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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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三年- 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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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尺卖银子。可要说到剿贼御虏甲兵钱粮,他便袖手无策。从一名新晋的翰林庶常做到二品的南京礼部尚书,他见过了皇帝昏庸,也见过了权奸当道,更知道了大明朝的国运:什么叫做“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想当年魏忠贤权势滔天,佞者皆建生祠。唯有他黄锦,敢在国学馆门口哈哈大笑曰:“彼竖阉也,吾史官也,吾安能以好官预阉事而贻万世笑端乎!”

    不畏强权,不惧生死,那是何等的英雄气概!

    可如今,天下事事事不顺。皇帝动辄拿大臣出气,早晨拿下一对,晚上廷杖一双。而大臣们呢,更不是东西!结党营私,卖官鬻(YU)爵,化国事为私事,又将私事当作国事!

    天下糜烂如此,再不从京师那个臭泥潭抽身,恐怕自己的一世清名也要被玷污了!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如今总算回到南方了!

    四川虽据广东尚有数千里。可过了秦岭,立即便有了浓郁的南方气息。等把这里的公务料理完毕,自己就到南京那个清闲的衙门再当一年半载的朝廷命官,然后就向皇帝奏乞病归,回故乡去著书立说!

    黄锦想到这儿,嘴角不由微微翘起,露出了一点笑意。他向车窗外望去,到处草木葱荣,一片生机盎然。李存良这纨绔说的也对,这川西天府之国,沃土千里。虽有连年兵灾,但休生养息一载数年,又是番欣欣向荣之相!

    想着心事,黄锦不由看了眼那马上的少年勋贵。

    李存良是孝定皇太后(注三)侄曾孙,第三代世袭武清侯李铭诚的庶长孙,李铭诚庶长子李国臣的独子。他嫡叔李国瑞继承了武清侯爵位,夺了全部家产,只分给庶兄李国臣一个世袭锦衣卫副千户的世官。

    李存良的爹气得脑塞,向朝廷上了一道损人不利己的奏折,说他父亲身前有个遗愿,要捐四十万两银子给朝廷助饷。当时的首辅薛国观察言观色,于是给皇帝出了个扯蛋的馊主意,说天下不是没钱,钱都在官员和皇亲国戚手里。我去找官员募饷,没有问题;至于那些勋贵,就得您自己上了。

    崇祯皇帝一听是这理呀,立即开了个四十万两银子的借条,派太监找到现任武清侯李国瑞,说既然你父亲有遗愿,你就带个头。本皇帝会奖励你五百元的,还会发一个大大的荣誉证书!

    武清侯李国瑞不是傻瓜。他在众勋贵的怂恿下,理所当然做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更过分的是,他把房子拆了,拖出家中的坛坛罐罐当街叫卖,来证明自己真的很穷,好像李园(今清华园)不是他李家的一样。

    崇祯皇帝的脸被臣子兼亲戚狠狠扇了一巴掌,立即凶性大发。他顾不得宗亲之谊,将李国瑞下了诏狱,让他惨死在里面。李存良的爹没有分到李家的钱,这一劫无需躲避。可作为李家与众勋贵的背叛者,李国臣不久也在李家人与众勋贵的鄙视唾骂中郁郁不平死去,只留下一个十六岁的儿子李存良,顶了副千户名头在锦衣卫里厮混。

    此番蜀王之死,朝廷理当派出钦差主持丧葬典仪。可不知怎地,皇帝不仅点了黄锦为正使,又点了李存良为副使。开始,黄锦还不明白皇帝的心思,直到离京陛辞,皇帝简短的几句话,才让黄锦恍然大悟:朝廷一文钱都没有,李存良这个皇亲国戚可以代表皇帝向蜀藩解说一二,省得天下宗藩“怨望朝廷”。

    “锦衣卫是皇帝亲军,自己管不着。”黄锦在心里安慰自己,“他们愿查则查。如不愿查,自己到南京就任后,将张继孟的血书往朝廷一寄,自己也算不辱使命!”

    ……

    一行人马从威凤山的山顶上下来。不多时,便有蜀抚标营的快马前来接住,禀报说四川巡抚廖大亨已率四川文武在前方三里处迎候。

    黄锦面无表情,在车中捋捋花白长须,问道:“蜀藩世子可曾出城迎旨?”

