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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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大英雄- 第4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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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知道,这大陆大概有十二大城,每一个城都有一个大家族掌控,每一个大家族中必然会有一个一言九鼎的霸主级强者。比如他们要去的汨罗城就由觉罗斯家族掌控,城主的弟弟格底斯就是一个绝顶刀客,使一柄长柄战刀,重近八十公斤,当他骑着他的乌炎马,在战场上挥舞起来,那真是鬼哭狼嚎,所向披靡。

    这些事听的罗林有些蠢蠢欲动,精粹武技,会尽世间英雄,该是多豪情的事啊。不过这渴望随即被他打散了,他目的只为击杀黑夜女王,其他的事,都要排后。

    车队速度和踏燕飞驰没法比,到了傍晚的时候才走出去八十多公里路,正好到了一处小河旁,千蝶夫人便吩咐护卫仆从安营扎寨,剑客阿里姆也来回跑动帮忙。

    当然,这不关罗林的事,他就拿了车队携带的豆饼喂马,踏燕连跑了两天多,力气消耗很大,此时大口大口嚼着,吃的津津有味。

    这豆饼原本是给人吃的,用来喂马那是奢侈,不过没人有任何反对,所有人都认为,像踏燕这样的不世神驹,就应该吃最好的。

    大概半小时后,临时营地就建好了,罗林分到了最大最好的帐篷,可以看的出来,这原本是千蝶夫人为自己准备的,现在就归了他。

    安顿下来后,厨子就开始准备晚餐,食物香气很快溢满营地,车队安静下来,人人都饿了。

    罗林则找了一个空地,开始练习自己的枪法,今天的战斗,他受益良多,发现了许多不纯粹和可以改进的地方,此时正好演练。

    正练得入神,一个声音传来。

    “罗战阁下,你现在有空吗?”

    罗林转头,就见到剑客阿里姆正站在不远处,低着头,一副想看又不敢看的模样。

    在这世界,看人练武是大忌,但绝世武学在前,是个武者都会心动,所以阿里姆就成了这幅纠结的样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三章 汨罗城(二)(3/3)() 
罗林发现,或许是因为武技是这个世界唯一战斗力量的缘故,这导致这个世界对武技看的极重。、

    比如阿里姆,在罗林看来他的剑术已经非常不错,但在更强大的罗林面前,他小心翼翼,就像一个晚辈后生,生怕遭到罗林的厌恶。

    “有事吗?”罗林收了枪,他大致已经猜到了阿里姆来找他的目的。

    阿里姆嘴唇嗫嚅几下,似乎有些不敢说,如此重复了好几遍,他才开了口:“是这样的,我之前听见这里有声音,就过来瞅瞅,就见到您在练武,我并不是有意的。。。。。。”

    说了半天还是没有重点,罗林忍不住笑了起来,摆了摆手:“这是小事,有什么事就直说。”

    “哦,是这样的,这个我。。。。。。我。。。。。。”阿里姆搓着手,显得很紧张:“我想在您面前练一遍我的剑法,希望您能指点指点,您放心,我一定不会不会让您吃亏。”

    说着,阿里姆在自己衣兜里掏摸起来,好一会儿,他拿出了一块幽蓝色的金属块:“这是天外黑晶,非常非常坚硬,如果融入钢铁,就能熔炼出格雷斯钢,这种钢打造的兵器都是神兵利器。”

    罗林现在的确缺一把好武器,这把龙牙钢枪用的钢材比一般的兵器好,但也好的有限,到底只是强盗的东西,既然对方肯给报酬,而对方人品看起来也很不错,他自然不会吝惜一些指点。

    “既然这样,你就在这练一遍吧。”罗林道。

    阿里姆狂喜,他双手捧着天外黑晶,将这一小块金属交到了罗林手里,然后他退后数步。缓缓抽出自己的剑,先凝练精神,开始以自己最大的心力演示起了剑法。

    罗林也退后几步。就在一旁眯着眼看着。

    阿里姆的剑术还算不错,他的功底很深。每一招每一式都非常扎实,但这人性格有些拘谨死板,连带着他的武技也染上了这样的风格。和罗林见过的另一个剑客夏雅相比,阿里姆功底比夏雅深厚,但却少了一股灵气。

