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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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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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红,这是我的新名字么?难道我是这位大叔的女儿?我昏睡了几天?

    啊,难道,我在墓室里许的那个愿实现了,我真的重生了?

    虽然不幸降生于农家,离愿望偏差了一点,且看看我是不是变成了可以和蓝美美PK的大!

    没有镜子,逼仄的茅屋内,转身就可以看见厨房和满满的水缸,姚清华有意识的往水缸前一站。

    她心里十分激动,就像做了整容手术的人刚揭开纱布看效果的那种急迫与期待。

    水缸里,是一张完全陌生的丑脸和一个看上去只有**岁的瘦小女孩身体。

    姚清华郁闷的的快岔过气了,拜托,重生就重生,为什么把我变这么丑,我学霸姚清华虽然不够美,但也不至于丑成这样啊。

    要命的是,还是这样一个破碎的单亲家庭!有这样一个凶神恶煞的“爹爹”和一个不知所踪的娘亲!

    这愿望偏差的不是一点点啊!!这TM比整容失败还悲催!

    “整容失败还可以再整回去,我到哪里去变回去啊。”姚清华在心里一片绝望。

    此时,“爹爹”已经像打了鸡血一样,带着农具,拉着姚清华往田地的方向走去。

    只见前面的“爹爹”大概三、四十岁,头戴一种四角方正的网巾,衣服颜色灰暗,说不清是灰蓝色还是赭石色,衣领领形似盘,脚蹬一种十分简便粗糙的直缝靴。

    从“爹爹”这身打扮来看,应该是明朝吧。他头上戴的这种四方巾,好像叫做“四方平定巾”,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最爱,因为朱皇帝觉得它名称吉祥,所以令天下臣民佩戴。

    呃,放牛娃出生的朱皇帝没多少文化,自然很迷信。

    还有,这乞丐皇帝朱元璋最是自私,自己是泥腿子出生,当了皇帝后,生怕显不出自己的高贵来,所以在服饰上有着十分严苛的规定,严禁平民百姓穿靴,止许穿皮札,惟北地苦寒,许用牛皮直缝靴。

    现在“爹爹”穿着牛皮靴,可见,我现在所处北方。

    学霸姚清华在几秒钟之内,已经利用脑中的知识对自己的处境有了初步判断。

    还好,尽管现在电视、网络里多是些清宫戏码,可姚清华对明朝历史一直比较感兴趣,觉得那是一个十分神秘而诡异的朝代,所以,如果重生在了这个朝代,那么也算不幸中的万幸,至少还不至于太懵逼。

    一到了地里,“爹爹”激情澎湃、不断忙活,他命令自己瘦小的9岁女儿给旁边的菜地捉虫。

    人工捉虫?这要是在现代,给它一瓶敌敌畏,全部死光光。不过还好,这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姚清华倒是什么虫都不怕。

    肉嘟嘟的大青虫,翅膀上一碰就有粉尘散落的飞蛾类小虫,有着尖锐的几寸长钳子的“剪刀虫”……全都是手到擒来。反正不管个头再大的虫子,都没有人的个头大。

    天色已近黄昏,“爹爹”去其它地垦荒了,丢下正全神贯注捉虫的姚清华在荒野里。

    “呀,这是什么虫子那么大?”

    她定睛一看,面前是一个11、2岁的少年,穿着件赤色窄袖圆领袍,在前胸、后背与左右两肩处装饰有四团龙,姚清华知道,这种四团龙袍称为“衮龙袍”,穿这种袍子不是亲王就是皇子,看来遇到贵人了。

    红色龙袍两侧开衩,有双摆。袍内衬着一件白色无袖的搭护,这也是明朝男子的服饰,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长马甲。搭护领部缀白色护领。

    那红与白的颜色对比,令姚清华有一种头晕的感觉。这是她今天第一次看见这么鲜艳的色彩搭配。她不由得膝盖一软,想要下跪。

    靠,自己才做了一天古人,怎么就变得这么奴性了!姚清华努力镇定,提升自己的气场。

    再看少年,腰系玉带,玉带上满是描金云龙纹,贯以玉珠,佩上有金钩,佩下副以四彩小绶。绶带以赤、白、缥、绿四彩织成,悬挂着个祖母绿玉环。玉环在月光下映衬下,发出蓝莹莹的冷光,透着一股权利与威严。

    此时,她刚才强提的虚劲完全没了,她的奴性压上来了,膝盖不由自主的跪下去了。

第四章 皇室小帅哥() 
膝盖着地的瞬间,姚清华的目光一接触到少年的脸,不由得愣住了,这不就是一个少年版的朱占基么?

