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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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秦- 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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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迎了上来。

    “白张家的!侯爷家哪里来的这么多事情,看这老宅不得人手。平日里打扫一个灰尘什么的,不也需要人?这老婆子,你们给收拾一下。侯爷说了。让她来府里帮着干点什么就是了。

    哎对了,白张家的。侯爷说,家里住了好多老卒。身上的衣服有破损的,你们给帮着补补。你现在就安排人去,你们都去!这五百多号老爷们,也不会个缝补浆洗。一个个都脏成猪了。侯爷爱干净,你们这些天辛苦辛苦。左右也就十来天,侯爷就要回咸阳参加公子政的册封大典。”

    “诺!奴家这就带着人去,这位……”白张氏看着这瘸腿妇人,有些为难的道。

    “哦,你们人手不足。她身子也不太好,让她吃点饭睡一觉调理调理。晚上再说!你们先去忙活院子里的活计,大典日朝廷里的勋贵们都来。可莫要丢了咱家的脸面。”

    “诺!你们都跟着老身来,没听姜爷说,不能丢了侯爷的脸面。”白张氏说完,便张罗着一屋子的妇人们走了个干净。

    “你坐一会儿,老头子给你弄点吃食。可怜见儿的,一会再找白张氏给你弄身衣服。这世道啊……!”老姜指了一下芦席,絮絮叨叨的出去。

    不大一会儿,老姜便端了一大碗米饭回来。上面浇了好多的肉汁,红烧肉堆得高高的。虽然很简单,却很实在。对于这样饿狠了的人来说,最是合适不过。

    “哎……!厨房里也没别的,把这个吃了。然后睡上一觉,晚上白张氏回来,你向她要衣服就成。以后在家里好好干,混个三餐一宿还是没问题的。家里的人都搬去了平凉,这里除了打扫便没别的活计。吃吧!”老姜今天的话好像特别多,将米饭摆到那老婆子面前。见老婆子没有伸手来接,“我再去给你弄点儿肉来!”说完也出去了。

    屋子里只剩下老婆子一个人,她闻了闻用筷子夹了一块红红的肉送进嘴里。很好吃,红烧肉松香绵软滑而不腻。嚼在嘴里口感极佳,称得上是下饭的佳品。

    泡了肉汁的米饭,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儿。老妇人吃了一口便欲罢不能,待到觉得有些不妥之时,她赫然发现自己居然吃了人头大的一老碗。

    老姜没有回来,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老妇人打量着这间屋子,很普通的砖瓦房。房梁上吊着一个篮子,估计是放糕点一类的东西。蜀中也这么干,防的是老鼠。

    外面的天还是大亮,糊着蒙皮的窗户开着。屋子里光线并不差,自己坐的芦席距离地面有两尺高。不知道为什么,蜀中的地塌可没这么高。

    向院子里望去,几只老母鸡悠闲的在地上啄食。树枝上的麻雀也在叽叽喳喳的叫,似乎在讨论要不要学燕子那样去南方玩耍。

    安静,很安静。妇人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想不起来。重新坐到芦席上,腿上的伤有些重。现在走路都成了问题,不知道会不会留下残疾。若是真成了一个瘸子,那可就糟了。

    老姜回来了,抱着一罐子水。见到老妇人在揉腿便问道:“你腿伤了?怎么弄的,庄子上有医官晚上我打发他来一趟,给你弄些草药。”

    “老哥哥,谢谢了!腿上的伤不要紧,前些天去一户大户人家讨饭。结果被人家的狗咬了,老婆子命贱挺几天也就好了。”老妇人一边捶着腿,一边说。老姜殷勤的给老妇人倒了一碗水道:“这肉油腻,我弄了一碗蜂蜜水。给你解解油腻,怎么样这里还算不错吧?”