    两人如果比武,阿里姆会胜,如果生死搏斗,少了那种灵机一动的灵活的阿里姆。最多就只剩下五成胜算了。

    等演练完了,阿里姆就期盼地看着罗林,等待他给出指点。

    罗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道:“我是练枪的,对剑术不大精通,不过我看了你的剑术,对你用的第一招有些想法。”

    “您说。”阿里姆心中略有失望,要知道那块天外黑晶可是他最珍惜的宝贝,原本是想给自己打造一柄好剑的,如果之换了一招剑法。还真有些不甘啊。

    罗林明察秋毫,一眼了然阿里姆心中想法,不过这是人之常情。他自然不会心生恶感。左右看了看,他捡起了旁边的一根一米多长,小指头粗的枯枝。

    “我就用这树枝当剑,用一遍我你改的第一招吧。”

    说完,罗林出剑,他动作不快,非常清楚,许多劲力的流转,他都特意做出大幅度动作。阿里姆是剑术行家。自然一眼就能看明白。

    这一剑一出,阿里姆精神就是一振。罗林改的并不多,但改动的每一处都让他有一种‘啊呀。我怎么没想到’的豁然开朗感。

    当一招用到最后,罗林手中枯枝猛地捅出,材质又干又脆的枯枝尖端一下撞在了一旁的大树上。

    “咄!”一声脆响,直径近三十厘米的大树猛地一震,然后枯枝竟然一下没入了树干,一直进入十厘米才停下来,远远看着,就像是长在树上一样。

    阿里姆认得这树,是云桦,木质坚韧,是用来做枪杆的好材料,三十多厘米粗,那是已经长了至少五十多年的老树了,现在竟然被一根枯枝捅了一个洞,这。。。。。。这不符合常理啊!

    他快走几步冲到树干前,扯开树皮仔细观察,越看脸上越是惊讶,最后他竟然绕到了大树背面观察,这一看,他就几乎跪了下去。

    虽然树枝才插入不到十厘米,但其中的劲力却透过了树背,将大树背后的树皮都震裂了。

    “枯枝。。。。。。怎么做到的?这怎么可能?”阿里姆不是不知道这一剑的原理,事实上刚才罗林演示的非常清楚,他惊骇地是这一剑中对力量的绝对控制力,武技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能形成这样可怕的控制?他想都不敢想。

    “我给你改的这一招,你练上三年,应该能有我这一剑的五成威力,那个时候,你用枯枝,在外观上可以做到和我一样。”

    “外观?那里面是怎么回事?”阿里姆被震地不轻。

    “出一剑,劲力透过树身,却不伤树。我这一剑,力量涌动时候避过了这棵树的所有要害,这棵云桦树非但不会死,反而会因为树身上的缺陷而免于被人砍伐。”

    “啊,竟然做到这种地步吗?”阿里姆再次震惊。

    至此,他彻底心服,对方教给他的虽然只有一招,但这一招却足以当作传家之宝,就这一招,一代一代的传下去,绝对能为他的家族立个名声出来。用一块天外黑晶换取这样的绝招,值,太值了。

    “多谢指教!”阿里姆躬身深拜。

    “行了,你给黑晶,我给剑招,两清了,”

    阿里姆哪里敢这么算,他恭敬得不得了,一步一步后退,等退出三步的时候,他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轻声道:“罗战阁下,明天我们就要到汨罗城,有些事,我必须提醒您。”

    “哦,你说。”

    “汨罗城城主的弟弟格底斯,爱马如命,性格霸道,我看您的踏燕马比他的坐骑乌炎神骏了好几个层次,这马的消息要是被他知道了,恐怕会有麻烦,而千蝶夫人。。。。。。”

    说到最后,阿里姆的声音越发低了:“夫人她外表柔弱,实际心性狠绝,青藤分部更需要在汨罗城打开局面。。。。。。我的话就这些,您小心。”

