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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叹道:“厉害!仔细想想,非常合理,不亏是我老婆!”
白水哼了一下,说道:“我聪明和是你老婆有什么关系呢?”
我笑道:“当然有关系,而且关系莫大!自古以来,一个成功女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的男人!武则天背后的李治、叶卡特琳娜二世背后的彼得三世!”
白水哭笑不得,柳眉倒竖,叫道:“找死,你!”
雷文定却一直闭着眼睛聆听,此刻终于张开眼皮,精光四射,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奇怪的理论?关于人的进化理论!”
“什么理论?你是指哪方面的进化?”萝卜丝问道。
“人类进化的速度!”雷文定扶着眼镜,眼光转向遥远的星空,似乎带着俯视一切的口气说道,“狼从猫科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千万年,恐龙从两栖类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亿年,动物从植物分立出来,大概用了四十亿年。而人,从最古老的南方古猿算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万年。三百万年,在进化史上动辄以千万、亿年为单位的尺度上,实在是太短了,速度快的叫人不敢相信。而且及时人类,在进化上也有许多疑点,譬如从南方古猿进化到使用石器的原人,大概用了两百万年,从猿人到智人大概用了一百多万年,从原始人到使用铜器的人类,只用了一万年,从铁器再到铜器用了四千年,从铁器到蒸汽时代用了两千年,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用了三百年,而电气时代到核子时代,竟然只用了五十多年!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
我说道:“这并不稀奇,因为人类的知识会传递,一代代的知识积累下来,后来的人自然速度越来越快了!”
雷文定说道:“在进入智人时代之后,确实可以用完整的语言传递知识,而进入文字时代后,又可以用文字传递知识。但是之前呢?南方古猿到猿人之间这个阶段,人类的语言功能并不完善,只能简单的表达饿之类的,现在的狗和猩猩也能做到,为什么他们没有发展成为智慧生物呢?”
我转念一想,这确实非常奇怪,总体来说,人类的进化速度呈现一条递减函数的线条,进化间隔是越来越短,这是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提问:“为什么?”
雷文定又扶了扶眼镜,阴沉沉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没有发觉吗?虽然同类相食在动物世界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只有人类是吃同类的脑子的!”
我猛然一怔,细想一下,因为脑部有坚固的颅骨保护,很少有动物会去吃脑子的,特别是在高等哺乳动物身上。人类的远亲猩猩等,他们有时候也捕杀同类,但是从未有过吃脑子的行为。我心中模模糊糊形成了一个概念,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雷文定,问道:“你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雷文定冷笑道:“所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看法,古猿吃掉同类的脑子并非是为了饥饿,而是为了得到死亡同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
我不禁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脑子都是蛋白质,一到了胃部,就被胃酸破坏,如何得到记忆呢?”
雷文定说道:“当然了,现在的人类可以用语言和文字传递知识经验,这个功能自然消失。但是在远古时期,在语言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古猿通过残食同类的脑子得到记忆,相当于增加了一个人的智慧,假若这样一代代传递下来,长久之后效果便非常明显。数百万年来,人类的基本外表没有多大改变,智力却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所以,这才是古猿吃人的真相!”
我疑问道:“莫非你在怀疑,阿修罗国的魔女们吃人也是为了这样?”
雷文定点点头说道:“正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回复了祖先的本能,便开始大规模吃人!”
我把手指按在脑门上,这是我思考的习惯,大概过了一只烟的功夫,我放下手指对雷文定说道:“我想,你错了!”
“我错了?”雷文定面部肌肉微微抖动,眼镜都几乎掉了下来,慌忙扶正,颇是恼怒地质问我,“我错了,错在哪里,你给我说说看!”
这个古人食人理论是他独家创造,因此颇为自负,此刻叫我指责,不免很懊恼。
我笑笑:“为什么阿修罗国的女人要恢复吃人的习惯,结论你错了。就如做一道数学题目,你的过程是思路非常正确,但在结论上,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
雷文定疑问道:“什么错误?”
白水出来说道:“好了,不要打哑谜,你以为这般很酷啊!在我看来,都是水话连篇,老老实实把答案交出来,这才是王道!”
我说道:“其实很简单。根据你的理论,古人吃人,是为了得到同类的知识和经验。假如亚马逊女战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超古文明,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但是问题产生了!既然号称超古文明,那么显然科学技术比现在还不知道发达多少倍。而他们存下的只是遗迹,显然超古文明的创造者都已经灭绝了。亚马逊女战士当时尚且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没有文字,即使得到了超古文明的遗迹,他们是如何理解并操作这些科技呢?没有文字说明,没有他人教习,我想,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吃掉超古文明创造者的遗存尸体的脑子,得到他们遗下的记忆!”