    “老婆子可是走了鸿运,才遇上侯爷这样的好人家。不然,到了冬天还不是被活活冻死。”老妇人有些伤感的说道。

    “也是,这大争之世人活着都不容易。你怎么了?”老姜看到那老妇人忽然脸色变白,连忙问道。

    “也不知道为何腹中有些痛,净桶在哪里,我想……”老妇人脸色煞白,似乎在极力忍耐。一个屁愣是被放了个七零八落,空气中充斥了胺的味道,老妇人低着头似乎很难为情。

    “你呀!好好的,指桑骂槐的骂人。老头子好端端的给你送来饭食,你却骂老夫是狗。看看,老天给你报应了吧!前几天晚上挨了一箭,现在居然阴魂不散的跟过来。多大的仇怨,就为了钱财?至于么!”

    老妇人霍的抬起头,眸子里射出两道寒光。老姜早已经退到了门口,见老妇人眼里寒光一闪。一个翻身便滚出了房间,“哚”“哚”两声两支袖箭便钉在了门框上。

    “难怪侯爷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老夫给你吃喝,你居然这么对待老夫。真是让人寒心啊!”门外传来老姜嘲弄的声音。

    “呼”一块石头接着便飞了出来,老姜早有准备一把操起房子门口的盾牌。“啪……!”一块石头击在精钢盾牌上顿时粉碎。

    几乎与此同时,院墙上趴满了拿着弓弩的悍卒。只要一声令下,便会将屋里的人射成刺猬。

    少司命这才发现,自己成了笼中小鸟。房顶有些高,还难不倒自己。可惜自己一条腿受了伤,往日里不屑一顾的高度。现在也觉得高不可攀,从门口和窗子出去,更是不可能。别说还有一个可怕的射雕手,就算是这些悍卒手中的劲弩,也足矣射杀自己。现在可不是黑夜,没了黑暗的掩护想躲过如此多的弩箭,简直是痴心妄想。(。)

第三十四章 囚鸟() 
“你是谁?云玥自问没有得罪过你,为何要穷追不舍。受了伤还不消停,一直追到蓝田来。”坐在墙根,对着里面喊话。里面那个家伙打得一手好飞蝗石,听老姜说还有袖箭。有毛病才露个头对着人家扯着脖子喊,现在这种方式就很好,至少安全。

    “你……你们是如何认出我的?”看得出来,屋里的人很难受。

    “没什么,当你想走到我近前的时候便发觉了。通常的乞丐都会站在路旁,我带着高大的侍卫。你却不怕,还敢上来找我要钱。当然反常,你手上抹了泥巴是不让我们看到你本来的肤色。本侯估计,你的手一定白皙漂亮。

    你弄乱了头发,可是你头发又粗又亮。怎么会是一个营养缺乏,老妇人的头发。那身乞丐服不错,可你也太粗心了。手上都是泥,怎么身上一个泥点子都没有。

    最可笑的是你不知弄了什么东西,让你身上有了酸馊的味道。可是你那一缕体香,怎么能掩盖得住。你当我们这些人鼻子都是坏的?

    腿瘸看来是真的,很巧!前些天晚上,有一个女刺客来行刺我。被我设计的暗器弄伤了脚,所以,本侯立即想到了你。为了不让你在外面继续晃荡想着干掉本侯,本侯便决定骗你回来。”

    “缩头缩脑,有本事你正面与我答话,躲在墙后面算什么君子。”屋子里的人似乎十分愤怒,不知道是因为计谋比揭穿恼羞成怒,还是肚子实在难受。

    “高墙之后逞勇易!为了君子两个字,就将脑袋伸出去让你射。你当我傻啊!激将法用点高明的行不行,看你的样貌似乎不错的样子。实在不行,扮作青楼女子色诱我一下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好死不死的去扮乞丐,我很怀疑你的智商。

    算了,智商是个什么玩意你也不会懂。一个能连续三天来我家行刺的蠢货,怎么会有那东西。现在我给你一条出路,便是自己走出来投降。不投降也可以。我会让一群大老粗冲进去。刚刚你也听到了,我这里有五百人。不要想着反抗,就算是五百人站在你面前让你杀,也能把你活活累死。”

