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术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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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术起源- 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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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妨。”肖恩冲着那几名安防守备人员点点头道,“我们只是进行正常交流,你们去做自己的事情吧。”

    “那就好!那就好!那就好!踏火的脾气虽然大了一点,但是轻易不会伤人,不过将军阁下还是小心为上。”那名安防守备人员队长叮嘱道,“我们就在一边守着,有什么事情,只管招呼我们。”

    黑马全名踏火流云马,名字来历自然不用说,它长相的最好形容,品种应该是奥丁草原大蹄野马,这种马以耐力和攻击性闻名,它们的大蹄子,无论是后蹬还是前踹,威力都十足,刚刚黑马的那一记前踹就异常熟练,还不知道拿多少草原狼练出来的。

    安防守备人员倒是想留下,在一边守护着,以防万一,只是黑马踏火的性子比较傲娇,人多了更容易激起它的性子,驯化根本没办法进行,因此肖恩连包子都没法带。

    好在相比起食肉者,食草动物攻击天性没有那么强烈,只要不让对方感受到生命受到威胁,它们轻易不会发动进攻。

    等到安防守备人员撤离后,肖恩按部就班的进行着自己的计划,用木桶打来温度适宜的温泉水,用马刷给枣红小母马刷着身子,直到枣红色皮毛在阳光下闪烁着动人光泽才算完活。

    一边吃着甜美干果,一边享受着人工搓澡马杀鸡服务的枣红小母马,舒服的直打喷嚏,相比起脾气恶劣无比的黑马,枣红小母马不仅性情温顺,还知道感恩,在这个过程中,不停舔肖恩的手和面颊,以示亲近。

    这个马厩中,也就黑马踏火一匹变异野马,剩下的母马,都是精挑细选、驯养成熟的战马,枣红小母马也不例外,而且还是一匹优秀的功勋马,曾经数次上过战场的。

    若是目光能杀人的话,枣红小母马早就被黑马踏火给杀死千百遍了,因为这个待遇原本属于它的。

    人与兽,在劣根方面,有很多共同之处。

    当初肖恩一个劲对它好,它没什么感觉,但是当这些东西,全部用在了其它马身上,就让它怒火中烧。

    这种愤怒在肖恩准备将属于黑马的马鞍按在枣红小母马身上的时候,达到了顶点,顾不得威胁,长嘶一声蹿到了肖恩面前。

    枣红小母马也是久经训练的,一见架势不好,刺溜一声,钻进了旁边的马群中,异常娴熟。

    黑马踏火并没有对枣红小母马赶尽杀绝,而是护食一样盯着肖恩手中的马鞍。

    肖恩转了几个圈,都没能从黑马身边绕过,最终装出一副很无奈的样子,将马鞍给它按上,心中早就笑翻了天,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优秀猎人。

    肖恩这一手反其道而行,不仅成功,而且效果良好。

    平时肖恩若是用强制手段将马鞍给黑马按上,少不得有一顿折腾,这一次不仅没有蹦跶,反而美滋滋的,一副打了胜仗的模样。

    给黑马装上马鞍后,肖恩又将躲到角落中的枣红小母马找了出来,给它也装上了马鞍缰绳,骑着它带着黑马直奔马场。

    肖恩给黑马装上马鞍,并不是准备要骑它,只是让它显适应马鞍存在。

    装一个马鞍,在肖恩找到合适方法之前,都抗拒成这个样子,更别说是骑它了。

    从野马变成战马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现在仅仅是第一步,彻底驯化,让它成为自己的坐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肖恩的马术也不过关,他的马术现在充其量也就是会骑马赶路程度,距离上战场,还有一段遥远距离。

    永夜集团军论到马术,自然非医疗研究基地冠军级守护骑士阿切尔?克拉克莫属,他是正规骑士家族出身,从小接受的最正统骑士教育,而骑术便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年轻时候,更是有曾经在曼育军领王牌骑士团——金驼重骑服役五年。

