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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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明-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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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金娘拔出挂在腰间的腰刀,猛不防朝着一个青壮捅去,这柄腰刀非常锋利,一击建功,鲜血顺着刀刃流出,慢慢的沾到李金娘素雅的裙角之上。

    李金娘直接将这位砸门的青壮捅死,看了看慌乱的乱民,高声呵斥道:“我曾经听闻,进城的贼人不超过五十之数,贼人如此稀少,一定不是朝廷大军,反而有可能是朝廷的溃兵,我们的亲人定是在前面打了胜仗。”

    “大家有不少亲人在战兵营当兵,如果等他们回来,看见这里一幅人烟绝迹,粮食尽失的景象,又是一种什么感觉。这些粮食,几乎是大伙儿活命的本钱。如果没了粮食,士卒只能吃人,这种惨痛的景象,又有谁愿意看到。”

    “况且大家都是老弱,在这种世道,如果没有强大的武力保护,手里有粮食又能怎样。董家老爷财多势大,在这种乱世尚且不能自保,大家即便拿着粮食逃离这里,也一定会成为他人的猎物,到时候恐怕还保不住性命。”

    “我的夫君刘宣对大家怎样,大家心中也都有一杆秤。不论是老病之人,还是妇孺童子,有他一口吃的,也有大伙儿一口吃的,尽管大家都吃不饱饿肚子,但在在这种年月,能吃一顿粮食也算老天爷开恩。”

    “他作为几千人的头领,每日的伙食与大家一样,从来不开小灶,将所有的美味大部分给了伤员病号。他从不欺凌妇孺,更不会恃强凌弱,这样的头领,即便有史以来,也算凤毛麟角了吧。大家这样干,能不能对得起他的保护关照。”

    “今日贼人进城,我一个年轻妇孺,还是头领的老婆,按说地位远强于大伙儿,尚且不害怕。大家大部分都是男人,有的人还算年轻气壮,到底怕什么。”

    “我李金娘虽然身为妇孺,但是却愿意效仿男儿,亲自前去斩杀贼人。贼人人少,只有三五十人,董家堡内,人口不下于两千,哪怕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将贼人淹死,大家谁如果不怕,就随我并肩杀贼。”

    李金娘一番话,顿时令砸门的乱民羞愧不已,眼见李金娘一个女人,还要拿起腰刀与贼人拼命。一些男人脸上挂不住,纷纷抄起家伙,跟在李金娘后面。

    不少乱民议论纷纷,碍于李金娘的威吓,都不敢砸门,反而跟在李金娘后面以壮威势,这一路上,李金娘的队伍越来越大,不少老弱妇孺惧怕乱贼,也许存了人多胆壮的心里,纷纷走出了家门,与李金娘的队伍汇合。

    等李金娘遇见乱贼之时,身边已经跟着五六百人。贼人见到李金娘人多势众,心中顿时大惊失色,想要呼喊援军,乌兰图雅快速张弓搭箭,将乱贼射到,金娘快步上前几步,腰刀一斩,将乱贼彻底斩杀。

