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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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再起-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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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坐而论道,岂是寻常人能够企及的。

    再者说了,士大夫之间处于阶级利益的同气连枝,一句话往往就能够决定一户普通人家的命运,甚至如江浙的复社更是到了干涉地方行政的地步,于普通百姓就更是难以想象的了。

    放在今时今日,明清双方都在拉拢士心,科举考试,即便是童生、秀才都可以直接授官。甚至不说别的,只说明末清初的记载,读书人被杀的比例也远远小于寻常百姓,当是个安全一些的身份。

    而站在林家兄弟的角度来看,能够在一个读书人落难时相助,虽说并不一定能够获益,但也总有机会借此改变命运,这项投资的收益率实在惊人。更何况,据说当年郑芝龙受抚之前与福建明军大大出手的时候,也干过给路遇的读书人赠送赶考的盘缠的事情。那等海上霸主尚且如此,他们这般,也是无可厚非。

    一手反客为主,陈凯实现了从不速之客到贵客的转变。有了这层关系,林家兄弟愈加的恭敬起来,也愈加的拘谨起来,倒是陈凯,在稍微显示了“身份”之后,便完全是一副不拘小节的架势,很是赢得了兄弟二人的好感。除了这身原始人的造型有些别扭以外,总体上气氛还很是融洽的。

    “陈先生若是不嫌弃,暂且穿上我二人的衣衫。”

    “就是就是,读书人的体面还是要的啊。”

    兄弟二人说着就开始脱衣服,倒是林德孝的这句话惹了他哥哥瞪了一眼,而后者则吐了下舌头,满脸的无辜,甚是有意思。

    “这怎么可以,贤伯仲一饭之恩未报,若是害得贤伯仲受了凉,在下实在于心不忍,不可,不可。”

    陈凯推托,弟弟有些犹豫,而哥哥却已然把衣衫脱了下来,直接罩在了陈凯的身上。眼见于此,林德孝也连忙把裤子脱下来,说什么也要递在陈凯的手上。

    “陈先生还是穿上吧,先生是读书人,不比我二人常在山林中打猎,粗生粗养的,不怕凉的。”

    “就是,就是。”

    原始人的打扮也确实让陈凯有够别扭,以至于这半天他对那领蓑衣很是产生了些感情。不过这幅打扮毕竟不能长久,总要换上些正常些的服饰。只是诚惠于新社会的营养摄入,林家兄弟的衣服穿在身上,分明是小了一号。

    “那就多谢贤伯仲了。”说罢,陈凯便是一礼,倒是引得二人对他的拘礼的些许不满。

    再度坐定,收拾过的野鸡也烤得让人食指大动。三人就着竹筒饭,便开始稀里哗啦的吃了起来,饶是陈凯不断的谦让,那只鸡他也吃了将近一半,其他的则大多是被他推给了林德孝,否则弄不好这只烤野鸡都要被他消灭了。

    除了昨天的那顿酒,还是喝得多、吃得少,陈凯将近是一天一夜未进食了,早已是饿得发慌。此刻风卷残云,肚子里有了食物,心也安下了许多。不过现在却并不是一饱、一倒儿的时候,想要活下去,还需要做更多的事情。

    “刚刚听贤伯仲说起的那个车任重,到底是何许人也?”

    山坳小村的凶手很可能是这个车任重的手下,陈凯说到此事,那两兄弟先是一愣,随即便是两声叹息合而为一。

    “不瞒陈先生,那车任重本是红头贼,在咱们潮州无恶不作。后来受了抚,出任总兵官,把府城弄得那是一个乌烟瘴气。等到去年鞑子兵从福建杀过来,那厮就降了鞑子,照旧做那总兵官。在下猜测是此人,主要还是那厮前些时日派兵占了分水关,这里离分水关又算不得太远……”

    潮州?

    去年鞑子兵从福建杀过来?

    这两个信息点比起什么红头贼、什么潮州总兵可更加让陈凯关注。果然这里是潮州,怪不得这兄弟二人是说潮汕方言的。至于去年……

    “去年鞑子兵从福建杀进广东,是故兴平伯高杰的部将,原徐州镇总兵官,现任鞑子广东提督的李成栋领兵的?”