    人马合一,都不足以形容阿切尔骑术,在马身上,他能轻易的做出各种超乎想象的动作。

    这些如同杂耍演技一样的技巧,大多数在战场上没有什么用处,若是你敢用,只怕死得更快,但是对于锻炼一个人的反应和协调能力是相当有好处的。

    阿奇尔现在不仅是肖恩的马术教官,同时兼职军官学校马术教员,为永夜集团军输送优秀马术人才。

    马术,说起来很简单的样子,等到真正接触了才知道,里面有很多学问,绝不仅仅是自身协调性那么简单,最重要的是与战马的配合。

    在战场上,不仅要指挥战马,同时还要配合战马,用什么样的姿势,战马更容易起步,更容易进入状态,奔跑的速度更快。

    战马自身秉性如何?。。

    状态如何等等?

    作为一个合格骑士,这些都是需要掌握的。

    在拜伦联盟,一名合格骑士基本都是从马童做起,吃住都与战马在一起,哪怕成为了人上人的骑士,自己的战马,大部分时间也要亲自喂养打理,除了联络感情外,更主要是为了掌握自己战马的状况,否则等到上了战场,才发现自己的战马身上有隐疾,那等若是将自己往死神屠刀下面送。

    肖恩想要成为一名合格骑士,这一点也不能免俗,尤其是像驯服黑马踏火这匹曾经马王,所需要花费的精力只怕更大,而且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搞定的水磨工夫。

    进了马场,黑马就撒开花了,连热身运动都不做,放蹄狂奔,宛如踩着一道火流云,有着说不出的炫酷,踏火流云这个名字,名副其实。

第一百七十六章 考古学家(为默默看书全订投票的读友加更)() 
“嘿嘿、哈哈……”

    还没进入马场,肖恩便听到了阵阵呼喝声。

    不用问,碎颅者麦基又跟六角蛮牛较劲呢!

    六角蛮牛和战马不一样,它性子中天生带有一根筋倔劲,让驯养战马的方法在它身上不好用。

    若是不将它的这股倔劲给磨平了,根本没有驯化它的可能。

    碎颅者麦基性子中也有这么一股倔劲,算是被六角蛮牛给彻底激发了,他就不信,他一堂堂冠军骑士,就连一头牛都搞不定。

    当初没完成的较劲,搬到马场继续进行。

    不过碎颅者麦基可不是那些脑子不知道转弯的憨货,放着自己有利条件不用,傻乎乎的赤手空拳跑到牛背上斗牛。

    他委托兵工厂量身定制了一副牛鞍,趁着六角蛮牛被麻翻的功夫给它装上了。

    皮糙肉厚的六角蛮牛可没有战马这么娇贵,牛鞍给它装上之后,就没卸下来过。

    碎颅者麦基有事没事的就跑来骑到它身上,每次都是一场耐力大比拼。

    最夸张一次,一人一牛不吃不喝的,在马场疯狂蹦跶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来看的时候,依旧精神奕奕,半点疲劳迹象都没有。

    从那时候起,碎颅者麦基便知道,想要通过榨干对方体力,让对方服输服软的可能性基本不大。

    只能走与肖恩相同路子,先让对方慢慢习惯,再想其他法子。

    不过等进了马场,肖恩才发现,自己的猜测有误差,场中大呼小叫的是碎颅者麦基和六角蛮牛不假,不过不是较劲,而是耍酒疯。

    没错,六角蛮牛确实喝醉了,而且醉的不轻,蹦跶起来都摇摇晃晃。

    给自己未来的坐骑喂酒,全永夜集团军也只有碎颅者麦基能干得出来。

    显然一拍脑袋,将对付安迪斯猛虎泰戈尔的招数拿出来。

    你别说,憨人的憨招,有时候还真有出其不意的效果。

    黑马进入马场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招惹他们了,此刻碎颅者麦基正骑着六角蛮牛,跟在它屁股后面狂追。