    眼见两个女人就能杀死乱贼,后面跟随的众人也胆壮一些,众人蜂拥向前,将死去的贼人斩为肉泥。

    落单乱贼的惨叫,很快惊醒了烧杀抢掠的乱贼,乱贼纷纷走出家门,只见敌人已经聚集五六百人,马上心慌意乱,纷纷夺路而逃。

    就在这时,刘宣已经听见董家堡的喊杀之声。

    董家堡是刘宣现在唯一的后勤基地,粮食,银钱,工匠全部都在哪里,更不要说还有新婚的妻子。

    刘宣脸上终于有了慌乱之色,急忙命令骑兵队上马,打起火把,向董家堡方向增援。

    没有参加大战,损失很小的李昭云,陈铁牛二哨,也马上集合整队,朝着董家堡方向跑步增援。

    就在刘宣越来越急躁之际,董家堡方向的喊杀声却停了下来。不到半个时辰,骑兵队马武已经赶了回来,将情况事无巨细的汇报给了刘宣。

    原来在骑兵队赶回董家堡之际,乱贼正要从董家堡逃离,面对兵强马壮的骑兵队,这股乱贼纷纷丢下武器,跪地投降,马武将这股乱贼全部绑上,押在董乡绅建造的地牢之中。

    马武此人颇有眼色,见走的时候刘宣面露焦急之色,于是带上两三个手下前来报了个平安,好让刘宣彻底放下心来。

第三十七章清点() 
天色已经彻底黑暗,寒气也越加袭人,在小冰河时期,气候极度严寒,而在苦寒的陕北高原,到了冬天的夜间,气温最低能达到零下三十多度。

    今日的夜空乌云遮盖,严严实实的将月亮挡在后面,看不见一点儿光亮,尽管天气恶寒,漆黑一片,但是刘宣并没有马上收兵回营,而是在漆黑寒冷的夜空中打扫战场。

    如今的陕北之地,早已经遍地流民,因为山西巡抚封锁黄河渡口,陕北的流民过不了黄河,只能困守在陕北之地。

    一些饥民西入甘北,但是甘肃北部比起陕北之地也好不了多少,同样是饥荒遍地,民不聊生。

    因为饥民逃离不了贫困的陕北,导致了陕北之地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流民团伙。这些流民团伙,因为没有粮食,常常争斗不休,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还用活人充当两脚羊食用,哪怕是路边的死尸,也从来不会放过。

    一些弱小的流民团伙,因为生存艰难,常常在夜间活动,这些吃人肉的饥民,仿佛食腐肉的秃鹰,在黄土高原的北部地区,几乎遍地都是。

    刘宣和他的队伍,也是这种大大小小的流民团伙一员,毕竟他现在还没有攻打州县,不算是在朝廷挂号的强贼大盗。

    如果刘宣不能快速打扫战场,这些宝贵的棉衣,兵器,铠甲等等战备物资。恐怕很快就会被附近流浪的饥民发现。一夜之间,这些珍贵的兵甲,就会被流浪的饥民抢夺干净。

    在如今的陕北之地,尽管刘宣心中不愿意承认,但是一件棉衣,一领铠甲,一石粮食,远远比一条人命值钱。

    如今的陕北之人,人命远远不值一钱,现在到处都是活不下去的饥民,只要有粮食,刘宣可以轻易的召集十万青壮。

    而棉衣,铠甲却不容易制造。尤其是陕北生产力落后,除了城市之外,乡间的社会秩序也几乎荡然无存,这每一件棉衣,每一领铠甲,对于刘宣都是价值万分。

    在今日之战前,刘宣的麾下,陈铁牛后哨,李昭云预备哨都还没有棉衣。如今打了一个大大的胜仗,自然要将缴获的战利品全部清点清楚,运回董家堡,才能让刘宣放下心来。

    刘宣将战死的士兵纷纷火化,用一个个陶罐将骨灰收起来,全部带回了董家堡,而战死的官军,和受军法而死的士卒,尸体全部扔在荒野之上,成为饥民口中的粮食。

    等刘宣清点的战利品,带队回到董家堡之时,已经是深夜子时了。

    远远的,董家堡之内闪烁着一盏盏灯火,让人心中不住的感觉到一丝温暖热情。

    等刘宣他们一进入城门,只见城门口砌着二十多个土灶,每一个土灶上面都煮着一大锅滚烫的肉汤。

    一些火工,厨娘身穿单衣,瘦弱的身体紧紧靠在灶台上,眼睛狠狠的盯着锅里,嘴里的唾沫不由自主的从嘴角滴下。

    但是这些厨娘火工,却没有一人向锅中捞肉吃,这是因为刘宣军中规矩森严,稍微有一点儿违反纪律,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这三个月来,刘宣不仅勤于练兵,还常常为部众讲一些大道理,。并且亲自教导一些机灵的士兵识文断字,培养后备骨干,这样的工作,不仅刘宣亲自干,就连李昭云,李旭通,孙登等识字之人,也常常为士兵充当老师,教导他们读书认字。

    通过三个月时间,刘宣还在学生中普及了阿拉伯数字,这种数字简单易学,易于传播。中国古代的算筹尽管也非常方便,但是刘宣的麾下,几乎没有多少会使用算筹的手下,就连刘宣自己,也没有见过古代的算筹。