    清军从福建进入广东,依着陈凯的记忆,好像有名的也就是李成栋席卷广东,灭了绍武朝廷的那次。

    对于清军而言,比之广东,福建面对的军事压力一点儿也不小,历来都是浙江清军援闽,从未听说过福建清军援粤的。更何况,以着满清的划分,福建和浙江是同一个总督辖区,而广东则是和广西一起的。

    陈凯问及,林德忠皱着眉头想了想,却是摇了摇头道:“这个在下不太清楚,在下只记得当时去镇上卖皮子,结果路上碰上了鞑子兵,在下就躲在了镇子不远处的小山上,看着他们一路烧杀抢掠。至于旗子,倒是看见过,可在下不认识字。”

    文盲,这是个大问题,而且还是个普遍性的问题,陈凯刚刚还诚惠于此,这才没过去十分钟他就吃亏在这上面了,也算是天道好还。此时此刻,虽然陈凯估摸着大抵当是李成栋,但也总是需要得到切实可信的消息方能根据记忆中的那段历史做出判断。

    然而,就在两个人一筹莫展的时候,一直没有发声的林德孝却突然间眼前一亮:“应该是那个李什么栋的,兄长,你还记得吗,过年时董大哥回来,不是跟大伙说过那厮好像是姓李的吗?”

    林德孝猛的想起了些什么,陈凯当即便是为之一振,然而林德忠听了前半句时还好,到了最后却是脸色一变,狠狠的瞪了他弟弟一眼。

    “林兄弟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权当在下没有问过就是了。”

    “没有,没有什么隐的。”

    陈凯如此,林德忠连忙摆手否认。只是真的说及,却还是先叹了口气,才说道:“不瞒陈先生,舍弟所说的那个董兄弟,如今是跟着万家兄弟讨生活。这万家兄弟几年前在福建聚众,盘踞一方,但是说到底却终究是贼,在下实在是怕污了陈先生的尊耳。”

    “原来如此。”

    所谓万家兄弟,其实并非姓万,乃是十八人聚义,取万众一心的彩头,才会以万为姓。为首的叫做万礼,原本姓张,是一富商的养子。后来万家兄弟聚众于福建漳州府乌山西坡九甲社的长林寺,这些年反抗官府,抗征抗捐,惩办乡绅,劫富济贫,有两千余人之众。

    这些人,说白了就是一群农民起义军。而陈凯在林德忠的眼里却是读书人,未来的官儿,他们与匪人结交,唯恐会引得陈凯不满。

    “……其实董兄弟前来,是拉我等同村之人一起上山杀鞑子的。”林德忠下意识的看了看陈凯的头发,才将这句话说了出口。

    这一幕,陈凯看在眼中,更加让他感叹的是,当林德忠提及万家兄弟的时候,兄弟二人的面上居然还有着仰慕、崇拜的色彩,尤其是林德孝,甚至颇有以此为荣的架势。

    林德忠害怕陈凯这个“预备役”的官儿不满,可是陈凯首先就知道他自己根本不是什么童生,自然也不会有阶级立场的自觉。更何况,不提什么官匪一家的话,只说那句贼过如梳,兵过如篦,官过如剃,放在劳苦大众的角度上,有时候,官还特么的还不如贼呢。

    万礼,这个名字陈凯依稀的觉得有些熟悉,但他却也并没在意。此间既然确定了去年是李成栋的人马杀入广东,那么去年应该就是隆武二年,而今年就应该是隆武三年。当然,也许应该说是永历元年,或者是顺治四年。

    “公元1644年,崇祯十七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祯自挂煤山的那株歪脖树上,明王朝在北方的统治土崩瓦解。同年,一片石之战,李自成兵败,退出北京,清军入关,明廷在南方拥立福王即位,是为弘光。”