我得出这个最后的结论,阴森森地盯着众人,雷文定恍然大悟,口中喃喃自语:“我得到了方法,却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可笑可笑啊!不过,”他转身对我诚恳地说道,“还是很感谢朱先生给我的提示。我们继续合作,明天就塞人石像那里!”
白水扶着眼睛,目光移向石碑脚下,疑问道:“等等,这里还有什么?”
原来在石碑底下,居然还藏着文字,因为方才叫沙子遮住了,我们一时看不到。白水撩起袖子拨开沙子,解读上面的篆文。
“我们大汉的军队和西域诸国的盟军,战胜了可怕的魔国。为了防止魔国的再度兴起,我们夺走了魔国赖以生存的魔晶。封存于此地,借此地魔国蓄养的无影之魔守护。永远不要再唤醒可怕的魔国!”
白水回转头看了大家一眼,说道:“似乎,在石碑之下,还埋藏了重要的文物!”
雷文定当机立断喝道:“好!我们搬起石碑看看!”
此刻人多势众,加之工具充沛。十多个壮汉用工具抬起了重达数百斤的石碑,果真露出了一个腐烂掉的铜盒子。白水小心翼翼挑开了铜盒子,片刻从里面捞出一块用永不腐烂的金丝布编织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白水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我来打开!”
我说道。
白水把物件放在地上。然后我用匕首一层层挑开金丝布,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旁边的火光下,不住向四周散发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灵敏那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隐隐又出现了我第一个女人王玟琳的身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发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放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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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 西域魔国(修正版) 八、桃花部落
(更新时间:2006…12…12 22:06:00 本章字数:7585)
我环视一下,今夜折腾地实在够呛了,先是大战东突恐怖分子,再是血战沙漠异魔,大家都累得受不了,我抬起手腕看看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因时差的关系,再过六七个小时左右就会升起太阳,我点头说道:“好,今夜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日早上出发。估计大概走个两天左右就可以到达塞人石像那里。”
众人表示同意,便去休息了。次日一早,大家收拾行李,因不便携带,便就地埋葬了不幸牺牲的同僚们。至于东突恐怖分子遗留下来的武器,我们便只选择了少数几样精良杀伤力较大的,剩下全部炸毁。于是大家驾着骆驼向魔鬼城方向走去,在沙漠上行走的速度并不是很快,我们只能走完一半的路程。到了傍晚,就在靠近一块岩石的避风口安营扎寨。到了半夜正在入睡时候,突然噪声大作,呼喊不断,我顿时惊醒,提起步枪冲出去。
但在帐篷入口的沙子里,猛然跳出来两个穿着当地土人服饰的男人,脸上蒙着防沙的黑巾,只在之上露出一双栗色的眼眸,狠狠盯着我,他们手中各提着一把老式美制卡宾枪,用汉语喝道:“站住,放下武器,举起手!”
我顿时凝住,想不到他们竟然直接在沙子地下埋伏,难怪我派出的岗哨一点消息都没有,居然让这些家伙摆了一道!虽然以我自动步枪的射速,足以将其射杀,不过对方已经布防,那时恐怕大家也已经毙命,只得乖乖放下步枪。
一个人捡起我丢下的步枪,另外一个人则是押送我们,我只得老老实实前进,心底暗自寻思,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初始我瞧见他们当地土人式样的打扮,还以为是东突恐怖分子的同伙。但是恐怖分子分子没有这么客气,老早将我们一一射杀了,还要什么活捉。难道是土匪?真是疯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连毛都不长,除了少数考古工作者和地质学家会进入,还会有谁?若是干土匪,恐怕会穷死。抑或盗猎贼,前来偷盗野生动物?但是也不像,他们的装备太落后了。据说盗猎贼动不动就是吉普冲锋枪。
我们押送到营地的时候,考古队所有的成员都被一群相同打扮的土人从帐篷里赶出来,聚成一圈,莫名其妙地相互打量,窃窃私语。我看这帮怪人武器低劣,大部分是土制猎枪、老式步枪、甚至不过砍刀,以我们的武装力量,轻易即可击溃,可惜吃了暗亏,叫他们偷袭,居然不放一枪就把我们全部擒获,立时后悔不已,。
我被推入人群,正遇到白水,她低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是什么人?东突恐怖分子?”
我摇摇头说道:“不像。”
突然外面有个黑衣人喝道:“喂,大胡子,不要说话!”
