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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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眼-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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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那里偷来的工装,他怀疑身为顾问工程师穿这种衣服不是很恰当——但是在战争期间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 
  费伯想出了这套办法以后,觉得有理由放下心来,就是偶尔碰到什么人检查也不用担心。要是碰到专门追捕在逃间谍亨利·费伯的人,那种危险又当别论。他们有那幅照片—— 
  他们熟悉他的面孔,他的面孔啊! 
  ——他们很快就会知道他驾驶的是什么样的汽车。他以为,他们不会设置路卡,因为他们无法知道他要到什么地方去;但是他相信:每一个警察都在查找一辆灰色的莫利斯·考利“公牛鼻子”汽车,其注册号为MLN29。 
  在广阔的原野上,他就是被发现了也不会很快就被抓到,因为乡下警察只骑自行车,而不是汽车。不过警察会向警察局报告,他们很快就能出动许多汽车来追他。他做出决定:如果碰到警察,他就把汽车扔到沟里,再偷一辆,改变原先计划的路线。但是,在苏格兰低地一带,人口稀少,一直开车驾驶到阿伯丁,碰不到乡村警察,是完全有可能的。城镇的情况就不同了。在城镇里有很大可能遭到警车追捕,几乎很难逃脱。他这部车又很旧,速度也比较慢,而警察驾车通常都是好手。出现那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车丢掉,混杂到人群之中,要么去偏僻的小街道。凡不得不经过稍大一点的城镇,他都有弃车和重新偷车的念头。问题是那么干将留下很明显的踪迹,MI5就会跟踪。要么最好采取两全其美的办法:到大城镇照样驾车,只是尽量走偏僻小街。他看看表,大概黄昏时分会到达格拉斯哥。天一黑,他就方便行事了。 
  不管怎么说,这也并不是十分令人满意的办法。可是要想绝对安全只有不当间谍。 
  汽车开到了1000英尺高的比托克山顶,天开始下雨了。费伯停车以后,就下车把帆布车篷撑起来。空气又闷又热。他仰头看看天空,只见乌云聚集,眼看着就要雷电交加。 
  他继续驾车行驶,发现这辆小汽车上有些毛病。帆布篷顶有几处划破了,不仅刮进风来,还渗透进了雨;小小的刮水器只能清理挡风玻璃的上半部,把挡风玻璃分成了两个平面,前方的道路看起来就像一条隧道一样;高地一带坡道越来越多,发动机的声音也有点刺耳。这并不使人感到意外,小车已用了20年,各方面的性能已渐渐老化。 
  先前像是要下一场暴风雨,但并没有下,只下了一场阵雨,现在雨也停了。但天空仍然阴暗。还会有恶劣的天气。 
  费伯经过了克劳福特,那一带有青山相绕;经过了阿平顿,那儿的克莱德河西岸有一座教堂和一所邮局;还经过了莱斯玛哈哥,它位于一片欧石南沼泽地的边缘地带。 
  汽车行驶了半个小时以后,他到了格拉斯哥的郊外。一进入高楼林立的地带,他就避开大道,转向北方行驶,想绕过城市。他行驶在一条接一条的小道上,越过干线转向城市的东郊,一直行到坎伯诺尔德公路。然后,他又向东行驶,迅速离开了城市。 
  速度比他想像的还要快。依然是吉星高照。 
  此刻,汽车行驶在A80公路上,经过了一家家工厂、一座座矿区、一个个农场。从他眼前闪过的是一个又一个的苏格兰地名:米勒斯顿、斯特普斯、缪尔黑德、莫林伯恩、康多拉特。 
  他的好运终于到了尽头,那是汽车行驶在坎伯诺尔德与斯特林两条道路之间的时候。 
