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吧!但是我笑着拒绝了,完全不可能,我不可能嫁给一个凶手,一个杀害我爱着的男人的凶手,所以小凡,嘉伟不是我杀的。
我当时是要救他,我挡在他的面前,但是皮子哥更气了,他早就知道我和嘉伟的事情,只是一直在等我和他接触,他知道我会回来找嘉伟,所以他对嘉伟很好,但是我知道他心里也是有恨,所以他当着我的面踢打他,他把压抑了许久的气愤发泄在嘉伟的身上。他眼睛里燃烧的怒火,比我看过的任何的火焰还要凶猛,他要的究竟是什么,他要的不是我想的那么一点点,而是更多,多到我给不起。我在想究竟为什么我们这一帮子的人都是那么的可怜和可悲,我们都爱上了不可能爱上自己的人,而且明知道还如飞蛾扑火一般的义无返顾。
但是他让我恨,这个说爱我的男人,杀人的时候,眼睛都不动一下,他的手里握着的烟灰缸狠狠在嘉伟的头上爆裂。我不知道是烟灰缸破碎的声音还是嘉伟头骨裂碎的声音,我只是看见鲜血直冒,我知道他会死,他会被他们杀死,而他并没有错,错的只是我,我跪在皮子哥面前,我要他不要再打了,但是他不理会我,只是叫他们的兄弟拉着我,而嘉伟却一句话都没有说。他的眼神里没有哀愁,没有恨,他甚至在微笑,我突然觉得他那个时候的微笑不是求饶,是在跳舞,我确定那是舞蹈,是我没有见过的舞蹈,只有从他的眼睛里才能看出来的,他看了看我,迎接了皮子哥的最后一击,倒下,眼睛看着我,闭上。我大叫他的名字,但是他不理我,他醒不过来,皮子哥打开了煤气,拉着我离开。他蒙住我的脸,用手塞住我的嘴巴,我用尽力气咬,他没有缩,就任我这么咬,血流下来也没有停。
他爱我,那个黑帮的老大,说爱我。我嘲笑他,他玩过的女人何其多,为什么要纠缠在我的身边,不放我?爱我,就要占据,但是只能是身体。
他开始给我打针,他说只有这样我才不会离开他,那些白色药粉在锡箔纸上化开,进入我的身体,我幻想着我是和嘉伟在一起互相望着对方,看着彼此,而在我身体上匍匐着的,却是他,但是我骗我自己,不然我不能熬过两年。
小凡,你知道,两年,我是怎么过的吗?我掐我自己,我卖笑,我屈服,表面的屈服,但是我从来都不找机会逃跑,所以我还是待在那儿,那个混杂暴躁的D吧。我等着机会,只是为了杀他,并且离开他,这是我和他的了断。
等到终有机会,我的刀片在他的脖子上划下漂亮的曲线,染红一片花朵的时候,我畅快地笑。他也是,但是他笑不出声音,只是很费力地挤出了几个字:你……终……于……笑……了。是啊,我终于笑了,和他在一起我只能满足于物质,所以我从来都没有笑过,我对他吝啬所有的表情,除了第一次的哭泣,但是我在他死的那一刻,大笑不已。他瞪大着眼睛看我,不愿离开,很安静地看着我,就只是看着我。
我坐在旁边抽烟,穿起衣服,在这个男人情欲释放后的软弱时刻我杀了他,我痛快地报警,承认一切,我愿意死,这是我和他的了结。
只是我怎么都想不到,我又看见了你,小凡,这是老天这样安排的吗?我知道嘉伟没有死,我知道被你救了,我偷偷去看过他,站在很远的地方,看见他快乐得如同一个孩子,我高兴得连眼泪都出来了。我知道这是他最好的归宿了,他的命和我终于是分开了,而我和你,你和他又纠连在一起。
我看见了那张照片,和那张被倪姨撕毁的照片一样,只是多了两个孩子,我才恍然知道,原来我是嘉伟的姐姐。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可耻的,深深地羞耻。我几乎是呆滞在原地,许久不能动弹,脑袋里闪过好多画面,我看见罪孽两个字冲满我的头颅,疼,头疼难耐,我对着地猛敲打,我喊着爸爸妈妈。我要我的爸爸妈妈,我好想他们能在我的身边。可是没有,一切都没有。
小凡,我还可以这么叫你吗?你不知道每次我见你需要多大的勇气,我要演示我所有的缺憾,我手上的疤痕,我是多么不愿意让你看见,我希望你脑子里的缨子是那么美好,我能在你心里留下那么一点点,我就满足了。但是最后还是被你看见了,我被你拥抱,我看见你眼睛湿润地闪着光,你还是那么爱哭吗?不要为我难过了,我很快乐。能这样离开,能摆脱这些,我是多么的开心。我想总有一天,我也能在冥冥之中微笑吧!不对,我现在就是在微笑,我对着这个本子在笑,我在思考,你拿到它会是怎么个样子,会不会马上翻开第一页看,看见我扉页上的字迹,那是给你的,知道吗?