    刘宣挑选一些聪明伶俐的士兵,亲自教导他们阿拉伯数字,经过三个多月学习,刘宣已经教出二十多个徒弟。

    这些徒弟,已经能熟练的使用阿拉伯数字计数,也能娴熟的背会乘法口诀,勉强能够使用竖式加减运算,至于三位数以上的乘除法,就爱莫能助了。

    这些能够熟练使用简单数学的士兵,被刘宣全部充当书记官,负责清点管理后勤粮草。有了这些会使用简单数学的书记官,一时间,后勤营的效率也大大增加了不少。

    刘宣将队伍整顿好,排成队列,按照规矩排队打饭。

    刘宣见后勤老弱已经三个多月没有见过肉味,今日又打了一个大大的胜仗,决定宰杀耕牛,犒赏三军,提振士气。

    刘宣从董家堡抢来的十一头耕牛,如今已经只有三头,剩下的耕牛,除了为刘宣成亲宰杀一头之外,其余都被营中士卒食用,毕竟营中的士卒操练辛苦,急需要大量的营养肉食,所以每隔半月二十天,刘宣都要宰杀耕牛,为麾下的士卒改善伙食,补充营养。

    在古代,耕牛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凡是古代封建王朝,宰杀耕牛都是大罪。大明律规定“故意杀死他人马牛的,杖七十,徒一年半;私宰自己马牛的,杖一百;耕牛伤病死亡的,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而上古的汉唐时代,宰杀耕牛的处罚就更加严重。

    耕牛这种宝贵的牲畜,哪怕是一般的乡绅大户,也不见舍不得随意宰杀,一年能吃上一两顿牛肉,已经非常难得了。

    乡绅大户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普通的平民百姓了,老百姓一生之中能吃上几顿牛肉,恐怕都值得吹嘘一生一世了。

    刘宣连续宰杀耕牛,给士兵改善伙食,尽管得到了士兵的拥戴,还是让一些长者议论纷纷。

    在这些长者看来,刘宣的行为也太过奢侈,不是长久之计。就连刘宣的岳父李昭云,也对这种行为有些埋怨。

    毕竟耕牛这种宝贵的财产,杀一头就少一头,耕牛长大也很不容易,如果全部杀了,以后开垦田地,也很不容易。

    但是刘宣心中清楚,陕北之地,不是善地,很快就会残破不堪,不适合长时间停留落脚。加上这里边军云集,敌强我弱,也不可能成为刘宣的根基之地。

    历史上的农民军,也在崇祯二年冬天,趁着清军入侵,晋陕二省勤王,山西总兵张鸿功率兵出省,山西延河渡口空虚之际渡过黄河渡口,攻入山西,在山西境内进一步发展壮大。

    刘宣狠下心来,一次宰杀两头耕牛犒赏三军。这两头耕牛,都是年龄在十岁以上的老牛,尽管冬天粮食不足,有些瘦弱掉膘,但是连骨带肉,每一头都有四五百斤。

    刘宣规定凡是参加刚才作战的士卒,,每人分一斤熟牛肉,奖励美酒一升。战死的士卒,家人分三斤牛肉,粮食三十斤。他将所有的面粉一次性拿出来,全部做成面条,让士兵敞开了吃。

    后勤营的老弱,每人可以分一碗牛杂汤,一碗白面面条,牛骨汤可以敞开喝。

    这一顿在现代人看来异常简陋的晚餐,却能极大地收拢人心,哪怕是刚刚投降的俘虏,也能吃一碗白面面条。

    就在众人欢欢喜喜,杀牛吃酒之际,刘宣却站在一处角落中,默默的盘算着这次战役的胜败得失。

    这一次战役,刘宣麾下的士兵战死五十八人,死于军法之下的士卒八人,受伤七十一人,其中重伤二十三人。

    战死的士卒,死于火炮之下的就有二十一人,火铳弓箭十一人,两军阵前二十六人。由此可见,哪怕这个时代的火炮有着许多的缺点,但是也有了战争之神的峥嵘。

    而官军大约战死一百余人,受伤的超过一百,其中重伤四十六人,俘虏四百二十八人。剩下的士卒几乎全部溃散而去,值得一提的是三十个骑兵成建制的投降,如果能让这股骑兵彻底归心,刘宣麾下的骑兵队也会实力大增。

