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末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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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末法来-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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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带着他先回去。我可不想等回到了山城之后,被玉奴臭骂一顿。这小丫头看起来小,但是说起话来,可还真的是狠啊。即便是她爷爷都没有这么狠。”韩大哥笑了笑,说道。

    他们对于山城的小玉奴可是十分的关爱,山城分为四方向区,北门区大部分的人都算得上是中等及以下的人居住的地方。这里的人淳朴善良,互相帮助。玉奴从小父母双亡,是她的爷爷把她拉扯大的。北门的人也都知道这孩子,从小各种关爱。现在养成了这个不怕人的性子。再加上大家都比较的宠爱这孩子,导致现在韩大哥都有一点怕这个年纪的小玉奴了。

    听闻这话,大家哈哈大笑。

    不归在一边睡着,似乎是听到了动静,翻了个身子,又沉沉的睡去。

    他昨天确实挺累的,毕竟是整个雪狼群,不是独狼。如果单纯的一头雪狼在他的面前,反而没这么大的压力。也就是雪狼太多,才让不归有一种莫大的压力。他手中的长刀,刀锋上已经出现豁口了。

    “这一次杀了这雪狼的头狼,应该算是最好的祭品了。”不归在睡梦中想着。他并没有睡得太死,到了他这等境界的人,基本上不用熟睡来养精蓄锐,如果真的想要休息。还不如抓紧时间去修行来的靠谱。

    只不过,猎野猪确实不想去了,所以就顺着韩大哥的话,继续装睡,跟着要回去的人一起回山城好了。

    这一次不归一个人猎了大虫和雪狼,已经为自己来到山城交上了最满意的答卷。他从九月来到山城,已经足足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等到这一次的冬祭结束,就算是过去了一年。还真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山城有人在等着他的回来。虽然胡不归对于这种事情并不是十分的觉得欣喜,毕竟到了这个年纪,所谓的谈情说爱,早就已经和他没有关系了。再加上现在的情况下来,胡不归似乎还真的是没有多少的时间可以浪费掉了。

    “玉奴是个好女孩,只可惜,或许还真的是没有办法在一起。”胡不归在离开大山的时候,已经醒过来,简单的交流几句,假装自己不知道情况,昨天晚上的事情就直接带过去了。至于其他的问题,胡不归暂时不想解释太多。他现在不适合过早地暴露自己的信息,如果在此地被人知晓行踪,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毕竟还没有到那个时候。

    “不归,你小子可是出了大风头。看着吧,等到过了冬祭。上门要给你说亲的媒婆要把你的门槛都给踩烂。”有同行的猎人笑道,“一头大虫再加上这么一头雪狼的头狼,这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什么人就能做到的事情。”

    不归有点尴尬地挠挠头:“我可不想出风头。等会儿回到了山城,你打可以说是你宰掉的,我就走个过场罢了。反正我现在也算是能够在北门站稳脚跟了。其实这个答卷交不交的反而没有这么多的问题存在。”

    “欸?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玉奴还等着你的大虫和雪狼上门提亲呢。上次玉奴家的那个老爷子请你喝酒,你还真的以为是当成忘年交不成?那就试探一下你的品行如何。老爷子当年也算是读过书的人了。现在虽然家道中落,在北门住着,但是清高着呢,咱们北门的青年小伙子,能被老爷子看上的,没有几个。你就算是咱们北门年轻人儿里面最顶尖的那种。要是我,也选你当孙婿。”又有人开口说笑。

    不归的脸已经红了,这已经是超过了自己能够承受的赞扬。越来越不着调了。

    只不过,那个老爷子确实很有风度,之前曾经去过玉奴的家中喝酒,虽然清贫,但是安贫乐道这种事情,却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那个老爷子,是真的那种可以做到安贫乐道的人。读书人,或许心中有沟壑,方寸之间,尚有天地之大,江湖之远。

