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小家伙,这么小就知道想女孩子了?”
奥拉夫见林恩一脸烦恼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这一点可比你爹跟我强多了,我们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只顾着打架疯玩,哪知道想这些。”
“小家伙,有前途,我很看好你。”
奥拉夫很欣慰地拍了拍林恩的脑袋,然后大浇冷水,“不过我回来的时候,听说光盾家族正打算跟劳伦特一家联姻,嘉文四世跟菲欧娜,不得不说是良配。”
“所以说,小家伙,如果你真想打菲欧娜的主意的话,那你可得努力了,从光盾家族手里抢女人,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皇子和剑姬居然有过婚约?
林恩愣了一下,然后转念想到,这个可能性确实不小,剑姬的家族无疑也是德玛西亚的名门望族,两人年纪又相仿,门当户对的搞个联姻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林恩也就是一想,很快就将它抛之脑后,这不很显然嘛,这桩婚事后来肯定是黄了,背景故事中提都没提。
但林恩还是恨不得马上就飞到德玛西亚去,菲欧娜才七八岁,那德玛西亚这几年简直就是萝莉遍地跑啊。
菲欧娜、拉克丝、希瓦娜、薇恩、奎因妥妥的都是萌萌哒的小萝莉,易蒙好骗啊有木有!错此良机绝对要后悔一生!
“奥拉夫叔叔,俺想去德玛西亚,你能帮我吗?”
林恩心潮澎湃,一脸讨好地对奥拉夫道。
“什么?”
奥拉夫瞪圆了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德玛西亚!俺想去德玛西亚!”
林恩小脸上写满认真,他也知道这个要求有些骇人听闻,被他那便宜老爹听到肯定少不得一通吊打,小屁孩家家的毛都没长齐就想闯荡江湖,看不打死你之类的。
“不行!”
奥拉夫严词拒绝,“你太小了,而且你爹肯定不同意!”
“可是俺想像奥拉夫叔叔一样,当一个大英雄,锄强扶弱,帮正义的德玛西亚人力挽狂澜!”
林恩一脸愤慨激昂,也顾不上装粗俗了,直接出言要挟道,“如果你不帮我,那俺就去跳海,我相信海神一定也会帮我,把我漂泊到德玛西亚去!”
“臭小子,说的什么浑话!我们狂战士可不信海神!”
奥拉夫脸上一怒,张手就要打。
“就算你打我,我也不会改变主意的。”
林恩不躲不闪,拽着脖子地道,“我一定要去德玛西亚。”
“说说,你为什么一定要去?”
奥拉夫终究还是没有下手,他毕竟在外闯荡了十几年,心性和见识都是有的,林恩的这番话在族中的狂战士们看来或许有些叛道离经,但也勾起了奥拉夫的好奇。
“为了荣耀!”
林恩脱口而出,他知道狂战士其实很好糊弄,一听到荣耀、战斗,整个人就斯巴达了,喊几句口号便能你好我好,称兄道弟。
但奥拉夫显然不属于此类,他依旧板着脸地盯着林恩。
“好吧。”
见糊弄不过去,林恩觉得有必要交一下底,他叹着气装小大人,闷声道,“奥拉夫叔叔,你不觉得洛克法太小了吗?”
第五章 四战之地()
洛克法太小了?
