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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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2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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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闺房里的话都是大同小异的,不管是皇帝还是百姓,在这个时候只要精虫上脑,什么承诺都敢有,什么大话都敢吹,事后会不会后悔就很难说了,毕竟是是一种见仁见智的事情。

    宋乔抱着云琅写的情书,一颗心噗通噗通的跳,脸红的宛若桃花。

    她万万没有想到,云琅竟然会在信里说那么多奇怪的东西,也根本没想到,男女之事在云琅的笔下居然会变得那么活色生香。

    一句“家事尽托付于汝。”后面就是足足六斤重的腌臜话,让宋乔心旌摇动了两天。

    有时候会低头看自己的胸部,她很怀疑自己的胸部并没有云琅描述的那么美丽,有时候也会不由自主的抚摸一下臀,那里真的如同信里说的那么让他迷醉?

    苏稚的胸可没有她的大,臀部也没有宋乔的圆润,对这一点宋乔还是非常自信的。

    从云琅的信中,宋乔敏锐的发现,夫君跟苏稚好像还没有发生任何事情,这让她一时间有些心酸,又有些骄傲。

    大女从来不叫宋乔阿娘的,只叫她大娘,这不是别人教的,而是宋乔亲自教的,她知道大女的阿娘就住在富贵县里,并且经常有礼物送过来。

    夫君不在,这个女人是不敢登门的,来的人只会是平叟,也只能是平叟。

    尽管平叟的儿子在云家担任揭者,平叟每一次拜访都是先送来拜帖,两天后才会登门。

    毕竟,云家的门槛在不断地变高,尤其是在霍去病,云琅救回七千边民之后,已经没有人再敢用少上造的礼节来拜访云氏。

    老虎大王变得痴肥……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云琅不在就没人敢驱使老虎自己去山里捕食。

    吃腻了家里准备的饭食,老虎就会去云氏养鹿的地方咬死一只鹿,拖回来等仆役们去毛,剥洗干净之后才下嘴。

    对于猪肉,羊肉,老虎是不屑一顾的,只有大块且没有骨头的牛肉才是老虎的最爱。

    只是云家的牛太少,老虎大王一般不忍心下嘴。

    它整天唯一要干的事情就是陪伴云氏大女,这个已经三岁的孩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骑着老虎在家里撵鸡。

    宋乔听到楼梯在咯吱咯吱的作响,就知道老虎驮着大女上楼了,六百斤重的大老虎上楼梯总是这么山摇地动的,现在,宋乔已经不准许老虎去顶楼了,她很怕老虎要是一个不小心把楼阁给弄塌了。

    一只硕大的虎头从帷幕后面钻出来,左右瞅瞅就快步来到一个巨大的蒲团上面,吧唧一声就趴在上面,一个穿着大红衣衫的小女子欢笑着从老虎背上的座椅上跳下来,咕咚一声就扑进了宋乔的怀里,甜甜的问道:“大娘,我们今天打败了孟大跟孟二!”

    宋乔斜睨着云音道:“不要再欺负他们兄弟俩了,没见人家现在都躲着你走。”

    “大娘,大娘,我可没有欺负他们,是大王在欺负他们,大王最喜欢骑在孟大,孟二的身上舔他们的脸……”

    宋乔笑道:“大王太重了,再这么下去会压死人的,以后不许了,更不许你带着大王去偷孟大,孟二的鹅蛋吃。”

    “鹅蛋不好吃,腥的!”

    宋乔一听这话,就在云音的屁股蛋上抽了一巴掌道:“你吃生鹅蛋了?”

    “我看着黄黄的……就——是大王打破的,我就吃了一丁点,不信,你问大王。”

    老虎大王见云音的小指头指着它,就得意的仰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把这个黑锅背下了。

    宋乔一脸怀疑的瞅着云音道:“说了这么久,你还没说你小光哥哥哪里去了,说说吧。”

    云音学着宋乔平日里叹气的样子叹一口气道:“那个书呆子啊,自然是去看书了,搞不明白,那些破竹简有什么好看的,我跟老虎去找他玩,他居然把我们给撵出来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放火盆不准老虎进去,到了夏天,他居然找药婆婆要了一种药涂在大门上,老虎蹭到身上就会发痒,老虎一点都不喜欢去找他。”

    宋乔探手在老虎身上抓了一把,皱眉道:“你多久没给老虎洗澡了?你看!他身上全是尘土!”

