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行天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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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行天穹-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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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轻重大小之分,不过是顺不顺手,顺不顺心的区别罢了。”

    林堡勉强摆起一张笑脸,说道:“叶大侠,我估计不是特别适合练武,可能也学得不快,要练到你说的那种境界,都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不过叶大侠只要你稍微教上一点皮毛,我一定尽力练到你满意为止。”

    叶苏绍放下抱在胸前的双手:“你叫什么?”

    “林堡,林家堡的林,林家堡的堡。”

    叶苏绍笑道:“最近江南道上那些说书人的段子里头一直都有林家堡这么个地方存在,看起来你是因为听了评书里头的那些大侠风采才会如此想要练武的,不过我丑话说在前,练武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像你旁边这位若是想要练武倒是容易,因为有些人的天赋就是要比普通人好,学剑则成剑意,学刀则成刀锋,像你这样的,就得吃上一番苦头了。”

    林堡笑着说道:“叶大侠,没事,你尽管让我吃苦头吧,只要能学成一点儿本事,那都不算事,我这人其它的没有,也没个正经事情做,家里头想让我找个媳妇早早生个娃了事,我也一再推脱,扬州城里认识我的也只当我是个没用的小混混,我也就认命了,这辈子就当个混混好了,但在扬州城里混,肯定不如在江湖里头去混,在扬州城里我还能靠着家里头一点儿钱财不至于饿死,但是到了江湖里没点本事肯定不是饿死就是被打死了。”

    叶苏绍笑意不改,问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扬州城比不上外头的江湖呢?”

    林堡猛地仰头喝掉一杯快要凉下去的温酒,忽地正色起来:“因为我虽然是个混混,但小混混就是比不上大混混!”

    叶苏绍说道:“从前我有个兄弟,叫白以河,也是个混混,比起你来要更像一个混混,从没个正形,虽然后来和我一起学了点本事,有了点境界,但还是个混混,在江湖里头帮人家宗门办事,赚到的钱不是拿去喝酒就是花在青楼里头了,以前一起闯江湖的时候其实我很不想承认我有这么个兄弟,你想呀,当你跟人家介绍你师门以及一些江湖功绩的时候,你一旁的兄弟就盯着身边走过姑娘们的身材脸蛋,恨不得一眼洞穿,这种兄弟其实真的特别丢人,不过他为人还算仗义,路见不平会拔剑,收人恩泽会涌泉相报,也曾给快饿死的流浪汉买白馒头吃,所以也就一直没一拍两散。”

    林堡正听得入迷,虽然这事情没评书里那么跌宕起伏,但这可是真大侠讲的真故事,又与他有些相同,所以丝毫没有打断的意思,但余锦却很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叶苏绍的话,他没多大兴趣去听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曾经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余锦问道:“那他现在怎么没和你在一起呢?”

    叶苏绍淡淡笑着说完,当他说到最后时,杯中酒水依然凉下,但余锦与林堡都没有喝掉的意思,连一向抱着不浪费一枚铜板的余锦都没有喝,而是陷入了一阵久久的沉默。

    叶苏绍看着神游万里也不知是悲是喜的林堡,说道:“我叶苏绍,收你林堡这个徒弟,自今日起,白以河曾经的那一剑,你来接着。”

    扬州城起寒风。

    那个故事的后来,是白以河嬉笑着佩挂着铁剑,踏上了江湖往沙场的路途,他说江湖虽然很大但是却已经没什么意思了,他混得差不多了,见识过了大剑客的剑,美人的风采,是时候应该换个地方厮混一番了,没事,不过是血腥一点儿罢了,我要是想溜之大吉,他们也拦不住我。