我哑然禁口,不声不响地挤到白水身边,紧紧握住她的小手。
我粗略打量一下,这帮人约莫二十来个人,十多人的固定将我们看住,剩下十多个人则游走放哨,我隐隐发觉黑影闪动,甚至布置了暗哨。心底顿时咯噔一下,这帮人不简单,布置极有正规军风范,绝对不是一帮土匪一样的乌合之众!到底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缠在我心里,越发疑惑。
说话间,这帮人行动起来,把我们带来的家么搜罗一空,大到帐篷,小至火柴,甚至连的骆驼也不放过,杀掉放血切肉,斩成数块装入袋子。我看的目瞪口呆,真是一帮穷极无聊的土匪!活像是周扒皮出场,差不多连沙子也要剥层皮了!
之后土匪们——我基本认定他们就是土匪,强迫我们上路。此刻凌晨一两点,我抬头看天,沙漠上空透明度极佳,满天繁星,辨认星座确认我们在向东走,也就是我们原来预定的方位。一群人好像羊羔一样被赶着慢吞吞在沙漠上行走,从凌晨走到白天,众人一夜没有休息,本已疲惫不堪,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摆在了我们面前。原本我们都是骑在骆驼身上,省力不少,此刻只能靠着两只脚,沙漠上行走又比平常耗力数倍。当日头升起,火辣辣的毒光几乎消磨了我们最后的一丝力气,每每从沙子里拔出一只脚,转眼又落入滚烫的沙子中,似乎在烧热的铁板上行走,片刻就有人体力不支,噗通一下,倒在地上。
周围的队员慌忙抢救,但是这时上来一个土人,抡起骆驼鞭子没头没脑砸下去,把众人赶开,叫骂道:“你这个无能男人,不要装死!赶快起来!”
我勃然大怒,飞身上来,一把扯住那家伙的鞭子,硬生生夺下来,使得那人不禁一愣,倏然退后几步,抽出步枪喝道:“大胡子,你找死?”
我挺胸正义凛然地叫道:“你疯了,白天行走沙漠本是大忌,又在夏日里,你不要人活吗?”
那人狞笑道:“要你死就死,大胡子,可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
那人心狠手辣,当真把手指扣向扳机,想要击杀我。若在平常,以我的身手绝对可以轻易避开,但是此刻身边都是队友,他们可不像我这般神通广大,身手敏捷,所以我只能一个健步蹿上前,逼近那人。
砰!
对方已经开火,我也脱离了队友,一个侧翻身,尽量避开子弹,突然右肩头一热,好像一把大锤重重地砸上,立马后退几步,勉强站稳,随之火辣辣地开始疼痛起来。
那人没有一下子将我打死,偏偏他的步枪是老旧的步枪,只能像三八大盖一样上膛,我哪能让他称心如意,趁此间隙,踱步上前,用完好的左手狠狠一拳,砸在这个家伙的脸上!
我膂力奇大,早在军中就有无敌铁臂的外号,最近家里养的小鬼看了日本人的大毒草,居然叫我铁臂阿童木,不管怎么说,我恨极了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用上千钧力。咚!砸在那人脸上,就如风筝吃了风力,轻飘飘地飞起来,脸上面纱落下,我猛然愣住,对方竟然是个面目姣好的娘们!
莫非又遇到灵敏的那般情况?
一声暴喏,其他的土人拿刀拿枪,团团将我围住,心中忿恨我伤了同伙,正要动手,忽有人高声喝道:“住手!”
他们的首领骑着骆驼踏踏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长条的人,打扮与那些手下并无不同,一身白色的当地麻布宽袍子,脸上蒙着纺纱黑面巾,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气质,不怒自威,一见到首领过来,其他手下就纷纷敬礼,首领那双露在外面的栗色眼珠瞟了几眼,皮鞭一指,毫无感情地说道:“把三民抬下去。”
然后首领从骆驼上低下头,霸道十足地睨视我,太阳落在他背后,巨大的阴影顿时将我整个人包裹起来,我眼睛眯起来,听到他冷冷地问道:“你不怕吗?”
“哼,有什么可怕的,老子上过战场,杀人放火,绝对不比你们干的少。那么多战友都归天了,老子早将这条命看淡。只是我作为领队,自然要对我的队员负责!”
我毫不示弱地对视对方。
他扬起骆驼鞭子,那些手下一见之下,哗啦把枪都抬了起来,一下命令,立时会将我打成蜂窝,我顿时暗暗戒备,收缩肌肉,蓄势待发,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