    六角蛮牛体大步子大,狂奔起来的时候,比起普通战马并不逊色多少,但是比起黑马差了不是一节半截。

    不过六角蛮牛有类术法天赋——蛮牛冲刺。

    一旦施展,就像有一股无形力量推动它一样,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狂奔数百米——至少是超出它的奔跑速度极限。

    当然了,无形力量只是错觉,实际上,六角蛮牛身上的天赋组织,与豹族奥丁兽人和那只草原狼身上的,相差并不大,相对更复杂一些,除了增加腿部爆发力外,还能一定程度抵消重力,减轻六角蛮牛体重,奔跑步伐和频率同时提升,爆发出来的速度自然可怕。

    更可怕的是,当施展类术法天赋的时候,六角蛮牛基本处于攻击状态,低着头不看路的,而一人一牛又处于醉酒状态,称得上是横冲直撞,在它的六角面前,马场两侧的原木防护栏,就跟纸糊的一样。

    六角蛮牛就像拥有无穷无尽的体力和精力,类术法天赋喝凉开水一样用,连续施展了四五次,依旧精神奕奕,让人忍不住怀疑,它的身体中是不是装了一台永动机。

    黑马踏火被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逼迫的有点狼狈不堪,不得不启动了自己的类术法天赋。

    黑马天赋也是速度这一方面,让它的优势变的更加突出。

    这也是黑马价值最大的地方,若是它的类术法天赋,真的像那些野兽bss一样,是属于补短板的,永夜集团军反而要考虑拿不拿它当种马了。

    毕竟对于士兵来说,战马速度和耐力是最主要的,攻击能力反而无关紧要。

    同样是速度类术法天赋,黑马施展出来,别有一股飘逸味道,鬃毛马尾就像飞起来一样。

    这种混乱场面,就算再给肖恩一个胆子,也不敢进去乱掺和。

    骚乱仅仅持续了不到半个小时,在六角蛮牛第八次施展类术法天赋,施展到一半的时候,轰然倒下。

    走近一看才发现,已经脱力,呼呼大睡了。。。

    六角蛮牛的精力也不是无穷无尽的。

    “踏火!?”肖恩赶过去的时候,黑马踏火正鬼鬼祟祟的亮自己蹄子,被肖恩喝止的时候,还一脸我什么都没干的无辜模样,让人十分头疼。

    一匹野马怎么会有这么强的报复心理?这一身劣根究竟是跟谁学的?

    幸好智商能够达到黑马踏火这种程度的终归是少数,否则整座安迪斯大山都要变成人间地狱了。

    一旦进了山林,便会有无数双眼睛盯着自己,光是想想这种可能性,就让人就不寒而栗。

    必须加快研究速度,若是不尽快找出问题所在予以解决,用不了多长时间,安迪斯人真的要被从大山中赶出去了。

    可是研究这种事情,除了努力之外,还需要一点点运气。

    永夜集团军的努力是毋庸置疑的,不光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并且抽调大量人力物力,组成专门的科研团队,光是为这件事情服务的辅助人员,就不下于万人。

    这份反应速度,永夜集团军不敢称第一,却也绝对能排进前几名。

    但是运气就稍微欠缺了一点,不仅生物异常研究所的研究遇到了瓶颈,就连肖恩想要从古安迪斯帝国古籍中,寻找线索的方法也收获寥寥。

    为此肖恩不得不抽时间拜访了忘年之交兰溪梨先生。

    两人亦师亦友,均尊称对方老师,肖恩的大部分古安迪斯帝国知识,都是他传授的,称得上安迪斯大山中的古安迪斯帝国通,他那里收集了大量珍贵古安迪斯帝国文献典籍,很多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孤本。

    不知道是不是书读多了,秉性脾气都会变得一样。

    肖恩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兰溪梨的那种时空错位感,要不是对方有着一张地地道道的安迪斯人面孔,肖恩还以为自己遇到的是一位古代文人墨客。

    这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一举一动中,都有着独特气息,那是接受文化知识熏陶后的气质,加上慈眉善目,让人情不自禁的第一眼就会产生好感。

    不过这位老先生并没有读书人的迂腐气息,相反性子相当急,见了肖恩第一面,便拽着他的手,迫不及待的问道:“你上一次山鹰传讯中所说的造纸术和印刷术,进行的如何了?”