奥拉夫很意外,林斯特家的这个小家伙给他的惊讶确实很大,如此年纪就能有这样的见识,着实是很难得。
从地理位置来说,洛克法确实太小了,它三面环海,土地贫瘠,气候恶劣,要不是半岛南端临近着瓦罗兰大陆第一大河蜿蜒之河的入海口,附近海域渔产丰富,海岸边野兽众多,不然狂战士一族还真没法在这里立足。
若是以前,奥拉夫会很认可林恩的这个说法,但现在嘛,只能说这个小家伙眼界毕竟有限。
洛克法可一点都不‘小’,甚至可以说大有作为,至少在奥拉夫是这么认为,不然狂战士一族也不会死守着这里不放。
洛克法跟暗影岛隔海相望,是距离暗影岛最近的陆地。
毋庸置疑,暗影岛一直是瓦罗兰大陆最神秘也最可怕的地方之一,尤其是在纳什男爵从那里跑出来带了一波节奏后,人们对那里的提防和忧虑更是上升了好几个档次,据说大陆上最富盛名的探险家伊泽瑞尔已经秘密前往那里,探索纳什男爵突然跑出来的原因。
而这么多年来,从暗影岛跑出来的魔兽绝对不止纳什男爵一个,附近的海域肯定潜伏着许多可怕的家伙,远的不说,蜿蜒海湾那只凶名远扬的冰霜之蛇,多半也是来自暗影岛。
所以说,只要有心,在洛克法半岛绝对不会缺少有价值的对手,更不会缺少荣耀,甚至要是够胆的话,还可以去暗影岛闯荡一番,当然,这是十死无生的愚蠢之举。
奥拉夫一直怀疑祖宗们之所以要求狂战士一族固守在洛克法,很可能就是为了抗衡暗影岛,只有最危险最艰苦的地方,才能让狂战士精神传承下去,才能保证血脉的高贵纯正。
除了暗影岛,洛克法毗邻的弗雷尔卓德也是个建功立业的好地方。
在洛克法半岛往东数百里处,就有好几个巨魔部落,这种比狂战士还要古老的可怕生物,嗜血残暴,悍勇好斗,他们的首级无疑会是令人夸耀的战功。
往东北方数百里,就有强盛一时的野蛮人部落,也就是世人所谓的蛮族。
相传蛮族和狂战士是远房表亲,两族习性相似,血脉相近,拥有着同一个祖先,但时至今日,两族早就断了联系,但必须得承认,野蛮人也会是个好对手。
除了这两族之外,居住在弗雷尔卓德的熊族、雪人族,也有许多不容小觑的强者,更不用说传奇三姐妹留下来后裔,无论是阿瓦罗萨、凛冬之爪还是苦行僧部落,都是底蕴深厚,强者云集。
所以说,洛克法其实是个很大的舞台,想要在这里建功立业,并不是什么难事,就看你有没有那个实力和胆量了。
当然,这些东西奥拉夫自不会跟林恩说。
林恩自然不知道奥拉夫转眼之间想了这么多,见他依旧冷着脸不答话,只能是继续加料道,“而且奥拉夫叔叔,难道你不觉得,我们狂战士在大陆上的名气太小了吗?”
“我们总是缩在洛克法不出去,封闭自锁,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我们早就落伍了,也就只有我们还死守着老祖宗留下来的荣耀,世人早就不把我们当回事了!”
确实如此啊!
奥拉夫心中苦笑,别的还没什么,林恩的这番话直接戳到了奥拉夫心中的痛处。
说来可笑,刚到德玛西亚的那阵子,奥拉夫甚至都不敢透露自己的来历,因为他害怕!
