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世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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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世之殇-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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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雾。这个森林,叫做雁不归,是一个能让大雁都能迷路的森林。

而南昭王和他的残余部队,就躲在这雁不归中。

五日前的夜晚,下了一场难见的大雾,但是正是因为这场大雾,却让大殷朝那千军万马丧命在了冥河的北岸。

记得那天夜里,南昭王告别了泉尹和稚峰,回到自己的军帐之中。

就在他刚刚要入睡的时候,却听到了军帐外那一片毛骨悚然的呐喊声。

魔族,精灵族,兽人族,半龙族全都朝着大殷王朝的军队扑了过来,一瞬间,刀剑,魔法,弓箭充斥着这条冥河。

当南昭王召集到各个将领的时候,整整一千万的人马,就被全部消灭掉了。

后来,在南昭王的带领下,他们奋力抵抗了四日,虽然大殷王朝的人马比异族联盟的要多上许多,但是,异族的实力却比他们要高上许多,再加上他们各个种族之间那默契的配合,更是让异族联盟的士兵如神将一般,所向披靡。而大殷王朝的人马,更是溃不成军。

仅仅四日,大殷王朝的人马,就只剩一千万了。

整个冥河北岸,全都是死去士兵的尸体。

可以说,南昭王,已经没有任何胜算了。

但是,他却没有放弃,他下令撤离,一路追,一路杀,一路藏,一路躲,终于,他们找到了这个让他们自己都能迷路的雁不归。

大雁都能迷路的森林,却成了他们最好的藏身之处。

佚老他们不敢进去,因为他们知道,现在南昭王一定在入口的地方布下了层层的陷阱。本来就是一个容易迷路的森林,再加上那些陷阱,想要攻进去,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佚老他们,却不想做这样的莽夫之勇,他们也不想这样牺牲掉他们的士兵。所以,他们现在能够做的,就是把这雁不归层层的围起来,起码这样,南昭王就逃不出来了。

峥岚道:“这南昭王,不愧为常胜将军,到了这样的局势,竟然还能硬撑。”

佚老道:“不过,他的失败,是注定的,因为你,够了解他。”

峥岚点了点头,道:“确实,我很了解他,但是,我却不是他,更是不能知道他此刻的想法。”

“你猜,他会不会死?”

“如果有可能,我还是希望他不要死。”峥岚的眼中,闪过了丝许的愧疚。

佚老道:“不过我有一个疑惑。”

“什么?”

“为何我不见北昕王。”

“这一点,也是我的疑惑。按照我们的情报,这一次领兵的,是北昕王和南昭王。但是在这几日的战争中,我们却只见到了南昭王。至于北昕王,我们根本没有见到他的踪影。这一点,我也是琢磨不透。”

佚老沉思了一会儿,然后说道:“看来,这次战争的胜负,现在下结论,还言之过早。”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从他们的身后传来,“不,大殷王朝一定会失败!”

佚老和峥岚同时回头,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魔风。

魔风道:“只是一个森林罢了,怎么能阻止我们异族联盟。要知道,这千万年来,他们都是生活在不落山中的,对森林中的树木的了解,又有谁能比的过我们呢?”

魔风看佚老和峥岚紧皱眉头的样子,没有管他们两人,自顾自的继续说道:“而我们异族之中,最了解树木花草的,就是精灵族。”

佚老道:“你打算怎么做?”

魔风笑道:“吞噬,把整个森林都吞噬掉,不就好了?”

佚老和峥岚的脸上,浮现出恐怖的模样,他们没有想到,异族,竟然有那么多颠覆甚至是控制自然法则的能力。他们的这种恐惧,来自内心,来自那作为人类的心。

这一切,到底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180 罪恶的源头

这个叫做雁不归的森林,千百年来,一直笼罩在那片大雾之中,也正是因为有了这层大雾,所以误闯入雁不归中的人,根本就找不到走出森林的方法。

这雁不归是如何形成的,没有人知道。冥河附近的居民对这雁不归更是避之不及,但是,在冥河的居民之中,却流传着一个关于雁不归的传说。

相传这雁不归,原本是一个美丽富饶的森林,而在这片森林中,存在这一个安详静怡的小村庄。这个小村庄,没有名字,人数也不是很多,但是生活在这里的人,却都很是幸福。村庄里面的人,多为猎户,他们靠着这雁不归中的动物生存。这小村庄是在雁不归中央的位置的,平日里,很少有外来人进村。

平静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不知道过了几代,还是几十代。记得那一天,出去打猎的猎户在森林的草地上,发现了一个昏迷过去的少女,这个少女不知道从何而来,更不知道她要到哪里去,那个猎户只是知道,当他发现这名少女的时候,少女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根本看不清楚模样了,要不是她的身材矮小,猎人也根本看不出她是个少女。

而后,猎人见她可怜,就把她带回到了村庄里。

过了三日,少女醒了过来,在村庄里农妇的梳洗下,少女恢复了原本的面貌。

当少女走出屋子的时候,全村的男人都惊呆了。他们何曾想过,那个好像乞丐一样的少女竟然会是这副模样。好像陶瓷一样的皮肤,一泄如注的长发,犹如星辰一样的双眸,她的五官,她的身材,都是那样的让人心碎,让人心动。这样的一个美女,对于封闭了几世几代的村庄来说,简直是如同神女下凡一样。

