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爱你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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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爱你如生命- 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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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那我就出去了,用不了多久就回来。”看了妹妹一眼,刘春丽穿上外衣,拿好包,推门走了出去。

    屋子里空无一人,刘春艳困乏得很,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赵刚依旧坐在车上,眼神空洞地看着车窗外来往的行人,就像在梦里一般。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也会面临离婚的困扰,而且连挽回的余地都没有。

    手机的铃声一遍接一遍地想着,赵刚到没有接,他想把自己暂时封存起来,与这个世界隔绝,去思考接下来的人生,到底该怎么过。

    忙了一上午,吃完了午餐,如涵正想给赵刚发了信息,却接到了表哥打来的电话,询问晚上能否一起吃饭,如涵刚想答应,蓦地看到了桌上的巧克力,想起了之前崔志浩的约请,犹豫间,说话变得吞吞吐吐。

    “怎么了,涵涵,晚上有事?”卓君听出了话里的玄机,追问道。

    如涵不想欺骗表哥,就和他说了实情。得知对方是如涵的上司,还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卓君连忙阻止:“涵涵,哥告诉你,一定要离这样的男人远点,他们这种人,最喜欢欺骗你们这些小姑娘了,三言两语就能把你们哄上床,玩弄够了再甩掉,听哥的话,别答应他的邀请,千万不能单独和他出去吃饭!”

    卓君的话说的直白,听得如涵有些不好意思。

    “哥,不会的,我了解崔志浩,他不是那样的人,他人很好。”如涵为崔志浩辩解道。

    “我的傻妹妹,你看到的只是表象,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怎么知道他就是好人呢?”卓君不听如涵的话,仍然坚持他的观点,听如涵说崔志浩邀请他吃饭,也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如涵只好给崔志浩打电话,告诉他晚上有事,回绝了他的邀约。

    崔志浩很纳闷,心想着如涵之前的样子,没想到她突然拒绝得这么直接,懊恼之下,崔志浩将之前订好的餐厅退掉了。坐在办公室里,随便拿过本天涯周刊翻看起来。最新一期的封面样本已做好,封面上的如涵笑颜如花,唇红齿白,极为动人,崔志浩心有所感,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下了一段文字:

    那灵动明亮的眼眸,就像夜空的繁星,闪亮夺目,一股清新之气从这灵魂的窗口,直逼人心,一望之下,你的心绝对会加快跳动。那白嫩娇艳的脸庞,红里透过一丝白晰,让人忍不住想捏出一点水来!琼鼻如华,召显着那青春无敌的清纯,粉红色的朱唇,让你忍不住想咬上一口,乌黑的秀发如云地披在身后,如果扎成马尾辫,在身后摆动,绝对能将你的灵魂摆上天,好一个祸国殃民的清新红颜—沈如涵!

    ”如涵,你不知道,我又多爱你!”看着封面,崔志浩在心里默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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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三章 才子燕青灵() 
打不通赵刚的电话,又拒绝了崔志浩,如涵心情不好,下了班,只想去逛街,和很多女孩儿一样,情绪差的时候,如涵最爱逛街,买了喜欢的东西,心情就会好很多。

    刚走出周刊门口,就看到卓君的车开了过来,卓君故意逗如涵,加快了车上,一个急刹车,停到了如涵前面。

    卓君从车上下来,随即又一名男子从副驾驶下来。

    “涵涵,哥一路飙车,可赶过来了。走吧,和哥出去吃饭吧,你逸雪哥已经到餐厅了。”卓君急切地说。

    “这就是涵涵吧?”未等卓君介绍,他身边的男子就问道。

    “涵涵,给你介绍下,这是我们公司的副总,燕青灵,你叫他青灵哥就好。”

    “青灵哥好!”如涵客气地打了招呼。

    燕青灵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早就听卓君说起过你,言语间全是溢美之词,今日一见,才知卓君所言不虚。”

    、如涵猜也能猜到,表哥一定当着燕青灵的面夸赞过她,说她有多漂亮、多可爱之类的。

    说话间,如涵抬眼迎向了青灵的目光,他面容精致,鼻梁高挺,周身散发出一种难以言说的儒雅气质,无论是温柔的一瞥,还是淡然的微笑,都让人如沐春风。

    “涵涵,你青灵哥可是我们公司有名的诗人,他还出版了一本诗词集呢。等会儿吃饭,让他作一首诗给你,你就知道他的功力了。”卓君剑眉轻挑,颇具意味地看着燕青灵。“走吧,咱们上车吧!”