    “你无耻……!”对手似乎并不善于骂战。颠来倒去的就是那几句话。骂得不痛不痒,一点儿创意都欠奉。

    “快点啊!我让老姜给你饭食里下了巴豆,现在药力发作。要么你拉在裤裆里,一群大汉冲进去活捉你这个臭女人。要么呢?你现在脱裤子在屋里拉,然后一群大汉冲进去。捉住一个光屁股的臭女人。这些家伙都是军伍里的杀才。若是对你做些什么,我可没有办法。

    哎……!友情提示啊!不要想着嚼舌自尽什么的,这些家伙在军营里待得久了。听说连女尸都不会放过,听说跟浑身僵硬的女人做,别有一番风味儿……我不希望你……”

    脑袋露出墙头儿的郑彬一阵恶寒,侯爷的口味也太重的一点儿吧!女尸,还硬邦邦的。老天爷!自己这是跟了一个什么主子,学好不容易啊!

    “你……!”这一次少司命连骂都骂不出来了,完了!完了!想到自己死后还会受到这些人的玷污,少司命想死的心都放弃了。真是死都死不成。偏偏肚子还不争气。一股气好像在里面乱窜,“咕噜”“咕噜”直响,似乎随时会来个一泻千里。

    “这位姑娘,云玥也不是一个不近情理的人。只要你乖乖出来投降,我保证不会有人侵犯你。我还会安排一个房间给你居住,好吃好喝好招待。你看如何?”

    “侯爷!何必跟她废这么多话,冲进去干掉这娘们儿算了。”郑彬小声对着云玥说道。

    “你猪脑子啊!她这样的身手,会是一般人家里出来的。说不定还会有什么师门传承,万一你们干掉了她,那就是捅了一个大蚂蜂窝。再说了。老子还要从她嘴里套出制造钢丝的法子。奶奶的,老子都做不出来。他们居然能造得出,这不科学!”

    云玥给了郑彬一巴掌,这小子怎么一点儿心眼儿也不长。瓷笨!瓷笨的。

    “看紧那娘们儿。别让她跑了!”老姜过来又补了一脚。

    “哎……!都怪咱们出来时没有带扁鹊先生的麻药,不然这时候这女人已经被麻翻,还哪里来的这么多麻烦。”郑彬挨了踹叽里咕噜的嘟囔。

    “就你话多,这娘们儿精得跟猴儿似的。麻药的药味儿那么大,她能吃不出来?快去取镣铐!”嘟囔的郑彬又挨了一巴掌,这次学乖了不再说话。屁颠颠儿的去拿镣铐准备锁人。

    “姑娘,何必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我云玥怎么说也是一个列侯,说话还是算数的。只要你走出来投降,本侯一定不会难为你,只是留你在府上小住一些日子罢了。你放心,只要你的师门来人接你,云玥一定赠送仪程送你们走。”

    “你说的话当真?”少司命有些动心,列侯怎么说也是贵族。既然他肯通知师门,也就是说他害怕阴阳家找他报复。

    “比珍珠还要真,你这样的人都有强大的师门。云玥不想和你们为敌,只要你们愿意与云玥和好,云玥何乐为不为呢?在这个世道上混,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来得好,你说是与不是?”

    “好,那我便信了你。我以粗布蒙面,你们谁都不许看我的样子。”肚子闹得实在不像话,少司命觉得自己的肚子快要炸开。如果不是强忍,估计随时都能拉裤子。

    “没问题,云玥给你准备了一个头套。你可以将自己的脑子罩进去都没有问题。”云玥将准备好的头套递给了郑彬,示意他送进去。

    少司命发现自己似乎别无选择,因为她发现屋子里似乎没有一片能够称之为布的东西。身上的衣服本就勉强遮体,又喷了馊水。一贯洁癖的她,怎么能受得了那东西罩在鼻子上。最重要的是,她觉得自己要憋不住了。万一让人知道,自己堂堂少司命被憋得拉了裤子。那可就不要活了!