这个少女有一个很符合她的名字,她,叫做明雁。

明雁很受村里人的欢迎,而她的为人也很是随和温柔,村里所有的人都很是喜欢她。不知不觉中,明雁已经在村子里生活了一年之久了。

明雁知道,是自己要离开的时候了。

但是很可惜,离开,已经不是她自己的事情了。

村庄里,有一个叫孤帆的少年,这个少年,是村子里最出色的年轻人,也是整个村子的希望,整个村子的将来。

一年前,当孤帆见到明雁的时候,他就知道,他自己,爱上了她。

随着时间的流逝,明雁和孤帆相处的时间也久了起来,渐渐的,明雁发现这个叫做孤帆的少年是那样的迷人,她,也爱上了他。

他们很幸福,虽然明雁知道自己有着不可抗拒的使命,但是她,却忘记了她的使命,她想,如果一辈子都能够和孤帆呆在这村子里,该有多好。

可惜,使命,是不可抗拒的。

明雁真正的身份,其实是当时统治这片大陆的王朝的王族之女,在一年前,明雁的父王为了拉拢和他对立的王朝,不惜将自己最漂亮的女儿孤雁嫁给了那个王朝。但是,孤雁不肯,所以,她从王宫内,逃了出来。

既然有这样的身份,就注定了她和孤帆的爱情,不会有美好的结局。

就在孤雁来到村庄的两年之后,孤雁的父王,就带领军队包围了这个村庄。

孤帆不肯叫出明雁,于是,他带领着村民奋起反抗,但是很可惜,这些村民在国王军的面前,不堪一击,不到一个时辰,整个村里的人,只剩下相拥在一起的孤帆和明雁。

此刻的明雁,已经不再是王朝的公主了,她,只不过是那个叫做孤帆的少年的妻子。

孤帆,也死了。

明雁的心,碎了。

明雁恨,明雁怨,于是,她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把自己那副美艳的皮囊交给了恶魔,而她自己,化身成了一片一片的大雾,把整个雁不归都笼罩了起来。

她的恨,已经让这个原本美丽的森林画上了阴霾,也变成了如今的雁不归。

而最后,国王军始终没有走出雁不归,最后,所有的士兵,包括明雁的父王,全都迷失在了雁不归中,直到死亡。

稚峰讲完了,南昭王看着一副认真表情的稚峰,心中,已经产生一丝疼痛。这种痛,他不知为何而来,是因为对孤帆明雁的痛,还是对他眼前的这个被他利用过的人的痛?南昭王分不清楚了。

南昭王的口中喃喃自语道:“雁不归,是明雁不曾离开的地方,也是她,开心,绝望的地方。”

稚峰不语,他只是微微低头,不知道在思索着什么。

“你是如何知道这雁不归的传说的?”

“听说而已。”

“你是说,我们永远都不可能走出这雁不归了?”

稚峰点头,道:“明雁的灵魂就是那永远散不去的大雾,只要有那大雾的存在,我们就永远走不出去了。”

“我们走不出去,异族联盟也攻不进来,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是么?”

稚峰的话中,带着许多的迟疑,许多的后悔。

确实,他们现在是安全的,异族联盟攻不进来,他们的性命,算是保住了。可是,一个人如果消失在这个人世间,那和死,又有什么两样?

而他们现在,又和消失了,有什么区别?

※※※※※※※※※※※※※※※※※※

雁不归的外面。

佚老问道:“你所说的吞噬,是指什么?”

魔风笑道:“众种族中,和树木花草有着密切关系的,是精灵族,精灵族除了那犹如骤雨一样的弓箭,还有一种特殊的能力。”

“特殊的能力?”

“对,这种能力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的每个种族,都有一种与生俱来,其他的种族不能取代的能力。而一点,是和你们人类不同的。”

确实,异族的每个种族,都有一种自己天生的能力。关于这一点,人类是不具备的,虽然人类也可以变得很强大,也可以通过修炼来使自己的体力,破坏力,防御力达到一个超人的地步,但是,这些都是需要后天学习的。而异族,却不是这样。

“什么能力?”

这时,精灵族的首领塔洛走了上来,他那晶莹剔透的翅膀煽动了几下,说道:“他们精灵族是森林的孩子,他们身上流淌的是森林之血,花草树木和他们的生命是一样的。我们的生长需要它们的养分,同样,他们的生存也需要我们的帮助,所以,我们是一体的,正因为是一体,所以,我们促进它们的生长。”塔洛顿了顿,继续说道:“同样,我们也能催化它们的衰老!”

“什么?”佚老和峥岚全都瞪大了眼睛。

能控制植物的生长和衰老?这,这是什么力量?就算一个魔者或者武者再强,也不能达到这样逆天的地步,这不是神才能具备的力量么?

魔风笑道:“你们也用不着吃惊,这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

佚老定了定神,说道:“你是想让整个雁不归都枯萎?”