第77章 马良才() 
第4章马良才

    今天不归回来的事情没人知道,毕竟一般情况下,还要等到过几天才可能看到猎队回到山城。但是这一次胡不归带着另外的一些人提前回来了,以至于大家都一些奇怪。

    “没想到咱们这一次会来得最早。让人看笑话了。”猎队的人反倒没什么感觉,他们的职责不同。如果现在不把这两头猎物带来去的话,肯定后面要出现大问题。血腥味在大山中可不是闹着玩的,很容易就吸引到很多的猛兽。就算是不归这样的年轻小伙子,也不想在大山中招惹到太多的猛兽。这样做就是在找死。

    “对了,今年就咱们北门的人在准备做冬祭吗?其他区的人也没有看到猎队出去。”不归有些疑惑地问道。

    “以前还有来着。但是最近几年的时间,早就已经没有了。也就是被门的人算是比较的念旧,每年还是选择进山狩猎,为山神献祭,换做是以前,肯定是没有这么多的麻烦事。”带头来的人大概有四十多岁了,在年富力强的吊班尾上,只不过他狩猎的时间长,所以可以在大山中生存下来,很多事情也是他亲自来做的。

    这一次带队回来也是一样,走的路线都是预先选择好的。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胡不归没有继续问什么,而是看了一眼从自己身边经过的一名年轻男子,他的身边还带着几名家臣,显然不是北门的人,估计是其他区的富家子弟,胡不归忽然发现这事情完全和自己没关系。为什么忽然想起来了,胡不归的心中莫名其妙的有一点不安。

    他走向自己所在的租住的院子。他才刚到山城没有一年的时间,就算是想要置办地产,也没有办法。毕竟手中没有足够的银钱,如果有足够的钱,那肯定可以在这里买下一处地产作为住所。现在租住的院子算是不错的了,他和花叔叔两个人合租,一年下来,也花不了多少的银子,最多就是买些日常使用的东西花了很多的钱。最近一段时间,胡不归经常进山狩猎,也算是将这个本钱给重新拿到手了。

    花叔叔还是和往常一样,坐在院子门前,手边还有一个小小的酒壶,胡不归看不透花叔叔到底是什么人。花叔叔的来历很神秘,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住在山城。听这里的人说,花叔叔已经在北门住了将近三年的时间,也没有置办地产,也没有搞什么基业,就是租了一个房子住下,每天饮酒作乐。他喝酒也和别人不一样,别人似乎稀罕那些个好酒。但是花叔叔日常喝的酒,大部分都是一枚铜子一碗的劣酒,因为混熟了的原因,那些个为他打酒的小厮,也就没有在劣酒中为他兑水了,这还是最近几个月才发现的事情,花叔叔经常和胡不归说这件事,只可惜,胡不归并不习惯饮酒。

    “你小子怎么来的这么快?昨天我还和玉奴说起你要过几天的时间才来。这下倒好,肯定要被她唠叨上几句了。说不定还要在背后使坏,让那店小二继续给我在酒里面兑水。”花叔叔醉眼惺忪的看到了胡不归的身影,顿时声音都高了一个调。

    “”胡不归有点无语。

    “这几天的情况有些特殊,所以回来的早些。”胡不归坐在院子门前,定定地看着已经被人扫出一条大道的雪地,才是问道,“最近几天是不是有人来北门了?”

    “什么?”

    “北门有几个年轻人在闲逛,不知道是哪个区的人。”胡不归接过花叔叔的酒壶,微微抿了一口,直接吐了出来,气急败坏的道,“你怎么自己往里面兑水了。”

    他来到这儿之后,好不容易说动那个店小二不往里面兑水,这倒好,花叔叔自己往里面兑水了。

    花叔叔脸色尴尬,挠了挠快要长虱子的头,不好意思地说道:“喝惯了兑水的,一不喝,还有一点不习惯。”

    “你说这几天啊,确实有人来北门了。好像是马家的那位少东家来提亲。暂时没动静。主要是没找到人。”花叔叔将酒壶捞到自己的手中,才说道。

    “提亲?”

