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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里安,你和伊芙琳两个去城外侦查,安妮,用城里的广播,告诉市民们,我们就要升空了,只要在天上,我们就立于不败之地,至少也能将作战线拉的短一点,我们现在兵源不足,一切小心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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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鲁什今天很是一个趾高气扬,他将下巴抬的高高地,旁边的人只能看到他的鼻孔,很是找到了一些骑士团长官的感觉。仿佛是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情挺不错,克鲁什身子下面的那匹叫追风的马今天也兴奋得很,时不时地就一个小跳越过小水坑,还要撒撒欢和打几个响鼻,虽然让克鲁什觉得太颠簸,但是无奈作为一名小领地的小领主,他还是对自己的这身行头表示满意的。
亮银色的铠甲、马甲、长枪、长剑…上面装饰着漂亮的十字花纹,彰显着他十字军的身份,其实说起来克鲁什在出发之前心里还是很不痛快的,原因很简单:作为十字军核心的那帮圣殿骑士们实在是太盛气凌人了,竟然将自己和自己附近几块领地集合起来的一共五千士兵排挤在核心之外,只让自己去做一个先锋官,这让对自己武艺极为自负的克鲁什非常不满,怎么说自己也是一个剑皇级(等同于魔导师)的强者!
“而且,我姑父的姐夫的外甥的表兄的同学可是卢克斯教皇手下主教的堂表侄的表弟的表弟,怎么说也应该是有影响力的人物,怎么能这么慢怠我呢?”克鲁什好不容易才理清了这段又臭又长、仿佛是老太太裹脚布一般的关系,愤愤的说道,不过很快地,他的心情就变得好了起来:新生的教会很爽快的大笔一挥,将他率领的这支由三四块领地合力凑出的五千“军队”武装起来,这让很多原来拿着锄头的“士兵”平生第一次尝到了穿铠甲的滋味儿。
一想到这样的部队还有五支,克鲁什顿时开始坐不住了,根据教会的描述,他们要去的香巴拉城在背离神明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喜欢享受的香巴拉人都过着锦衣玉食、穷奢极欲的放荡生活。原教皇就是被这种堕落的生活方式所吸引才抛弃了神仆的高贵背叛了教会。
一想到香巴拉城遍地黄金、香料、美女的景象,克鲁什顿时像被刺到了屁股一般,大声喊道:“子民们!主教们的话你们都听清楚了,我们要去的香巴拉城遍地都是引人堕落的财富!我们去那里就是要拯救这群迷途的肥羊…迷途的羔羊!”在说出了这段狗屁不通、不知所云的话之后,克鲁什抽出了手中的长剑,向天一指:“加快前进步伐!”
虽然克鲁什实力不咋地,但是肺活量还是相当大的,这几句话说得掷地有声,大家听得清清楚楚,士兵们别的没听明白。但有一点还是听得明明白白的:香巴拉城里有钱!很多很多钱!为什么是很多很多钱呢?因为他们印象中有很多很多钱的贵族老爷都说那里有很多很多钱。
在直线思维的引导下。来自偏远领地的民兵、哦不。士兵们加快了脚步,跟随着自己的指挥官向香巴拉城赶去。
金钱、鲜花、荣誉、美女…一切的一切都在克鲁什的脑海中浮现出来,他已经决定要在占领了香巴拉城之后,在城市里举行一个隆重的占领仪式。到时候自己一定要亲手在那座城市的城头上升起自己领地的旗帜:一只迎风而立的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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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里安和伊芙琳二人已经紧紧地靠在一起在桥下躲了两个小时,对于达里安来说,这样的日子很不好过,紧紧地贴着自己也就算了,但不时的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却让达里安苦恼不已,只能别过头去不看,看到达里安窘迫的样子,伊芙琳感到好笑不已。等到达里安觉得自己心旌荡漾的时候,目标出现了。
达里安一按腰后的长剑:“目标来了!主帅在前。只有一匹马!”达里安马上就作出了判断。“你怎么知道?”虽然已经做过侦查,但是伊芙琳还是决定考考自己的心上人。
达里安笑了笑:“因为那马蹄声清晰,节律规则,一听就知道这支队伍只有一匹马——我们先拿他下手。”达里安没想到这么简单就被自己发现了大鱼,大队人马里唯一的马匹。如果主帅没有走路行军的习惯的话,用头发也想得出来到底是什么人骑着队伍中唯一一匹马的!达里安在心里狠狠鄙视了一下那个骑马的家伙,也不知道教会到底派出了什么样的货色,居然这么喜欢摆谱,分明是怕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份嘛。
“也好!既然你喜欢耍帅,少爷我今天就让你好好出一把风头!”达里安的精神牢牢地锁定在那阵马蹄声之上,同时轻轻地调整了一下姿势,体内斗气开始急速运转,浑身上下都被黑白两色的斗气所包绕……十米……五米……达里安在心里轻轻倒数着……就是现在!
