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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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1625-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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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佳忻在旁边心想,他当着我的面连十八摸都唱过了,和你说几句这些话算什么。郑佳忻是个传统女人,极顺男人的意,她亲耳听到过皂莺承诺给郑晓路做牛做马,因此心里倒把她当成郑晓路的丫鬟在看,当家老爷调戏一下丫鬟,这也是人之常情,算不得什么,就算把她收了房,也是应有之意。因此她一声不吭,只是看戏。

过了一会儿,郑晓路派出去探查附近情况的小队陆陆续续回来了,并且打了不少野味,有一些士兵手上提着一种奇怪的大鸟。这种鸟长达三四尺,毛色浓褐,头和颈为灰黑色,头顶有似冠状的绒黑短羽,脸和两颊裸露无羽,呈艳红色,头侧连目有一对白色的角状羽簇伸出头后,宛如一块洁白的小围嘴。

“这啥东西?”郑晓路奇道。

一个新加入的小土匪笑道:“大王,这是褐马鸡,黄龙山上的特产呢,挺好吃的,一会儿我再和几个兄弟去打几只,洗剥干净,让大家开开荤,去去这几天蹲山洞的晦气。”【。 ﹕。电子书】

汗,这褐马鸡不是后世的国家重点保护濒危物种么?据说全世界也就中国西北的山里有,而且只有两千只了,你这个小土匪厉害,一打就是几只,还要再打几只,放在后世你被枪毙定了,不过吃几口濒危动物的感觉不错,后世可吃不到。郑晓路道:“这东西很难捉到吧?我们有接近五千人,几只鸡哪里够吃。”

那小土匪笑道:“大王,这鸡到处都是,只要找对了地方,很容易捉的。”其实褐马鸡是直到清朝才开始被大量捕杀的,主要是因为欧洲人喜欢它的羽毛,再加上后世的人口大增,大量侵占了褐马鸡的栖息地,在明朝时褐马鸡非常多,这个郑晓路就不知道了。

果然,又有几队侦察小队回来,手里都捉着褐马鸡,这些农民军虽然打仗是乌合之众,捉鸡倒是一流高手,没过多久,这些小队来来回回的,就弄了几百只鸡回来,估计着五千人每人都可以吃上几块鸡肉了。

“哈哈,升火做饭吧!”见侦察小队没有回报敌情,官兵果然是走远了,终于可以升火做饭,不用吃生东西,士兵们的士气顿时提高,他们一起动手,收集枯枝干叶,准备埋锅造饭。

正在这时,闵家兄弟带领的侦察小队突然急匆匆地跑了回来,搜魂剑道:“大王,我们捉到一个官兵的奸细!”

“咦?”众人心中一紧,难道官兵还没走远,有几个已经在点火的士兵赶紧扑灭了自己的火堆,生恐炊烟引来的官兵。

碎梦刀走上前来,他手上提着一个缩成一团的男人,这男人二十来岁左右,颇为年轻,身上穿着一套鸳鸯战甲,标准的明军打扮,身子骨儿挺结实,显然平时吃得不差,脸上居然还有点油光闪现,估计是个军官,却不知道怎么会落进闵家兄弟手里。

碎梦刀将这男人扔到郑晓路身前,道:“大王,我刚转到东边抓褐马鸡,追着一只鸡进了一个草洞里,发现这家伙躲在里面,顺手就把他抓来了!看这家伙鬼鬼祟祟,肯定不是什么好路数。”

碎梦刀艺高人胆大,也没捆绑这个男人,他一被扔下来,立即跪伏在地,看到面前这个墨脸男人居然一左一右抱着两个女人,估计这个就是匪首,因此趴在郑晓路面前,连声道:“大王饶命,小的不是奸细!”

“哦?你不是奸细是啥东西?”郑晓路笑道:“一个人躲洞里干嘛?”

那人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道:“大王,小的真的不是奸细。小的是……是个逃兵!”

“逃兵?哈哈!”身围的贼人们一起笑了起来,逃兵可不是什么光荣的职业。

那人道:“小的打了好些年仗了,每日里刀枪弓弩,火海冰窟,餐风露宿……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日子,这次攻黄龙山寨,小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机会,滚进草丛里逃了出来。小的见官兵和别的大王都向东边去了,因此向西边逃过来,没想到……没想到大王你们会在这里……小的真的不是奸细!”

