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周围的人都在看着呢,禁卫队的士兵,骑士队的骑士,他们都在看着马良这个大人物。梦百香这个时候要展现出“这位大佬和我很熟,我们是一起来拯救世界的”,“马良大师是看在我梦百香的面子上才来的,它从来不轻易出手”,“好了没大家什么事了,接下来给我和马良大师加油就好了”的风范。
态度要不卑不亢,动作要潇洒自在,如果有记者要拍照,一定要记得插裤带。梦百香整理了一下衣服,露出来自信的白牙。
梦百香走到马良身边,说:“大师,骑士队队长罗岚正在浴血奋战,作为他的战友,我要与他并肩作战。大师,请躲在我的身后,不要为我担心,不要感到害怕。如果你想要助我们一臂之力,请务必保护好自己。”
“嗯,明白了。那就麻烦梦小姐多多照护了。”马良说。
啊咿呀,听得特别有面子,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了。这马良大师虽说长得是疙瘩了一些但是人好啊,会看情况,会看人脸色,让人好感度倍增啊!
梦百香还沉迷在自我世界里,她没有注意到马良大师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马良跳进了人墙之中,左手毛笔舞动地虎虎生风,却又灵巧活泼。它在天空中洒下的墨色,滴在了地上;右手毛笔糟蹋了美感,每一次挥笔都像是在拖地,毛笔变成了拖把,在地上大起大落。
它画出了什么?马良画在地上的作品简直一塌糊涂,东边黑了一片,西边糊了一片,蛇形的文字在地上像爬虫蠕动,大量缺了笔画的字符足够让强迫症患者丧心病狂。
在食血鬼头上享受号令天下那种美妙感觉的五食先生注意到了马良这边的异样,上一秒他还在假想罗岚是抢走公主的恶龙,他正要用勇气与智慧解决罗岚。但是下一秒他不得不出戏,因为他感受到了危险。
连想象中的公主都不要了,五食先生回到了现实之中。他如果是一名演员,那么他的妆已经毁掉,扭曲的脸和上面紧皱的眉头无论多厚的粉底都掩盖不了。他愤怒地大喊:“马良,你敢!”
“不敢不敢。”马良谦虚地说,但是手头挥舞的毛笔却越来越带劲。它用毛笔当做钢管,围着毛笔跳舞;它用毛笔当做滑雪杖,在罗岚布置下的雷电池上滑行。
它大笔一挥,墨水留下的痕迹都亮了起来。那一片片类似烤糊鸡蛋的绘画作品,全部都变成了现实,若不是看见那殷红的血,谁能知道马良刚才再画什么东西。
这名连体妖怪为什么要自称马良,为什么大家都叫它马良?是同名,还是说这只是普普通通的外号?梦百香算是明白了,原来它有神奇的画笔,那画笔真的和传说中的一样,可以画出一切。
传说,一个晚上,马良恍惚中感到窑洞里亮起了一阵五彩的光芒,这时出现了一个白胡子老人,老人送给他一支金光灿灿的神笔。马良高兴地惊醒过来,原来是个梦!可他看看自己的手,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自己手里确实有一枝笔。他马上用笔画了一只鸟,鸟竟活了过来,展开翅膀飞了起来,他又画了一条鱼,鱼也活了起来,活蹦乱跳。马良有了这支神笔,天天替村子里穷苦善良的人家画画,谁家缺什么,马良就给他们画什么……
观战的人们都将马良认为是神的存在,它展现出的力量只有神话才有过记载。
罗岚心想:马良的画笔,有创造的能力。那能力比魔术师的创造能力要纯粹而且强大得多,那能力已经可以达到创造一切的境界。
第一百四十三章 胸口的剑()