    “这……末将未曾看见王府车驾。”

    “天子有他与百官之旨意。他不出城迎旨,难道要本官到他承运殿再去宣一回旨不成(注四)!”

    “就是!一个藩王也太托大些!我等好歹有圣命在身!”年轻气盛的李存良怄气道。

    朝廷制度,天子之旨,藩王在王府门前跪迎即可,谙熟礼仪的南京礼部尚书黄锦当然清楚这一点。他的挑拨离间之计已售,于是假意劝慰道:“李大人!我等不管他。这些地方藩王皆如此!个个爱财如命,鱼肉乡里;欺凌地方,羞辱命官!郑世子朱翊钟公然在大街上抢劫民女。地方官出来阻拦,竟然遭到王府贱奴殴打!哎!苦天下者,宗蕃是也!”

    没料想,黄锦此言一出,李存良立即站到了他的对立面。李存良冷冷抵回去:“宗蕃也有好人,外戚也不都是混蛋!太监也有忠臣,读书人奸佞更多!比如前首辅薛国观……”

    “好了,李大人无需多言。本官自有分寸!”黄锦知道自己说漏了嘴,触了这少年逆鳞。他偷鸡不成蚀把米,只好挥挥手,让一行人马继续前进。

    几里路,马车在平坦的官道上用不到半刻钟。不多时,旌旗两两对望,鼓乐声声震天。黄锦抚衣正冠,正准备下车与廖大亨相见。突然,一大股骑兵像旋风一样,沿着官道飞奔而来。

    为首一名少年,素麻衣、麻梁冠,一根竹棍当马鞭。身后旗手,手擎一杆飘扬的蜀字大旗,如同一把利刃,划破了秋日的晨风。

    注一:唐肃宗李亨。李亨在李隆基逃难途中,自行于灵武即位,遥尊父亲为太上皇。第二年,李亨收复长安、洛阳。

    注二:黄锦,广东饶平人,天启二年登进士,选入翰林院。

    注三:孝定皇太后,史中常称李太后,万历皇帝亲妈。在万历皇帝亲政之前,她是大明的实际控制人。正是她重用首辅张居正与太监冯宝,开创了万历朝的新政。

    注四:《皇明祖训》中规定,皇帝宣旨藩王,藩王迎至端礼门既可。但由于晚明藩王政治地位急剧下降,藩王出城迎旨的例子比比皆是。

第二百五十五章天使驾到(三)() 
虽然廖大亨的同年于劼借着打前站的机会,提前将这次钦差的真实来意告知了四川官场。但众多锦衣卫和京营官兵一同前来,还是让向来谨慎的朱平槿不敢有一丝马虎。

    早晨出发前,他在老婆的亲自监督下,在孝服里套了件又薄又细的锁子甲。

    这件锁子甲是王府工正所首饰作的作品,只有七八斤。工正所首饰作将拉制金丝编织凤冠的手艺,运用到了钢丝拉制上。锁子甲其实很简单,就是用无数小铁环编织成的铁布,铁环有“一穿四”、“二穿四”等若干种编织方式。编得越密,防护效果就越好,重量也越大。

    锁子甲透气舒适,对刀斧等砍击兵器的防护效果最好,但是对矛箭等尖锐的刺击兵器以及锤、棍等重兵器的防护效果极差。所以当首饰作的工匠献宝之后,朱平槿虽然赏了他们,并让他们开始批量生产钢丝,但并没有准许大规模生产这种费工费力的锁子甲。

    除在衣服里套了甲衣,朱平槿还随身配带藏式唐刀。此外,他还调集了两个骑兵训练排、左护卫学兵连以及王府警卫连一部共计三百骑兵随身护卫。

    一色的黑盔红甲,一水的川藏战马,一般的丈二红樱骑枪。

    当这支临时组成的骑兵队纵马奔跑起来,铁蹄隆隆,长枪如林,气吞山河如虎。

    ……

    哇!蜀府的铁骑!看到骑兵宛如赤龙一般过来,马背上的李存良眼冒火花,大叫起来。如果大明朝便有“帅呆了!”“酷毙了!”此类表达激动或羡慕的流行语,李存良一定会毫不犹豫喊出来。

    除蜀藩世子之外,此地不会有第二人敢在抚按一级的高官之前肆无忌惮地奔马,还让他们站在路边吃灰闻土!