克鲁什正沉浸在脑海中幻想出的财富海洋里不能自拔,想到高兴处甚至连一双小小的眼睛都眯了起来,穿着盔甲的身体也随着马蹄的节奏有规律地上下不停的摇摆着,就当他穿过一座石桥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一声轻锐的响声,那是岩石被利器切割时才会发出的声音!他顿时被吓了一跳,同样,座下的战马也被吓了一跳,顿时人立而起,克鲁什也算是弓马娴熟,忙不迭地一把拉住了战马的缰绳,而此时,他终于看到了那声锐响的真正来源,这一幕的情景成为他最后看到的一幕:只见自己前面的桥面上已经变得支离破碎,被锋锐的剑气切成了无数的碎块,而在这无数的石块中间,一道黝黑的乌光直奔自己胸前划来,想要躲避已经是万万来不及,因为那匹叫做追风的战马那粗壮的脖颈已被剑气一刀切断,马头正在半空中翻滚,而他自己的胸前也已经感觉到了剑气上那刺骨的寒意……
达里安积蓄了良久的力量在这一刻全部爆发出来,破开桥面向上冲起,明媚的阳光透过破洞照射下来,达里安手中黑剑轻轻一挥……
克鲁什眼睁睁的看着追风的头颅在半空中翻动的时候,心里一阵尖锐的刺痛:那可是自己家里唯一的一匹战马!但是他已经来不及发泄自己的愤怒了,他随即感觉自己肩上一凉,即便是这样的感觉也只持续了一个瞬间!接下来,他就感到一道凉意和湿意从左肩开始蔓延,顷刻间便滑到了右腰上,然后,然后他眼中的世界就开始发生变化。
克鲁什忽然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眼中的整个画面按顺时针的方向疾速旋转起来,四周的景色包括身后的士兵全部都变得倾斜并且模糊了,怎么会这样?他再往下瞧,却惊恐地发现了一幕场景,而这幕场景也定格在了他的脑海中,也成为了他活着时候见到的最后一幕:只见克鲁什的大半截身子兀自坐在一匹人立而起的无头战马背上,他的躯干被削出了一个平整光滑的斜面,大大小小数不清的血箭正在克鲁什的残躯上疯狂的喷涌着,克鲁什转念未及,便觉眼前一阵天旋地转,前所未有的痛楚一齐涌将上来,大半截身子和失去了头颅的战马轰然倒地,仅仅扭动了几下,甚至连话都没说出来,就已经双双变成了一具尸体。
达里安轻轻地落在了断桥口的另一侧,而在他身后,伊芙琳手持大弓,正蓄势待发,似乎没有放过这些士兵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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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处决
达里安可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有这么幸运的时候,在他的内心中其实只是想出手吓唬一下敌方的先锋军,最好能伤到先锋官,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就很好了,但是对于爱德华提出的这次伏击,他实在是没有抱以太大的信心,毕竟得手的概率实在太低不说而且还危险重重,在他的心中,自己和伊芙琳只要能全身而退就已经是相当不错的结果了。