    再后来,是某个鬼方蛮子将领屠村,老幼妇孺皆不得幸免,但敌众且马力迅疾,将士们只能通红了眼睛咬牙盯着那些鬼方蛮子长啸疾驰而去。

    白以河披着普通士卒的甲胄,单剑入鬼方骑兵阵,出一剑,鬼方将领死。

    而他的衣冠冢,就立在边关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第3章 友人() 
叶苏绍喝完了酒后,便带着林堡走了,林堡虽说心里头激动得如疯鹿乱撞,但对于这座久居其中的扬州城,以及生养他的扬州山水还是有上那么一点点恋恋不舍,临走前,他怎么说也要去和家里老头子借上了五十两银子,跑到城里有名的铁匠铺买了把铁剑,剑身纤细,放在叶苏绍背上那柄铁剑前头就仿佛雨滴见洪水,蜉蝣望高树一般,但兴许是先前叶苏绍那句话让他实在信心过盛,恨不能马上学成描述中白以河的那一次出剑,虽然叶苏绍只是一语带过不想提及更多,但越是如此,林堡越是觉得那一剑必然是天下剑客都要仰望的仙人剑,风流绝代得不要不要的。

    林堡将一百两银子放在余锦手里头,余锦如获至宝,赶紧收进怀里拍了拍才放心得吐了口气,随即笑道:“林堡,以后要真练出了个剑道宗师的境界,记得照顾照顾兄弟我,免得到时候还有人狗眼不识泰山要寻我的麻烦。”

    林堡大笑道:“嘿,这话说的就不对了,等我真练成了以后就第一个去找你的麻烦,以前我找你的麻烦你能跑得掉躲得了,等我心系飞剑,万里取敌的时候,我看你怎么躲怎么跑!”

    余锦作势要踹,林堡一下子跳开三尺。余锦收回脚,脸色不再是一味地嬉皮笑脸:“跟着人家学武功,累是累了点,苦是苦了些,但其实也是最安全最实在的,等以后出去了江湖,可别死了。”

    “哪有那么容易死,几十年的江湖人没有百万也是数十万往上走,照你这么说还混个屁的江湖,都乖乖躲在师门里好了。”林堡很是不服气,应道,“若是大家都这么想,没一点儿敢闯的意思,那这武林江湖,早就是死水一滩。”

    余锦摇了摇头,而一直在旁边没说话的叶苏绍却是点头说道:“林堡,你这话说得不错,也许是评书里头的大道理,但的的确确就是这么一番道理,凡是武夫,要往更高的境界攀爬,光靠演练和修行是不够的,必须去真刀真枪找些对手厮杀一番,以实战磨练武学,以对手境界磨练自身境界,武道三重天往后暂且不提,就说那些二重天往前的高手们,大多数都是在死斗决战后破境,或更厉害的就一边打着一边就破了境。”

    林堡仿佛未见世面的花痴女子望向心仪的俊俏公子一般,问道:“那师父你算是什么境界呢,有二重天么?我听说只要到了二重天就算是在武道上登堂入室的武人了,在江湖里头也是人人都会放低三分身价的大人物,好多宗门里头的长老都是二重天的高手呢。”

    叶苏绍摇头笑道:“二重天?呵,一剑足矣。”

    余锦和林堡都只当这是前辈在晚辈面前为了不落颜面而吹的老牛皮,二重天一剑足矣,谁信啊,要知道二重天的武人在这江南道里都没有多少,扬州城里那些知道的和不知道的估摸着加起来也才是一双手一双脚指头加起来的数量,要是真和白菜一样那么好杀,这高手也太不值钱了吧。

    林堡背着剑,叶苏绍背着剑,两人背剑往扬州城外走去,往杭州走去。

    林堡问的那些关于去做什么,有什么好玩的的之类的无聊问题,叶苏绍是闭口不答的,只是听见他问出既然叶苏绍是想找个人继承白以河的那一剑,为什么不找余锦呢,余锦虽然不愿意,但一定是比他林堡要好得多的选择这么一番问题后,终于张口说道:“余锦不适合这一剑,就算他是天生的极好胚子也练不成这一剑的,倒是你,虽然可能练得慢了些,但却是最有可能继承到那一剑的人了。”

    看着林堡一脸茫然的样子,叶苏绍也不多作解释,只是继续说道:“剑不是死物,剑法也不是谁都能练成一模一样的,像白云观观主门下的剑就是出尘剑,给你一辈子你也练不出来,而韩氏一脉的剑则是帝王剑,只属于那么一小部分人,江湖人就算拿到了剑谱,打破了脑袋也别想练成,术业有专攻,心境决定剑境,就是这么个不成文的道理。”

