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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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 第6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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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泽轩摇头道:“胡大叔,这次咱们还不知道要跑多少个州县呢,若是一直扯着嗓子喊,估计要不了几天,孩子们的嗓子就嘶哑了,他们之中,有许多人都正是处于变声期呃,处于长身体的时候,这样对他们以后可不好!扩音器虽然珍贵,但却没有孩子们的身体珍贵!

    再说,这次的扩音器,会交由胡大叔来保管,只有孩子们用的时候才会发给他们,应当不会出什么意外,胡大叔您就别再担心了~!”

    胡汉云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因为他被李泽轩的一番话给感动到了,他没想到李泽轩会这么为庄子上的孩子们考虑,他刚才虽然嘴上说的轻松,但他心里也有过心疼这些孩子,而今李泽轩弄了一个扩音器,大大地减轻了孩子们的负担,有个这样的主家,胡汉云直觉得韩家庄的百姓们肯定是上辈子积攒了大功德,得到了上天的眷顾!

    “那好!俺老胡定为少爷保管好这些扬声器!”

    顿了片刻,胡汉云朝李泽轩郑重地点头道。

    “嗯!那这里就交给胡大叔你负责了,现在这个季节天黑的晚,尽量让孩子们在天黑之前学会骑自行车~!我就先回去了,”

    李泽轩点了点头,交待了胡汉云一句,然后准备回家。

    胡汉云连忙道:“少爷放心,这些娃娃别的不行,让他们骑自行车一个顶俩,天黑之前肯定都能学会的~!”

    李泽轩笑了笑,道:“那好!明日辰时四刻,让所有孩子带着行囊,带着所有的鸡,在村口集合,第一站,我们先去新丰县!”

    说罢,他转身离去。

    胡汉云在后面忙应道:“是!少爷!”

    “扩音器?这是什么东西?”

    夜幕降临,甘露殿,李二看向赵松,疑惑道。

    显然,傍晚时候,韩家庄村口发生的事情,已经进入到了李二的耳朵里。

    赵松拱手道:“陛下,这扩音器是一个铁制的圆筒,放在嘴边能将人的声音增大十几倍,据说是永安侯为那些训鸡的孩童准备的,想来他应该是担心那些孩子吼坏了嗓子!”

    李二闻言,眼睛忍不住眯了眯,经赵松这么一介绍,他倒真觉得扩音器这种东西挺神奇的,不过要说李泽轩是专门为那些孩子们做的扩音器,委实有些暴殄天物了!

    “自行车,扩音器,这小子还真是大手笔啊!不过要想带着这一百多个孩童,三十几万只鸡去往各州县灭蝗,用自行车的确是最好的办法!唉,有些难为他了!”

    李二沉思良久,然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道:“这样,李泽轩离开蓝田县后,让李君羡带领一支百骑,去往蓝田县县城,保护好他的家人!这小子淡泊名利,却注重感情,估计他此行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的家人吧~!”

    赵松听到李二这有些没头没脑的安排,忍不住有些愕然,愣了片刻后,他连忙躬身应道:“是!陛下!”

    李二见状,忍不住笑了笑,道:“怎么?你是不是觉得朕此番安排,有些多此一举?”

    赵松连忙躬身道:“老奴不敢!”

    李二摆了摆手道:“朕没有怪罪你的意思,你侍候在朕的身边也有些年月了,你心里想的是什么,朕岂会不清楚?”

    被李二窥破心思,赵松面色一滞,犹豫片刻,他拱手道:“老奴只是在想,如此太平盛世下,永安侯的家眷在安全上应该无虞,毕竟蓝田县近来的治安非常不错。”

    李二眯着眼睛,意味深长地说道:“这场大蝗灾对于大唐朝廷、对于百姓们来说的确是坏事,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绝世良机,乱世出妖孽,当蝗虫遮天蔽日而来时,一些妖魔鬼怪肯定也会忍不住出来共舞,朕就等着他们出来,然后再将他们一网打尽!”

