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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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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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吟唱声中,一个八、九岁模样,皮肤细嫩的小男孩勇敢地举起刀,率先割破了自己的大拇指。

九十八把弯刀高高地,被比弯刀长不了多少的胳膊挥舞着指向蓝天,指向草原,然后,少年们同时割破拇指,把指尖的血轮番滴在一个木盆中。鲜红的血液在阳光下冒着热气,被带着面具的长老们举起,放下,放下,举起,再三之后,供奉在祖先的画像前。

少年们跑下去,牵来九匹骏马、十九头健壮的公牛、九十九只毛色雪白的羔羊。号角声连绵不绝,冲天杀气中,少年们互相协助着,将骏马、公牛和羔羊分批宰杀,将血献给苍天,将肉块献给祖先,将内脏掏出来摆在木盆内,双手捧着去敬献给冥冥中护卫部落的圣狼之魂。

李旭被宏大而血腥的场面震撼得有些头晕,悄悄地将目光从远处收回来,落在穿梭敬酒的少女们身上。突然,他看见娥茹红着脸被一群少女围在中间。而其中几个少女指指点点,热辣的目光正扫向自己身边的徐大眼。

“这下徐兄有麻烦了!”李旭赶紧把自己的目光从娥茹身上移开。按照他对霫族传统的理解,有了未婚夫的娥茹已经失去了选择帐篷的权力,今日狂欢后,一定有无数各部少女期待着能钻进徐大眼的毡帐。而娥茹之所以被她们围在中间,肯定是为了打听徐大眼的住处。

正当他准备提醒徐大眼一声,以报当然被此人嘲笑的一箭之仇时。耳垂处突然被人咬了一口,同时,鼻孔处传来一阵淡淡的幽香。

“舍脱部的女人在问你的毡包哪里?”额阔脱丝像头小狼般呲着好看的虎牙说道,话语里带着三分忌妒,七分自豪。

李旭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儿,他看见远处有少女在冲着自己笑。知道自己和陶阔脱丝现在的样子肯定会引起无数人的误解,想要将她轻轻推开,少女的身体却贴得更紧。鼻子轻轻扭起,很甜,很温柔地说道:“我今晚会让甘罗守着你的毡包,她们想来就尽管来吧,看甘罗先扑倒她们还是你先欢迎她们!”

“我的天!”李旭无辜地摊了摊双手。少女的酸酸的模样看起来别有一番滋味,他突然想起苏啜西尔分给自己的战利品中有一双淡红色的半透明的玳瑁发簪,倒是配得上少女那白中带金的长发。

此时他完全忘记了这批财宝的血腥味气,伸手摸了摸少女的头发,准备约她跟自己去取发簪。却见少女瞪大了眼睛问道,“你得了什么战利品,给我准备了礼物么?”

如此心有灵犀,倒羞得李旭不敢把礼物说出来了。犹豫了一下,低声回答:“一大堆,我留着没用。待会儿你自己挑吧,随便拿,别客气!”

“傻附离,你就不会自己给我送来么?”少女嘟了嘟娇艳欲滴的双唇,气哼哼地问道。

“有区别么?”李旭茫然地问,想要拉住陶阔脱丝说个明白,少女却狠狠踩了他一脚,小鹿一般跳走了。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李旭在肚子里自己给自己找平衡。脚趾上传来的痛楚带着些温馨,让人心里暖暖的,仿佛又把甘罗抱在了怀中。

正午时分,庆典达到了最高潮。由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带领,一百多名手持利刃的武士用牛皮索将幸存的十余位奚族长老拉到了部落中央。

“跪下!”武士们粗暴地踢打着,将一个个衣衫曾经华丽,但现在已经满身泥浆马粪的长老们按倒在地上。

“他们要干什么?”李旭不由自主瞪大的眼睛,低声问。

肩膀上传来一股充满关怀的压力,醉态可掬的徐大眼将右胳膊有意无意中搭在了他的肩头。

凄凉号角声中,武士们围着垂头丧气的奚族长老跳跃,放歌。几段战歌过后,苏啜附离提起一把弯刀,缓缓地走到诸长老面前。那些长老们立刻瑟缩了起来,每个人的身体都尽力向远处偏,唯恐被苏啜附离第一个拉出来。