最后,最后,就来到最后,本子好像已经到了尽头,任何事情都有尽头,走不下去,如同世界也一定有个尽头一样。
我知道我的世界已经失去了许多,比如你,比如嘉伟,我亲爱的弟弟。我们的爸爸妈妈离开了我们,我没有好好去保护他,但是现在,就是现在我知道我能遗留下来的只是这本日记,而我却没脸见你。
而我也该离开了。
我要收起它,整理我的头发,还有衣服,还要吃完这最后一顿好的,我看着狱管走向我,她并不是要带我走,她说你要见我。我说等一下,等我写完最后几个字。
最后,我该写什么呢?
小凡,我们三个,下辈子,还会遇见吗?如果有下辈子,请让我把欠你的还给你好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爱你,坚决只有你一个。好好地给你过生日,给你做好吃的,给你生个好娃娃,就这样平淡地过一辈子。
还是平淡一点好,好了,就这样吧!我虽然走了,但是不会埋葬我们的记忆,绝对不会,你也不会,不是吗?
你看不到我现在的表情,我在微笑。
第十二章遗忘的地图
我把记忆都埋葬在N城,我逃一样地离开,那个城市将会有什么?不知道,以前有什么?不知道。能说不知道吗?当我把嘉伟安葬后,我觉得舒畅了许多,而我害怕N城,所以我立即请假离开。
我跨入机场,莫名其妙地随便买了张机票,还没来得及看城市,就已经在飞机上睡着了。起来的时候,已经到达,打车进城,在快到城边的时候看见一座山,云雾围绕得看不清楚,我突然听见有个声音在喊叫,是叫我的名字:周凡,周凡。
我下车,一人直上。
整个山林总是像刚刚睡醒的神,朦胧,神秘,还有美丽。
我又一次醒来,是在白天,外面阳光很刺眼,浓烈的温热气息让人燥热不堪,我甚至觉得我快要被烤化了。知了飞不到这里,所以听不见嘈杂的知了咿呀的声响,安静得就像被原子弹袭击过,几十年无生命一样。无生命多是带着腐朽的气息,而这里却不是,意外地带着一片勃然的颜色,鲜艳、自然而不造作,似乎真的是天堂,真的是世外桃源。而这么多年,我依然不变的,依然是逃,一旦棋逢对手,我顿挫,便一人离开。
这里人不多,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只是恍惚着就来了。我相信神,我想是他带我来的,而这里的安静与喧闹的城市太不一样了,每天我可以窝在山的一隅,看当地的居民生活,平静如水一样的生活。他们一直都生活在这个山区里,偶尔下山买一些日用品,显然这里并没有完全被开发,他们的脸蛋上,都遗留着淳朴的痕迹。他们会在山的后面栽种水果,还有一些绿色的植物。
我记得当初爬到山上来的时候,我只是一步一步地向上,眼睛不停向上,直到半山的位置。看到一片平地,似乎整个心都平静下来,这里似乎是个用来遗忘过去的平地,躺下就能睡着,安心无比,是我需要驻扎的地方,于是我停留在这半山腰上。
而后,我几乎每天都只是待在那儿,一把阳伞,一把椅子,一张桌子。桌子上是新鲜的水果,而在我眼前的是大片大片的树林和泄漏在树叶子边上的阳光,就这样一待就是一天,整个人放空,什么都不说。
她出现。