  公路的一段十分笔直,坡度微微向下,两边是广阔的田畴,在这期间他加快了速度。当计速器的指针指到45时,引擎那儿突然发出一阵巨响,声音特别刺耳,就像大链条拉在齿轮上发出的噪声。他减慢了速度,将其降为30,但是噪音并未因此而有所缓和。很明显,一定是某个重要的大零件失灵了。他认真听了听响声。要么是变速器的滚珠轴承断裂,要么是后面环绕曲轴的连杆顶端被打通。这种故障肯定不像汽化器阻塞或火花塞弄脏那么简单。排除这样的故障非得找修车厂不可。 
  他把车停在一旁,打开发动机罩仔细查看。发动机周围满是油,别的毛病倒查不出来。他又继续开车。车的力量明显在下降,但好歹还能行驶。 
  汽车又行驶了3英里,这时水汽从散热器里喷溢出来。费伯意识到:车子很快就要报废了。他要找个能抛下车子的地方。他发现公路的岔道上有一条泥泞小道,可能通向某个农场。小道在岔开公路100码的一片黑刺萄丛后拐了弯。费伯在丛林旁边停了车,关掉发动机。冒出的水蒸气的嘶嘶响声渐渐停下来。他下了车,锁好车门。这时他感到有些内疚,觉得对不起埃玛和杰西,因为不到战争结束,她们很难把这辆车修好。 
  他走到公路上,在那儿已经看不见汽车了。车子被遗弃在那里,可能过一两天就会引起怀疑。不过费伯心想:到了那个时候,我可能已是身在柏林了。 
  他继续往前走。他迟早会到达某个城镇,再偷一辆车。他一直干得很漂亮;离开伦敦还不到24个小时,德国潜艇到达接头地点的时间是明天下午6点,他还有整整一天的时间。 
  太阳早已下山,夜幕突然降临。费伯看不清周围的一切。好在大路中间有一道白色的标线——在灯火管制下这种创新的安全措施很有必要,他正好可以顺着白线向前走。由于夜晚的宁静,如有车辆行驶他老远就能听到。 
  其实,从他身边驶过的仅仅有一辆车。相距很远的时候,他就听到汽车那低沉的轰隆声。他离开大道几码远,躲避了一会,等车子开过去。费伯估计,那是大型车辆,可能是沃克斯霍尔10型,它正高速前进。等车开过以后,他才上了路继续步行。20分钟以后,他又看到了那辆车停在路旁。如果他及时看见车子,他就会从田野绕道避开的。不过,车灯已灭,发动机也停了下来。他在黑暗中差点撞在汽车上。 
  他还没有来得及考虑该怎么应付,就见引擎盖下有一道电筒的光亮向他照射过来,接着听到叫声:“喂,那边有人吗?” 
  费伯迎着灯光,问道:“出故障了吗?” 
  “是啊。” 
  灯光朝下照射着,费伯向前靠近一些。凭借反光,他看到一个中年人的面孔,上面留着小胡子。那人穿的是双排扣外衣。他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很大的扳手,一副举棋不定的样子,好像不知怎么办才好。 
  费伯看了看发动机。“哪儿出了毛病?” 
  “动力不足。”他把“不足”说成了“不住”,“一会儿像陀螺那样稳稳当当,一会儿又东摇西晃。我恐怕没有能耐把它修好。”他把电筒又照在费伯身上,满怀期望地问道:“你能帮忙修好吗?” 
  “没把握。”费伯说,“不过,电路上的毛病我还懂得一点。”他接过那人的手电筒,爬到发动机那儿,把脱落的导线插回汽缸盖。“开着试试吧。” 
  那人上了车,发动了引擎。“太妙了!”他的叫声压倒了发动机的响声。“你真了不起!上车吧。” 
  费伯突然一个闪念:说不定这是MI5精心设计的一个陷阱。但是,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们不大可能知道他的去向,要不何必这样小心试探呢?他们很容易派出20名警察,出动几辆装甲车,直接抓他就行了。 
  他上了车。 
  司机启动了引擎,迅速调速,车子便快速行驶起来。费伯想让自己舒服舒服。司机说:“顺便向你介绍一下,我叫理查德·波特。” 
  费伯立刻想到皮夹子里的身份证。“我叫詹姆斯·贝克。” 
  “你好。我把车子倒回到那儿时一定从你身旁经过——可是我并没有看到你。” 
  费伯明白他的意思:那是在为自己没有让他搭车而表示歉意——由于汽油短缺,司机都免费带客。费伯说:“没什么,我可能那时离开了大路,到树林后面方便去了。汽车的响声我倒的确听见的。” 
  “你远道来的吗?”波特递了一支雪茄。 
  “谢谢,我不抽烟。”费伯回答说,“是啊,从伦敦来。” 
  “沿途都搭便车?” 