神笔马良画出了一地的鲜血,血液染红了雷电池,它们夹杂着雷电波涛汹涌。外观与气味都一模一样,若不是刚才看到了马良的作画,否则大家都会认为那是真正的鲜血。
食血鬼哪里见过这么大的场面,血腥味让它们饥饿的肠胃难受得要命,它们狂躁起来,大口大口地吸食雷电池里的血液。
五食先生像是一名计划失败的配角,不断呼喊着,不断怒吼着,不断命令着,他一边跺脚,一边下命令让食血鬼们停下。
“闭上你们的嘴巴,否则我就用针线缝上你们的嘴,让你们永远都喝不到鲜血!”五食先生发出了自己都觉得无力的威胁。他自己养的宠物他自己很了解,食血鬼们都是宁可没下顿也要吃这顿的货色,因为它们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
也对,如果食血鬼天天饱食,人类或许已经灭亡了。
场面太混乱了,食血鬼因为五食先生被关在荆棘之塔里的缘故,多日没有人给它们喂食,它们已经饿到了疯狂的边缘。大部分食血鬼已经不听五食先生的命令,只有少部分的食血鬼流下了口水,老实地待在五食先生旁边。
但是血液没有放过它们,地上的血池喷出一道道血柱,不管三七二十一生硬地撞在了食血鬼的嘴巴上,一次一次的撞击撬开了食血鬼的嘴巴,然后下一道血柱灌进了食血鬼的肚子里。
食血鬼们半推半就,心里偷偷乐呵,将鲜血在体内的流动感觉享受个够。虽说它们要遵循主人五食先生的命令,但是鲜血一定要逼它们把自己喝下去,拦也拦不住。
就像有个胖子,撑着肚子,往嘴里塞一个汉堡包,说:“我有什么办法,这家店的套餐有个汉堡包,我也很绝望啊。”
然后胖子把汉堡包吞下,肚子超过了极限。鲜血和肠子流了出来。胖子说不定会送了一口气,打一个饱嗝或者发出一道呻吟,说:“不知道为什么,肚子突然舒服多了,也许我还能再吃一点。”
胖子的肚子破了,食血鬼的肚子涨了。它们主动喝了太多血液,然后又被灌入更多的血液,它们原来拥有标准的圆柱形果冻身体,现在却变成了一个个灌水的气球,身体肿大而透明。
它们像气球像到了极致,连爆炸都像是气球一般干脆直接。肚子里的血液突然变成了蓝紫色的光弧,噼里啪啦的爆炸声在肚子里憋屈地发出,因为不能雷电自由爆炸的缘故,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有人在食血鬼的肚子里打鼓。
罗岚趁机给没有死透的食血鬼补上最后一刀,他操控着雷霆虎鲨,在蓝色的烧焦味和红色的血腥味中穿梭。在罗岚和马良的联手下,食血鬼如同被砍瓜切菜一般被无抵抗地屠杀。
五食先生知道,马良的能力根本不是纯粹的创造,更多的是伪装。罗岚向天空借的雷电被他用能力变成了液体雷电,而马良用画笔将液体雷电伪装成了血液。也就是说,它给自己的宝贝宠物们灌了一肚子的天罚!
五食先生和神笔马良也算是老对手了,作为神狩一员的马良只杀恶鬼,不杀人类。所以五食先生运气很好,每次自己养的小宠物被团灭了以后,他还能好好地活下来。
每次五食先生被神笔马良教训过后,马良都会问:“五食,你应该豢养有五种恶鬼,食血鬼、食尸鬼、食气鬼、食香鬼,还有一种是什么?”
“我就是不告诉你。”五食先生总是那么说,那个时候是他最得意的时候。
今天的结局恐怕也如此,五食先生他不想再挣扎了,虽说他还有其他的恶鬼,但是也没必要放出来找虐了。
一只只食血鬼陆续被炸成碎片,很快,战场只剩下最后一只食血鬼,那是五食先生的坐骑,那是颜色暗红,身体最为粗大的食血鬼。
总感觉,有些憋屈呢。作为主角的我,总要在下场之前,给舞台留下一些痕迹。五食先生想。他还有一只食血鬼,那是他最强的宠物。他还能发出一次攻击,最为凶猛的一次攻击。
五食先生问:“马良,你怎么来了?”