    卓君和青灵依旧坐在前边,如涵坐到了后排的位子上,三人一路说笑着,到了预定的餐厅,远远地看到逸雪的白色切诺基停在门口。逸雪为人低调,不喜奢华,不像一般的富家子弟,座驾动辄百万千万。

    走进了餐厅,逸雪正在门口等候。和卓君、青灵打了招呼。便走到了如涵身边。

    “涵涵,听卓君说你爱吃牛排,这里烤牛排不错。料想你会喜欢。”

    “辰逸雪,挺殷勤的嘛!我也喜欢吃烤牛排,干嘛不和我说。”卓君知道逸雪的心思,故意打趣道。

    逸雪白了他一眼,并不搭话,几个人一起走进了包房,待坐稳了,如涵才注意到,逸雪和往日有些不同。看得出,他似乎精心打扮了一番。只见他内着紫色尖领衬衫,并没有系领带,胸口前的俩三个扣子并没有扣上,清晰的露出锁骨。脖子上挂着那一条项链,是由银色的链子系着一块蓝钻雕刻成的十字架。十字架的外围镶满了白色碎钻,奢华至极。衬衫的尖领上别着镶着白钻的别针。白钻上的菱形切面闪闪发亮,散发出耀眼光芒。外穿黑色外套,并没有扣上扣子。下着黑色长裤,衬得腿型愈加修长。却不显做作。一头黑色的头发恣意凌乱着,更添一份魅惑之意,墨黑色的眸子,泛出阵阵的寒气。嘴角向上勾着,全身散发着神秘的贵族气息。

    “逸雪,你今天这身行头也太帅了吧。我一个男人都不得夸你一句,怎么,为了见我们,特意打扮了。”卓君瞥了一眼如涵,又看了看逸雪,笑着说道。

    “秦卓君,你就别取笑我了,不是我刻意打扮,是你太邋遢了好不好,你除了对你的车感兴趣,什么时候在意过自己的形象,不要仗着自己长得帅就自毁形象。”

    卓君、逸雪二人,你一句我一句的,相互取笑,如涵和青灵坐在旁边看着他二人,都忍不住发笑。

    “哥,你就别逗逸雪哥了,点餐吧,估计大家都饿了。”如涵把菜单递给卓君,说道。

    “让你逸雪哥点餐,今天他请客,谁请客谁点餐。”

    “涵涵,今天你是主角,我们几个哥哥都听你的,你爱吃什么就点什么,不用管我们。”逸雪用宠溺的目光看着如涵,叫来了服务生,任由如涵点餐,如涵推脱不过,只好随便点了几个,四个人边聊边等着上菜。

    “青灵,我一直好奇我妹妹到底有多漂亮,今天你见到了,不妨在涵涵面前展现一下你的才华,以涵涵为题,即兴做首词怎么样?”卓君突发奇想,对青灵说。

    “是呀,青灵,早就听卓君说你七步成诗,借着这个机会,给我们做首诗吧!”听卓君这么说,逸雪也附和道。

    在卓君、逸雪二人的强烈要求下,青灵只好答应了,看着对面坐的如涵,有了灵感,思度了一会儿说道:“我这首诗叫《梨花赋。步韵涵涵》。”略微停顿了一下,他吟诵道:“淡淡轻妆雪色浓,悠悠仙骨水墨中。诗云曲韵难书尽,玉洁晶莹不附庸。夜洗铅华犹冷艳,冰清喧嚣脱俗容。无如万紫争春妒,自有青灵比墨功。”