但是,也许是达里安比较受到幸运之神眷顾的缘故吧!不但真的遇见了十字军的先锋部队,而且一出手就先干掉了对方的先锋官,这不能不说是达里安的运气实在太好。虽然他在出发前信誓旦旦的夸口能解决掉至少一支先锋军,但事实上在他的心里,还是觉得自己是在吹牛的,毕竟能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事情只能在骑士小说里看到,自己和小说主角的运气相比还是差上一点的。
据他所知,这支名号为“裁决十字军”的部队其实就是来自教区的小领主们的私人部队,这次卢克斯征召十字军之所以受到了热烈的回应,一方面是出于小领主们本身就很狂热的信仰,一方面新教皇卢克斯也保证了只要在此次圣战中战死均可得到去光明神界的回报。此外另一个重要的诱因就是,这些小领主有机会在自己帝国之外攫取财富,当中的获利比起与家乡亲族或和邻近地区争夺要多上无数倍。
一见到自己的长官就这么死在了自己面前,十字军成员们都惊呆了:在这些来自乡下的民兵眼里,这支部队的首领克鲁什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高手,想不到在这个看上去很不起眼的年轻人手里竟然连一招都没挡住就连人带马被看成了两半,吓得这些民兵肝胆俱裂,握着手里的武器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想要车跑快,就靠马来带!在失去了首领之后,这些所谓的士兵们已经完全乱了手脚,直到伊芙琳弯弓搭箭,射倒了几个站在前方的士兵之后。剩下的士兵看到了冲过来的达里安,这才如梦初醒,转身就向来路逃去,甚至连自己首领的尸体都顾不上了。
看着屁滚尿流逃命的士兵们,达里安和伊芙琳对视了一眼,如此低下的战斗力和意志力,简直颠覆了二人对“士兵”这个词的认识。
由于出了这一档子事,这一小波军队的行进计划完全被打乱了,好不容易停下脚步,一行五千人终于是停下了脚步。在一些随军的小头目的推举下。终于从里面挑出了一个年轻的骑士来担任先锋官。这名新的先锋官名字叫做汤米。是一名落魄的贵族,家业传到他这一代的时候,仅仅剩下一套老旧的盔甲、一把旧剑、一套破破烂烂的小宅子和一小块土地,从小就听父亲和自己说自己家族在全盛时期的种种辉煌生活。让汤米对上层社会的生活向往不已,在得知新生教会要招募十字军的时候,汤米顿时像打了鸡血一般跨上了家里仅剩的一只牲畜——老的掉毛的马,飞奔到了自己领主,也就是克鲁什男爵的家中,表达了想要参军的意向。好歹曾经也是贵族,克鲁什男爵很高兴的收下了汤米作为自己的副官,一起加入了裁决十字军。
在继承了先锋官的位子之后,汤米第一个命令就是收拢部队。聚集到一条小河边休息,让大家平复一下心情。坐在河边,汤米感到非常得意,他觉得自己的春天已经来了,就算这次战争不能得到自己预期的结果。自己回到家乡也可以接手克鲁什男爵的女儿,吞并他的家业,过上舒服的生活,尽管克鲁什男爵的女儿只有十三岁。这个年轻人完全地忽略了推荐自己的那些老领主们戏谑的目光。
就在休息了半个钟头之后,汤米带着部队打算先回到大本营再说,结果刚调转方向,迎面就赶上来一队人马,汤米眯着眼睛好不容易从铺天盖地的烟尘之中认出领头那人的面貌,心里不由得大喜:救兵就这么来了!
