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流行病系列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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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流行病系列 ii)-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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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爲只有干细胞能拯救她的女儿。只剩下干细胞这个希望了。
  
  秀菁提起紫砂壶,倒了一杯菊花茶,把茶杯举到鼻子前,嗅了一下扑鼻的菊花香,轻呷了一口。






☆、第二章:潘多拉的箱子 (2)

  2
  
  叶晶晶总共拥有三十双各式各样的高跟鞋和高跟靴。
  
  爲什麽要买那麽多双鞋子?她并不真的理解,也不想去理解。她只知道,望著那琳琅满目的鞋子,穿上一对对让双腿瞬间显得修长的高跟鞋,她就感觉到非常满足。
  
  满足,就像被救赎了一样。
  
  晶晶在一家活动企划公司任职,每天都要接触各式各类的人,而高跟鞋已经成爲她工作的必需品,逐渐地也成爲了她的生活必需品。
  
  她知道自己沉迷在穿著高跟鞋时带来的自信、瞬间提升的美感,但是却不自拔,也不想自拔。
  
  怎麽还会有人要穿平底鞋?
  
  高跟鞋是如此伟大的发明,穿起它,走起路来仿佛一切都能掌握在自己手中。
  
  对,就是那种仿佛能掌握一切的自信,让她无可救药地迷上高跟鞋。
  
  就连逛夜市、驾车也要穿著高跟鞋。
  
  她是如此频繁地穿著高跟鞋来去自如,以致一段时间以後,她穿著平底鞋走路的话,反而会感觉有点脚步不稳。
  
  晶晶那麽地习惯高跟鞋,以至於有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的脚形开始出现了变化,她也不是太惊讶,反而还带著一点窃喜的心情。
  
  那有点像杂志上看过的三寸金莲般缩在一起的尖形脚趾,那越来越凹陷的脚踝……虽然只是一点一点发生的变化,但她知道那是实实在在正在发生的脚形改变。
  
  变得越来越符合高跟鞋的内部设计,几乎就要和高跟鞋融为一体。
  
  想著,晶晶感觉到心跳又开始加速了起来,不禁把油门踩得更用力了一些,飞奔回家。
  
  回到和大学时的朋友合租的公寓单位,她把车子停泊好,搭电梯到达居住的楼层,拿出钥匙转开了单位前门。
  
  她一推开门,就见到屋友王瑞芬坐在斜对著门口的沙发上,缩著腿,“簌簌”地吃著手中的杯面。王瑞芬一看到晶晶回来,就笑著放下筷子,摇了摇手:“晶晶!回来了哦?”
  
  晶晶把门关上:“是啊。又在吃杯面?这星期都第几次了?”
  
  瑞芬傻笑著搔了搔头:“最近懒得出门打包嘛。”
  
  他们几个住在同一个公寓单位的都是上班族,个个忙著打拼事业,没有人有空下厨。
  
  晶晶耸耸肩:“杯面别吃太多,对身体不好。”
  
  “高跟鞋也别穿太多,专家说对脊椎不好。”瑞芬眨眨眼。
  
  “吃杯面掉头发,穿高跟鞋变漂亮,这没有得比较啊。”晶晶笑著,继续踩著高跟鞋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
  
  她打开自己的专属鞋柜,脱下穿了一天的裸色鱼嘴镂空高跟鞋,摆好在鞋柜里,然後坐在床边,轻轻地按了按自己的双脚。
  
  晶晶翘起二郎腿,仔细地端详自己的左脚。大脚趾头、二脚趾、四脚趾和小脚趾像朝著阳光生长的根茎,往第三脚趾的方向靠拢生长,像在争夺什麽似地,甚至挤压得第三脚趾都变得有点歪了。大脚趾头向右弯曲得那麽厉害,趾骨下方的那块凸起显得更凸出了,看起来整个脚很畸形。
  