    军器之中,最重要的就是盔甲,这次战斗,因为溃兵为了逃命,几乎扔下了全部兵器甲胄。除了顾世虎身边的家丁外,官军的铠甲几乎全部便宜了刘宣。

    此战刘宣共缴获棉甲三十六件,齐腰甲三十四件,锁子甲二十二件,罩甲十一件,山纹甲八件。加上刘宣以前的三十多件铠甲,刘宣麾下的甲兵第一次超过百人,达到一百五十人左右。

    其次缴获鸟铳一百杆,三眼铳二百杆,虎蹲炮六门,佛郎机四门,弓箭三百六十张。长矛,长刀,夹刀棍等长兵器四百件,雁翎刀,戚家刀等短兵器六百多件。

    这一次战役,对于刘宣来说毫无疑问是一场大胜仗。此战之后,延长县城几乎像一个脱光衣服的少女暴露在刘宣面前,只要刘宣愿意,就可以任意欺凌。

    这一战,首先锻炼了部队。此战刘宣伤亡一百四十人左右,超过全军百分之十。但是刘宣的军队却没有溃败,这样的表现,在古代来说,已经算是一支合格的军队了,应该超过了大部分的明军。

    通过这一战,官军充当了一次运输大队长。刘宣麾下士兵的武器也大大的改善,此战之后,刘宣这支军队的战斗力无疑有了较大的提升。

    就在刘宣仔细思量之时,却见金娘穿着一件青色圆领袄裙,外面罩着大红色外罩,手中拿着一个大海碗,盛了满满一碗红烧牛肉,端到刘宣面前。

    金娘轻声开口说道:“夫君,今日打了胜仗,而你却愁眉不展。还是吃上一碗牛肉,好好休息一晚吧,睡上一个好觉,明日再想吧。”

第三十八章招降纳叛() 
刘宣见金娘的小手冻得通红,脸上还有些浮肿泛黄,这也是因为缺乏粮食的缘故。

    在刘宣这支队伍中,向来是规矩森严,哪怕是刘宣的妻子,也不会有一点例外。每日的口粮,只有六两粗粮,与其他妇孺一样,这样少的粮食,每日也只能够维持生命,勉强饿不死罢了。

    这不是刘宣故意苛待自己的妻子,只是因为环境险恶,作为首领,只能身先士卒,起带头作用。这样才能让大家敬服,才能拉拢人心。

    见到金娘落魄的这一幕,刘宣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仿佛被刀子宰割一般。

    “让自己的妻子跟随自己受苦,也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所为。”刘宣心里这样想,他推开了金娘的双手,开口说道:“你这个月还没有来月事,只怕是怀了孩儿,这一碗牛肉,还是你吃了补补身体吧。”

    “我每日在营中,尚且还能吃饱,等攻破了延长县,也好让你做几日县令奶奶,享几天清福。”

    金娘温婉的笑了笑,还是固执的将碗推回到刘宣手中,开口说道:“夫君每日劳累不堪,这几日里,常常睡不了两个时辰,这一碗牛肉还是让夫君补补身子吧。”

    “金娘从小就能吃苦,况且如今这个世道,能够苟延残喘的活命已经颇为不易了。金娘能有今日,遇上了夫君这样的英雄豪杰,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刘宣见金娘情深意切,态度坚决,于是换了一种口气说道:“作为一个带头的大哥,一方势力的首领,最重要的就是留有后嗣,有一个事业上的继承人。如今你可能已经有了身孕,即便不为自己,为了肚中的孩儿,也要养好了身子。”

    “况且延长县城已经囊中之物,等打破了延长县,到时候无论是绫罗绸缎,还是山珍海味都会应有尽有,让我们想吃也吃不过来。你还是快快吃肉吧,再等一会儿,肉就凉了。”

    等金娘吃完了牛肉,刘宣亲自安排了值哨的哨兵,然后才回到军营中睡下。

    在明末时期,正处于小冰河时期,这一时期的气温,可以说是人类进入文明时期后,最寒冷的时期。在北方的黄土高原,冬季气温常常在零下三十度以下。

    正是因为这种小冰河时期的影响,平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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