    赵松从李二的话中嗅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整个人不由紧绷了起来,脊背上也沁出了一层冷汗,他躬身抱拳道:“老奴愿伴随陛下左右,为陛下斩妖除魔!”

    “嗯!”

    李二点了点头。

    其实这些都只是他的猜测,但他由当初的唐国公二世子,一步一步走到如今这个天下主宰的位置,对于阴谋和危险的嗅觉,他一向都比常人要敏锐,他总觉得在这场蝗灾之中,天灾对大唐带来的伤害都是可控的,唯有人祸,才会令朝廷猝不及防,稍有不慎,便有大厦将倾之危!

    “陛下,据密探来报,奇趣阁工坊近来好似在推进一项秘密项目,工坊最深处的一个院落戒备森严,寻常人等连靠近都不得,所以永安侯在让人研究什么东西,老奴也不得而知,不过魏王殿下也在其中~!”

    顿了片刻,赵松忽然想起一事,向李二拱手道。

    “哦?竟有此事?”

    李二眼睛一亮,他忍不住站起身,负手在龙案前走了两步,然后回身道:“明日午后让青雀回宫一趟!”

    赵松躬身道:“喏~!”

    李二点了点头,然后摆手示意赵松退下,偌大的一个甘露殿,顿时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只听他喃喃自语道:“前些时日,朕还想责备那小子一直不务正业呢,现在看来,或许是朕错怪他了,电报机应该有进展了吧?”

    翌日,清晨。

    李泽轩用过早饭,背起韩雨惜给他收拾的包裹,向家人告别,兰儿哭的稀里哗啦,小丫头一直对李泽轩都是形影不离的,一天见不到,她心里就难受,这次得知李泽轩要离家很多天后,小丫头说什么也要李泽轩带着他一起走,可李泽轩这次是救灾的,又不是去旅游的,哪里肯让这个小可爱跟着自己一起去遭罪?

    于是,小丫头这时拉着李泽轩的胳膊,就是不让李泽轩走!

    最后还是在韩雨惜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以及李夫人的强拉硬拽下,小丫头才松开了手。

    “爹、娘、外祖父、外祖母,还有娘子、兰儿,你们保重!短则半月,长则月余,我就会回来!”

    李泽轩朝家人拱了拱手,然后在一众人依依不舍的目光下,转身带着庞非基、雄大、雄二三个护卫出门离去。

    这次他只打算带三个护卫,其余的亲卫一半留在炎黄书院,一半留在侯府,至于出行工具,他选择了大白,身为现代人,他对于自行车可没多少新鲜感,他更喜欢骑马!

第一千四百六十九章 初至新丰!() 
“咕咕~咕咕咕~!”

    “咕咕咕咕~!”

    日出东方,无尽的光辉洒在大地上,蓝田县的水泥道上却行走这一只庞大而奇怪的队伍。

    之所以说他庞大而奇怪,是因为这支队伍是由一百来号人,外加三十几万只鸡组成的庞大队伍,大概每两个人控制着五千只鸡群,一个人在骑车,另一个人用一个圆筒状的东西在嘴边朝着鸡群发出“咕咕咕”的声音,就见那些鸡迈着两只鸡爪,在水泥路上拼命向前狂奔,队伍绵延了好几里,行人见到之后无不闪至一边、纷纷避让!

    “这。。。。。。这从哪儿来了这么多只鸡啊?”

    “是侯爷!侯爷带领着天鸡大队,应该是要其他县灭蝗了~!”

    “我的天!这些娃娃们骑的都是奇趣阁工坊的第二代自行车啊!”

    “这一共有上百辆自行车吧?”

    “没有那么多,但五六十辆还是有的~!”

    “啧啧!按照五百九十九贯一辆的价钱来算,光这些自行车就值及万贯了~!”

    “这些娃娃们可真有福气!”

    “但他们也很辛苦啊!要不是他们,蓝田县怎么可能在两天不到的时间就将境内蝗虫全部清灭完?”

    “说的没错!这些娃娃了不得!永安侯更加了不得!他们是救世渡厄的活菩萨啊!”