    “公元1645年,弘光元年,南明奉行借虏平贼的国策,清军先逐李自成,后下江南,不战而取南京,弘光朝覆灭。同年,清廷厉行剃发易服,本已传檄而定的南方将帅官吏士绅们愤而起兵反清,先后拥立了鲁王监国和唐藩的隆武帝,以此为正统对抗清廷。”

    “公元1646年,隆武二年,清军突破钱塘江防线,鲁监国朝廷退入海上。同年,隆武朝权臣郑芝龙降清,隆武朝覆灭,隆武皇帝殉国。”

    “公元1647年,永历元年,清廷已经占据了包括整个北方以及大半个南方的中国。广东,正是300多年前满清与南明反复争夺的所在。”

    “够要命的!”

    话题依旧在继续,不过源于林家兄弟的身份地位,陈凯能获取的信息就要少上太多。直到良久之后,陈凯才咬了咬牙说道:“明天,还需要贤伯仲帮在下一个忙。如果能够见到在下的一个朋友的话,当会有十两银子作为向导和护送的报酬。”

第五章 意如何(下)() 
古人睡得早,尤其是这些乡下的普通百姓,为了避免点灯耗油的额外挑费,基本上除了啪啪啪以外也没什么其他的夜生活了。

    没聊多会儿,林家兄弟就显得有些困了,就连陈凯,奔波了一天,眼皮也开始打架,干脆就躺在稻草上呼呼大睡起来。到了第二天一早,陈凯幽幽转醒,林德孝在准备饭食,而他的哥哥却并不在屋内。片刻之后,饭食准备好了,林德忠也回来了,不过这次却带了一双新草鞋回来,递在了陈凯的手上。

    “乡下手艺,陈先生不要笑话。”

    看样子应该是新编的,有些粗疏,当也是一早就起来忙了有些时间才编出来的。陈凯起身致谢,林德忠却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

    “在下自知痴长几岁,敢问贤伯仲贵庚几许?”

    昨天那一晚上,陈凯一直称呼其为林兄弟和林小弟,因为这二人看上去也就二十左右的样子,比起他这样毕业后在社会上打拼了几年的,肯定是要小的,只是具体小多少却不得而知。

    “贵庚不敢,舍弟今年十五,在下痴长两岁。”

    两个未成年的半大小子,陈凯下意识的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汗水。尤其是一想到在这个时代的独立生存能力,他居然完全无法与其相比,饶是他的脸皮向来不薄,也着实有些不好意思了。

    林家兄弟的父亲中年得子,家里还有两个姐姐,原本日子不富裕,但也勉强能吃得饱。然而前些年服徭役,却把腿给摔断了,再加上他们家本就是村中小户,没有宗族庇护,日子过得很是清苦。

    古人成家立业更早是一回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是一回事,这几年也承蒙了同样清贫的舅舅偶尔接济,否则这一家子的日子只会更苦。正因为如此,其母才会嘱咐二人猎物打得多的时候,去给逢年过节也不一定能吃到回肉的舅舅家送去一些。亦是因为这般,兄弟二人对于他们的舅舅的死,自然也是愤恨不已。

    吃了些东西,三人便回到了山坳小村。村子里被洗劫一空,单看尸首都被扒光了衣服,他们也没打算能够找到些什么能用的东西。

    他们这次过来,便是为了掩埋尸体的。奈何没有工具,只得用瓦片、用木棍、用缺了口的破碗、用片开的竹子来一点点的挖掘,若非是陈凯一力要求参与挖掘工作,埋葬尸体的大坑莫说是中午了,只怕是再过一两个时辰也未必能挖出来。

    挖完坑,筋疲力尽的三人只是缓了口气,兄弟二人便做了一个简易担架去抬尸首,陈凯则蘸着林德忠在路上抓的一只兔子放在破碗里的血,在一块木板上写字。

    这项工作比之刚才是要简单得多,只是尸体腐烂,却还是费了些时间。良久之后,尸体掩埋完毕,陈凯将木板插在了坟冢前。

    牛家村遇难者二十九人之共冢!

