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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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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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华贵,却很旧。

    这样的衣裳不适合在山林里奔走,更不适合跟老虎赛跑。

    之所以穿成这样,纯粹是因为清明节到来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过清明节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是韩赵魏三个国家的节日。

    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功臣介子推而设定的一个节日,与老秦人无关。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云琅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允许有祖坟在这里的百姓进来祭奠。

    也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没有羽林郎跟猎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过了清明节,这里又会重新变得杀气漫天。

    这一天,也是野人们出来交易盐巴的时间,是他们唯一能趁机逃离上林苑的机会。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这样,追杀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后给你三天的时间来喘息。

    云琅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家的恩典,而是一个非常阴险的计谋。

    就像养兔子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兔子,于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让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动,好让养兔子的人制定一个合理的宰杀方案。

    看着太宰帮他往要带上挎剑,云琅笑道:“这合适吗?”

    太宰迷醉的瞅着云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现世,不知世人忘怀了没有。”

    云琅见自己收拾停当,就背上自制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来,老虎也想去,却被太宰一脚踢到门后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拼命地挠墙。

    “去看看,去宜春宫那里看看,汉国所有的文告都会贴在那里。

    我很担心他们今年会进驻更多的羽林。”

    “这种事他们不会提前说,并且广而告之的吧?”

    太宰摇摇头道:“你有所不知,伪汉皇帝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上面还有太后,下面还有外戚,旧臣,他还做不到一呼百应,只有实力强大了,才能大权一统。

    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开辟上林苑的目的就在于羽林,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

    羽翼应该已经丰满了,该到大规模训练羽林郎的时候了。”

第十八章钓到一个督邮() 
第十八章钓到了一个督邮

    云琅不知道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通过祭奠来思念故去的祖先的。

    想来这个时间段应该非常的长。

    站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能看到山下小路上的人。

    人很多,超乎云琅想象的多,甚至有车马行驶在道路上。

    这些人都是来祭奠祖先的?

    太宰的回答是否定的。

    太宰带着老虎送他出山,一路上絮絮叨叨的,却让云琅感到很温暖。

    重新踏上山下的平地,云琅的神经依旧是绷紧的。

    头上那束冲天小辫,多少有些无害的意思,不过啊,这是他的想法,估计盗匪跟猎夫们可能不这么想。

    同样惊恐的还有他身边的梅花鹿,好几次它都扭头往回跑,不久之后,云琅发现它又跟在他身边,估计梅花鹿也不傻,回去的路对它来说比前方的路更加的危险。

    两个惊恐的动物战战兢兢的上了大路。

    云琅的薄底皮靴踩上坚硬的大路的时候,他有一种宇航员在月球上踏出第一步的感觉。

    好在路上的行人对他并不关注,即便他拖着一只怀孕的梅花鹿。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惊恐的心就慢慢落下来了,这里的人最多说他一句“好俊的小郎君。”

    这些话都是从马车里传来的,大部分都是女声。

    至于那些拖着爬犁,或者拖着大车的平民黔首来说,云琅一身士人装扮,与他们有天地之别,即便是有一两个年轻的少女多看了云琅一眼,也会立刻被老翁或者老温拉到身后。

    没人拿着刀子冲过来乱砍,云琅已经很满意了,一只手搭在梅花鹿的脖颈上,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沿着大路向前走。

    慢慢的荒野之地逐渐变少,开始有农田出现,一些精赤着身体的人在田地里劳作,准备春耕,即便是路上行人很多,丝毫不理睬。

    云琅瞅了一眼,发现男的精瘦,女的干瘪,没有什么看头。

    劳动的美丽这个词云琅以前听过,只是无法把劳动跟这里的美丽联系在一起。

    午饭时间到了,很多人就坐在路边,吃一点黑黑的云琅认不出来的东西。

    从外形看像是糜子煮熟之后捏紧然后晒干成的干粮,就是里面有很多淡绿色的絮状物。

    相比之下,云琅的午餐就丰富的太多了,梅花鹿的背上有一个不大的革囊,出发前,他就给里面装了很多食物。

    一份凉拌的野菜,一块切成片的冷猪肉,两张雪白的面饼,再加上一壶酒,在黔首百姓眼中一个低调的贵族小郎君的模样就活脱脱的出现了。

    事实上这么装的人绝对不止云琅一个人。

    能进入路边茅草亭吃饭歇息的人基本上都是这副样子。

    旁边有一个身形硕大的胖子,他面前的食物远比云琅拿出来的夸张,最显眼的就是这家伙把半只烤羊摆在桌子上大嚼。

    云琅其实很想在这里交际一下,且不论是谁,在山上居住了半年,说话的对象只有太宰一个人,他很想另外结实一些纯正的汉人,至少要在交流中判断一下这些人的智商,好方便以后跟他们愉快的交往。

    云琅的饭菜是放在一张麻布上的,他面前没有矮桌子,只好跪坐在麻布上,一口一口的吃东西,真正做到了食不出声,嚼不露齿。

    这样的场面就变得很有趣,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子,一个干净漂亮的少年人,一个吃饭粗俗不堪,一个吃饭充满了贵族仪式般的优雅。