赶上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裁决十字军的军团长布莱克斯,这个两米多的大块头全身上下都被一套镶着暗金色魔纹的魔法铠甲包了个严严实实不说,甚至就连他屁股下面的那匹高头大马也同样身披着一身厚重的铠甲,很明显是一套的;再加上他那把巨大的骑士长枪,看起来压根就是一只横冲直撞的怪兽,轰隆隆地就朝汤米冲了过来。
“你是谁?怎么呆在这里?我记得这支部队的首领是克鲁什才对,那个废物到底在哪里?”布莱克斯一把将头盔上的面罩抹了上去,恶狠狠地朝汤米吼叫道。
汤米只是远远见过军团长布莱克斯,还从没见过他全副武装的样子,被布莱克斯的质问吓的了个哆嗦,半天才结结巴巴地将刚才桥上发生的事情对布莱克斯说清楚,布莱克斯听完之后,仿佛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哈哈大笑起来,转头跟在身边的副官说道:“看看,你们看看,五千人在眼前被人把首领杀了,被吓得屁滚尿流的逃窜?对方仅仅是两个人!这就是整天吵着要杀到香巴拉城的新军?我的神,不要让这群只知道吃喝的废物出现在我眼前!”
紧跟着他身后的副官也毫不忌讳的大声嘲笑起来,几乎就在一瞬间,这挖苦的笑声就传遍了整个骑士团,两万名骑士在马背上拄着自己的骑士枪放声大笑,笑到几乎断气,只听得在场的五千人脸色铁青,汤米的脸上更是五彩缤纷,颜色变得飞快,可无奈的是布莱克斯说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自己根本就无法反驳。
过了几分钟,笑够了的布莱克斯突然一把提起了汤米,可怜的汤米还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被布莱克斯一把捏断了喉咙,就这么死了。
布莱克斯将汤米扔开,仿佛是捏死了一只蚂蚁一般,手轻轻一挥,身后的重装骑士们四散而开,将这五千人团团围住。
“临阵逃脱!死!失败者!死!”布莱克斯大声说道,此时的布莱克斯和身后的骑士们脸上已经完全看不到笑容,留下的只有宛如寒冰一般的冰冷。布莱克斯雄浑的斗气所带动的声音震得民兵们耳膜都快被撕裂了,布莱克斯一招手,对身旁的副官说道:“立刻传令,全军返回!将这些懦夫带回去!”说完,头也不回的调转马头,向来路奔去。
等回到了驻地所在的山谷,布莱克斯更是气炸了肺:一共九路先锋部队共四万六千多人,竟然有一半以上的部队都遭到过袭击,都是被几个人的小队打得落花流水,狼狈不堪的逃回了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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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先锋部队中的两万多人被集合在了驻地外的空地。这些人还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还在讨论为什么没有像往常一样开早饭。有心人发现,聚集在这里的人都是受到过香巴拉城袭击的部队。
当布莱克斯铁青着脸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他们很快就明白了接下来究竟发生了什么:随军的一千名战法师挥动手里的法杖,无数削尖了的木桩从地上拔地而起。瞬间将这些士兵穿在了木桩上。
有些人运气很好,为什么运气好呢?因为幸运的家伙都是被木桩直接刺中了要害,当场毙命的人,接下来,法师们狞笑着念动了咒语,火苗凭空而生,将所有的逃兵直接笼罩在了火海里。
运气不好没有被刺死的士兵们痛苦的在火海里挣扎,但是却无法逃脱,就算有侥幸逃出来的人。也被骑士们小鸡一般的拎起来,不管他们如何苦苦哀求,直接扔进火海里。
火焰燃烧脂肪的味道弥漫了整个驻地山谷,说不上好坏的味道和惨叫将剩下的部队全部吸引了出来,当看到了如此凄惨的景象之后。大部分人直接被吓得尿了裤子,想要逃跑,但是看着闪烁寒光的骑士枪,他们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那里。
屎尿加上烤人肉的味道让骑士们皱了皱鼻子,布莱克斯却兴奋地看着人间地狱一般的场景,他喜欢看到人在痛苦中不断挣扎、不断希望到绝望的场景,这次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