    黄锦脸色铁青。朱平槿这是在赤裸裸地向他本人、向他身后的皇权进行武力示威!好在二十年的宦海生涯,已让黄锦养成了遇变不惊的性格。他在仆从扶持下出车落地,好整以暇正了正衣冠,准备迎接这位不速之客。

    蜀王府骑兵的出现,也让廖大亨、刘之勃一班文官吃惊不已。

    剧情中没有这一出啊!廖大亨有些担心。世子这出先声夺人的下马威,会不会激怒了钦差,让效果适得其反?

    巡抚在评估利弊,巡按却在暗自惊心。幸而听了廖大亨的劝告,没有对朱平槿做出什么过激举动。若是真逼反了这位少年世子,单看这群如狼似虎的骑兵,怕是北较场一千五百精锐全部拉出来,也未必是他们对手!刘之勃在心中再次告诫自己,蜀地为官,必须更加谨慎。也不知文郁在护商队干得怎样,出去这么久了,竟没有一丝消息传来!

    抚按两位大人心事纷纭,省里其他高官的心思就更复杂了。有决心从此向朱某人靠拢的,也有悄悄怒骂朱某人飞扬跋扈的。更多的官员,却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安全感。

    世子虽然强横,但生财有道,而且好处从来不独吞。更要紧的是,他姓朱。不像那姓李的、姓张的,抓到带着乌纱帽的脑壳便要大刀片子伺候!

    ……

    朱平槿骑在马上,很远就看见一位胡须细长的干瘦老者,穿着一身大红官袍立在领头的车前。他身旁有个牵马的少年,身着有爪有角、破云吐水的所谓“飞鱼”服。

    这两人之后,还有二三十名官员、儒生和锦衣卫以及百十名官兵。这些官兵见骑兵冲来,人人面带惧色。既没有摆开阵势戒备,也没有护住主要官员,依然傻傻地站在原地,等待上官命令。

    仅凭这一点,就让朱平槿对京营战斗力评价再度降低三分。带刀的奴仆和不带刀的军人,骤遇危险都会反抗。一靠本能,一靠训练,这就是区别。京营编制五十余万,单单锦衣一卫十七所,最高时在籍兵力便达六万。然而这么多的军队,面对李闯和鞑子,连城墙高大的首都也没信心守住。

    为什么?因为这些纸面上的军队,或是勋贵家的奴仆,或是王庄里的农夫,或是连刀枪都拿不稳的市井流氓!

    无知产生臆想,臆想又导致恐惧。

    朱平槿看清了这些锦衣卫的真面目,突然信心倍增,或者叫做:野心大涨。

    ……

    飞奔的战马距离黄锦不到一丈远,这才被生生勒住。

    朱平槿跳下嘶鸣扬蹄的战马,故作亲切地大声呼唤。

    “前头可是黄锦黄大人?”

    “正是下官!”黄锦一掀衣袍,便要跪进尘土,“下官叩见世子!”

    “万万使不得!”

    朱平槿早在下马时,便提防着礼部尚书利用专业知识来这一招。他一个健步,赶在黄锦双膝着地之前,把脚尖塞进了他膝盖和地面间的缝隙,同时伸出双手抵住了他的肩膀。

    “黄大人乃是钦差,见钦差如见天子。黄大人跪拜本世子,欲使朝廷治本世子违礼之罪乎?”

    黄锦的小阴谋被朱平槿一语道穿,他顿时有些耳热。好在旁边的少年及时说话,化解了他的尴尬。

    “世子,本官名叫李存良!锦衣卫北镇抚司副千户,武清侯家的!”

    “武清侯家的?原来是一家人!哎呀!外兄前来,也不派个小厮提前知会!”朱平槿立即丢开黄锦,转而与李存良攀谈。

    “这些骑兵,都是蜀王府的兵?”朱平槿言语亲切,让李存良对他顿生好感。只是朱平槿身上没有他感兴趣的东西,他立即拉着朱平槿,要研究警卫连长李明史的铠甲和长枪。几位锦衣卫见领导与世子自来熟,也凑过来增情添趣。

    李明史见几个锦衣卫围着世子,有点紧张。他的手已经按住了刀柄。

    朱平槿看出了李明史的顾虑,他走过去轻拍李明史的肩臂,让他放松,“这是武清侯家的,锦衣卫副千户,自家兄弟!”

