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雷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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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雷逐鹿-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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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从卫士原本大多数也是锦衣府的密探,但陈准遵照皇帝的指示,兼之他也不想雷瑾有所误会,专门从京军三大营,以及番上宿卫的边军中,挑选了五百壮健强悍、骁勇无畏的军士,充作雷瑾的义子府侍卫,从而替换出锦衣府的役长、番子。

在帐幕之前的空地,若干仆役正忙忙碌碌地准备着几百人出猎前的饭食。

早上刚杀了几头昨天活捉的山鹿、狍鹿,加上从市镇上采办的十几口活猪,十几头牛羊,肉食基本可以满足早上和中午所需。

几个仆役在切割鹿肉、猪肉、牛肉、羊肉,另有几个仆役则架起一口大锅,烩煮鹿肉汤,柴火熊熊,香味浓郁,大概是可以出锅了。

还有几个仆役则在烧烤用来供猎队中午充饥的鹿肉、牛肉。

今天是自由出猎的日子,所有人都作好了出猎准备,只等早餐完毕,便整装出发。

雷瑾一身银红箭衣,手持硬弓,跨坐枣骝,一马当先。

紧紧跟在他身后的是一干仆役侍卫,不离左右。

松开皮带,去掉口嚼子的猎犬,时而摇着尾巴,撒着欢儿在马前马后前呼后拥;时而瞪大眼睛,观察着在远处跳跃逃窜的野兔、野鸡;时而低头嗅着道旁的野兽痕迹。

放飞的猎鹰,不时凶猛地从空中俯冲下来,然后又扑楞楞地扑扇着翅膀重新飞上天空,而这时往往有些运气不好的野兔、野鸡死在鹰喙钢爪的一击之下,甚至体形稍大的狍鹿、山鹿、野羊,也时而被闪电飞扑的猎鹰重重的一记鹰拳,打得晕头转向而落入兴高采烈,随后赶到的猎人手中。

这时,大群的猎犬就会立即狂吼着冲过去,来回在猎物左右跳跃,摇着尾巴向主人们表功。

不知不觉间,雷瑾这一队追猎队伍已经离开营地三四十里外,环顾四周漫岗迂回,林木葱郁,正是兽类繁衍的地方。

一队鹿群被猎犬惊动,仓皇奔逃,立刻有几头凶猛的猎犬,飞身上前,追捕鹿群,随行扈从的仆役军士也在后扬鞭催马,奋力驰逐,雷瑾此时对猎鹿兴趣不大,索性驻马观看。

只见两个擅长使用猎网的仆役,看准时机,策马而前,猎网齐下,指顾间已经网罗生擒了六七头狍鹿,只有三五头狍鹿慌不择路,奋力奔逃。

无如早有马上骑手,控弦疾射,箭箭中的,无一得脱,顿时赢得众人齐声喝彩。

整个猎队不断向着燕山深处深入,正行进间,领头奔跑在队伍最前面的几头猎犬,突然停下来警惕地注视前方,竖起鬃毛,眼珠慢转,显然是闻到了什么气味——有不容小视的野兽潜伏在前方。

跟随在后面的猎队忙吆喝着纷纷拉缰驻马,静观其变。

两只猎犬突然狂叫一声,向前冲去。

前方灌木矮草丛中,猛地贴地窜出一只青背狼,凶狠地直向其中一只猎犬扑咬过去。

雷瑾手急眼快,叱喝一声,一箭离弦,去势如电,迎个正着,那青背狼狂嚎一声,狼头已被射个透穿,倒毙当场,两只猎犬恰好同时扑到,却是只能不甘心的呜呜低吠,围着狼尸绕圈子,众人自是哄然喝彩,马屁不绝。