苏啜附离四下看了看,一把揪住了乌一勒的衣领。人群中立刻欢声雷动,诸霫联军的勇士对乌一勒都很熟悉。四个多月来,苏啜西尔和徐大眼联手捉弄了这个倒霉的老人无数次,每次都给大伙留下了足够的笑柄。

“乌一勒长老,你愿意用自己的血洗刷族人的罪孽么?”欢呼声中,苏啜附离将弯刀架在乌一勒的脖子上,大声质问。

“我,我,饶……”乌一勒想祈求饶命,但长老的尊严又不准许他这么做。反复嘟囔着,犹豫着,老人的精神终于崩溃,哭喊着祈求:“饶命啊,看在长生天的份上饶命啊,苏啜部的主人们。我,世代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族长老乌一勒愿意终生做牛做马,报答您的不杀之恩!”

“哄!”周围的诸霫部众再度哄笑起来。乌一勒狼狈的样子让他们非常开心。自从去年秋天开始,远道而来且人数众多的奚部就像阴云般压在了附近几个霫部的头顶上。今天,乌云终于散尽了。

“我不会饶恕你,只问你愿意不愿意用自家的血给你的族人赎罪!”苏啜附离摇头,冷笑。

远处传来隐隐的哭声,被俘虏的奚人们听见了这边的欢歌与哄笑,推断出了残忍的苏啜部准备做什么事情。这是草原上的规矩,每个获胜的部落都会这样对待被征服者。

李旭突然有了一种站起来的冲动,杀俘,并且是虐杀。这种行为超出了他所读过的典籍中记录的一切暴行,也超出了一个中原少年的承受能力。更让他不能容忍的是,那一个个如花少女们也在拍着手,仿佛别人的死亡可以给她们带来最大的快乐。

肩膀上的压力却越来越重,徐大眼用力揽压着李旭,避免他真的跳起来。如果此时他突然发飙,恐怕所有功绩都平息不了霫人的怒火。

“这是草原,一切按照草原的规矩!”徐大眼在李旭耳边,尽力用平静的语调说道。“俘虏的数量已经超过了苏啜部的总人口数,若不杀掉有威望的长老,将来会流更多的血!”

李旭不再挣扎,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场地中央。耳边的欢呼、呐喊、哄笑声仿佛在瞬间全部静止。在一片寂静的红色世界里,他看见苏啜附离举起刀,杀鸡一样割开了乌一勒老人的血管。然后,让红色的血喷进一个红色的木桶里。

接着,青面獠牙,巨齿红发的苏啜附离走向下一个长老,把弯刀按在他的脖子上。

“你愿意赎罪么?”红色的世界里突然不再寂静,李旭听见苏啜附离的声音雷鸣般地在自己耳边轰响。

“我要喝酒!”他用力侧开头,向远处的陶阔脱丝喊道。正吓得双手掩面的陶阔脱丝听见李旭用汉语发出的呼喊,赶紧侧着头跑过去,递给对方一个圆鼓鼓的皮口袋。

李旭解开绑着皮口袋的绳索,袋口对着喉咙,把满袋子酒灌进了肚子。周围的杀戮也好,狂欢也罢,都已经与自己无关。那一刻,他只想喝醉,只想回家。

“流干了长老的血,两族冤仇就此结束,俘虏们就可以成为牧奴!”狂饮中,李旭听见一个声音向自己解释,像是来自娥茹,亦像是来自晴姨,也好像来自陶阔脱丝。他不想再关心,只是整袋子整袋子地往喉咙中倒酒。

“牧奴的地位比奴隶高!”有人低声耳语。好像是徐大眼的声音,他的声音也在发抖。他后悔了么?李旭悲凉地想,伸手抹了把湿漉漉的脸,抱着酒袋子沉沉睡去。

希望长醉的人往往比任何人醒得都早。半夜时分,李旭感觉到了毡帐里的燥热。他用力按了按疼得如被刀刺般的太阳穴,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

“附离,你醒了?”一个带着欢喜又带着几分恐惧的声音问。

李旭回头,看见陶阔脱丝穿着件白色的曲裾,静静地躺在自己身边。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双手却紧张地抓着身下的毯子不放。