    朱平槿的不拘礼节让李存良格外舒坦。他走过去锤锤李明史的胸甲,听听声音,然后用指甲尖刮开朱漆仔细瞧瞧,问道:“大个,皮甲吧?”

    “正是!”

    “牛皮的!但不是水牛皮,也不是黄牛皮,难道是蜀地出产的野牛皮?”

    “末将只管穿戴,什么皮子不知道!”李明史大声回答。

    知音难觅啊!李存良怅然摇头。

    “牦牛皮。”朱平槿轻声回答,“乌斯藏那边换来的。”

    “牦牛皮?哇!这可是稀罕东西,难怪我在京师没见过!”

    “这牦牛耐寒,全身长毛,故称牦牛。《吕氏春秋本味》中道,肉之美者,牦(旄)象之约!就是说牦牛的尾巴和大象的鼻子特别好吃。大象鼻子本世子这里没有,改日本世子请外兄一同品尝牦牛尾!”

    朱平槿一边释放最大的善意,一边猜测这位外兄钦差的喜好。难道他就是京师的著名特产——玩家?

    “不知世子平日喜欢点什么?”使劲咽下口水的李存良与朱平槿越来越对路子,索性把黄锦老大人扔在一旁呆站。

    老子喜欢金子银子票子;喜欢名表PP和DD;喜欢好车法拉利和兰博基尼。可惜你是明朝古人,样样没玩过!

    朱平槿心中腹诽,可话不能出口。他脑筋一转,拍拍自己身上的佩刀。

    “玩刀?!”

    李存良大为高兴。他立即指示下属,把锦衣卫专用绣春刀拔出来。

    又来了!这已是那位不幸的锦衣卫百户第五把绣春刀了。前面的四把都因为这位小上司的个人喜好而光荣捐躯。可恨的是,捐躯了也没个抚恤。

    “磨磨蹭蹭干什么?叫你拔出来!”李存良蛮不讲理。

    “是!下官遵命!”锦衣卫百户颤抖着将刀把递到少年玩家手中。他的心在流泪。可武清侯家即便败了,也不是他一个小小百户所能招惹的。更重要的是,李存良的堂妹,刚刚嫁给了周皇亲(周奎)的小儿子。外戚加外戚,还是等于外戚。

    “敢借世子佩刀一用!”李存良大大咧咧向朱平槿伸手。

    两刀对斫(ZHUO),结果不出意料。被民间传得神乎其神的绣春刀断成两截,而朱平槿的唐式藏刀连个口子也没蹦!这让朱平槿对锦衣卫的战斗力有了更深的认识。

    一把刀,便是一个洞。面上的衣服光鲜依旧,里头裤头全是破洞!

    ……

    朱平槿及时将防身护体的宝刀收回鞘中。

    “承让!此刀乃打箭炉出产。选了上好精钢,用了山巅雪水与藏地酥油淬火!”

    “好刀!好刀!”李存良盯着朱平槿的刀鞘连声称赞,“想不到蜀王府也有这等好东西!”

    好像老子是乡坝头土老坎一样!朱平槿心里不屑,嘴上却盛情邀请黄大人和李存良一同参观蜀王府的世代库藏。

    李存良立即答应了,兴奋得像小孩子。可那位黄锦老大人,却没给面前这位蜀世子半点脸面。

    “老夫腐儒一名,对军器甲胄珍宝古玩毫无兴趣!”

    “老大人误会了!”朱平槿再次诚恳邀请,“我蜀王府谨德殿有历代先王收藏之图书。因许多书籍系珍本、孤本、善本,先王定下规矩,非当世名儒不得入内!”

    哦?黄锦老大人果然上钩了,但又不服气:“下官曾在翰林院供职多年,文渊阁也是进出自如的!”

    文渊阁位于紫禁城奉天殿之东,主要功能就是图书收藏,是大明国家图书馆。

    “老大人可知杨慎杨升庵否?”朱平槿问。

    “下官兼修国史,岂能不知?杨升庵,宰相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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