    立刻,看到这一幕的人齐齐的对胖子投去了厌恶的目光,却对云琅充满了善意。

    这就是云琅想要的效果,一个人在一边吃的再好看也没有人会注意,如果身边有一个参照物,就能把他的表演拔高至少三个层次。

    云琅从自己的食物中分出一少部分,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茅草亭子外面,还冲着一个努力帮父亲推车的五六岁孩子招招手,指指食物就重新坐下来吃饭。

    云琅快要被自己的行为弄吐了,如果在他的世界他敢这样做,估计会被无数人用脚踹的连云婆婆都认不出来他。

    但是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一个英俊的小后生见到一个孝顺的孩子,给一点小小的奖励,这是士必须做的。

    渴不饮盗泉之水,这句话自然不适用于黔首,小孩子在父亲的推搡下终于拿走了木盒,当他抱着木盒给云琅磕头的时候,云琅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却强忍着一动不动。

    他的模样引来其余士人的哄堂大笑,这笑声却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小郎君面皮薄,有趣。

    怀着愧疚之心的云琅又在孩子手里的木盒上加了一块肉,然后指指母鹿道:“能否帮我给母鹿采些嫩草来,这些饭食就是酬谢。”

    小孩子看着肉激动地眼睛发亮,听云琅这样说,连连点头,然后就快速的抱着木盒回到了父亲身边,高举着木盒要父亲吃肉。

    父亲只吃了一小片,就把其余的肉片放在儿子的嘴里,让儿子吃。

    他在边上的山坡采来了母鹿最喜欢吃的嫩草,放在母鹿的嘴边,朝云琅拱手道:“多谢郎君赐食。”

    云琅摇头道:“这不是赏赐,是交换,你帮我喂养母鹿,我给你饭食,非常的公道。”

    父亲很木讷,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云琅的话。

    倒是旁边一个留着三绺长须的中年人笑道:“今日出门不算白来,父慈子孝,肉食者颁奖,当上行下效,各安其道,人心融融,可见陛下教化有方。

    少年人,可愿意与老夫共饮一杯无?”

    云琅起身施礼道:“长者有邀,云琅敢不从命。”

    中年人捋着胡须大笑道:“果然是名门之后,只是你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聚敛积实,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

    汝当戒之。”

    缙云氏不才子实在是太有名了,但凡是读过《人本纪》的读书人没有不知道的。

    这也是缙云氏最大的遗憾,无论是谁都能拿他来训诫缙云氏子弟。

    云琅恭敬地献上自己的食物,请中年人品尝,中年人皱着眉头吃了一片冷猪肉,眉头散开,瞅着云琅道:“精于美食,果然不负饕餮之名。”

    云琅施礼道:“祖上遗祸人间,儿孙辈勉力回报天下就是,总有一天我缙云氏依旧会名扬天下。”

    三绺胡须的中年人大笑道:“少年人如潜龙腾渊,自有鳞爪飞扬之态。

    只是要多做,少说,而后才能名扬天下,老夫静候云琅之名再入我耳。”

    说完话就递给了云琅一杯酒,云琅双手接过一饮而尽,交还就被躬身道:“瑾受教!敢问长者姓名。”

    中年人仰天大笑道:“人称铁面督邮的方城就是老夫之名。”

    云琅拱手后退,这是一名大汉的官员,不好再继续攀谈。

    吃完饭后,云琅请辞,方城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眼看着云琅牵着梅花鹿离开了茅草亭子,一个戴着面纱的锦衣女子来到方城面前道:“夫郎缘何对次子青眼相加?”

    方城笑道:“无他,老秦人子嗣,多教诲一声没有错,只是次子秉性孤傲,并未向我求索什么,且看他日后的造化吧。”

    “一介贫家子而已。”

    “少君一向精于刺绣,难道就没有看出此子的衣着吗?”

    妇人噗嗤一声笑了,轻声道:“自然是看了,绸缎料子不错,却是西蜀织造,秦人尚黑,然他一少年着黑最是不妥,这套衣裳应该是用长辈的衣衫修改过来的。

    不过,制衣的针脚倒是新颖,尚未得见。”

    方城饮了一杯酒道:“大汉代秦久已,秦之士族自然会遭受灭顶之灾,摇尾乞怜者方能存活,然,此类人没了士人节操,最是不能重用。

    余者,有不愿食大汉禄米遁入深山的,也有离开故土四处流浪的。

    然,这些人大多是志向高洁的真士人,他们的子弟也不会差到那里去。

    仅仅是一顿饭,少君当看出两者之云泥之别。”

    妇人瞅了一眼吃东西吃的忘我的肥胖少年,不由得掩着嘴巴笑道:“夫郎高见。”