“轰!”李旭觉得自己头顶上冒出了无数星星,又大又亮。喉咙更加干涩,身体也不听话地颤抖起来。

这是梦,李旭一遍遍告诉自己。目光却不受控制地扫向了身边的少女。

不可否认,少女美得无法形容。李旭也不想否认这一点。自从知道霫族的风俗后,他就很后悔那天逃出了帐篷。但当期盼中的机会再度摆到面前时,李旭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迷迷糊糊中,他记得自己曾低下头去,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光仔细观察少女的面孔。这是一张含苞待放的脸,就像一朵早熟的荷花般等着他去采摘。但他却不忍心去碰,只想轻轻地抚摩一下这张脸,只一下,只一下就全部满足。

少女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不住地颤抖。她能清晰地感觉到李旭粗重的呼吸,闻到对方身上浓烈的酒臭。她期盼着李旭对自己做些什么,心中却又害怕得要死。整个身体都僵硬起来,心中仿佛有无数小鼓在敲。

李旭的手轻轻地落在了少女的脸上,抚摩过双靥,睫毛,眉头,顺着长发向上滑去。少女紧张地期待着,期待着,期待并恐惧着传说中那个神圣时刻的来临,等了很久之后,她听见了雷鸣般的鼾声。

少女偷偷睁开了眼睛,看见李旭流着口水,头贴在自己肩膀上沉沉睡去。手还停留在自己的发梢边,睡梦中的笑脸得意洋洋,仿佛刚刚偷吃了一个被大人藏起来的桃子。

睡梦中,十五岁的少年心满意足。

第四十六章 猎鹿(5)

枕边的余香尚在,少女又像第一次一样不见了踪影。李旭不敢肯定昨夜陶阔脱丝是否真的又钻进了自己的毡包,只是觉得有些心虚。自己可能又一次把事情搞砸了,如果梦中的事情真的在毡包里发生过,不出半个月,这件事将再度成为部落里所有男人的笑柄。

直到春天的太阳把整个毡包烤热,李旭才硬着头皮爬起来。仗打完了,不需要他再带着甘罗去鼓舞士气。如果没猜错的话,今天应该是参战的各部落长老们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分配俘虏的大日子。对拥有一群曾经被自己杀死了家人的奚族奴隶,李旭提不起半分精神头。自己和徐大眼早晚要回中原去的,除了陶阔脱丝及与她有关的记忆,李旭不想让这里的任何东西陪伴自己离开。

强者拥有一切,甚至可以对弱者的生命和尊严随意践踏。这是草原规则,既然与这规则格格不入,自己不如早一些回到家乡去。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家,还有那宁静得有些乏味的年少岁月,李旭悠然神往。当时未曾觉得那些日子有多美好,如今回忆起来,才发现所有的记忆都充满了温馨。

“如果征兵结束了,或者能打点官府……”李旭突然有些一厢情愿地相信起九叔所说过的,大隋的官吏没那么差劲的话来。

“哥哥曾经为大隋捐躯,父母年老,再加上几块精美的玉器说话,地方官应该会讲些情面吧。”李旭默默地想着,信手拎起了堆放在毡包角落的麻布包裹。

包裹显然被人翻动过,里边的财宝被重新整理,擦拭得干干净净。从货堆的大小上看,所有财宝应该都在。李旭仔细翻了翻,发现自己承诺给陶阔脱丝的那根玳瑁发錾不见了。

“这野蛮丫头!”李旭苦笑了一声,知道昨夜醉中的梦境是事实。望着自己的双手发了一会儿呆,将包裹系好,拎着走出了毡帐。

春天的阳光烤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坦。整个苏啜部落都沐浴在这仲春的阳光下,显得分外宁静、和谐。庆典留下的痕迹已经被奴隶们清理过了,血染红的地面上被挖出了崭新的黑土。草根的芬芳和羊毛烧焦的味道完全取代了空气中曾有过的血腥气,也让昨日的疯狂烟消云散。苏啜部还是那个热情好客的苏啜部,善良的牧人脸上的笑容依旧那么善良。只是在少年眼中,阳光下所有一切都已经改变了模样。