“哦,你把官兵的详细情况讲给我听!”郑晓路道。

那人见匪首发话,赶紧忙不叠地将洪承畴带兵追上黄龙山寨,然后钻进山腹,追向东边的事讲了一遍,他就是在官兵上黄龙山寨时,场面比较混乱,才抽空逃出来的。

“看起来倒不像是说谎!”谭宏道:“大王,官兵看来真的走了,我们可以安心了。”

郑晓路道:“他说这些也没什么用处,我们本来就知道官兵走了,大家升火做吃的吧,那个什么褐马鸡,嘿嘿,我一定要吃两口。”

那人见郑晓路对他的情报也不太感兴趣,心中惶急,他好不容易当了逃兵出来,没想到又落进土匪堆里,这条命十成中只怕去了九成,这些土匪肯定没那么好说话,不会轻易放了自己,说不定会杀了自己灭口,更可怕的,听说陕西土匪是要吃人的……他趴在郑晓路前面,大声道:“大王,饶了小的一命吧,小的当了逃兵,以后也不能再和大王们做对了!”

“我怕把你放了,你转眼间引了官兵来,那又如何?”郑晓路其实倒没想和这么一个小逃兵为难,但是不戏弄两下也不爽,自己被官兵追得断了肋骨,这可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搞得自己现在得靠两个女人扶着。反正等部众们弄烤鸡吃,也没啥事做,逗这小兵玩玩得了。

“小的绝对不敢暴露大王的行迹。”那逃兵道:“我若回去给官兵报信,他们也会把我当逃兵给杀掉的!”

“我可信不过你,还是杀了算了。”郑晓路笑嘻嘻地道。

那逃兵面如土色,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哭道:“大王饶命啊!大王若是肯饶了小的,小的愿意奉上万两白银。”

“少骗人玩了。”郑晓路道:“你一个区区逃兵,哪来的万两白银?我看还是杀了吧。”

“我没骗你啊,大王!”那逃兵大声道:“小的家里颇有家财,父亲给我捐了个军官职位,没想到捐来一个官位立即就被派到了战场打仗,小的怕死,不喜欢打仗。求大王放了我,要不绑票我也行,我是长子,我父亲一定会拿出万两白银来赎回我的!”

“咦?”郑晓路大奇,这家伙看样子白白胖胖,一张脸看上去也有点营养,还真像是个富家子,于是问道:“你家什么来头?”

“小的乃是川西李氏,家父李大富,小的叫李魁,我们李家在川西蒲江县非常有名的,大王,您派几个弟兄押我去四川取赎金吧,千万不要杀了小的!”李魁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李大富,李魁,这两个名字好熟悉!居然也是蒲江县的,我们郑家不就是蒲江县长摊湖的吗?这李家是什么来头,太奇怪了,我怎么觉得这么耳熟?郑晓路有种不好的预感,正在这时,突然感觉到身边的郑佳忻全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他的手搭在郑佳忻的肩上,感觉到她的香肩正在不停地起伏,郑佳忻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不妙,这李魁难道是……川西李氏,李大富,这家伙不是以前在我们家来买过鱼苗吗?我操,这逃兵是大妹的未婚夫!郑晓路吓了一跳,生怕郑佳忻上前相识,若是这样大庭广众下认了李魁,自己的身份很有可能暴光,到时候郑家说不定会被朝廷满门抄斩,郑晓路赶紧用力按了按郑佳忻的肩膀,在她耳边低声道:“先别相认,众长计议,暴露了身份父亲和弟妹们会被牵连的!”