    行人们先是吃惊于这支队伍庞大的规模,接着便是忍不住对韩家庄、梅村的那一百多名孩童赞不绝口,毕竟若是搁在以前,遇到这等规模的大蝗灾,百姓们唯有等死,如今蓝田县一个县的蝗虫,竟然在两天之内就被消灭完,天鸡大队当然是功不可没,但同时也向世人证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蝗灾并非不可战胜!蓝田县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山长,这次咱们的灭蝗路线可有规划好?”

    队伍最前方,李恪一边骑着变速自行车,一边对身旁骑着大白的李泽轩问道。

    这次灭蝗行动,是李恪主动请求加入其中的,他之前已经被调入到了长安城那边的炎黄钱庄总部,算是钱庄名副其实的二把手了,至于一把手,便是李泽轩,只不过这个一把手平时并不怎么管事儿,只要钱庄大的发展方向上没有毛病,李泽轩一般是不会插手的!

    现在的炎黄钱庄里面已经被李恪安插了不少炎黄书院的学生,有这些精通新式算学与复式记账法的学生在,炎黄钱庄能够保持高效运转,并且不容易出现差错,李恪便打算趁着这次去往外县灭蝗的机会,察看下地方州县的炎黄钱庄分部运行情况,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李泽轩才决定带着他一起的。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提李泰了,李泰本来也想来的,但李泽轩却没有允许,一来李泰留在云山,一旦炎黄书院发生任何变故,李泰可以在第一时间发送电报通知李泽轩;二来,李泰不懂武艺,即便是经历过军训,他的身体素质还是比较差,这种远距离的行动并不适合他!

    所以小胖子这会儿只能在云山幽怨地发着牢骚!

    “大致路线已经规划好了!根据朝廷收到的最新受灾范围情报,咱们从南向北,先去新丰,再去渭南、栎阳、泾阳、云阳、三原、富平、咸阳,在咸阳之后,我们兵分两路,一路将西面几个受灾的州县给清理干净,另一路直接沿着黄河,一路往东横扫过去,能清理多少州县,就清理多少州县,西面的几个州县清理完成之后,立刻马不停蹄地去东面与另一支队伍汇合!”

    其余人在感受着自行车所带来的新鲜劲儿,李泽轩却优哉游哉地骑在大白的马背上,一边观察着沿途的农田,一边向李恪说着此行的路线规划。

    显然,在出发之前,李泽轩是做了充足的准备的。

    李恪闻言,在脑海中粗略地勾画了一幅此行的“行军路线”,末了,他忍不住点头道:“山长如此规划,咱们可以少走许多冤枉路,便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更多的州县灭蝗!”

    李泽轩面上却不见任何轻松,他叹了一口气,沉声道:“咱们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更多的州县,但根据朝廷收到的情报来看,这次受灾的区域一共有一百零八座县城,即便咱们快马加鞭、昼夜不息,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清灭掉所有州县的蝗虫!

    这次的蝗灾来势凶猛,每一天,甚至每一个时辰,都有成千上万斤粮食进入到了蝗虫的腹中,留给咱们的时间并不多!据为师估计,半个月之内能够清灭掉蝗虫的州县,今年粮食产量受蝗灾影响较小,不会出现大规模的饥荒,但若是半个月之内甚至一个月之内都没有灭完蝗虫的州县,那基本上也不用去灭蝗了,老老实实地等待着官府或朝廷放粮赈灾吧!

    所以,半个月之内是灭蝗的最佳时间,咱们最好是在这半个月之内,灭掉更多的蝗虫!后面就只能配合朝廷赈灾了!”

    李恪听罢,脸色不由变得沉重了起来,沉默片刻,他点头道:“山长说的没错,救灾如救火,拖得时间长了,救灾倒不如赈灾!”

    李泽轩“嗯”一了声,接着道:

    “按照先前天鸡大队在其他州县灭蝗的速度,大约一天半的时间,可以灭掉一个县的蝗虫!现在天鸡大队的规模扩增了一倍多,而且我们还有扩音器,指挥效率定然能够大大提升,所以我希望咱们最好能够一天清扫两个县,半个月也就是三十个县,能够帮助三成以上的受灾州县,那我们便没有白忙活!”