    说完,阿里姆对罗林再行一礼,这才离开。

    罗林听了,眼睛微微一眯,随即又笑,伸指弹了弹手边的钢枪,发出‘当当’地劲响:‘汨罗城既然是难得的大城市,提升力量的好东西肯定不少,不抢我的马还好,抢了正好给我借口,哈哈。’

    他去汨罗城,除了打听消息,也有寻找珍惜宝物的意思。找到了,他当然不会抢,而是会想办法用自己的东西和对方交换。但如果有人主动打他的马的主意,那抢人的就要做好被抢的准备了。

    还有那个千蝶夫人,她的心性如何,罗林一眼就看明白了,这女子命运会如何,看她自己选择走哪条路吧。

    车队在野外休息了一夜,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车队重新出发。

    走了一段路,千蝶夫人就问罗林:“罗战阁下,您的踏燕真是神骏,不知道这马是哪里得来的?”

    “山里寻来的野马,是马王,一开始脾气爆,我调教了小半年才好。”罗林敷衍着回应。

    “原来是马王啊,难怪。我能知道是那个山头的马群吗?”千蝶追问,罗林就斜睨她一眼:“这马就这么一匹,之所以长成这样,大概是吃了山里的什么好东西的缘故,其他的马都是普通,你去抓也抓不到什么好的。”

    “这样啊。”千蝶很是失望,她也没怀疑罗林的话,像踏燕这样的神驹,肯定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惜这马就只有一匹,而且还被这么一个用枪的大高手骑着,她有钱也买不到啊。

    之后千蝶不再询问,一路上,众人默默无语,到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条大河,河边,一座恢宏的城市矗立着。

    “那就是汨罗城了,旁边那条就是汨罗河,它一路东去,直到入海!”剑客阿里姆向罗林介绍着。

    “嗯,我知道了。咦~有群士兵出城了,好像是冲我们来的。”罗林敏锐地感觉到那群士兵有敌意,转念一想,就大致猜到的原因。

    他有宝马,引人觊觎啊。千蝶夫人一直在他身边,自然不是她传出的消息,应该是那群被打散的强盗搞的鬼。(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四章 汨罗城(三)(1/3)() 
汨罗城出来的士兵大概有五十人,个个都装备鲜亮的银色鳞甲,马侧悬着弓、刀,样式整齐,人人身体健壮,气势如虎,一看就是精锐。

    领头的一人,身高至少一米九,真正的虎背熊腰,他身上的战甲也最是精良,手上倒拖一把长柄战刀,刀尖虚虚地点在地上,一路逶迤而来。

    这人的马很是神骏,通身毛色青灰色,四蹄处则长有鲜红色毛发,跑动起来,毛发晃动,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

    看到这马,罗林就大致知道了这人的身份,想必这就是汨罗城中的霸主级高手格底斯了,他胯下这匹马,应该就是他的乌炎了。

    果不其然,剑客阿里姆拨马到了罗林身边,声音焦急:“麻烦了,来的就是底格斯,他身后的是汨罗城最精锐的白银卫。”

    罗林没有回答,他在观察对手底格斯。

    的确有一股睥睨的霸气,看他表情,一脸跃跃欲试,他已经看清了罗林的战马,眼里全是兴奋之色,但却并没有流露出明显的杀气。

    这么看来,这个底格斯并非如阿里姆那般是个强取豪夺的人,至少对他应该没这个打算。

    既然这样,罗林就没有后退,稳稳端坐在马背上等待,周围人都是一脸急切,但却没一点儿办法,只能静待局势发展。

    片刻之后,底格斯就带着自己的卫队到了车队跟前,他在罗林身前二十米外站定,也不看罗林,目光就直愣愣地看着他的马。

    “啧啧啧,好马,果然是万中无一的神驹!”底格斯眼睛圆睁。一眨不眨地看着踏燕,那模样,似乎光眼睛看就能将这马儿给夺去似。

    天行商会地人都不敢出声。生怕一不小心惹怒了这位传说中霸道无比的武道强者,底格斯身后的白银卫也肃然无声。他们已经习惯了主人爱马如痴的样子。罗林也不说话,就这么眯着眼,任由底格斯各种作态,只等他最后如何出招。

    过了好一会儿,底格斯的目光才从踏燕转到罗林身上,他由衷称赞:“你这马绝了,叫什么?”