一路驰射狐兔、网罗雉鸡、箭毙野猪,猎获丰富,猎队众人好不快意。

忽见前面一群失惊麋鹿,总有二三十头,惊慌地驰入一座疏林,众犬齐吠,抢入林内。

众人急追入林,乱箭齐发,群鹿四窜,不得其路,又有猎犬围咬,竟生生猎杀了二十几头。

畅意驰骋,整个猎队的收获比昨日出动大队人马围猎好象还要丰厚一些。

过午之后,整个猎队选了一处比较宽阔的谷地休整歇息,准备下午再射猎一些野味再返回营地。

雷瑾则带着几个仆役侍卫,爬上山巅,拿出一支御赐的千里镜四处眺望,那是御用监的工匠以西洋传教士的贡物为模样,仿制改进的御用玩赏器物,大小数管,粗细不一,细者纳于粗者之中,管管套连,可放可收,随伸随缩,可视物之远近随意调整千里镜的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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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利玛窦早在1582年即已将望远镜带入中国,其后中国工匠多有仿制改进,时称千里镜、远镜、望远镜等。明人郑仲夔《玉麈新谭耳新》卷八中有如下一段记载: 番僧利玛窦有千里镜,能烛见千里之外,如在目前。但欧洲人认为直到17世纪初荷兰人才发明了望远镜,所以这是一笔糊涂帐,谁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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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目四顾,视线越过山峰,越过山林,雷瑾看到远方有一处沿着山谷延伸,在山腰山脊上盘绕的破败墙垣,看起来似乎具有防卫用途,墙垣有的已倾倒,有的已下陷,还有的已完全坍塌,只是一堆碎砖乱石,荒草凄凄,但从古至今,历经天荒地老,任凭日晒雨淋,任凭雪虐风摧,仍然有些墙垣完好无损。

雷瑾突然动了游兴,即刻下山,带了二十几名仆役侍卫,骑马向刚才看到的那处墙垣赶去。

密林深处,阳光穿透了茂密的树冠,撒下一地的阳光。

山路陡峭难行,最终不得不弃马上山,雷瑾留了几个人看守着坐骑,带了十来个从人向上纵跃攀援,不时停下来细细察看,推测古人在此建筑墙垣的意图。

沿着墙垣忽停忽走,突然有一个侍从惊异的喊道:“啊呀,这里怎么会有一座茅草木屋?”

众人闻声看去,只见半山腰处一块向内凹陷,不是很大的平地上,建了一座三间茅草木屋,原木胡乱搭建的房舍架子和墙面,那原木甚至连树皮都没有解剥,原样钉缀拼接绑扎,便成了一座房舍,而且还利用了废弃的一段墙垣和壁立的山石作为房舍的一面墙壁,倾斜的房顶也是以木头钉缀,加盖了绑扎好的茅草防雨而已,真是因陋就简之极。

雷瑾见那茅草木屋虽然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但却不象是年久失修的残破样子,心中一动,连忙喝道:“大家小心戒备!”

话音未落,黑影从天而降。

狂飙从上方劲压下来,猝落的风势里,那黑影宛若扑翼而来的巨鸟,带着声势浩荡的一股狂风,刮卷起地上的枯枝败叶,哗啦啦四下纷飞,飞沙走石。

这突如其来的声势,适足惊人,雷瑾身边的侍卫多是军中骁勇之士,应付这等生死须臾的突袭远非所长,无论是警惕性还是反应,与锦衣府那帮密探相比,就不仅仅是差了一截那么简单,当下这种瞬间突发的情形太过突然,他们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雷瑾却是想也不想,提气轻身,浮空而起,离地不过三寸,顺势前滑两步,拔刀出鞘,当头疾劈,没有丝毫犹豫疑滞,一气呵成。

这一刀,势如雷霆,风雷俱动。

那气势汹汹,当头疾扑,如苍鹰扑兔,又如猛虎下山一般的黑影,不由在空中惊咦一声。

雷瑾这出手一刀,胜在厚重无华,纯以速度、力量、气势制敌,绝不是能够轻松消受的普通一刀,更妙的是风格极其类似这黑影狂野扑攫的身法,同样声势惊人,刀一出鞘,即作烈烈雷音,宛如晴天霹雳般,震惊天地。

非独下扑的黑影暗自一惊,劈出这一刀的雷瑾也大吃一惊,什么时候自己的九天殷雷诀竟然也达到了雷音震震的地步了?这可是武技趋于大成的一个表征。

不过,雷瑾这一刀虽然超越常规水准,那下扑的黑影却是应变极快。

电光石火之间,那黑影凶悍狂野的身法一变而如缤纷落英一般,飘飘荡荡,浑不受力,竟然由至刚至猛,化为至柔至阴,无视雷瑾刀势的雷霆之威,寻罅抵隙而进,袍袖舒卷翻飞,连出七式如水银泄地一般的杀着,每一着都是那么柔不着力,绵绵不尽如春水,然而每一着都是追魂夺命的阴诡杀着。

见招拆招,在这生死一线的瞬间,雷瑾仿佛又回到了千军万马的战场,浑忘生死,刀芒电闪,连刀疾劈,如蛇之毒,如风之柔,如蝶之轻盈,如梦之迷离,如烟波之浩缈,如月色之朦胧,阴诡奇谲却又气象浑厚,绵密细巧处丝毫不下于黑影的缠mian阴诡。

真个是兵来以将挡,水来拿土淹,刚来则猛迎,柔来则阴应,丝毫不含糊。

“好!”