    与督邮方城一杯酒,就省了云琅非常多的麻烦。

    这一番礼遇不过是发生在路边的茅舍内,看到的人却不少。

    黔首百姓距离他更远了,那些混杂在人群中的猎夫也收起了一些不好的心思。

    原本他们在等云琅落单,好捉回去之后卖与喜好男色的贵人,大汉贵族偏好男色亦非秘密,即便是当今陛下也与韩嫣朝夕相处,不忍分离,如此美少年可比同样的美女值钱的太多了。

    云琅自然不知道自己差点被人绑架,屁股遭灾,离开茅草亭子之后还在仔细的回味方城这个人。

    这是他见到并有交流的第一个大汉官员,从他的言谈举止上来看,这些家伙的素质很高。

    这样的人仅仅担任督邮这种小官,看来刘彻手下确实有点人才济济的样子。

    “不好弄啊。”云琅哀叹一声。

    那个治军非常严格的羽林郎已经让他对大汉的军队充满了期待,没想到,今天钓鱼又钓到了一个督邮,这家伙眼光犀利,很不好糊弄,再跟他攀谈下去,这家伙就该追问自己的家在何方。

第十九章飞扬跋扈霍去病() 
第十九章飞扬跋扈霍去病

    梅花鹿很乖,跟着云琅寸步不离,它现在已经不害怕了,甩着短小的白色尾巴,边走边吃很是惬意。

    云琅的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这已经是他今天遇到的第三波骑士了。

    不过论起威仪,前两波骑士根本就无法与这一波骑士相媲美。

    因为他们是羽林。

    大红色羽毛插在铁盔上随风抖动,再加上他们身上披着红黑两色的大披风,风吹斗篷,会露出披风下的铁甲跟长剑,显得格外威风。

    最重要的是这群家伙骑马根本就没有刹车装置,在行人不绝的地方纵马狂奔,他们愉快了,却给行人留下一股浓浓的灰尘。

    惹不起的人云琅自然要躲避一下,拉着傻了吧唧的梅花鹿跑到了草地上,等候这群无法无天的家伙们经过。

    羽林纵马跑起来就是一片红云,不过这片红云在经过云琅身边的时候,有人“咦”的叫了一声,然后云琅就听见战马急促的马蹄声在快速的变缓。

    云琅苦笑一声,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能让这群羽林停下马蹄,那只有一个可能了,这帮家伙中的某一个人看中了梅花鹿。

    挺直了腰板,露出最和煦的微笑,云琅站在阳光里就如同一束最纯净的阳光。

    羽林虽然威风,论起摆姿势制造形象,他们那里比得过每天都要拍很多照片的后世人。

    跑出去很远的羽林控马来到了云琅面前,云琅这才看清楚马上坐的全是跟自己现在的身体一般大的小屁孩。

    一个长着一对非常可笑的眉毛的小子倨傲的丢给云琅一个钱袋道:“你的鹿我买了。”

    云琅点点头,从地上捡起钱袋,打开瞅了一眼鄙夷的道:“不够啊!”

    “不够?”那个卧蚕眉小子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

    “你看清楚!这里有好银三两可换钱……多少来着?”卧蚕眉少年转头问同伴。

    不等他的同伴说出答案,云琅不耐烦的道:“六百二十五钱,我说了,这点钱不够!”

    旁边一个微胖的少年回头对卧蚕眉少年道:“霍去病,你遇到骗子了,陛下准备售卖上林苑周边的土地,一亩才一千钱。”

    云琅听到霍去病三个字脑袋里面如同响了一声炸雷……他很快就站稳了身体,看着眼前这个长相滑稽的少年,心中竟然隐隐生出一股战意来。

    霍去病显然是一个比较讲道理的孩子,皱眉道:“你知道三两好银可以买多少东西吗?”

    云琅一只手搂着梅花鹿的脖子一边道:“如今谷价一石五十钱,三两好银可买新谷十三石,地价一亩一千三百钱,可买好地半亩,可买上品齐绣半匹,蜀绣半匹,还能买猪肉一百六十斤。

    可是要买我的梅花鹿差的远。”

    少年人被云琅飞快的语速惊呆了,他们没想到云琅能这么快的就说出三两好银能买到的东西,而且听起来似乎很对。

    霍去病把脖子一梗咬牙道:“我还是不信三两好银买不到你的鹿,舅父当年猎虎才卖了四两好银。”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这山里老虎很多,你找几个猎夫就能弄来。

    可是我的梅花鹿岂能与山涧的野兽相提并论,真是活活气死我了。”

    “你的鹿怎么个珍贵法,你倒是说出来,如果说不出来,小心耶耶们打断你的腿。”

    云琅看着发话的胖少年笑着问道:“你是谁啊?”

    胖少年笑道:“褚少孙,如果你想去告状,就去陵县昌乐坊褚大夫府邸,一找一个准。”

    云琅点点头,从梅花鹿后背上的革囊里掏出一块白面饼子一小块,一小块的喂给了梅花鹿,叹息道:“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穷吗?主要是我的好东西跟钱都用来喂养这头梅花鹿了。

    它每日食用精白面两斤,白米一斗,还要喝酒一斗……“说着话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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