    叶苏绍眯了眯眼睛,继续道:“那个余锦心思很重,城府也不浅,而且对于江湖没有一点儿向往的意思,真是白白浪费了这么一副天生练武的好骨架,你们俩还真是该互换一番,你有他天分,他有你钱财,那可真是皆大欢喜了,到时候你做你的一重天剑道宗师,他做他的腰缠万贯大商贾,这辈子能不见就不见,也没什么见面的必要。”

    林堡摇头道:“但若真是那样,我也就不会认识他这么一个朋友了。”

    叶苏绍笑道:“你把他当朋友,他却不一定把你也当成了朋友,或许你只是个给他当陪衬的绿叶子,或许不过是贪恋你承诺的那一百两银子而已,总之无论是江湖还是哪儿,心思都得精明一些,世上人都讲究一个利字至上,如何在这其中权衡度量,都得自己去慢慢体会琢磨。”

    林堡不明所以,只是跟着笑道:“其它的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知道余锦是我朋友,最好的那种,虽然他总是会蹭我的酒菜吃食,有时候会溜进我家里头来弄两件衣裳,虽然他确实在很多方面比我强,人家姑娘从来都是冲着他笑把我当成个透明的,人家江湖大侠也都是像把他当成宝贝一样捧起来,而我只能空空去羡慕得要命,但是啊,有时候我欠了债还不能找老头子要钱的时候,他都会咬着牙帮我付清,要知道钱财对于那小子而言,真是和命一样重要的东西,也有时候我被几个杂种追着打的时候,他也会提起袖子去帮我和那些人拼命,被打得鼻青脸肿还要骂我一声废物。”

    林堡开心地笑着,看着身旁的叶苏绍道:“我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江湖里头的真朋友,但在我眼里,这已经是最好的朋友,就够了。”

    叶苏绍说道:“有一剑,叫定风波,我现在心情不错,把口诀告诉你,你记着,自己练。”

    林堡一边挠着头,一边努力记着那些晦涩的口诀。

    近第二日清晨时分,叶苏绍披衣起身,推开小旅店的木窗,看到下头的庭院里头,林堡胸前抱着那柄纤细的剑,就那么靠在石桌上睡着了,也不知道他究竟练剑练到了多晚,叶苏绍微微笑问:“姓白的,这新江湖,瞧见了么?”

    而在扬州城中,某个一夜未睡,坐在某个街尾角落的年轻人双手托着下巴,看着远方泛起的鱼肚白,愁眉苦脸喃喃道:“一百两银子,尴尬尴尬啊,要说做笔大买卖,本钱肯定不够,我也没什么信心能把本给赚回来,要说做点小生意算了吧,一百两银子又多了不少,而且那种小生意,混吃等死,没什么意思,到底做个什么呢,当时竟然没把这个问题给想明白,烦死人了。”

    街道边有个衣冠极正,穿着得体的书生走过去,步履匆忙,却因一下子没注意到脚底结冰的地方,不慎滑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疼得眉头紧皱,他正要爬起来继续赶路,却瞧见身边竟然坐着个年轻人,直勾勾地看着他。

    书生问道:“你有何事?”

    年轻人亦是问道:“你有何事?”

    书生说道:“最近学府上有好几把琴都坏了,急缺长琴,但这扬州城里头竟然没几家卖琴的店铺,文房四宝倒是不少,也不知道那些做买卖的是怎么想的,文房四宝琴棋书画,皆是文人雅趣,房中必需,也不是有钱人家才用得起琴棋书画这四件东西,都说这扬州乃江南宝地,若是连这点领悟都没有,连琴棋书画的铺子都开得不全,那岂不是让外头的文人笑掉大牙,说咱们扬州城的文人都是一群土包子?”

    年轻人沉思片刻,一拍大腿,激动道:“是啊!”

    书生皱眉,问道:“你激动个啥?”