黑影喝彩,倏忽而退。

雷瑾身边的扈从仆役和侍卫这才如梦方醒,方才这兔起鹘落快如电闪的一瞬,让他们措手不及,现在终于反应过来,纷纷拔刀张弓。

雷瑾喝止了仆役侍卫进一步的行动,打量着与自己交手的这位陌生人。

这人头戴样式古雅的葛巾,身穿宽袍大袖的道袍,衣袖、衣领和下衿均饰有繁复的花边,宽裤褶,如意履,颔下蓄须,相貌古拙,须发皆如黑漆,难以判断确实年龄,看着象三十许岁的年纪,浑身上下有一股清逸飘然之气,看着若隐逸者之流。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这厮气质卓然清逸,衣饰也非常人所穿,不道却是个不分青红皂白之辈!

雷瑾想起方才这厮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是一通猛攻,很是不爽,对这人自然不会有多少敬意,不过还是依足了礼数,拱手问询道:

“敢问足下可是此间居停主人?”

“尔等又是何人?”此人不答反问。

“哦,”雷瑾道:“我等行猎至此,欲观此处山势,故而登山远眺。远行疲惫,不知足下可否暂借贵处歇脚?”

这也是自说自话,答非所问,雷瑾存心不想把自己的来历告诉这个陌生人。

那人奇怪的打量着雷瑾以及他身后的一干仆役侍卫,带着几分疑惑的神情,说道:“某看你们,气宇很象驻守边墙的士兵,但细看之下,又有些权门势豪之家的气派,不象是士兵,真是奇怪。”

雷瑾上过战场,而这些侍卫又全是京军或边军的骁勇军士,与蓟镇边军士卒气宇有些类似丝毫不奇怪;义子府的衣饰服色气派不凡,这些仆役侍卫也因为雷瑾这个主子的受宠,自然流露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凌人气势。

这人能在极短时间内注意到这些,眼力相当不错了。

不待雷瑾回答,这人又自说自话的道:“看来这里是再不能住下去了。这茅草木屋就送与你们歇脚吧。”

说罢,转身就向木屋走去,竟是再不理会雷瑾等人。

如此怪人真是头一回见,从其衣饰看来,当是富有之人,为何要在这荒山僻岭,一个人过着这种差不多等于露宿的日子?

雷瑾摇摇头,吩咐仆役侍卫道:“呃,一起进去歇脚吧。”

进了这木屋,才发现内部还是相当宽敞的,山崖凹陷比较深,使得这只有两面半墙的简陋木屋空间不小,雷瑾等十几个人进来尚不觉十分拥挤。

屋内的椅凳床榻毫无疑问都是自行采取树木钉缀,唯一有点豪华色彩的便是在椅凳和床榻上,都衬垫着连毛兽皮,但也都是未曾硝制揉软的硬皮板,硬生生绷绑在椅凳床榻上,其粗拙简陋,令人哑然。

这木屋原来的主人正在收拾行囊,他刚好把一具古琴小心的放进琴匣,这时正把挂在木柱上的一个箫囊,摘下来佩在腰间。

木屋中还有不少书卷图籍,四处散放,唯一引起雷瑾注意的是挂在中间的一卷挂轴。

挂轴上是泼墨写意的一幅猛虎图,画中猛虎神态自若而具有刚毅的王霸之气,笔法森严沉雄,宏毅刚劲,栩栩如生地表现出一种威镇环宇,昂首天外的雄风,既是画虎也是画人。

那猛虎机警而又深沉的头部稍稍倾斜,神态似乎是在搜寻猎物,如果发现目标,大约是要立即猛扑过去的架势,气势雄迈,具有一种震慑人心的强大力量。

整幅画堪称画虎之作中的极品,但在猛虎的前方,却是一丛摇曳生姿的美丽蔷薇,仿佛在山风中尽情舒展着花叶。

虎头倾侧,便又似在细细嗅吸蔷薇的芬芳香氛,整幅画所表现出来的意境,因了这丛柔弱美丽的蔷薇,便完全跳出了一般猛虎图的窠臼,具有了禅的意味,道的真髓。虽然猛虎占据了整幅画作的突出位置,但竟然不能掩盖住那丛蔷薇的摇曳风华,猛虎与蔷薇,各擅胜场,却又混融一体。