  她伸手试图拉动小脚趾,但它却像粘了万能胶一样,很顽固地贴在四脚趾边上,晶晶稍一用力,反而感觉到一阵类似快要骨折的剧痛。
  
  於是她松开自己的脚趾,转而检查自己的左脚踝。左脚踝上还残留著一道摸起来有点粗糙的血痂,是她之前常穿著高跟鞋磨破皮留下的伤痕。然而不久前开始,她的左脚踝开始越来越凹陷了,现在她伸手试图圈住脚踝已经差一点就可以一手圈完了。因爲越来越凹陷了,所以也不再会被高跟鞋磨破皮了。
  
  晶晶放下自己的左脚,转而端详右脚。右脚的情况和左脚差不多,现在她光著脚走路也要稍微踮著才能正常行走了。
  
  她取出一星期前添购的带有坡度的休间式凉鞋,穿上,才感觉双脚的压力得到了疏解。
  
  “晶晶!”门外传来瑞芬的叫声。
  
  晶晶缓缓走向门边,打开:“瑞芬,怎麽了?”
  
  “刚刚忘了告诉你,今天来了一封你的信。”瑞芬说著,把一封粉红色信封递给晶晶。
  
  晶晶接过信封,向瑞芬道谢,便又关上了房门。
  
  回到床边坐著,晶晶打开了信封,里面是一个红色的帖,上面印著汤金的“囍”字。
  
  喜帖?她的心漏跳了一拍,但她旋即又安慰自己:她年纪也不小了,同龄的朋友结婚,送她喜帖也不是什麽好大惊小怪的事情。
  
  反倒是她还小姑独处,才是亲朋戚友间的“奇闻轶事”。
  
  晶晶以有点颤抖的手指翻开喜帖,一看,内页竟然真的印著一个她害怕看到的名字。她连新娘的名字也没看完,就盖上喜帖,深吸了一口气。
  
  她把喜帖丢到床边,弯身侧躺在床上,右手压在枕头下紧紧地攥住枕头一角,呆呆地望著前方,一直到眼睛开始感觉乾涩。
  
  终于,她站起身,从包包里取出随身听,戴上耳机,按下小红莓乐队的“When You’re Gone”,让主唱多丽丝有点慵懒的唱腔,随著高高低低像不会停止的圆圈的键盘旋律,唱著明明很悲伤的歌词,却像在嬉笑平常般的歌曲。
  
  晶晶坐在地上,面对著打开的鞋柜,望著面前一双双各种顔色、各种款式的高跟鞋和高跟靴,一遍又一遍地听著小红莓乐队的“When You’re Gone”,缩起来的双脚轻轻地随著旋律摇摆。
  
  反正,每段感情不会总有始有终,有的人注定要别离,有的人注定不是你的。
  
  反正。
  
  晶晶听著那首1996年的小红莓乐队的歌,想起1996年正是他们相识的那一年。十多年了,十多年。一个人,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
  
  多丽丝的歌声唱著:“And in the night; I could be helpless; I could be lonely; sleeping without you。 And in the day; everything’s plex; there’s nothing simple; when I’m not around you。”
  
  “But I’ll miss you when you’re gone; that is what I do。”
  
  望著眼前的鞋子,她的泪模糊了双眼。
  
  她只剩下高跟鞋能够拯救她的快乐了。






☆、第二章:潘多拉的箱子 (3)

  3
  
  富德喝了一口带有像日本抹茶雪糕一样独特味道的绿茶拿鉄,望著文素在耀眼的阳光下跑过马路,转到对面街的会馆里去。
  
  这世界真小。想著,富德扬起一抹似笑非笑的笑容。
  
  这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只有30巴仙是偶然,其馀都是已知与预设。
  
  富德又啜了一口绿茶那鉄。绿茶拿鉄是这家饶有特色的咖啡馆的其中一个热门特调;咖啡馆里因圣诞佳节将至,玻璃落地窗上零零落落地贴了好几个雪花剪纸,墙上还有圣诞老人驾著驯鹿拉车的歌德式贴纸,穿过夜空中一颗皎洁明月,很有TIM BURTON的一番风味。
  
  窗外艳阳下,车水马龙、尘土飞扬,行人形色匆忙,与咖啡馆里播著翻唱版“Baby It’s Cold Outside”、戴著圣诞红帽低头看著一本书的侍应生、店里空调有点大的氛围极度地格格不入。
  
  是不是某个美国电视剧里的一群年轻人翻唱的?
  
