜雨,这会不知是花落知多少了呢?

“你啊,就是爱花,好,别下床,中午哥哥回来给你煮点吃的,乖点哦。”他站起身,揉揉她的发,那神情中,那般的溺爱让她甜甜一笑:“知道了,哥哥,小心点哦。”

看着他又拐着走了出去,她心里直叹气,这么好的一哥哥啊,岂会就窝身于这向府做个下人。

她正自思量着,一个绝美的女孩子一脚就踢开也她的院门,边走就边叫:“向晚歌,你摔死了没有啊。”

这打那来的刁蛮女孩啊,如此的无礼,瞧她一身名贵而光鲜的穿着,必是主屋那边过来的吧!有钱就可以这样吗?随便进出也许她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却是很失了礼也不自知,不过,看她一脸的高高在上,一进来就问她摔死了没有,这人十有八九就是小小姐了,一个以欺负她为乐的人,她的生活还真是可怜,没有什么有意义的吗?

晚歌没有理会她,坐在床沿看着满树的梧桐花。

“唉,你没死啊,我正在跟你说话呢?你不会如贺兰淳所说的脑子摔坏了吧!这倒是好,一个跛子哥哥,一个傻子妹妹,绝配绝配。”她拍着手,似乎在庆祝着。

这个小小姐,还真是幼稚,她可以说她是傻子,但是不容许她笑她哥哥,在她的心中,没有人能比得上她的哥哥,不过是个小女孩吧,她唇角一抹笑,刻意要教训下她:“你是小小姐吗?”

她挑起细眉看她:“当然是了。”她是向琳,向府内的掌上明珠,没有什么不如意的事,就是她向来就讨厌这个比她还要美的向晚歌,迷得她的玩伴贺兰淳颠三倒四的。

“差点我就认错了,听我哥哥说,我这里。”她指指脑子:“是因为小小姐要我上树去采花而摔着的,可是我想怎么可能呢?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岂会那么无聊,让人去采花,而且小姐不都是要念书写字绣花的吗?我想哥哥肯定是骗我的,小小姐不是你吧!小小姐这般风采动人,岂是那粗鲁之人能相比的。”

她一下脸敝得通红,这在下人中早就众所周知了,承认也不是,不承认也不是,只得硬着头皮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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