    “是啊,也不知道那人是发什么疯,居然想到来北门提亲,咱北门这边怎么可能有美女”

    话还没说完,花叔叔和胡不归的脸色都已经变了。

    花叔叔的眼睛微微眯起:“怕不是这小子准备找玉奴吧。”

    胡不归摇摇头:“如果是玉奴的话,那就要好好地做过一场了。”

    山城的马家,算是比较大的一个富商了,山城有两成的产业都是他家在操办,很多时候,胡不归带来的猎物,也是卖到了马家的酒楼。只是没想到,马家的这位少东家,是存了这么一个心思。来到北门,就是想提亲。只是,这真的是要对玉奴吗?胡不归自己也不知道,只不过,他心中跳得厉害,估计要真的发生什么事情了。

    马家的产业是产业,但是人却不同了。

    马老也算是人人尊敬的商人,即便是在北门,也没有多少人觉得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主要还是这位马家的少东家,马家的少东家名为马良才,前十年无所事事,整日里拈花惹草。现在人满三十,马老爷年事已高,很多事情不能亲力亲为,大部分的产业都交给了马良才来掌管。马良才这人的性子不行,山城两成的产业都是他马家的,这本应该可以知足了,即便是守江山不易,但是马老爷的名声打出来了,很多人还是会选择去马家的产业买卖东西。

    马良才刻意的压低工人的薪资,甚至是提高各种价格,压低收货价。

    总而言之,这位还没有真正掌管马家产业的少东家,现在已经是惹得很多人怨声载道了。

    “不归,不要冲动。毕竟东区和咱们近,马家就在东区。”花叔叔一把抓住了胡不归。

    “我已经过了冲动的年纪。只不过是觉得有点奇怪而已。”胡不归笑了笑,让花叔叔松开手。

    刚下过雪的道路上,只剩下一串足迹,胡不归已经离开了这儿。

第78章 聘礼() 
第5章聘礼

    马良才虽然已经三十岁,但是面色上来看,依旧比较的年轻,再加上平日里服用各种补品的缘故,更加显得自己红光满面了。只不过,学医的人都能看得出来,马良才现在内虚外热。说的简单一些,就是肾虚。

    至于之所以会肾虚这个还要看他前十年的经历了。花街柳巷,处处都有他的身影,再加上马良才本身有足够多的财力支撑他这么玩,而且,马老爷似乎是没有问过这件事的。或许他本身也不知道马良才居然会这么的放纵自己。

    “东家,那少女就是住在这儿。”马良才穿着一身冬装,外面披着狐裘大衣,脸色略微有些阴郁,手上的帕子已经换成第三个了。

    “这儿的环境还真的是差,老爷子居然也能继续在这儿待着。换成我一定要把此地夷平才行,简直是败坏我山城的风水。”马良才以帕子遮掩口鼻,继续上前走。

    上个月的时候,马良才在巡视自家产业之际,发现了一名寻常的少女,跟在一个老人的身后,似乎是做了一点买卖,然后很快就离开了。当时马良才本想跟上去,但是杂事缠身,就没有继续跟着。又后来,冬季越来越忙,就更加的没有机会了。好容易找到了这个时机,才算是开始调查少女的身份背景。

    一调查才知道,少女小名玉奴,跟在老爷子吴仲春的身边,现年十七岁,等过了冬祭,就算是十八岁,正是窈窕淑女,北门少有的美人儿。

    “玉奴,还真的是好名字。”

    马良才走到了吴仲春老爷子的院子前,停下脚步,手一抬,就看到一群人出现在附近,将一大堆的东西放置在门前,又有一群人拉起了绸布帷帘,一顿打扮之后,少东家觉得差不多了,才示意身边的人上前敲门。