马良回答:“我坐车来的。”
五食先生略有所悟,说:“哦。”
五食先生从食血鬼头上跳下,他脚下的食血鬼向炮弹一样,仅仅是微微一摆,就将它自己弹射出去。食血鬼张开了大口,上下颚的角度差不多到了一百八十度,但是看它的速度,没有人会怀疑它能够瞬间合拢自己的嘴巴。
在靠近猎物之后,瞬间咬断,食血鬼可以吸吮死者上半身的血液,而脑袋可以沐浴在死者下半身喷出的血液喷泉中。
它们可以吃人的时候就像过生日,特别开心。过生日时人类会吃蛋糕,人类吃蛋糕时会将蛋糕抹在脸上,食血鬼也喜欢血液抹在脸上的感觉。
这只食血鬼与五食先生心意相通,它是五食先生最忠诚的恶狗,五食先生让它咬谁它就咬谁。目标很明确,是车子旁边的女人,也就是梦百香。杀她并不是无凭无据,今日失败的原因,都被五食先生算在了梦百香的头上。如果没有她,马良就不会到达战场,自己也就不会被剪掉那么多的戏份。
眼看着梦百香就要命丧黄泉,距离太远的罗岚全力奔跑,他解除了向天空借的天罚之力,想要让自己超负荷的身体放松一些,步子更快,可以救下梦百香。
雷霆散开,它们原本就已经和液态的土地融为一体,如今直接被导入地下,并没有发出什么强烈的爆炸,只不顾蓝紫色的光芒太过于耀眼。
天上的雷霆不再如同流水瀑布,它们伸展了爪牙,继续耀武扬威,向皇城表达自己的愤怒。
罗岚摔在了地上,他已经精疲力尽。
马良呆呆地看着食血鬼向梦百香发动攻击。
梦百香可不会呆呆等死,毕竟她可是名副其实的顶尖B级能力者。虽说她顿了一秒,失去了逃跑的最佳时间,但是她拿起了自己的剑,顶在了自己的胸前。
她没有拔剑,她虽然刚才为了面子把自己吹到了天上,但是她没有自大,人类最起码得自知自明她还是有的。她不认为自己用剑可以招架下食血鬼的攻击,最好的格挡办法是用全身的整体力量去接下这次攻击。
双手抱胸,双腿弓步。她的剑被挺立的胸脯夹在中间,看来是起不到什么格挡的作用了。
但是总比手无寸铁要好。她想。
第一百四十四章 螺旋霸王枪()
有一天,梦百香会忘记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但是他留给自己的背影,却无法被输入潜意识的规则清除干净。那是金色长发,矫健的身影闪现在半空中,战士抱着比他要长一倍的长枪,挡在了梦百香的面前。
那是螺旋霸王枪,枪身四米二,两米二的枪头,两米的杆。那枪头是旋转的钻头,像极了超大号的电钻,转动时带起的气流震碎了地面,仅仅是气势就可以将敌人碾碎。
在场的人里只有两人可以从食血鬼口中救下梦百香,一人是虎鲨罗岚,但是他已经没有动弹的力气,一人是神笔马良,但是它没有要出手的意思。
就在梦百香都认为自己已经因公殉职时,能救下她的第三人神奇地出现,用他的标配武器救下了梦百香。
虎鲨有骑士的剑,霸龙有禁忌的枪。
那个矫健的身姿用螺旋霸王枪的钻头抵住了食血鬼的嘴巴,而食血鬼无路可退,攻击已经无法收回。它的下颚咬在金属钻头上,摩擦碰撞而发出的火星让天上的雷电黯淡无光。
救下梦百香的战士是皇城禁卫队的队长霸龙,他一如既往地戴着金色的兔子面具,用来掩饰他神秘的面庞。有人猜测霸龙戴面具的原因是因为他长得太英俊,像是古代的兰陵王,怕自己的相貌无法震慑军队。
梦百香不知道霸龙的长相,虽然他们过去也是有接触过,但是不合群的霸龙从来不和自己的下属说过任何一句话。或许在他的心里,禁卫队分为两个小队,一个是仅仅有他的队伍,另一个是除了他以外的杂牌军。
他一个人的战斗力就能比杂牌军的全体战斗力总和高。梦百香猜测,如果自己也拥有君临天下的能力,或许就会变得孤僻,一个人享受身居高位的寒冷。