郑佳忻此时确实非常激动,漫长的陕西之行,经历了不少刀兵与战火,跟着郑晓路来来去去,吃了不知道多少苦,整天骑在马上把大腿上的皮磨破了一大片,如今终于把相公找到了。郑佳忻一时间欣喜若狂,差一点高兴得扑了出去,但她被郑晓路一按,听了他的低语,栗然一惊,是啊,虽然大部份义军都以为郑佳忻是阎王掳来的女人(皂莺就一直这样认为),但还是有几个听到过两人以兄妹相称,比如曹操就听到过,若是郑佳忻此时当着所有人的面上去与李魁相认,别人知道了自己是郑佳忻,顺着腾摸上去,就等于给所有人说阎王是川西郑氏。

郑佳忻心中有些急燥,赶紧转头望着郑晓路,希望他拿个办法出来,郑晓路叹了口气,低声道:“别急,我给你想想办法相认。”

他安慰了一下郑佳忻,抬头大声道:“闵兄弟,把李魁押下去,捆好,回头咱们押他取赎金去!”

李魁听说不杀他了,心中大喜,他倒不在乎一万两银子,只要能回到四川,自己先躲起来几年,让朝廷以为自己战死了,然后靠着家里钱多,买通关系,再重新弄个户籍,改名换姓,又是一条好汉,到时候安安心心当自己的土财主,再也不当官了。

第四卷 乱陕西 第三十七章 郑佳忻救夫

阎王军吃了一顿褐马鸡大餐之后,起拔向南,因为长时间的躲在山洞里,阎王军携带的粮食已经不多了,郑晓路决定又去打一个县城,从县库里抢点粮食来用。距离这里最近的县城,当然是白水县城关镇。洪承畴已经离开了那里,率军追击王嘉胤去了,此时正是阎王军杀个回马枪,打下城关镇的好机会。

众军向南而行,郑晓路肋骨断了需要静养,不宜颠簸,闵家兄弟就做了一副小担架,将郑晓路平放在上面,由他两兄弟亲自抬着走,这两人从小练武,下盘和手臂都很稳,虽然穿行于山间,担架却抬得四平八稳的,郑晓忻一直跟在担架边,照顾郑晓路。

“大哥,你想到让我和相公相认的好办法了没?”郑佳忻低声问道。

“呵,大妹你急什么,我倒是有方法,不过你先说说你想到什么方法没?”郑晓路笑道。

“有个笨方法,大哥的阎王军也正准备回四川了,把相公带回四川去,然后放了他。”郑佳忻道:“然后我也直接回郑家,等上一阵子李家说不定就会上门来提亲了。”

“果然是笨方法!”郑晓路叹道:“李魁是逃兵,他就算回了四川,李家人也绝对不敢声张,会把他藏起来,死也不会承认他回了家,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来向我们郑家提亲,若是按你的方法,这辈子你们也相认不了。如果我没猜错,李家必定会说李魁已经死了,然后把他改名换姓,世界上就再也没这个人了,到时你还没过门,就要当一辈子的寡妇了。”

“啊!”郑佳忻一惊,她哪懂这些弯弯拐拐的道道,一听郑晓路的话,才知道关键,顿时吓了一跳:“那怎么办?”

“唉,其实我这个也是笨方法。”郑晓路叹道:“我们可以假装把李魁捆起来扔在一边,晚上故意放松警备,然后你去救他逃走,他就可以带着你逃回四川,你们两口子一起隐姓埋名生活下去,这法子就委屈了你了,以后得跟着他躲躲藏藏,日子不会好过。”

郑佳忻想了想,道:“我不在乎日子好不好过,只要能与相公相认,就心满意足。不过我去救他走的话,要怎么说才能让他相信我呢?”

“你就说你是被我掳来的就行了,趁我受伤,得了空隙去救他。”郑晓路道。

郑佳忻刚要说这法子好,突然想到个事,扭扭捏捏地道:“先前皂莺妹子以为我是你掳来的,就一直怀疑我与你……有了……男女之事……万一我相公也这样以为……那怎么办?”

哎呀,真是笨女人,别人怀疑这事还不好解释,你相公怀疑这事,那就好解决得很嘛。郑晓路笑道:“大妹,那是你相公,你可以和他……那啥,和他做些爱做的事,到时候看见了落红,他自然就不再怀疑你,反而会敬你能在被贼人掳走后还能洁身自好。”

吓,大哥说话真是太直白了,郑佳忻双脸通红,幸亏脸上涂满了墨汁,不然这脸红被人看了去还不知道会想到什么,她赶紧道:“那就烦请大哥安排一下了,我相公天天这样捆着扔在草丛里,让人看了心痛得很。”