    “好!说的太好了!我妹妹就是个超脱凡尘的仙子!青灵的诗太贴切不过了!”青灵话音刚落,卓君兴奋地站了起来,带头鼓起掌来。

    “卓君,我尽力了,涵涵的美,我也只道出了几分而已。”青灵比卓君大几岁,为人低调,处事稳重,与卓君的性格完全不同。

    几个人聊得正高兴,之前点的菜一一被服务员端了上来,卓君点了酒,饭局就正式开始了。

    “涵涵,你快把酒倒上,敬你青灵哥一杯,我们燕大才子可不轻易作诗,这首诗可是专门为你所作哦。”卓君笑着把酒瓶放到了如涵旁边,示意她给青灵倒酒。

    “哥,我给青灵哥倒酒是应当的,可是我不会喝酒,你是知道的。”如涵从不喝啤酒,最多只能喝一杯红酒,而卓君并没点红酒,如涵有些为难。

    “涵涵给青灵倒酒就好,我替你喝!”见如涵面露难色,逸雪主动请缨。

    “小雪花,你这可是英雄救美呀,在下佩服!”卓君抱着拳做钦佩状,又开起了逸雪的玩笑。

    如涵将青灵和逸雪的酒杯倒满,两个人碰了杯,随即一饮而尽。

    逸雪给如涵叫了杯果汁,又帮她切好了牛排,三个人便开始觥筹交错,边吃边喝,如涵坐在旁边,看着三个男人喝酒,自觉无趣,走到外边,准备给赵刚打个电话,可依旧和中午一样,接连拨了几遍,也打不通。

    这时候的赵刚,已经回到了家,躺在床上,放空了思绪,不吃也不喝。

    晚上,刘春艳仿佛虚脱了一般,赵文俊叫她“妈妈”,她也不搭理。姐姐做好了饭,叫她吃,她也不去,刘春丽知道妹妹心里不好受,又带着赵文俊和自己的孩子出了门,她想给妹妹点空间,让她一个人静一静。

    刘春艳拿出笔记本,她想记录下自己离婚以后的真实状态,就像当初和赵刚结婚时一样。伴随着笔尖落在纸上刷刷的响声,她的情绪平复了许多:“我不是一个赞成轻易离婚的新潮女人,走到这一步,也算是万不得已吧。到下个月,我和他结婚就有十周年了。而现在,我们即将去办离婚手续了。十年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时间,许许多多的恩怨我也没有办法说清楚。罢了罢了,爱呀恨呀的,都不提了罢……我知道我很累,心里像压了一块大石头,喘不过起来……”

    写完了这段文字,刘春艳打开了电脑,把离婚协议书打印了出来。

    赵刚和刘春艳的婚姻本身就是个错误。十年前,赵刚大学毕业,因为分隔两地,加上家里反对,不得不和相恋两年的大学同学青青分手,在尚未摆脱失恋的痛苦时,经王丽红介绍,认识了刘春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赵刚不爱刘春艳,她充其量只是他的疗伤工具,那种感觉不是爱,而是一种需要,一种慰藉心灵的需要,认识四个月,赵刚就把刘春艳带上了床,一个月后,向她求婚。

    结婚前,刘春艳给姐姐刘春丽打电话打电话,告诉姐姐结婚的消息,刘春丽劝说她要想清楚,刘春艳并未介意,那时候,她并没有搞清楚赵刚是不是真的爱她,却只想和他在一起,为他洗衣做饭、生儿育女。

    如果说婚姻是一场赌博,那么,刘春艳这样这场赌局中的输家,她嫁的是一个根本不爱她的男人,刚刚结婚时,赵刚还感动于她的付出,对她很好,可日子久了,激情退去,没有爱情的婚姻变得越来越乏味,赵刚便开始心猿意马,找寻他所谓的爱情。