    那象牙白的皮肤,古典式的三角眼?

    “朱占基……。”姚清华嘴里不由得蹦出这个名字。

    “你叫我什么?”少年将俊美的脸庞凑近她,一双丹凤三角眼既熟悉又陌生。

    “朱占基…。。”

    少年身上那种不怒自威的王者气派令她喉咙发紧,姚清华声带发颤的重复这三个字,声音低如蚊子。

    “哈哈,真是奇怪,你这个乡野丫头竟然真的叫出我名字!不过我叫朱瞻基,不是朱占基哦,对了,这是你们北京人和我们南方人口音的差别吧?”

    哦,原来,我这是在北京?姚清华似乎想到了什么。

    此刻,少年冷硬的脸上绽出了一丝无邪的笑容,如冰河开冻,姚清华立刻有了一种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感觉。

    “朱瞻基?”她在心里默念一遍,迅速利用她的历史知识在脑子里一转念,立刻郑重行大礼:“民女参见皇太孙!”

    “你倒是很懂礼数,只是我的名讳,就是一般的朝廷重臣也未必知道,你如何得知?从实招来。”皇太孙朱瞻基心底掠过一丝不安,他再次打量着面前这个衣衫褴褛的野丫头。

    只见她梳着江南成年少女偏爱的宫廷式双螺髻,这个发型对于面前这个身处北地、发育不良的小姑娘来说,显得有点滑稽,也跟她那褴褛的衣服很是不配。

    一张营养不良的菜青色小尖脸上,只有那双眼睛称的上是美丽的。那双眼睛并不大,但眼珠很灵活,就像两只活泼的小鱼儿在眼眶里游来游去。

    “这个,也不难啊。”姚清华的转动眼珠,“太祖朱元璋考虑随着子孙繁衍,可能会名字重复,于是他为24个儿子的后代世系,各拟定了20个字,每个字为一世。您是第四房燕王府后裔,你们的世系派字是:‘高瞻祁见祐,厚载翊常由……’。您父亲是高字辈,您自然是瞻字辈了,至于你名字中的最后一个字,太祖规定必须是一个以五行做偏旁的字,五行则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您父亲朱高炽从火,您按照顺序自然从土,所以叫‘朱瞻基’既气魄宏大又朗朗上口了。”

    她这一些话刚出口,面前的少年更加不安了,“连这你也知道?”

    姚清华的肠子都悔青了,谁叫她总是喜欢卖弄自己上知天文、下懂地理的学霸人设呢?她赶紧眼珠一转又道:“我娘亲是江南人,早年在宗人府做过掌管典籍的书吏贴身丫鬟,所以有见过太祖这份取名文件。”

    皇太孙朱瞻基看着面前这个野丫头,眼睛像小狐狸骨碌碌转个不停,虽然她的解释无法证实,不过看她梳的这种“双螺髻”,娘亲倒也是江南人不假,更何况此丫头眼珠虽然转得厉害,但眼睛里并无恶意,反而似乎对他流露出一种特别的亲近和喜爱。

    或许是这野外天高地阔的自然环境,又或许是儿童天真浪漫的自然天性他立刻放下戒心,忘却自己的皇太孙身份,原谅了这个造次的丫头,将刚才的一丝丝怀疑抛到九霄云外了。

    “野丫头,给我带个路,我要去看看你们田里的庄稼。”皇太孙命令道,反正这也是皇祖父给自己规定的任务。

    “吃错药了吧,庄稼又不长鼻子不长眼睛,有什么好看。”姚清华想要霸气的朝小皇孙翻个白眼,可是目光一接触到这个帅气的小皇孙眼睛,她立刻就顺从的回答道:“是。”

    靠,这到底是我这身古装衣服给我附带的奴性,还是这小皇室帅哥的自带的电力太大?