  富德还在试图记起那部电视剧的剧名,咖啡馆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满头大汗的小强。
  
  “师——”小强看见富德,那张脸马上亮了起来,但一看到富德皱起的眉毛,就吞了口口水:“师——是你啊!”
  
  富德只是笑著点点头。
  
  小强忙走到富德的对面,拉出椅子坐下。侍应生马上站起身,把菜单递给小强。小强随意地望了菜单一眼,点了个红酒咖啡冰酿。
  
  侍应生离开後,富德瞄了小强一眼:“刚刚转得太生硬了一些吧。”
  
  “不好意思,我忘了不该在公共场合公开我们的关系……”小强摸了摸头。
  
  “停,停,什麽公开我们的关系,别再説这个了。”富德的眉紧紧缩皱在了一起。小强什麽都好,就説话措词总是有点笨拙,常叫人啼笑皆非。
  
  小强惟有呵呵地笑了一声。
  
  “我们今天的课程是?”小强傻乎乎地问道。
  
  “喝咖啡。”富德扬起嘴角,举起咖啡杯:“这里的不错。”
  
  小强还想问下去,侍应生这时送上小强点的红酒咖啡冰酿,马上又引走了小强的注意力:“这东西看起来果然好特别呢。”
  
  侍应生笑著给小强介绍了一下咖啡冰酿的制造过程,小强听到侍应生说这咖啡经过发酵,因此带有独特酒味,就觉得很新奇。
  
  侍应生转身回到柜台,小强举起杯子轻啜了一口,红酒香醇的口感占据了他的舌头味蕾,让他精神爲之一振。
  
  “真的很好喝也,你要不要试一试?”小强问富德,富德笑著摇了摇手。
  
  “我们今天的课程,和观察力有关。”富德放下咖啡杯,説道。
  
  “是?”小强也放下杯子,聚精会神地望著富德。
  
  “在我们的四周,充斥著许多讯息。只要留意观察,你就能获得许多宝贵的讯息。”富德凝视著小强的双眼:“一个人的穿著打扮,他的谈吐行爲,他的语调变化,他的表情、眼神变化,他对其他人的应对方式,他衣服上的蓝笔痕迹,他穿错的鸳鸯袜,他鞋印带著的泥巴,他吃著什麽,他看著什麽书,他在做什麽……这一切讯息你如果能够观察得到的话,在一瞬间你就能猜透这个人的性格、工作、感情关系,乃至他在想什麽。”
  
  “这感觉好像Sherlock Holmes电影啊。”小强突然说。
  
  “当然,他也是侦探啊。”富德没有什麽表情变化,伸手指著窗外:“你看那个在巴士站等巴士的男人,他穿著衬衫,脖子上戴著拉松的领带,袖子卷起,手里拿著一个黑色方正没有什麽品牌象徵的公事包,脚下踩著尖头皮鞋,裤管有点短,即使站著都能看到一点袜子。而且,他还一直在看手表。”
  
  “你来猜猜看他可能的职业、性格、目前感情关系,以及其他你看得出来的讯息。”富德对小强说。
  
  小强紧张地吞了口口水,才缓缓地说:“这个……从他一直看手表这动作看来,他应该很赶时间吧。他穿得那麽正式,是个上班族吧,应该是赶著去上班。性格……他应该是个很急躁的人吧,看他不停烦躁地踱步。感情关系的话……应该是单身吧。”
  
  “就这样?还有要补充的吗?”
  