    十年了,直到要离婚了,刘春艳才清楚地觉察到,赵刚根本没爱过他,十年来,赵刚只给她买过几件衣服,除了那台手机,甚至连一件像样儿的首饰都没送过,不是没有钱,也不是没有时间,而是,他根本没在意过她的感受,不屑于取悦她,维系他们之间关系的,不是爱情,而是在一起生活的三千多天积累的亲情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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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四章 十年婚姻的记忆() 
坐在电脑桌旁,刘春艳打开了电脑,有些话,即便是和最亲近的姐姐,她也无法诉说,只有诉诸于键盘上,倾诉于笔端。新建了一个空白文档,刘春艳准备写一封信,给赵刚,也给自己,算是对十年婚姻生活的一种无声的祭奠。

    “赵刚,从和你结婚的那天起,我从没想过,我们会走到今天。应该说,为了孩子,我不想离婚,可是……

    十几天过去了,我还是很伤心,哭了不知几次了。我的睡眠质量也受到了影响,常常是夜半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了。我没有什么好高兴的,十年的婚姻失败了,三败俱伤。好在,我可怜的孩子还不知道。我打算先隐瞒,等他大一些再告诉他真相。

    我们一起经营的家也将不复存在了,房子即将卖掉,我们可以把卖房子的钱平分,说实话,我挺舍不得这个家的。家具,家电,都是我精心挑选的,我喜欢我买的这些东西,可是现在它们都不是我的了。我要重新买房子住,装修,买家具家电,一切生活用品。天哪,我头疼得要死!这将是一项多么大的工程呀!

    我暂时不会告诉爸妈我离婚的事儿,我得再想想怎么宣布这个事情。我可怜的爸妈,都60岁的人了,还要和我这个不孝女操心!我很羞愧!

    我心情很糟,但是,不是后悔。大概是对不可预知的末来的害怕和迷茫,我毕竟太疲惫不堪了。我需要休息。随便记下的。乱七八糟,还花了不少时间。我太累了,头疼。 如果可能,我愿意永远将我离婚的消息隐瞒。只为不想面对那些眼神,无论是同情,或者嘲笑。

    当很多的人问我,为什么,我没有办法回答。不回答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没有理由轻率地选择了离婚,而是我不想再诉说他的种种不是。无论如何,再大的恨,离了,也就了了。我又何必再提。

    过了这段日子。我要好好调整情绪了。我不想把我的不快带给别人。看到过一种说法。说,或许我们自己不是一个快乐的人,但是我们都乐于和快乐的人相处。因为人都有接近快乐的倾向;整天和忧郁的人呆在一起,是一种精神上的凌迟。所以,我还是把眼泪留给了我自己,把笑脸留给了别人吧。”

    写到这儿,刘春艳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的泪水流了满脸,凝成了一座带泪的雕像,神色黯淡而阴郁。

    往事一幕幕在眼前浮现。十年前,两人刚结婚的时候,赵刚还是个20出头的年轻人。刚在天涯周刊找到工作,收入微薄,两人没钱买房子,只好在海城郊区,五环以外买了一处很小的公寓,房子很便宜,也很破旧,破旧到,他们进去看着都想哭。那是一套97年的旧房子,两室一厅,一楼。有厨房有卫生间,还有一个封了窗的阳台。原来的房主人搬走了,拆锁,拆灯,拆家电和家具,把房子拆得没个样,到处是洞,到处是眼,到处是垃圾,惨不忍睹。刘春艳想哭。但是还是忍住了,她不想让赵刚难过。他们沉默了半天没说话,最后还是她说:“装修了再入住吧。这一住不知道是多少年,以后想装修再搬来搬去的就麻烦了。”

    听了刘春艳的话,赵刚苦笑道:“说实话,我也想装修来着。可是,春艳,我们真的没有钱了,我们还要买家具和家电,我去家电商场看家电了,我算了算,冰箱一千多,热水器一千多,洗衣机一千多、油烟机一千多、电视最差的还要3000多,这还不算电脑、家具,还有窗帘,灯等日用品……”

    赵刚的账算的很仔细,听过之后,刘春艳更无语了。

    走出了“新房”赵刚和刘春艳在街上游荡,刘春艳挽着赵刚的胳膊,问道:“刚子,你爱我吗?”

    赵刚当时的样子,她至今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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