    我姚清华可不是那见了帅哥就张不开口,迈不开腿的没品颜控哈。

    哦,对了,一定是小帅哥那双眼睛在作怪,谁叫它跟朱占基那么像呢。

    姚清华很高兴终于找到了合理的解释,挽救了自己的人品。

    今晚,月亮像谁打磨过的一样圆润,天空像被水洗过的一样澄澈,正是三月,各种农作物正在拔节抽穗,晚风送来丝丝缕缕花、叶的馨香。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皇太孙很自然的问道。

    她楞了一下,心念一动,冲口而出:“姚清华啊,你不认识我啦?我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都同学啊……”

    虽然面前的皇室少年和自己的男神朱占基相去甚远,但是凭着那一张相似的眼睛,姚清华莫名的希冀,会不会朱占基也跟着重生过来了?

    既然自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现代记忆,那么朱占基呢?

    所以她要试探他一试!

    可是,面前的皇太孙一脸迷惑,“你说什么高中、大学,是四书五经中的《大学》、《中庸》么,你考我这些书干嘛?你又不是太傅?你到底叫什么嘛?”

    姚清华无语了,只好假装糊涂的清了清嗓子:“我姓吴,名二红。”

    “吴二红?二红?那么你前面该有个姐姐或者哥哥哟?”

    她愣了一下,她倒是没有想到这一层,自己真的该有个姐姐或者哥哥?可是自己今天并没有在家里见过,除了“爹爹”外的第三人。

    皇太孙朱瞻基见这个刚才口若悬河的丫头,对自己家庭成员都似乎茫然,便有点避忌的紧走几步,和她拉开了距离。

    姚清华趁机再次研究起这位英俊的皇太孙来,他头上并未戴冠,只是将长长的头发总束于脑后,纳于一个玄色纻丝囊中,垂在身后。囊宽二寸许,长尺余。看得出来他留发已经有不少时日了。

    明代儿童有剃发习俗,皇室子女也不例外。到十多岁时才开始留发,留发一年后,又选择吉日“入囊”,冬天用玄色纻丝制作,夏天用玄色纱。

    此时,冬天早已过去,但春寒料峭,北京天气虽然已算暖和,可能是对于南方人来说,依然苦寒,故而少年头上还是沿用冬天束发的纻丝囊,不过对于严格遵守服饰制度的明朝皇室来说,亦可见此少年深得皇帝喜爱,才可破制。

    不过既然还未束发戴冠,说明他尊贵是有,但离权利暂时还远。因为束发戴冠,在明代是一种能否行使权力的标志。

    这个束发戴冠其实与年纪大小并无直接关系。有些皇子的背后势力牢牢抓紧权力,六七岁就开始让皇子行冠礼。

    一个没有权利的小皇子忽然到了乡野间,说明什么?

    说不定比我还可怜。

    她很悠然的任由皇太孙在前面急走,那样子,就像是自己放出去的一只宠物狗狗,跑不了几步,总会回来找主人的。

    果然,片刻之后,皇太孙折回来,惊骇得说,“你听,前面是什么声音?”