她爱笑,笑起来的时候,看得清楚一排白色牙齿,她说她叫诺安,画家。她拿过我的杯子,直接喝掉里面所有的水,看上去是许久没有喝水的样子,但是皮肤很滑嫩。我告诉她,我叫周凡,凡人的凡。她完全不顾,吃起桌子上的水果。我后来问她,你为什么这么胆大吃陌生人的东西,她告诉我,见到我的时候就觉得我是个好人。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很重的孩子气。我很难想象她已经是24岁的女人了,应该说还是个女孩子,带着戏谑的坏和童幻般的好。
她睡觉的时候习惯左卧,还要微微弯腰,手里抓着枕头,靠在肚子上婴儿睡姿,我看书上说,婴儿睡姿的人需要很多很多的关爱。但是我从来也没有问过她,从哪儿来?什么时候走?她也如我一样,游戏规则成为我们唯一的牵连,因为我们来这里估计是一样的目的,把遗留的东西全部都抛弃,回去的时候,留给自己一条崭新的路。
我来这里已经快两个月了。回想起两个月前,我还在N城,整座城市笼罩着忧伤的气氛,所以我逃跑一样来到这里。当地人说,并不知道山的名字,而我在地图上拼命地寻找,一无所获,所以我宁愿当做不知道它,它也一样不知道我。
诺安说,这里太安静了,太适合来了。她总是拉着我的手,暧昧的笑容挂在嘴边,不顾来往的旁人,虽然我们的身边的住客不断变动,各自带着各自的记忆离开。但是房东还是经常看着我们不好意思地笑。
诺安总是会在清晨来找我,大概5点的样子,其实那个时候天都已经亮得差不多了。她就住我的隔壁,我们的房间通了一扇门,但是锁着的,她通常会从她的阳台那儿爬过来,站在床边上看,摸摸我刚长出来的胡子,脸上是刚睡醒后的蜜桃色和拨弄了几下的看上去不怎么整齐的长发,而她总是想尽办法把我弄醒,比如用头发末梢扫我的脚板,捏我的鼻子……
诺安其实很难让我想起倪缨,但是我还是会想到,每次和她在一起纠缠以及相互取暖寻求安稳保护的时候,被她拉着手的时候,我仿佛看见的就是缨子。她站在我的面前,似乎是一具婴儿,圣洁得让我想起缨子,所以好几次我都会在半醒半睡的时候叫她缨子,缨子,但是她从来不介意。她也不问我缨子是谁,她通常是起来洗澡,然后爬回去。但是我看得出来她多少有点介意,虽然她不说。但是我不能心疼,我们清楚各自的关系,清楚了,所以也只能好好隐藏各自的感受。
诺安是个好情人,她喜欢画画,一大早就拉着我从一边到另一边,多是要我站她的旁边看着她。她说过,想要画我,她要画完整的我,要全部的我。但是我摇摇头,我有一点点感觉到她想打破原本安静的格局,但是我还是无法把一切都对她说,其实在那一刻,我才发现,她其实心里还是想知道以前,只是她装着不问,她以为我会说,可是我决定什么都不说。坚决地不说。
我们有的时候会谈N城,那是渐渐失去精神文明的钢筋水泥公园,渐渐成长的城市。如同渐渐长大开始学会观望社会的孩童,脉络里隐藏着冷冷的空气,从城市的一角到另一角。她说她去过那儿,在那儿坐地铁的时候,会观望很多的人,他们多是神情淡漠的上班族,朝九晚五。而我却和她谈那两次台风,一次是“威尔逊”,一次是“云娜”,我就是为了躲避“云娜”而来,我受不了这样突变的天气,整个冷空气把燥热的人弄得太清醒,一切都太清楚地记得,那些本应该忘记的事情嘉伟、缨子,都应该只是活在以前,我一次次对自己心里暗示。
但是我还是不断地做梦,和诺安在一起的时候一次次地叫错名字。