  “不是。我的车开到爱丁堡时坏了,需要换个配件,可是我没有,只好送到修理厂去了。” 
  “真倒霉。我呢,要到阿伯丁去。沿途你在任何地方下车都可以。” 
  这真是好运气。费伯闭着眼睛,想了想苏格兰的地图。他说:“真是好极了。我要去班夫,能在阿伯丁下车算是你帮我很大的忙了。只是我想走公路……身边又没带通行证。阿伯了那儿是不是禁区?” 
  “只有港口那里是。”波特说,“不管怎么说,你坐我的车,用不着为那种事操心——我是治安官,还是市镇委员会的委员。怎么样,放心吧?” 
  费伯在暗中笑了笑。“谢谢。这是个脱产的差事吗?我是说地方官是不是全日制的工作?” 
  波特用火柴点了雪茄,喷出了烟。“不完全是。你知道,我是个半退休的人。以往是个律师,后来查出了心脏有毛病,律师也就不当了。” 
  “啊。”费伯的声调尽量带有些同情。 
  “我抽烟你不介意吧?”波特晃了晃那支粗雪茄。 
  “没关系。” 
  “到班夫去有什么事吗?” 
  “我是个工程师,一家工厂里出了点问题……说实在的,这种工作还是保密的。” 
  波特把手一举,说:“只字别提了,我理解。” 
  接着出现了一阵沉默。汽车风驰电掣一般,经过了好几个城镇。波特在灯火管制下还能高速开车,表明他对道路非常熟悉。大卡车一英里又一英里地疾驶。坐在车上很平稳,使人昏昏欲睡。费伯强忍住没有打呵欠。 
  “我真该死,你一定很困了。”波特说,“我这个人真笨。睡一会儿吧,不用太客气了。” 
  “谢谢,我就休息一会。”他说着就闭了眼睛。 
  卡车行驶的颠簸犹如火车的摇晃。费伯又做起了噩梦,也梦见他初到伦敦的情景,只是与上一次的梦稍有区别。这一次,他没有在火车上吃饭,也没有与同车的乘客谈论政治,而是莫名其妙地置身在煤水车里,在他的手提箱式发报机上坐了下来,背靠硬邦邦的铁皮车厢壁。火车在滑铁卢站停下来,包括正下车的乘客在内的所有人都拿着复制的小照片——照片上就是赛跑队中的费伯。大伙儿互相打量,把自己看到的面孔与照片进行对照。到了检票口那儿,检票员一把逮住他的胳膊,说:“照片上的人就是你,对不对?”费伯一时间无言以对,只是对着照片端详,想起他曾参加过赛跑队,还获得了奖杯。天啦,他跑的速度真快啊!不一会儿就把其他人抛在后面。最后冲刺提前了四分之一英里,完全出乎意料。到了最后500米时,他简直想拼死算了……也许此刻他就会死,因为他的照片掌握在检票员手里……只听检票员在叫:“快醒醒吧!醒醒吧!”费伯突然又回到了理查德·波特那辆沃克斯霍尔10型的卡车上,正是波特在叫他醒一醒。 
  他伸出右手要去掏左袖中的匕首,但转瞬间又缩回手。他想到在波特的眼里,詹姆斯·贝克还是个纯洁无辜的搭便车的普通人。他放开了手,心清也平和下来。 
  “你睡醒时,那样子就像个士兵。”彼特说起话来挺风趣。“阿伯丁已经到了。” 
  费伯注意到了,他把“士兵”说成了“死兵”。他想到波特是个地方官,又是警方成员。在晨光微熹中,他对波特打量打量,只见他一副红红的脸膛,长着青白色的小胡子,浅黄褐色的大衣似乎很贵重。他是这个城市里有钱有势的人物。如果此人失踪,立刻就会被人发觉。费伯决定不要他的命。 
  费伯招呼说:“早上好。” 
  他两眼对着窗外,看着这座花岗石城①。此刻卡车行在主干道上,道路两旁商店林立。他还看到一些早起的工人,他们都明确地往同一个方向走——费伯以为,他们都是渔民。这地方似乎寒冷而又多风。 
   