“不只是这样。”

佚老的眉头一皱,道:“树木都枯萎了,所有的遮挡物就已经清除了,这样我们就能够进入到雁不归中而不迷路了,这样,难道还不够么?”

魔风狠狠的说道:“不够!十年,整整十年的时间,我们那二十多个魔人遭受的什么样的折磨!这都是你不能想象的,现在,大殷王朝的杂种们就在我们的眼前,我怎么能放过他们?”

魔风的眼神很是可怕,佚老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魔风。

魔风转头看向佚老,问道:“你,难道不恨他们么?”

佚老点点头,道:“如何不恨?”

“既然如此,你也不要假惺惺的装仁慈了。你们诡魔的事情,我早就听父王说过了。十多年前,你们遭到那个叫玄净的迫害,诡魔中的许许多多的人都死在了他的手中。但你们几个人逃了出来,大殷王朝的势力太大,整片大陆都是他们的,就算是你,又哪里有地方容身呢?

要说这个大陆上唯一一个不被大殷王朝控制的地方,那就是我们异族的不落山了。

所以,你来到了不落山的魔焰城。你向父王求救,父王也答应了你们的请求,所以,你就把诡魔的新总坛,定在了不落山中,我说的对么?佚老?”

佚老的脸色已经煞白,这十多年来,他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十多年来,他的宏图大志又被迫害到什么地步?这些,都是大殷王朝的大王所做的,他,又如何不恨?

可是,比恨更可怕的,却是人的心。

佚老慢慢问道:“你,到底打算怎么做?”

“如果树木枯萎,没有了水分,那它们,是不是就容易点着?”

“你是说?”

“不错!雁不归和其他普通的森林不同,它常年笼罩在大雾之下,正是因为这大雾,让雁不归中的潮气更重,如果我们放火,根本烧不了多久。但是如果树木都没有了水分,那就大大不同了!哈哈哈哈!”魔风发狂的笑了起来。

这阵笑,让佚老和峥岚汗毛树立。

仇恨,能让一个善良的人失去人性,可以让任何一个心存恶念的人化身成恶魔,这,就是仇恨的力量,这,就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181 死亡“地下城”

火,顺着风势燃烧了起来,火,把已经枯萎了的树木全部点燃。烈火,冲破了天空的安宁,整片雁不归变成了一片火海,一片真正的火海!

魔风站在火海的源头,放声大笑,此刻的他,已经完全着了魔了。

佚老和峥岚站在他的身边,他们不知道自己的选择到底是对?还是错?

※※※※※※※※※※※※※※※※※※

四周一片漆黑,但是,却是那样的炙热,整整一千万的士兵满头大汗,他们中的许多人因为脱水全都晕了过去。

南昭王也是大汗淋漓,他看着躺在他身边的泉尹,看着他那苍白的快要死去的脸,他的心中,满是疼痛。

几天前,南昭王带领着大殷王朝仅剩的一千万人马闯入到了这雁不归中,虽然他们知道异族联盟不可能走进来。但是南昭王,却没有放松警惕。

虽然雁不归中的道路很难辨别,但是,他却想出了一个很好的办法。

雁不归中,是有许多动物生存的,而在他们驻扎的这附近,有许许多多的老鼠窝,这些老鼠在这雁不归中生活了许多年,而它们却能够准确的找到自己的窝,这,可能就是老鼠的过人之处。

所以,南昭王依然下令士兵们出去巡逻,而巡逻的士兵手中,一定要拿着一个从老鼠窝中挖出来的老鼠,一旦巡逻结束,就把老鼠放在地上,老鼠自然的就回到了自己的窝中,这样,士兵们就可以跟着老鼠找到他们的驻扎之地了。

正是因为有了巡逻,这一千万的人马,才有机会活下去。

就在三天前,巡逻的士兵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雁不归从外围开始,树木都在快速的枯萎,四周都是这样,各个方位巡逻的士兵都发现了这一奇怪的现象,所以,他们把这现象禀报给了南昭王。

当南昭王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并不是简单的巧合,他知道,这一定是异族搞的鬼。

在大殷王宫所有的将领之中,只有他,多多少少还了解异族联盟一点,对于他们那些奇怪的力量,南昭王至今还很是害怕。

虽然他不知道异族联盟是怎么做到让树木枯萎的,但是他却知道,这一枯萎,会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

枯萎了,就容易着火,而点燃一个火把,对异族联盟来说,太容易了。可正是这一件容易的不能再容易的事情,却能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

泉尹是一个土元素的魔者,而他,带领着一百个土元素的魔者,一起,在这雁不归的下面,挖起了藏身用的地下城。

经过了两日的不休不睡,终于,他们完成了这足足能够容纳一千万人的“地下城”。

当所有的人员都已经进入到这“地下城”之后的半个时辰后,整个雁不归的树木已经全部枯萎了。

火,从魔风的手中燃起,把整个雁不归变成了一片火海。

这场大火,整整燃烧了三天!

当大火熄灭,所有的树木全都化成灰烬的时候,魔风带领着各族人,走到了这片原本让人难以进入的雁不归中。

“禀报皇子,我们搜查过了,没有一具尸体!”

“什么?怎么可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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