    “天热,老虎不喜欢下温泉!”

    “那就去溪水里洗!”

    “溪水太凉,我不喜欢下去!”

    “这就是你不给老虎洗澡的理由?”宋乔的眉毛竖起来了,老虎基本上算是家里人,不洗脚,不擦脚就往云音的床上跳,再这么下去,云音也会变成一个脏孩子。

    于是,宋乔一手拖着云音,一手抓着老虎耳朵,喊来一群仆妇准备把这两个脏东西都给洗干净。

    梁翁坐在柳树下摇着蒲扇悠闲自得,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壶酽酽的茶水,多病的老婆如今也变得富态许多,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闲话。

    瞅着闺女一阵风一样的从眼前飘过,梁翁就叹口气对老婆道:“如何得了啊!”

    妻子笑道:“不管变成什么样子,孟家的老大,老二还不是把她当宝贝一样的看待?”

    梁翁叹口气道:“孟家家主正在把家里的那些女子往外嫁,听说嫁的差不多了。

    你说孟大好一些呢,还是孟二好?

    这个死女子心里也没个数,要是喜欢孟大,就不要跟孟二胡闹,要是喜欢孟二就不要收孟大的东西。

    这总不能一女嫁二夫吧?”

    梁氏笑道:“会有法子的,会有法子的……”

    “唉——”梁翁重重的叹了口气重新闭上了眼睛,家里的事情他已经没有了决定的权力,闺女比他有远见。

    一身湖绿色长裙的红袖挎着一个篮子从梁翁面前走过,见梁翁在闭目养神,就从篮子里取出两个水灵灵菜瓜放在小桌子上。

    梁翁吸吸鼻子笑道:“香女子来了,都是好姐妹,平日里看着点小虫,不要让她总往鸡窝里面跑,把自己弄得臭烘烘的,跟着你绣花,烹茶酿酒都是极好的,她是大丫头,又不是仆妇,总是干粗活不好。”

    红袖笑道:“小虫姐姐坐不住!”

    “坐不住也要坐啊,十六了,还不如你这个十二的来的安静,好女子就该是你这样的,要她识文断字也做不好,唉……愁死老夫了。

    再过两年,等刘婆老的干不动了,家主说这一摊子事情就该你接手,你看看,一样都是跟着家主的大丫头,区别怎么这么大呢。

    都是早年间跟着丑庸那个蠢丫头学坏了。”

    红袖不喜欢听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弯弯腰,就挎着篮子去了主楼,夫人这两天神情不对头,整天红着脸,也不知道是不是上火了,多吃点瓜果败败火气。

    老虎大王凶狠的用脑袋顶飞了两个打算把它按进水里的仆妇,肥硕的身子在满是肥皂沫的水里上下抖动,扑腾的极为愉快。

    洗澡就洗澡,把脑袋弄进水里的感觉可不好!最不可饶恕的是还有人用刷子刷它的屁股!

    “不怎么听话啊……”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水池边上传来。

    老虎大王立刻乖乖的趴在水里,任由那些仆妇上下其手的给它洗澡。

    哪怕给脑袋上糊满肥皂沫子也不在乎!