    带着头套出门的少司命几乎立刻就后悔了,头套是不错。可云玥似乎忘记了一道程序,那就是……挖两个洞。俩眼一抹黑的少司命刚刚出门,老姜便将镣铐“咔嚓”一声戴在了她身上。东西早就准备好,就等着这位刺客大姐出来。

    此时就算是想反悔亦是不可能,好像驴子一样被人牵着的感觉很不好。深一脚浅一脚的走,那个叫做云玥的坏人似乎很守信用。除了给自己上镣铐的人,再没人碰过自己。

    似乎进入了一条狭窄的巷道,感觉像是在往下走。没走多久,便听见那个可恶的老家伙说道:“好了,镣铐给你打开。这里有净桶,还有你需要的一切。在这里好好待着,我们侯爷仁慈,若是换做别人家,嘿嘿……!”老姜发出夜枭似的笑声渐行渐远。

    待老姜走远,少司命一把撤下头上面罩。果然镣铐被解开,自己的双手双脚都可以自由活动。

    这是一间地下室。一桌一椅而已。靠着墙的地方放着一张床,床上有毯子还有一套妇人穿的新衣服。桌上有油灯,靠着一侧的墙壁上。有不到一尺高的窗户兼通气孔,一缕阳光投射进来。好像一柄利剑,插进了地下室。

    看来云玥还算是细心,在屋子的另外一角有一座屏风。少司命肚子快要开锅了,窜到屏风处一看。果然,屏风后面是一只净桶。

    没有犹豫,少司命一下便冲了进去,一泻千里。

    “侯爷,抓了这娘们儿您打算怎么办?”抓住了刺客,老姜心底的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

    “好汉架不住三泡稀,何况是一个娘们儿。先让她拉两天,然后老子再去问话。不信,到了那个时候她还有力气来对付老子。要出她的师门来历,然后派人去跟她的师门联络。

    这样的门派咱们惹不起,最好还是以和为贵放了算了。若是可能,交个朋友最好。安平君有一句话说得很对,有千日做贼,哪里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一个女人就这么难缠,万一再来个百八十人,日子还过不过了。”

    拜金庸老先生所赐,云玥对这种江湖路数很是觉得棘手。好不容易将墨家忽悠去了发现新大陆,可不敢再来一次了。若是再来,估计就得让人去澳大利亚,或者直接去南极来得痛快。

    “您的意思是不告诉吕不韦?”老姜探寻着问道。

    “你相信,这样的人吕不韦养得起么?我跟你打赌,这人一定不是吕不韦手下。这样的人,不会缺少钱财。或者说,钱财对她们来说丝毫没有用处。

    吕不韦虽然在大秦有些权势,不过秦国的大权还是掌握在秦王与华阳太后手里。这样的势力若是想要归附,秦王或者华阳太后才是好的主家。吕不韦……嘿嘿!说句不好听的,他还不配。”(。)

第三十五章 拉练() 
少司命开始后悔,肠子都悔青了。这地牢原本就是云家关禁闭的地方,除了每天三次送饭送水,换净桶之外。没人来,也没有一点声音。每当那“哗啦”“哗啦”解锁链的声音响起,少司命便感觉好像过了年。

    那种静止的感觉好像空气都凝固了一般,似乎阳光下飘舞的灰尘都停滞不动。少司命开始期盼那个叫做云玥的家伙来审问自己,哪怕是毒打也好。不在乎他能否看到自己的容颜,只盼望可以有一个人说句话,哪怕一句也好。

    开始还注意时间算日子,现在连算日子的兴趣都没有。窗口一明一暗便算是一天,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就连山中最艰辛的苦修,似乎都比这强上一万倍。

    巴豆的作用早过了,那个叫做云玥的男人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在这样的环境下孤独终老,少司命觉得还是死了算了。唯一感觉有些庆幸的是,在独门秘药的帮助下,腿上和脚上的伤似乎好了许多。已经开始结痂长肉,痒得不行。

    云玥当然没有忘记这个女人,他只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大秦长公子成为了大秦太子,没有一个盛大的仪式怎么可以。在秦清的操持下,秦王宫遵照周礼。

    现在才知道,隆重举办此等盛会的地点不是咸阳宫。理由让云玥有些抓狂!咸阳宫不够资格,我的老天!作为大秦帝国的中心,咸阳宫居然都不够资格。难道非要来到大秦故都,雍都才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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