    “踏燕。”罗林惜字如金,他倒要看看这小子有多少耐心。

    “踏燕?马踏飞燕。飞马踏燕?好名字!好马!”底格斯是长年骑马的,纵马在草原奔驰那是常有的事,罗林一说,他就明白了这意境,顿时大胜赞叹。

    赞叹之后却又是感慨:“这这马我的乌炎还要神骏,我也不占你的便宜。你说,要怎么样才肯把它转让给我。”

    “不让!”罗林的眼睛依旧半闭半睁,说出的话毫无商量余地。

    “呵~阁下真是个爽快人。”底格斯也不生气,每一个练到他这种地步的强者,脑子都不笨。在这世界上,能坐拥如此珍宝的,那一定有某种让别人无法觊觎的绝技。在没摸清对手底牌之前,他不会轻易翻脸。

    想了想,底格斯开出价码:“我出和这战马等重的黄金和你换,怎么样?”

    “黄金死物,神驹难得,不换!”罗林摇头。

    底格斯哈哈大笑:“说的好!我觉罗斯家族控制着汨罗城和周边三百公里土地,城南有一镇,叫碧湖镇,地产丰饶。风景秀丽,还有一渔产丰硕的大湖。我用这镇和你换,怎么样?”

    “世间最大的束缚。没有超过土地的。我这人最受不得束缚,你的碧湖镇虽然宝贵,但不和我的胃口。不换!”罗林还是摇头。

    “我家族供养着一个神匠,家中宝库存有星耀神铁,我让神匠为你打造一把名枪。我也不让你没有马骑,就用我的乌炎替了你的马,怎么样?”

    罗林嗤之以鼻:“一匹凡马怎么能替代我的神驹。你我这样的人,你以为武器比马更重要?”

    底格斯语塞了,再想不出什么交换物品,脸色顿时显得有些阴沉。他身后,一个头插白羽的白银战士拨马上前:“主人,这人狂妄自大,我愿意为主人教训他!”

    他们的主人是霸主级的无上强者,整个时间能和主人过招的人不过二十,这家伙是哪里冒出来的,竟然这么大脾气,主人好言好语地交换,也不会欺负他,竟然一点脸面都不给,真是自寻死路!

    底格斯摆了摆手:“不用。”

    他冷眼看着罗林,嘿嘿笑道:“你这马的确神骏无双,我这辈子见过的马再没有比它更好的了。不过我这辈子会过的枪客也多不胜数,在战场上,死在我战刀下的枪客无数,有的有名字,有的没名字,不过他们都败了。我倒要看看,你这个使枪的,到底有什么本事能配地上你的马。”

    说话间,他猛地一挥手中的长柄战刀,战刀划过空气,发出‘呜~呜~’的风响,犹如虎啸一般。

    罗林眯着养神的眼睛这才睁开了,哈哈大笑:“说了这么多废话,最后才说了一句有用的。神驹出世,强者才有资格拥有,想要,就来抢!”

    “说的好!痛快!”底格斯微微一怔,随后就是大赞,这句话非常合他的脾气,他之前说来说去,早就不耐烦了:“就冲你这句话,今天不论我得不得马,你都是我汨罗城的贵客!”

    说完,他再挥下战刀,大吼一声:“接招!”

    话音未落,他胯下的乌炎马就猛一顿足,就像脚下有一个炸弹爆开,一下草飞泥溅,战马也如出膛的炮弹一般,载着底格斯撞向了罗林。

    这乌炎马的确不凡,乌炎乌炎,炎就是火,就是爆裂,这么一个冲锋,那股爆裂之意极其明显。而且这匹马见了踏燕之后,似乎一直受到压抑,所以此刻得到主人的冲锋命令,立即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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