第一五七章精美的破烂() 
    第一五七章精美的破烂

    长平是一个杀过老虎的人,而且是当着老虎大王的面杀的老虎。

    场面惨烈至极。

    一头吊睛白额猛虎被关在一个笼子里,十几个人站在边上棍棒齐下,打的老虎血肉横飞。

    放置了半天之后,等老虎全身都肿胀了,就用竹管刺血,血流了满满一瓮,那头老虎也奄奄一息了。

    如果不是宋乔实在看不下去把老虎大王拖走了,老虎大王可能会立刻发狂。

    从那以后,老虎大王基本上看见长平就躲,甚至只要闻到长平的味道就会跑进山林,长平不走它不回来。

    药婆婆用那一瓮老虎血酿造了很多药酒,据说对于健骨强身很有效。

    当然,这些老虎血酿造的酒,主要的使用者还是卫青,药婆婆说了,这是男人酒,女子喝了会长胡须。

    别人的裙脚都在脚面以上,长平的可不是,夏日里的纱衣又轻又薄,放在脚面上不好看,为了显得厚重,她的纱衣需要两个侍女在后面托着才不会弄脏。

    等她站定了脚跟,其余四个侍女就会在地上铺一张很大的毯子,等她走上地毯,侍女们这才会把裙角放下来。

    年纪大了传不了红纱,所以长平就选择了紫纱,刚刚站在毯子上,就有仆妇抬来了一袭锦榻。

    长平觉得自己依靠在锦榻上的样子最美,因此,在这个夏日里,纱衣,锦榻成了她必不可少的用具。

    云音见老虎实在是可怜,就炮弹一般的飞向长平,甜甜的喊了一声:“大母!”

    长平笑吟吟的探出一只手搂住云音,手臂稍微晃动一下就把云音安置在她的身边。

    用手指点一下云音的鼻子道:“害怕我抓走老虎?”

    云音连忙摇头道:“没有,没有,大娘说大母是世上最好的大母,才不会抓老虎呢。”

    长平大笑道:“这句瞎话说的结实,不过呢,大母喜欢听,今天就放这只肥老虎一命!”

    宋乔带着一干仆妇过来请安,长平挥挥手道:“无须多礼,我就是来看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宋乔笑道:“您在这里不光是老虎害怕,大女也害怕,不如去凉棚下歇息,小女还想听您说受降城的事情呢。”

    长平笑道:“也好,我这个讨人嫌的性子是改不过来了,那就去凉棚,云音也去!”

    长平刚刚走开,老虎就嗷呜一声撞翻了给他洗澡的仆妇,以前所未有的矫健模样,一头冲进了云氏后院。

    一个白色的茶碗装在一个朱红色的盘子里被红袖端了过来,长平接过茶碗瞅了一眼就“咦”了一声,喝干了茶碗里的香茶,就把目光放在手里的茶碗上。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茶碗,整个茶碗呈乳白色,半透明,如玉却不似玉石,轻轻敲击有金石之音。

    “玉碗?”长平有些拿不准,毕竟,她从来没有见过瓷器。

    “我夫君说这东西叫做瓷器。”(瓷这个字在唐以前是瓦器的意思,并非瓷器。”

    “瓷器?”长平有些发愣,瞅瞅侍女怀里抱着的陶瓶。

    宋乔笑道:“是一种新瓦器,比陶器坚固些,不渗水,也好看一些。”

    “怎么弄的?”长平迫不及待的问话,话一出口就有些讪讪的,她不该打听这些的。

    “野民从产煤地找到了一种新的陶土,我夫君把这种新陶土叫做高岭土,说是从一处高岭处发现的,就叫了这个名字。

    拿回来做陶器不成,后来我夫君就出征了,小女觉得浪费了可惜,就让家里的工匠继续试验,不知怎么的,就弄出来了六只这样的东西,您手里拿的这个瓷碗,是最好的一个。”

    长平知道宋乔没有说实话,也不追究,点点头道:“用起来很顺手。

    收起来吧,应该是一个好东西。”

    宋乔摇头道:“我夫君在信中说了,无意中烧出来的六件瓷器,孝敬您三件,也孝敬阿娇贵人三件。”

    “阿娇怎么说?”

    “阿娇贵人说不如玉碗好用!”

    长平冷笑一声道:“不学无术之徒!”