    李恪想了想,道:“蓝田县算是一个中等偏上的县,人口八万人,良田几十万亩,先前十五万只鸡组成的天鸡大队,能够只用一天半的时间清灭完所有的蝗虫,如今的天鸡大队想要在一天时间清理完两个县的蝗虫,虽然有些压力,但未必办不到!就看这些孩童的指挥效率了!

    另外,每至一个州县,恪可以为山长以及孩子们安排好饭食以及落脚之处,这样可以让你们有更多的时间来清灭蝗虫!”

    李泽轩笑道:“为师本来就打算将这件事情拜托于你,现在既然你主动提出,那我也就不客气了!小恪,后面每至一个州县,你先去炎黄钱庄视察,再去与地方官府接洽,让当地官员为我们安排好食宿,这方面的花费我们自己来出,也可以直接从炎黄钱庄支取,等灭完蝗虫之后再算总账!”

    李恪拱手应道:“是!山长!”

    李泽轩扭头,看了看身后庞大的队伍,然后对庞非基道:“让孩子们速度再快些,咱们争取在中午之前赶到新丰县!”

    “是!侯爷!”

    庞非基抱了抱拳,领命而去。

    李泽轩是在队伍的最前面,而胡汉云是在队伍的最后面,防止有孩子掉队。

    这时,程处默笑道:“山长,咱们跑快的太快,把鸡累坏了可咋办?”

    这家伙本来就是个待不住的性子,难得这次有机会跟李泽轩一起去往外县,他怎么可能不抓住机会?虽然他现在有了心上人(葛卿月),但葛卿月一直都对他爱理不理,而且他老爹程咬金也很希望他这次能跟李泽轩一起去救灾,甚至还将自己视若珍宝的变速自行车借给了他,所以程处默便来了!

    李泽轩闻言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你管的可真宽!要不你让鸡来坐车,你在下面跑?”

    自行车的速度可比不上战马的速度,一般也就是每小时十五公里的样子,即便是跑得快些,鸡也能够追得上,程处默这完全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不不不!”

    程处默连忙摇头,道:“我觉得它们还是累点好,累了肚子才会饿,肚子饿了待会儿才能吃得下蝗虫,山长你说是不?”

    李泽轩笑了笑,没有接话,他心里却是暗道程处默这句话算是歪打正着了,鸡的确是喜欢吃蝗虫不假,但耐不住每天都吃几百只,若是不让这些鸡多运动运动,怎么有空余的肚子继续吃蝗虫呢?

    另外,这些鸡经历过大量运动之后,再以蝗虫进食,将来这些鸡的肉质定会无比鲜美,这可是上等的食材啊!

    咳咳!这些鸡可是灭蝗的功臣,而我现在竟然想着要吃它们,罪过,罪过啊!

    李泽轩在心里颇为惭愧地想道。

    。。。。。。。。。。。。。。。。。。。。。。。。。。。。。。。。。。。。。。。

    “娘!快看!我跟二毛抓了好大一袋蝗虫!”

    “好好好!大毛、二毛好样的!再去抓!再去抓!一会儿拿去县衙卖了给你们兄弟俩买糖人儿吃!”

    “好嘞~!娘!我们这就去!”

    新丰县的一处田地里,两个小孩儿提着一个布织带,跑到田间向一对中年夫妇邀功,待这两个小孩儿走后,那个中年妇女满面愁容道:“当家的,咱们这样抓蝗虫,啥时候才能将三十几亩田地的蝗虫全部抓完啊!”

    妇女旁边的中年大汉先是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然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回道:“娃他娘,就照咱们这个速度,估计得抓一个月的,这个怪俺,早知道今年有蝗灾,俺去年就应该多养一些鸡的!你看郑老爷家去年养了五百多至鸡,昨天一天就清理了三十多亩地的蝗虫!”

    那妇女面上一阵惋惜,但还是出言安慰道:“当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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