  ①花岗石城(Granite Gity):阿伯丁市的别称,因该港市房屋多以花岗石建成而得名。 

  波特说:“是不是先要修修面、吃点早餐,然后再赶路?欢迎你到我家去。” 
  “你太客气了——” 
  “哪里。如果不是你帮忙,我现在还停在斯特林的A80公路上等修车铺开门修车呢。” 
  “——不过,不麻烦了,谢谢。我还想赶路。” 
  波特就不坚持了。费伯以为,不接受他的邀请,说不定他会感到轻松的。波特说:“既然这样,我把你送到乔治大街——那儿是A96公路的起点,一直通到班夫。” 
  不一会儿,车子就停了下来。“到了。” 
  费伯开了车门。“感谢你,搭了你的车。” 
  “别客气。”波特和他握了手。“一路顺风!” 
  费伯下了车,随手把车门关好。车子开走了。他思忖着:波特这样的人没什么可担心的。这种人回到家里,整天都会睡觉。等他发现是给一个在逃的人帮了忙,早就为时已晚,束手无策了。 
  等到沃克斯霍尔车子从视线中消失以后,他才穿过大路,来到可能叫“集市大街”的地方。过了一会儿,他不知不觉到了码头。一直往前走,就到了渔市。集市上人声嘈杂,空气中弥漫着鱼腥味,人人都像他一样穿的是工装。待在这样的地方,他感到很安全,看到的是水淋淋的鱼,听到的是粗俗不堪的欢乐的语言。这里的人说话速度快,带有喉音,费伯很难听懂。他在一家摊子上买了一杯又热又浓的茶,盛茶水的是个能装个品脱的大杯子,有点破损。他还买了一大块面包卷,上面涂有厚厚的一层白奶酪。 
  他坐在一只桶上,一边吃,一边在盘算:要想偷船就要在今晚动手。可是麻烦的是,还得等一整个白天。在这12个小时里,他得面临一个隐蔽自己的问题。现在,他离目的地已经很近,不能冒险在大白天去偷船,还是要等到黄昏以后动手,那时危险要小得多。 
  他吃完早饭就站起了身。大概还要等两个小时,城市的正常生活才开始。他可以用这段时间找个安全的藏身之处。 
  他绕着码头和这个受潮汐影响的港口兜了一圈。这儿的安全措施很草率,有几处检查站,他一下子就混过去了。他择路而行,来到了海滩,在有两英里长的空地上走着。空地远远的另一头,有几艘游船停靠在顿河河口。能偷到这样的船倒挺合适,只是船上不会有燃料。 
  太阳刚刚升起就被一层浓云吞没了。空气闷热,又像是要打雷的样子。海滨旅馆里出来了几个度假的游客,他们满怀信心地坐到海滩上,像是非等到阳光不可的架势。费伯想他们今天不能如愿以偿了。 
  若要隐蔽,海滩可能是最理想的地方。警方要检查的是火车站、汽车站,不大可能对城市来一次全面搜查。他们也会检查几家旅馆,几家饭店,而不可能对海滩上的人一一加以盘问。他决定,这一整个白天就在海滩的椅子上度过。 
  他从小摊上买了一份报纸,租了一把椅子。接着,他把原来塞在工装裤里的衬衫脱下来,又套在工装裤外面。夹克也脱了下来。 
  如果有警察过来,他老远就能看到。时间也很从容,足以使他离开海滩,消失在大街上的人群中。 
  他开始看报纸。盟军向意大利发动了新攻势,这个消息用报纸大字标题登出来了。费伯将信将疑:安齐奥①一度是大屠杀场所。报纸印刷质量很差,消息报道也没有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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