这时,已经收拾好其它东西的那个怪人,走了过来,见状便问道:“足下喜欢这画?”

“是啊,画得实在太好了!意境高妙,只是美中不足的是完全没有上下题款和印鉴,不知足下可否赐告画师的名号呢?”

“不敢,此画乃敝人随意涂鸦之作,君实在谬赞了。”

“失敬!失敬!愚正要请教先生画中之真意。”

“请教不敢当,君也是解人,如何会不得此意?也罢,敝人就献丑了。”

这怪人看来对自己的画作也是相当满意,上下玩赏了一下自己的画作,才说道:

“这人生原便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航向。

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曼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所谓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是也!

同时这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牙,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

微蔷薇,猛虎失之于刚暴强横;微猛虎,蔷薇失之于阴柔懦弱。

金刚怒目,菩萨低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完整的人生应该兼而有之。

一个人需要既能动又能静,既能屈也能伸,当微笑时自微笑,该痛哭时自痛哭!

既要善养浩然雄浑的大丈夫气概,也要有儿女情长的缠mian情思。

人生一世,心中该有一只猛虎时时细嗅蔷薇的香氛啊!

敝人亦勉乎其难矣!”

雷瑾闻言,亦若有所思。

感叹了一番,这怪人注目雷瑾道:“既然君喜欢此画,就送给你好了。敝人也该走了!”

雷瑾忙道:“小可还未请教先生的名号啦!”

“哈哈,”那怪人大笑,道:“相逢何必相识,无庸多问名姓!走也!走也!”

那怪人竟是不通姓名,携了琴书等物,扬长而去。

雷瑾也不禁叹息,这人也算是一位奇人了,可惜此生怕是只有这一面之缘了!

再欣赏了一会这幅猛虎蔷薇图,雷瑾吩咐下山。

行到山下,看见一大队边镇士兵正在和留守的仆役侍卫争吵理论,原来蓟镇的一位游击将军某日行猎曾经在这怪人处见过那幅猛虎图,近日正好有位任职参将的同僚做寿,便想着除了些金银财帛,如果把这猛虎图拿去当作一件寿礼,岂不强过其他同僚军将?

数日前这游击,便曾经派了一小队兵丁来硬抢,结果让那怪人一顿好打给赶跑了。

这次那游击将军就加派了更多士卒,发誓非要把那幅猛虎图抢回去不可,结果在山脚下硬是让义子府的仆役侍卫们挡住,不让上山,领头的官校急眼了,便争吵起来。

“不要吵了。”雷瑾踩镫上马,冷冷喝道,“人已经走了。现在猛虎图在本爵这里,你们要就拿去吧!”

所有仆役侍卫都愣住了,堂堂皇庶子,帝国一等子爵,有这么好说话的吗?

冷笑一声,雷瑾把那幅猛虎图扔了过去,那官校也傻眼了,一手抱住卷轴,不知所措。

“回去告诉你们家游击大人,这画是从皇庶子手里抢回来的。好生裱糊了,拿去做寿礼吧!咱们走!”

蹄声雷动,马队疾驰,远远的传来雷瑾雄浑震耳的声音。

那官校脸色一下惨白,嘴里喃喃道:“这下可闯了大祸了!”

第三章 烈火燎原

时已盛夏,溽暑难消,入夏以来最晴热的日子降临京城。

在京师百官和万民的心目中,现在京城最炙手可热的人物不再是早些天,那号为“皇庶子”的国姓爷干殿下雷瑾子爵,而是刚刚不久前被皇帝召入京师,总领天下道教的陶仲闻。

大概是道法灵验,让皇帝大为佩服,陶仲闻入京不久,很快就获赐紫衣玉带,赏建真人府,又拨给校尉供驱使,赐皇家庄田三十顷,免除一切租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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