    作为肖恩认识的安迪斯人中的第一智者,在永夜集团军成立不久,他就有了请他出山的念头,毕竟对方可是有着安迪斯山活地图的美誉。

    兰溪梨倒是没有拒绝,不过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将他这些年收集的古安迪斯帝国文献典籍全部带走。

    这可就将肖恩难住了,因为兰溪梨的整个家,乃至方圆数里,都属于文献典籍一部分。

    一些典籍年岁久远,很难继续保存,想将它们重新编制成册,兰溪梨又没有那么大的财力。

    相比起肖恩学以致用,兰溪梨很多时候只是单纯的历史研究者,更多是储藏和保存知识,运用这一块显得相对无力,手中有点余财,也用来收集更多文献资料。

    无奈之下,兰溪梨只能将自己的家和周围的山石当成书卷,手中锤凿成了纸笔,究竟在周围留下了多少言的书籍,他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肖恩虽然调集了一个小队的人员,过来协助兰溪梨整理典籍,但是速度相当慢,毕竟精通古安迪斯帝国文献典籍的人终归少数,包括兰溪梨亲传学生,很多人都对古安迪斯帝国历史不感兴趣。

    交给其他人整理,兰溪梨也不放心,他们顶多是打打下手,真正主力还是兰溪梨本人。

    毕竟上了岁数了,兰溪梨自身修炼天赋又不高,终其一生都没能踏足骑士,身体向来多病,整理速度并不理想,到现在连三分之一都没整理完。

    而经过将近三年的实践,肖恩发现古安迪斯帝国文献书籍中,确实记载了不少好东西。

    最近安迪斯大山发生异变又隐隐约约与当年的古安迪斯帝国有关,他越来越需要兰溪梨这位古安迪斯帝国通。

    既然暂时没有办法请他出山,只能派人在他这里专门建立了一个山鹰传讯点,方便两人的书信交流。

    兰溪梨对永夜集团军正在研究造纸术和印刷术是知道的,不仅知道,还在其中出谋划策,也是最关注这项研发项目的。

    出书立传。

    是每个文人墨客的终极梦想,这一点在任何一个世界都通用。

    兰溪梨也不例外,他的心比普通学者更大一些,他不仅想要出书立传,还想将自己这么多年收集的古安迪斯帝国文献印刷成册,广为传之。

    至于印刷成册的概念,自然来自肖恩。

    兰溪梨与肖恩能够成为忘年之交,自然是双方很多观念能够达成一致,甚至说是共鸣。

    兰溪梨对肖恩的一种观点非常认同,一种知识没有办法广为流传,学以致用,仅仅束之高阁,就算是屠龙神术,也跟一堆垃圾没有区别。

    独一无二的孤本文献意味着高昂价值的同时,也意味着容易毁坏,一旦损坏,就彻底失传。

    原本这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但是随着永夜集团军发展壮大,造纸术和印刷术已经看到眉目。

    兰溪梨显的有些迫不及待,与肖恩每封信函中都会问及,要不是自己这边实在走不开,他肯定会到造纸作坊守着。

    随着年岁的增长,兰溪梨做什么事情,都有股子急切劲。

    这是所有老年人的通病,他们总感觉自己时日无多,但是需要做的事情却很多很多。

    “快了,快了,造纸术的生产工艺已经基本成形,只是用草秸制造出来的草纸,太软太薄,不适合作为书籍记载,现在正在尝试其他材料,据说效果不错,相信年后就有结果,一旦制作出成品,将会第一时间送一部分过来,先生尽管放心。”

    深知兰溪梨秉性的肖恩,在来之前,专门到造纸作坊转悠了一圈,了解了一下进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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