诺安似乎很迷恋我的激情,我们总是习惯在晚饭后或者早上的时候互相摸索各自的纹路,要把各自都吃进肚子里一样,更确切地说是想要融入各自的灵魂里。但是只是片刻,因为我知道我要的不是她。我很难想象她为什么如此喜欢,我觉得自己残暴,因为我心里知道我不爱她,我们有的只是片刻的欢愉,所以我不温柔,我不让我们之间有太久太多的纠缠,我心里知道,她要的,我根本给不了。
她最近喜欢接吻,她闭着眼睛,我睁开,看她的脸,发现有一颗很小的痣藏在眉毛里,很扎眼。她的皮肤黑里还是透着红,摸上去还是水嫩,她大概就只有20岁的样子,暧昧的年纪,但是她告诉我,她今年24岁。
她接吻的技术很好,常笑我的笨拙,接吻都不会,一点都不懂得温柔。当我想说几句反驳的时候,却欲言又止,她后面还加了一句,“我就是喜欢”。我多少释怀了些。我不得不承认,和诺安在一起很舒服,能暂时忘记回忆。
我刚学会抽烟的时候特爱廉价的红双喜,一根接一根,她也是,时常蹲在那儿抽。我站在她的后面,问:“诺安,你在想什么?”
她摇摇头,把头埋在双膝间。她问我,为什么不喊她“安”,我摇摇头,又不说话。我其实想说,那是爱人才能有的昵称,我没有资格掠夺,但是我舍不得说出口,这场游戏我们都是输家,我实在不忍心再伤害她。
她把自己埋在双膝间,不敢看我,肩膀微微地耸动,她把头埋得很低,我从声音中辨别出,就是她那个样子,让我想起了缨子。我把诺安拉起来,她不肯起来,我说:“诺安,你起来,我抱抱你。”她还是依然摇头,不让我接近,一个人待在阳台上。
我去厨房,拿起明天要用的淡水,整整一桶,整一桶水倒下去。她的头发紧紧贴着脸,把眼睛眉毛全部淹灭了。她问我:“可以不可以一直这样在一起?我喜欢你,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该接受吗?对她公平吗?我和她在一起是爱还只是接替,或者是,是为了忘记。
我就这样抱着她,身体贴着,握住她发抖的手臂,一直到太阳出来。
太阳出来的时候,她就好了,她依然是那样开朗,好像喝过了轮回的孟婆汤,若有那样的汤会多好。
那天就是这样躺在床上,摸索彼此。然后沉沉地睡。
而我睡得不好,梦里还是一直有嘉伟的影子,他躺在我的面前,血从他的鬓角一直流了下来,他抓着我的手,用尽最后的力气,对我说,不要怪缨子。他眼睛里有眼泪,那些血顺延到我的袖子、裤子、鞋子上,他的灵魂蛰伏在我的身上,我带着他一直走。
诺安喊我的名字,我才渐渐苏醒,她在我面前哭,头发毛躁成一团,她说:“你刚才怎么了?我以为你要死了,一直都醒不来,还没有了呼吸。”
我说:“我不是还好好的吗?”她冲到我的怀里,不停地哭。
缨子也躺在过我的怀抱里,她的眼泪不多,偶尔几次抱着我哭,却又什么都不肯说,所以我发现其实我不了解她。我一直爱她,很爱很爱她,从我第一次看见她手里的糖果,第一次的微笑。
可是现在缨子在哪儿?嘉伟在哪儿?
晚上,我们去酒吧,门很厚,诺安先去,她在那儿拉生意,给客人画画,有些老外被她骗得团团转。拿到钱,她通常会请我喝酒,那种很辣的Green…sea,我一口而尽,火辣留在味蕾只是几秒而已。她则和一些陌生人猜色子,一口口喝着芝华士,没有掺和着绿茶的那种。我喜欢看她喝酒的样子,决绝的美丽。我喜欢诺安,但是却和她不清楚界限,自从上次她说要和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