    脑袋没了,尸体也有不同程度的腐烂,已经分辨不出到底谁是谁了。更别说,林家兄弟本也不是这个村子的,除了他们的舅舅和表哥以外,也不太有什么能够一眼认出的数人,就更加无从得知他们的姓名了。

    那只不幸的兔子以及林家兄弟原本准备送给他们的舅舅的野物成了祭品,祭奠过后,三人便离开了小村子,走向陈凯来时的那条土道。

    有了向导,陈凯才知道原来按照他来时的反方向走下去便是海边的一个渔村。那里是陈凯在昨夜计划好了要去的地方,因为那里应该能够找到船,而海的对面,大抵不到二十海里的地方有一座岛屿,岛上有一个他想见的人——以着现阶段的条件,只有设法见到这个人,活下去的希望才会更大一些。

    三人启程出发,很快就来到了那个岔路口。陈凯对目标有了底,便踏上了原路返回的道路。只是没走两步,转头看去,却发现林德忠正蹲在岔路口,细细的观察着地面上的什么东西。

    “林兄弟,怎么了?”

    陈凯走到近前,顺着林德忠手指的方向,很快便明白了其人刚刚一直在观察的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那是一条车辙子印,看样子已经很浅了,大抵有几天的时间了。但是,或许是因为车上载着的东西不轻,再加上这条山路本也没有多少人来往,所以印记到现在也还没被掩盖。车辙子印的周遭,还有一些脚印,不过大多已经浅的难以看清了。不过,继续走下去,不远处有几个脚印大抵是先前沾了水迹,踩出了泥印子,所以能够比较清楚看出来大小和轮廓。

    “应该是女人的。”

    平均而论,女性的体型比男性是要小的,陈凯比了比他的脚丫子,那几个脚印确是要比他的稍小一些,但也没有小到成年与孩童之间那么大的差异出来。

    “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就是分水关。”

    说到此处,林德忠不由得握紧了拳头,愤怒与仇恨从紧咬的牙缝中一个字一个字的蹦了出来:“应该就是车任重那个狗贼的部下做下的冤孽!”

    车任重是清廷任命的潮州总兵,麾下怎么也有两三千的战兵。确认了凶手,可是林家兄弟也自知他们实在没有那个能力为舅舅一家报仇雪恨,以至于在接下来的路途中,他们兄弟二人始终是沉默不语,气氛甚是压抑。

    踏上了前往海边的路,穿着新的草鞋,肚子里也有食物,身上更是带着水,有了充足的准备,陈凯的速度远胜于昨天。待到了傍晚时分,他们就已经匆匆赶到了林德忠描述的那座小渔村。

    和山坳小村一样,小渔村里也是空无一人,不过却没有看到尸体,也没有血迹留下的痕迹,看上去更像是被迁走了的。

    三人在村子里休息了一夜,深夜的时候还下了一场暴雨。再醒来,阴云散去,村外的海面上,果然有船只在游曳,看上去似乎是在巡视,也好像是在操练。

    “那船上的士兵应该就是南澳副总兵的部下了,我们过去打个招呼,是时候见见那位伯爷了。”

第六章 效马骨(一)() 
暴雨过后,阴霾散尽,晴空万里,棉花糖似的云朵点缀其间。天空之下,一艘约莫载着十来个人的小船踏着湛蓝色的涟漪,向着海天一线那隐隐约约的深色航行而去。

    远处的深色在视线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也愈加的清晰。从登上这艘小船开始,甚至是在海滩上的时候,根据近大远小的透视现象,陈凯就已然猜到了那应该是一座岛屿的存在。只不过,那里却并非是他此行的最终目的地,至少不全是。

    “陈先生,那里就是猎屿,过了猎屿就是南澳岛了。”

    “多谢。”

    小船上不便起身,陈凯面露微笑,拱手一礼。倒是那小兵陡然一惊,连忙回了一礼,面上亦是洋溢着激动的神色。倒是林家兄弟在这一群士兵中间,显得拘束得无以复加,看样子精神压力很是不小。

    行过了礼,陈凯继续遥望远处的小岛,心中的感慨却是油然而生。假冒个读书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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