  “没有了。”小强搔搔头。
  
  “很好。”富德回头,喝了一口咖啡:“很赶时间的上班族——这个你只对了一半。我们当然看得出他很赶时间,但是在赶什麽呢?请你看看现在的时间;现在已经下午一点半了,这不是上班族的标准上班时间吧。他也不大可能是刚吃完午饭要回公司的样子——看他还拿著公事包就知道。那麽这种时间,还特地打领带赶时间的,大概只有要见客户的工作。我猜他应该是个保险代理。性格急躁这点你说对了,但是你要注意他头发抓得有点乱,就像是心情很烦躁抓乱的一样。爲什麽会烦躁?这大概是因爲他信心不足的关系,等一下要见的客户大概是企业经理之类的人物,甚至有可能就是某个重要的熟人介绍的,不能丢脸。”
  
  “另外,单身这点你可能就说错了。看他打的领带式样,很精致,几乎和他整个人的形象不搭,这代表选这条领带的人不是他本人,而是另有其人。而会买领带给男人的,除了自己的母亲,就是比较亲近的女性友人。而又再看他有点短的裤管,代表他对自己的形象并不太注意,甚至可说是节俭的。全身上下只有领带比较有品味,这代表他可能跟女朋友才刚开始交往,而且女朋友来自比较好的家境,説不定还和他等下要见的大客户是亲属关系。”
  
  说完,一辆巴士抵达,那个被富德和小强评头论足的男人匆忙上了巴士。
  
  “观察的同时,也要训练自己的分析能力,才能观察得越来越精准。”富德说著,喝了一大口拿鉄。
  
  小强点了点头,也喝了口冰酿:“真是博大精深的学问。”
  
  富德站起身:“洗手间。”小强点点头。
  
  洗手间里,富德上了厕所,洗了洗手,拉出一张卫生纸,正要抹干双手,赫然发现卫生纸上用口红写著:“桌子底下”。
  
  富德不由得转头望了眼四周,但男厠里四下无人。
  
  他把卫生纸卷成一团,丢入垃圾桶,再拉一张抹干了手,回到座位上,伸手试探了一下桌子下方,冷不防摸到了一张便条贴纸。
  
  富德把便条贴纸拉出来,上面是一串号码。
  
  “那是什麽?”小强望著富德莫名的举动,一头雾水。
  
  富德看著那串号码,忍不住笑了起来,擡眼望著小强,撇了撇嘴:“情书。”
  
  “什麽?”小强仍然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
  
  “没什麽。”富德把纸条收进口袋,又喝了口咖啡:“今天天气真炎热。”
  
  “是啊。”小强附和道。
  
  等到小强离开後,富德才拨通了便条上那串号码:“喂?”
  
  “想我了吗?”电话那头传来一把女声。
  
  “这是什麽新花招?”
  
  “没什麽用意的,我觉得好玩罢了。今天有什麽特别的吗?”
  
  “干细胞研讨会,没什麽异样。”
  
  “好,那我会再联络你。”
  
  “又是用这种方式吗?”富德笑了笑。
  
  “亲爱的,再见。”对方没有回答,只是甜甜地道别,盖了电话。
  
  望著手机,富德又失笑了。难得他有这样一天,被一个小女生玩得团团转。
  
  萧芷玲,真有你的。
  
  笑著,富德把手机收进口袋。






☆、第二章:潘多拉的箱子 (4)

  4
  
  小强今年23嵗,年纪说小不小,说大不大;仍未到达成家立业的年纪,又已经是该开始为未来打拼的年纪。
  
  他除了上课、替绘声绘影网上电台兼职,平时的嗜好就是打电动、看电影,在他人眼中看来,小强就是个百分百的宅男。
  
  就连家乡的母亲打电话过来的时候,都要劝小强说:“你不要再那麽宅了,什麽时候交个女朋友回来过年啊?”
  
  而小强总是含糊其词地匆匆带过这个话题。
  
  虽然,他常常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但是宅男这一点上,小强却能完全不放在心上。
  
  甚至,他很享受过著一个像卧底一样的“双重”生活。
  
  小强的表面看起来就是个平平无奇的宅男,但他却喜欢自己一个人去戏院看电影,他逛书局看张小娴、村上春树,他是私家侦探的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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