“行,我这就去安排。”郑晓路知道她心急,笑道:“今晚就让你们夫妻相认。”

李魁这鸟人,一看就是个软蛋,唉,我大妹这么完美的无敌美少女,怎么就许给了这样的人家呢,真郁闷,郑晓路愤愤不平地想到。不过郁闷归郁闷,该办的事还是得办,以大妹那种三从四德的性子,认定了就不会改变,也只好由得她去了,唉,好白菜都被猪拱了。

郑晓路赶紧招呼了一下闵家兄弟,在他们二人耳边,小声地说出了自己的安排。

这天阎王军向南行了几十里山路,天黑时驻扎在一片小树林里。碎梦刀将李魁捆得像一个粽子一样,扔在营地外围的边上。李魁见自己被扔在一个很偏远的位置,有些害怕地道:“大王,把我放在这么外面的地方,若是有什么野兽来了,怎么办啊?”

“嘿,若是你被野兽叨走,倒省了我们许多麻烦。”碎梦刀嘿嘿笑道。

李魁吓得脸都变了,赶紧道:“大王,把我放到营地中间去吧。小的绝对不会给大王添麻烦的。”

切,没志气的家伙。碎梦刀唾了一口,道:“再废话老子现在就剁了你,对了,你可别想逃,别以为把你扔在外面,你就可以逃得掉。”碎梦刀叫过两个士兵道:“万尚竿,你们两个把这小子给我看好了,这可是一万两银子的肉票,若是被他走脱,我杀了你们下酒吃。”

那两个士兵其中一个正是万尚竿,另一个是他的挑夫同伴,万尚竿连声应道:“不敢,闵头领放心,我们一定把这小子看得好好的。”

碎梦刀一句话点醒了李魁,对呀,我现在被扔在外围,倒是个逃跑的好机会,只要把这两个看守我的士兵弄倒就行了,李魁心想,可是我被捆得像个粽子一样,怎么弄得倒这两个家伙?逃跑这事儿,想想也就罢了,看来是没戏。

这天夜里,山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李魁蜷曲在草丛里,偷偷在石头上磨着手上绑的绳子,可惜这绳子很粗,他磨了半天,也没磨断,真在懊恼的时候,突然听到不远处响起了轻巧的脚步声。

“什么人?”万尚竿喝道。

来的人是一个墨汁涂脸的女人,看上去二十多岁,身材婀娜多姿,五官虽然涂黑了,但仍然看得出来轮廓很精致。李魁认得,这是白天扶着匪首的两个女人之一。

“是我!”墨脸女人一边走过来,一边向万尚竿笑道:“大王叫我给两位好汉送了些好吃的来,是白天没吃完的褐马鸡呢!”她拿出一个小篮子,里面装着半只烤好的鸡。

万尚竿和另一个看守顿时大喜,用手抓过烤鸡,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李魁其实也挺饿了,看着两个看守吃鸡,他馋得直流口水,可是为了身家性命着想,不敢出口讨要。两个看守吃得高兴,转眼间就将半只鸡吃得干干净净,却见他两人吃完之后,突然打了个哈欠道:“哎呀,怎么突然困起来了……”话音刚落,两个看守扑通倒地,呼呼大睡了起来。

李魁心里一奇,这两人怎么了,哪有吃完东西倒头就睡的道理?却见那墨脸女人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他身边,从手上的篮子里拿出一把钢刀。

李魁吓了一跳,这女人不会是来杀我的吧?没道理啊,我又没惹她。他赶紧道:“这位小姐饶命,小人只是个囚犯,没有冒犯您啊!”他见这女人没有盘发髻,因此称之为小姐。

却听那墨脸女人低声道:“莫怕,我是来救你的!”她用钢刀轻轻一割,就割断了捆绑李魁的绳子,然后顺手将钢刀递给了李魁,道:“我给这两个看守下了蒙*汗*药,我们快跑,趁他们没醒过来跑得越远越好。”

李魁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他也不傻,这时候不跑更待何时,有什么问题等跑掉了再问不迟,他操起钢刀,就准备给万尚竿和另一个看守一人一刀,却听那墨脸女人道:“别杀他们,万一激怒了贼人,不死不休的派兵来追就不好了!”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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