    余锦在当客卿的时候,除了嘴皮子好,面相也好,其实琴艺倒也不错,以前在家乡的时候,他就对乐艺一方面很感兴趣,但那边哪有什么琴,最多就是有几把笛子,后来机缘巧合,有人送了他一把琴,顿时一发不可收拾,他自学两年,竟然将这琴中精髓给掌握了个七七八八,只是后来做客卿的时候,他没什么机会能告诉那些大人物他是会琴艺的,说出去也是徒增笑柄罢了,再到后来大祸临头,琴艺这方面也就荒废了下来。

    一百两银子,做大事是少了,开个琴店倒是不嫌多,他在心里头默默盘算了一番,也没注意那个书生早已走远,最后心里头有了个底子,大概七八十两银子就能开个琴点,留十两作个防备,剩下十来两当做打点费,这事儿,有戏,还不仅仅是有戏,应该是很有戏,正好这扬州城里没几家琴店,他要是稍微抬些价格,只要嘴皮子利索些,将那些琴稍稍装饰一番,除了外表各有千秋,再加上些假的故事情结在里头,想靠这种小本生意赚大钱,倒也不是痴人说梦的妄想,而是真真有可能实现得了的。

    他一下子站起来,仿佛前一夜休息得很好一般,神采奕奕。

第4章 听雨() 
有钱是好事,但收铺子却是个难题,西城店铺看似一家一家没什么交集,但却是如同一条船上的蚂蚱,暗中系的稳稳的,虽说每一条街道上的店家都对旁边的铺子清楚得很,无论是进货卖价,放出去的银子都能背下来,细微心眼比起庙堂上的暗流涌动丝毫不落下乘,但面对新开的铺子却是奇妙得很,心口一致对外,听说余锦要来问铺子的事情,马上苦着脸色连连摇手,都说这生意不景气,其实余锦也清楚,他们闲着的铺子要留给官府或者有钱的公子哥心血来潮时给他们开大钱,面对余锦这一百两银子一点儿胃口都没有。

    一直到快要日落的时候,余锦嘴皮子都要说破了,才遇着个有些兴趣的买家,那老头子说有家店铺闲着也是闲着,因为地儿不好在巷子里头所以也不准备留着坐地吃价,看在余锦说得真诚的分子上,可以便宜些给他。

    到了地方,余锦感叹还真是巷子里头,不过这也太里头了点,和外头的繁华景象简直如隔世,周围开着零零散散几家铺子,连百姓居所都不怎么多,不过景色倒还不错,在如此寒冷的冬季也有许多梅花盛放,大树铺张,加上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好地方了,价钱也还算公道,六十两银子的铺子租价加上五两银子的修装费用,对于余锦来说正是可以接受的范围。看过铺子之后,等到和老头子商量好,签了张契,就算开门了,较之其它大商贾店铺开张时的张灯结彩宾客满座太过寒酸了些,余锦倒也不计较这些有的没的,瞧见天色已黯淡下去,在老头子家里吃了顿平常饭,就开始打扫铺子,到深夜才打理完毕。

    整理两日,琴也购置得差不多了,余锦看着那光秃秃的招牌,心思一动,研墨铺纸写下“听雨”两个字,贴在招牌上挂在了高头。

    第一个客人是那个老头子,老头子抚了抚稀松的几缕白须,在铺子里头逛了两圈,点头道:“年轻人有些意趣,这铺子里的风格很像那些大文豪的书房,加上外头那有板有眼的‘听雨’二字,老朽在这里就先祝你开张大吉了。”

    余锦摇头苦笑道:“您就别搁在这说风凉话了,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但我又不是酿酒的,我一个卖琴的,总不能每天找个茶楼里头有名的琴师在这里弹琴吸引客人吧,所以估计这开头一段时间的生意得亏出血来,而且旁边几家铺子都不太瞧得上我这个看上去就是个门外汉的小家伙,他们开棋行的开棋行,卖茶叶的卖茶叶,本来与我都算是一赚俱赚,但现在呢,连个打招呼的都没有。”

    老头子笑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平常百姓没什么底子,做生意本来就要像文火煮茶一样久而久之才会有香气扑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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