德玛西亚太强大、太富饶了,他害怕暴露出自己的来历后,德玛西亚人会挥军北上,将整个部族都征服,将狂战士一族变为他们的兵源地,这样的话,那自己就是洛克法的罪人了。
所以刚到德玛西亚那阵子,奥拉夫担心受怕极了,只能装傻充愣、沉默寡言当闷葫芦。
好在他很快就从佣兵中脱颖而出,并在战斗中不断变强,没用多久就凭天赋成为了德玛西亚军中有名的强者,对德玛西亚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这种担心才渐渐淡去。
“好了,我会考虑的。”
奥拉夫沉吟了一会儿道,这个小家伙小小年纪就能有这般见识,不得不说是族中少见的天才,说不定真的值得好好培养一下。
至于林恩是不是表现得过于另类,奥拉夫倒不在乎,这十几年的闯荡开拓了他的心胸,目光自不会像其他族人那样短浅,而且林恩的母亲一听就知道不是常人,他的天赋异禀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在回来的路上,奥拉夫听说远方的蛮族表亲,出了一个超级天才,小小年纪便在弗雷尔卓德声名鹊起,见过他的强者无一不交口相赞,纷纷断言,此子定成大器,将来必为蛮族之王。
蛮族之王!这可是最高级的称赞了,作为最桀骜野蛮的民族,蛮族从来没有真正的一统过,自然也就没有蛮族之王的说法,这位天才却被众多强者认定为未来的蛮族之王,可见他的天赋资质是多么的可怕。
蛮族出了这样的天才,奥拉夫自然是羡慕的很,既然眼前的这个小家伙这么有想法,那么送他去德玛西亚深造下,未尝不失为个好办法。
当然,这件事还得跟林恩的老爹好好商量下。
接下来几天,林恩寸步不离地跟在奥拉夫屁股后面。
既然奥拉夫已经松了口,林恩自然不会死咬着不放,见识越多便越有主见,奥拉夫无疑也算是有见识的人了,一味的死缠烂打只会适得其反。
所以这几天林恩主要是在奥拉夫身旁装乖卖萌,刷刷亲密度,而奥拉夫主要则是走亲访友,当然最多的还是吹牛打屁,也就是吹嘘他在德玛西亚的经历,刷一些优越感。
而见得人越多,奥拉夫的脸越黑,情绪也越糟。
因为没有人相信他的话,更不认可他所谓的那些荣耀。
也难怪,骄傲的狂战士们怎么肯相信,外面那些弱小的人类居然会变得如此强大,一个精锐士兵的战斗力,就能媲美普通的狂战士。
他们一致认为奥拉夫是在吹牛,是在掩饰自己的弱小和胆怯,因为奥拉夫自己都承认了,他对德玛西亚人充满着敬畏和害怕——这对骄横的狂战士而言,简直就是不可原谅的耻辱,是他们用来耻笑奥拉夫的有力武器。
所以毫无疑问,每次吹牛最后都成为了争吵和谩骂,甚至好几次都上演了全武行,虽然每次都是奥拉夫取胜,但拳头显然是永远也说服不了一个劲的狂战士,恼羞成怒的他们只会报以更多的嘲讽和谩骂,悍不畏死地跟奥拉夫打得不可开交。
在这样的情况下,奥拉夫的情绪一天天的低落了下来,变得越来越沉默,都不怎么愿意去见人了。
对于他的这个变化,林恩自然是乐见其成,这不很显然嘛,奥拉夫对族人越失望,那自己去德玛西亚的可能性就越高。
“这些家伙还真的是冥顽不化、鼠目寸光啊!”
又从一个故友家中败兴而归,奥拉夫仰天长叹。
第六章 狂化()
“奥拉夫叔叔,德玛西亚人真的有你所说的那么强大吗?”
“当然!”
奥拉夫毫不迟疑地答道,看林恩的眼神很是欣慰,现如今,整个部落也就只有眼前这个小家伙,算得上是自己的忠实听众和粉丝了。
“德玛西亚人的精锐士兵非常强大,他们从小就精通符文能量,拥有着许非常多的符文武器,精通战阵,只需要一个精锐的百人队,就能轻易将我击败。”
“真的假的?”
林恩瞪大了眼睛,瓦罗兰大陆又被称为是符文之地,古时候因为符文打过好多次仗呢,但在洛克法,林恩却从来没接触过,他想了想,然后疑惑地道,“奥拉夫叔叔,您前几天不是说,潘森曾一屁股坐死过一个军团的德玛西亚人,而您却曾跟他打成平手,怎么又连一百个人都打不过呀?”