那时候她自己或许就会明白,霸龙在想什么。
当我到达高处,便发觉自己总是孤独的,无人同我说话,孤寂的严冬令我发抖,我在高处究竟意欲何为。
霸龙此时展现出的王霸之气完美掩饰了什么是独孤求败,食血鬼引以为傲的巨大下颚被巨大的钻头搅碎,霸龙顶着食血鬼几十米的身子,承受着它的身体重量向前冲锋。
食血鬼的身体被撕裂,与钻头接触的那一部分皮肤烂成了飞屑,稍微靠后一些的身体龟裂为一块又一块的破碎组织。食血鬼就像一张纸,被霸龙轻而易举地撕开。
如果把食血鬼比喻成削笔刀,把螺旋霸王枪比喻成铅笔,那削铅笔的人一定是个大力士,用铅笔把削笔刀捅炸了。
霸龙落在地上,他扛着自己的枪,不顾浑身的鲜血,不顾在场发呆的众人,独自走向荆棘之塔。他甚至对自己救下的梦百香都没有回头看一眼,也许他根本没有注意到梦百香,只是出手清理了一下看着吓人的果冻妖怪而已。
骑士们给他让出一条路,站起来的罗岚对他点点头,马良给自己画了一朵花,戴在了脑袋上。
他从始至终没有说过任何话,大家都习惯了,看着他远去。而五食先生趁着众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
“队长,谢谢你!”
梦百香真的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这句话,但是没有什么意义。她的声音淹没在所有士兵的欢呼声中,大家反应过来,意识到他们的队长获得了胜利——无论是霸龙还是虎鲨,他们已经击败了五食先生。
五食先生刚才对罗岚说的屠城梦想可是被所有人听在耳朵里,他们可不愿意让自己的家园血流成河,哪怕家园已经满地污秽。
呐喊声震耳欲聋,梦百香失落地看着霸龙离去的方向,罗岚气愤地看着马良。
“刚才为什么不救人?”罗岚对马良说,他的语气里满满都是责怪的意味。他想要盯住马良的双眼,因为这样子咄咄逼人的气势才会充足,但是马良的两只眼睛距离实在太远,罗岚的眼睛无法分开那么大。
“有霸龙在,我出手也是给他平添加了累赘。”马良画了一面镜子,看看自己头上的花好不好看。它很不满意,把花摘下来,戴到了梦百香头上。
“谢谢。”梦百香说。
“那你为什么放走了五食先生,刚才他逃跑的时候,你是有注意到的吧!”罗岚问。虽然今天打败了五食先生,但是没能斩草除根,留着那罪孽在世界上实在是令人担忧。
“五食先生不是妖怪,原则上我不应该杀他。我们神狩只杀鬼,不杀人。”马良回答。它不想再理会罗岚,它走到了送它来的白色奥迪旁边,询问梦百香能不能送它回酒店。
“可恶……放虎归山了。”罗岚懊恼地握紧了拳头,作为一名光荣的骑士,他必须对全城人民的生命负责。如今五食先生这号危险人物在皇城里逍遥法外,罗岚感觉肩膀上的压力重了几分。
肩膀的压力不仅重了几分,脸上还有湿漉漉的感觉。罗岚扭头一看,一个巨大的马头正在瞪着他。
罗岚的战马回到了他的身边,方才不想让自己的“兄弟”卷入乱流的雷电中,于是让它们离开现场。现在战马都各自跑了回来,静静地站在它们的主人身边。
骑士们牵着马,等待罗岚的命令。
唉,现在先收拾战场吧。罗岚想。
现在是皇城举办拍卖会的重要时期,先不说各地高手汇集,鱼龙混杂。单单说入住在皇城里人类的数量,已经是可以用千万为单位计算。
不知道今天的灾难引起了多少人的死伤,重点是天上的雷霆,还没有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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