几个牧民带着妻儿,正兴高采烈地向自己家新分得的牲口身上做印记。他们或者在羊耳朵上缝一块布,或者在马屁股上烫一个花,长期逐水草而居的牧人们有的是办法让自己的财产和别人的财产分开,祖辈传唱的歌谣中教会了他们所有生存技巧和规则。

两身强力壮的牧人按住一名小女孩,把一个铁项圈套在她的脖子上。然后在女孩胸前垫上沾了水的毡子,提起烧化了的铅水,将项圈的封口焊死。女孩被铅水在毡子上溅起的热气熏得眼泪直流,却不敢放声哭,也不敢挣扎躲闪。这个项圈是奴隶的标记,除非好心的主人放了她,或者因垂涎她的姿色娶她为小妻,否则,她永远不可以将铁项圈解下来。

李旭看得心里发堵,拼命加快了脚步。好在杜尔的家距离他的毡包不远,转眼就到。缺了一条手臂的杜尔没能参加最后一场战争,所以他家门前也不像别人家那般热闹。

杜尔自失去一条手臂后,因流血过多昏迷了四天四夜。部落里的长老都认为他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李旭却带着甘罗每天都来呼唤他,用圣狼赐福传说给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对于怪力乱神,李旭秉承圣人遗训,是向来不信的。但能用其来救人性命时,则又乐此不疲。

因此,杜尔一家对李旭很感激。见其拎着一个大包裹走进来,立刻捧出了奶茶和点心。李旭不会用草原上的方法做饭,所以几个月来的上午餐大部分都是在杜尔和阿思蓝家吃的。闻到了奶茶香味,他也不客气,盘坐在杜尔对面,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陶阔脱丝昨天钻你的毡包了?”杜尔第一句问话就差点让李旭被奶茶呛死。

“咳,咳,咳……”李旭拼命咳嗽着,脸红得像一个初冬的烂柿子。杜尔见他满脸尴尬,嘿嘿一笑,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说道:“你小子的确有福,陶阔脱丝是部落里最美的少女,从上一个夏天开始,方圆几百里多少个男人做梦都想着她!”

“我什么都没干!”李旭在心里大叫,脸上的表情更加古怪。杜尔却以为他是年青脸嫩,伸出唯一的左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鼓励,“别害羞,男人家有什么可害羞的。加油,当年我才十四岁就……”

“叮!”杜尔妻子手中的银勺子碰在铜碗上,发出了清脆的一声。独臂杜尔吓得吐了吐舌头,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内。

这种事情,越描越不清楚。李旭摇摇头,无奈地接受了眼前事实。用奶酪、干肉与奶茶将肚子撑起来后,他拎过自己的包裹,从里边掏出几块玉雕,摆在了杜尔面前。

“附离,你这是干什么,欺负我只有一只胳膊么?”热心肠的杜尔立刻翻了脸,和妻子并肩站了起来,手握着腰间的刀柄说道。

“按草原的规矩,你曾和我并肩而战,作为圣狼护卫,我可以把自己的战利品转送给你!”李旭笑了笑,根本不受杜尔夫妇的威胁。草原上有很多不成文的风俗,任何人都得遵守。比如进入朋友的毡包中,你可以带送给他酒和活羊,却不可以送给他干粮或肉食。否则,就等于在骂朋友穷得已经揭不开锅。

李旭在苏啜部已经生活了小半年,对这里的风俗多少都了解了一点。如果以朋友的身份把抢来的财宝赠给杜尔,二人并非血亲,的确侮辱了杜尔的尊严。但以战友兼上司的身份赠送财物,杜尔却不可以拒绝。

平日,李旭的身份是圣狼护卫,地位等同于部族长老。战时,李旭可以统帅一百个勇士,而杜尔只是一个小箭(伙长)。所以李旭把并肩作战四个字摆出来,杜尔夫妇立刻无话可说。

夫妻两个明白李旭的一番好心,不得不坐了下来。眼前的玉雕却不肯收,从不能继续保护附离大人到李旭和杜尔不互相统属,找了无数个理由推辞。直到李旭再次摆出了护卫的架子,杜尔才勉强命令妻子将玉雕收了起来。

杜尔在苏啜部属于富人,见多识广,知道两块玉雕中任何一块的价格都足以换一百头活羊。心中也明白李旭之所以这样做,是担心自己失去了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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