    长平咒骂阿娇,宋乔与一干仆妇只能装作没听见。

    “把这些茶碗收起来,等你夫君回来了,我们再谈这件事。”

    长平恋恋不舍的把茶碗递给宋乔,看得出来,她是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思想斗争才做出了这个决定。

    宋乔笑嘻嘻的接过茶碗,让红袖重新收起来,现在她放心了,夫君交代的事情也顺利的完成了。

    虽说最好的结果是阿娇与长平两人都不识货,如今,只有长平一人识货,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最怕她们两个人都识货,那样一来,云家基本上没什么便宜可占。

    长平也有些得意,云家的人都聪明,基本上粘上毛就是一只只猴子。

    如果她今天没有注意到这个茶碗的不同之处,说不定就会被云琅给蒙混过关。

    日后,云氏大量制造这东西的时候,就会振振有词的告诉她说——以为您看不上!

    这是一个默契的过程,很久以前,云氏,长门宫,以及长公主三方就形成了一个奇妙的有钱一起赚,有难一起当这样的默契。

    当阿娇与长平负责为云氏保驾护航的时候,云氏就要负责让这两方都有足够多的好处,最后形成一个奇妙的生态圈子,做到共荣!

    “敢告诉阿娇仔细你们的腿!”

    阿娇哼了一声就带着一群爪牙快速的离开了云家,她要好好的计划一下,看看这东西能给侯府带来多少收息。

    相比赚钱,她更在意压过阿娇一头这件事,这两年,阿娇从一个疯婆子迅速的转变成了足智多谋的女人,仅仅是这一点,就让昔日对刘彻有着很大影响力的长平对此耿耿于怀。

    女人好强起来很要命,仅仅是一个白瓷茶碗,长平仅仅看了一眼,就知道其中蕴含了无数的好处。

    至于阿娇,或许是好东西见的太多,或许是平日里玉碗,玉盘子,玉石筷子之类的东西用的太多,觉得瓷器这东西没有什么特别神奇之处。

    既然如此,那就让她继续迷糊着吧。

    送走了长平,老虎自然也就回家了,被云音抱着大脑袋亲昵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安静下来。

    让仆妇看好云音,宋乔就带着红袖来到了云家的密室,在一个缺少了一只眼睛的大汉的注视下,红袖打开了密室,举着油灯率先走了进去。

    用油灯点亮了密室里的火把,宋乔就忍不住呻吟一声,顷刻间就被各种各样的瓷器反射出来的光芒包围住,迷醉的闭上眼睛,一连转了四五个圈子之后才对红袖道:“这才是我们家的底气!”

    对于女子来说,所有闪闪发光的东西对她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这些东西几乎是她们精神上的春药。

    宋乔的手温柔地掠过那些瓷器,就像在抚摸情人的脸颊,手指最终落在一套精致的长脖子酒具上,喃喃自语道:“这东西,谁都不给!”

    红袖掩嘴笑道:“家主说这些都是破烂……”

    宋乔哼了一声道:“有这么漂亮的破烂么?”

    红袖把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一般道:“有的,真的有,就像咱家铸造出来的第一批金币,跟最后的成品比起来,可不就是破烂么?

    这些瓷器还只是最初的东西,家主不在,烧窑的人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怎么烧成的。

    家主说要总结成功的经验,要不断的积累经验,最后才能达到尽善尽美。

    按照家主一贯的做事方法来看,这些瓷器不过是初成品,今后一定会有更加精美的瓷器被造出来。”

    宋乔的一双眼睛失神的望着那些闪闪发光的瓷器,一脸向往的道:“那该美成什么样子啊!”

第一五八章苏稚姐姐是妖怪() 
    第一五八章苏稚姐姐是妖怪

    “你就该这么美的!”

    云琅信誓旦旦的对苏稚道。

    “那个胡姬好像比我漂亮!”

    “胡说八道,你看看她的厚嘴唇,深眼窝就该知道没人喜欢她。”

    “那为什么曹襄跟李敢都去找她说话?“

    “这是不一样的,那两个家伙没见过几个胡姬,去找她只是想睡她,没别的想法。”

    “他们为什么好恶心,那么丑的女人也喜欢。”

    “这你要理解他们,你这朵受降城最美的花已经属于我了,他们只好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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