“不一样的。”
奥拉夫大摇其头,道,“潘森擅长群战,他之所以能击溃一个军团,那是因为他用了神技,借助了巨神峰的古阵,可以说是集全族之力,才换来那惊天一坠。”
潘森曾经一屁股坐死过一个军团的德玛西亚士兵,这个战绩堪称神迹,但他是利用了巨神峰的护山大阵,才换来那势不可挡的堕天一击,而从那以后,潘森便被世人尊为战争之王。
居住在巨神峰上的烈阳族,是瓦罗兰大陆上为数不多的神之后裔,他们是上古时代烈阳神的后代,非常的骁勇善战。
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无疑是瓦罗兰最顶尖的势力了,但拿巨神峰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巨神峰位于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边境线处,是一块战略要地,德玛西亚人和诺克萨斯人都想过将它收入囊中,却都在这里栽了大跟头。
骁勇善战的烈阳族人来者不拒,谁来打谁,潘森曾一屁股坐死过德玛西亚人一个军团,也曾举着盾牌掀翻过无数个诺克萨斯营地,可以说烈阳族是以一己之力,同时抗衡着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还屡占上风,狂拽酷炫得不行。
“要不是烈阳族是高原民族,人口稀少,又不愿意离开巨神峰,不然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乐子可就大了。”
“不过德玛西亚的精锐士兵,还是很有战斗力的,别看潘森战绩累累,其实都是捡软柿子捏的,要是遇上德玛西亚的精锐兵团,他向来都会退避三舍。”
“其实当初我之所以会加入德玛西亚的佣兵团,也是迫不得已的。”
奥拉夫叹了口气,为了有说服力,他还自爆了个小丑闻。
毕竟是狂战士,当初奥拉夫刚到德玛西亚那会儿,可还没学会修心养性,脾气狂傲得不行,行事乖张暴躁,打砸烧抢,肆无忌惮,闯了不少祸,自然是招徕了武力镇压。
骄横的狂战士自然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治安队来了,不管,揍趴下;驻军来了,不管,揍趴下;精锐小队来了,嗯,有点挑战,但还是揍趴下了
但最后无畏先锋来了,轮到奥拉夫被揍趴下了,并不得不签下卖身契,要在佣兵团工作多少年多少年后,才能恢复自由。
而事实上,德玛西亚为数众多的佣兵们,很大一部分便是因为这个原因加入的,无畏先锋会征服打趴各种奇人异士,逼他们签下卖身契,加入佣兵团为德玛西亚效力,美曰其名是替自己赎罪。
“对哦,好像火男那个苦哈哈也是这样子的。”
林恩听到这里,猛然想起复仇焰魂布兰德也是苦鳖地在德玛西亚打过工。
这位fff团大团长,从一苏醒,便矢志烧遍整个世界,也不知道他上辈子是遭了什么罪,反正是对人类,尤其是对约德尔人最为深恶痛绝,许下过大宏愿,一定要把这些可恶的虫子烧个干净。
可他的‘正义事业’刚刚开始,便遭到了巨大挫折,德玛西亚人听闻了他的事迹,直接派精锐兵团把他给生擒活捉了,强行抹杀了他的理想,并逼他签下了耻辱的卖身契,逼他只能去烧诺克萨斯人。
“奥拉夫叔叔,德玛西亚有没有一个叫布兰德的人?”
“不知道,我没听说过。”
奥拉夫想了想,摇头否认道。
“这么说来,火男应该是还没出现了。”
林恩暗自沉吟着,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火男最先出现的地方正是洛克法,说不定以后还能打交道呢。
而布兰德应该会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奥拉夫叔叔,你能教我战斗吗?”
又过了几日,林恩和奥拉夫的关系越来越融洽,终于是忍不住开口求教。
这个请求他其实向许多族人提过,但得到的答复颇有些令人哭笑不得,狂战士们通常会捧腹大笑,几乎是笑出眼泪那种,他们的笑点非常低——“战斗还需要人教吗?”
这倒是实话,对狂战士来说,战斗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根本不用人教,部落里所有的狂战士,基本上都是放养的,是在一场场战斗搏杀中,不断觉醒自己的本能,甚至有一些刻板的族人认为,不应该教小孩子战斗,因为这样会抹杀他们的灵性,反而是束缚住了他们的天赋。
“当然可以。”
奥拉夫外出闯荡了十几年,自然很清楚族人那些肤浅想法,童年是打基础的关键时期,多少人不惜血本,遍寻名师,为的就是要给自己的孩子打下个好基础,放养实在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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