第五章 神奇的灶蟀君() 
姚清华侧耳细听,原来是蟋蟀的声音。

    丢不丢人啊,连个小蟋蟀叫声也怕成这样?她在心里默默吐槽,觉得这小皇孙的帅气一下打了三折。

    顺着叫声寻过去,只见草丛中一个如花生米大小的蟋蟀在引吭高歌。

    这小东西突然蹦到姚清华的衣袖上。

    这小东西通体呈乳白色,扁平的脑袋两侧长着一对触须,圆筒状的腹腔上,有着褐红色环形花纹。

    姚清华淡定的把这只蟋蟀从衣袖上拿下,这小生灵并不像被她今天捉住的其它虫子一样,急于挣扎夺命。

    她把它摊在掌心,令人惊奇的是这蟋蟀君竟然舞动触须,一对小眼睛与她大胆的四目对视,并再次发出悦耳的鸣叫声。

    蟋蟀不是要6到8月间才开始唱歌的么?此时才三月,就开始出来鸣叫,看来也是一只深谙“出名要趁早”的“心机蟀”。

    “怪哉怪哉,蟋蟀怎有这么早出来鸣叫的?”皇太孙也一脸好奇,刚才那种与他年龄不符的惊骇与警惕已经消退。

    姚清华迅速在脑子里了一下百度昆虫科,她笑着告诉皇太孙,这种体态娇小的蛐蛐叫做“白蟋蟀”,因常见于农村灶内,也叫“灶蟀”。这种蟋蟀性格温和,喜欢与人交往,特别喜欢鸣叫,老农常将其放入小葫芦内饲养,即使在大雪纷飞、滴水成冰的严冬,也能听到它的叫声。

    “世间竟有如此灵性的蟋蟀。”朱瞻基不顾皇太孙的身份,躬身低头在姚清华面前,好奇的拨弄着她掌心的小蟋蟀。

    他比她高一个头,此刻却像个小跟班一样,崇拜的仰脸望着她。

    “蟋蟀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世人只知道它们爱打架,却不知道他们并不是天生喜欢争勇斗狠,而是它们生性孤独,喜欢独立生活,绝不允许和别的同类住一起。因此,它们彼此之间不能容忍,一旦碰到一起,就会以命相搏。可是这样喜欢孤独的它们,在恋爱期间,雄虫却愿意和雌虫居住在一起,可见我们的蟋蟀君,是那样的唯我独尊而又重情重义。”

    她一边说着,一边宠溺的把这只蟋蟀放进“爹爹”让自己携带的捉虫的小葫芦里,打算带它回家做朋友了。

    姚清华说这些话,其实是学霸上身,不自觉的展露自己脑子里那堪比高容量电脑的知识储存,可是在皇太孙朱瞻基听来,却是那样入心入肺。

    这样唯我独尊而又重情重义的蟋蟀,不就是一个王者,是他自己身份的一种反射么?

    他固然年纪还小,但是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或者将要经历的皇室争斗还会少么?谁是那只最后留在瓶中的蟋蟀?谁是那最后一位孤独的王者?小小年纪的他,早已经知道自己这一身尊荣后的使命和未来的艰辛。

    只是,这些情绪,平日他不敢有一丝一毫流露,此时出了皇廷,在这个陌生的农村丑丫头面前,他便没有顾忌了:“昔日我听太傅说,袁瓘《秋日诗》‘芳草不复绿,王孙今又归’,当时,人都不解,施荫见之曰:‘王孙,蟋蟀也’。那时,我尚不理解其中深意,今日,你算是把施荫的见解说通透了。”

    说罢,他便央求地抓着她的手臂道,“这灶蟀哪儿还有,给我捉一只。”

    这可让姚清华为难了,这种灶蟀一般是出现在农家灶炉之间,野外是没有的,今天碰巧捉在瓶子里的这只,显然是某位老农装在葫芦里带到野外,不小心蹦跶出来的。

    这么晚了,带着这位王孙公子回家捉蟋蟀合适么?会不会遭到“爹爹”的训斥?万一被人找上门来,可怎么是好?要知道贵贱有别,可能不由分说便会落个诱拐王孙公子之罪。

    她下定决心拒绝,可是她一抬眼看见那双丹凤眼,正眼巴巴的注视着自己,立刻没了拒绝的勇气,“好吧,我答应你……”

    “你真好。”皇太孙朱瞻基也顾不得礼仪,便过来牵她的手,在夜色中和她并排走着。

    姚清华心中高兴,不由得牵着朱瞻基的手飞奔,田野里禾苗的香味,从奔跑的风里,弥散在他们的鼻子里,令他们身体里的每个毛孔都舒张起来,他们忘却了烦恼,忘却了身份,只剩下夜游的快乐在身体里膨胀、发酵,飘飘欲飞。

    那一刻,姚清华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两小无猜”!

    眼看拐过一个小土坡,就要到家了,突然前面一群黑影堵在前面,朱瞻基不由得站定了脚。黑影也似乎发现了朱瞻基,然后快步朝朱瞻基奔过来。

    原来是大太监王喜和一帮小太监,他们脸上是又惊又喜的神色:“皇太孙,可终于把您找到了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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