    这一敲门,门前就开始吹起唢呐,迎亲的阵势很大,但是尚未交换生辰八字,也未曾见面父母亲人,这一手提前操作,真真的惊叹到了北门的诸多居民。

    这个时间点,正是开灶做饭的时候,玉奴自小跟在老爷子吴仲春的身边,自然也会帮着老爷子做饭。

    “外面怎么回事?”老爷子现年七十,七十古来稀这话还是不假的。虽然老爷子看起来还有几分鹤发童颜的味道,但是脸上的褶皱已经遮掩不住了。

    “爷爷,你先做饭,我去看看吧。”玉奴放下手中的活计,起身去开门。

    外面锣鼓喧天,玉奴皱了皱眉,就看到了马良才站在那儿,一身锦衣玉服,再加上手上的折扇,如果不是平日里知道马良才的为人,玉奴差点没有认出这人到底是谁。

    “马少东家?”玉奴问了一句。

    “哈哈,看来吴小姐也知道在下的名字,命里注定缘分在此。今日在下特意挑选这么一个良辰吉日,就是想要赢取吴小姐成为在下的妻子。”马良才一听到玉奴开口,就觉得是三伏天吃了一顿冰饮,心情畅快的不提,立刻将自己的目的说出来。

    “什么?”玉奴顿时惊了。

    马良才这个东门头号的坏蛋,居然想要娶自己为妻?这是他在梦游,还是自己在梦游?

    “是不是觉得很惊喜?”马良才哈哈大笑。

    一点都不惊喜,甚至是有一点惊吓

    马良才大概有三房小妾,在加上正妻,家中已经有四位,外面还不知道有多少她去了算是什么事?更何况,她对于马良才,没有一丁点的感觉,甚至是有一点呕吐的欲望。

    “马少东家,您是不是找错人了?”玉奴眉头皱得更加深了。

    “错不了。一个月前,你曾经去东门那边卖一点东西。当时遇见了吴小姐,顿时惊为天人。只不过那个时候俗事缠身,迟迟不得脱身,到现在为止才算是抽出时间,专门来到北门想要和吴小姐喜结良缘。”马良才在看到了玉奴这个少女之后,就觉得自己之前看上的都是一些庸脂俗粉,完全没有一点的感觉了。除非是迎娶玉奴,要不然的话,马良才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怎么做了。

    马良才身边的家臣也是笑道:“我家少东家这一次可是真心实意地想要迎娶吴小姐,这些礼金都算是一等一的聘礼了。等到吴小姐入门之后,吴老爷子也会直接在东门区住下。少东家已经专门在东门主办了一处地产,就是为了吴小姐和吴老爷子准备。”

    玉奴听了这话,更加的觉得这位少东家病得不轻,居然专门在东门置办地产,东门的房价可不便宜。而且,她也没有想过嫁给这位少东家。

    “对不起,我不同意。”就在这个时候,腰间围着围裙的吴老爷子吴仲春也出来了,他看起来十分的愤怒,手中还拿着一个锅铲,看着马良才,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喘出去之后,才道,“我吴家,就算是再中落,也还用不到别人的施舍!吴家,世代书香门第,绝对不允许嫁给你这种人!”

    马良才脸色顿时阴郁下来,他还没有学到自家老爷子的精髓,对于自己的情绪控制的很差,而且,他没有这个心情继续在北门耗着了。北门的环境,味道,甚至是人,都让他觉得十分反感。马家产业中虽然有面向北门的。但是大部分都是交由自己的手下掌管,他从来不会选择前往北门亲自考察情况。有这个闲工夫,还不如去一趟兴春楼。

    “吴老爷子,您这是什么意思?我是真心实意地想要迎娶吴小姐,并非是弄虚作假。为何您这么嫌弃我这个马家的人?”

    “不是嫌弃马家,而是嫌弃你这种人。马家的名声,现在十不存一,全都是因为你开始接手。马袁华这样的人,辛辛苦苦打下的产业,全部都被掏空,你好意思说我不嫌弃你?”吴老爷子可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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