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尊主是永兴宫的宫主,还是当朝丞相,钱倒是很多,也不怕她乱花,可是到时没有达到她理想的效果,可得气她个半死。
正在此刻,明王钟离琮骑马走过,见到大街上为百姓义诊的叶昔,脸上带着欣赏,目光注视着她,见她极其认真的把脉,询问对方的情况。
他正要去一年一度的吟诗大会,心里在想,不如叫上她,估计会有意外收获。
每年戎疆国的吟诗会,都在京中最大的青楼,朝夕楼举行,规模空气浩大。
因为每年各地的才子和才女都会相约而至,参加此处盛会,若是能被朝中大臣看上,可以向皇上举荐,在朝中谋个一官半职。
各家的女儿,参加之后,脱颖而出者,有可能被那些朝中大臣选中,介绍给自己的儿子,成为某某儿媳。
钟离琮下了马,来到了她的身旁,叶昔见到他,心中疑虑,他来做什么?看他那精神头,不可能是来看病的。钟离琮一副看猎物的贪婪目光,注视着她。
叶昔清冷的声音问,“有事?若是没有,就别打扰我给别人看病!”
钟离琮的贴身侍卫,王康厉声呵斥,“大胆!”
钟离琮抬手,让他别说话,“来找你,自然有事?”他声音富有磁性,带着几丝清冷。
叶昔望了他一眼,“说吧!”她边抓药,边对他说。
钟离琮平静沉稳的表情,“我想邀请姑娘一同去吟诗会,姑娘可愿陪我一同前往!”他谦虚友善口气询问。
叶昔骨碌碌的双目,转了转,正打着鬼主意。钟离琮看着她古灵精怪的样子,心中暗想,她又在打鬼主意了。他的目光像在欣赏自己的猎物,在自己眼皮底下搞小动作,却让他感觉极其有趣。
叶昔盯着他,勾唇一笑,“可以。听说你府中有许多名贵的药材,不如把那些药材分给我一些,如何?若是同意,我就去!”
钟离琮就知道她会这么说,他点了一下头,“可以,明天就给你送到府上。”
叶昔摇头,“不,那些药明天送到自己的药铺,博仁堂。”
于是两人达成协议,叶昔收拾了一下摊子,就把东西交给燕离寐,让她拿回去。
过了一会儿,她回来陪她一起去了吟诗会场,朝夕楼。
当他们到了后,只听门口的人大喊,“明王殿下到!”
当钟离琮颀长高大的身姿进入大楼,四周鸦雀无声。
只见他今日穿着一件湛蓝色的锦袍,上面绣着蟠龙,腰间系着一块上等的黄玉珏,玉珏下留着浅黄色的丝线。
看着贵气高雅,冷傲霸气,自有一股王者之风。
众人看到他身后的女子,一张白璧无瑕的精致脸庞,出尘脱俗的气质,嫣然带笑的和明王殿下一起进来了。众人猜测,这位女子是谁?竟然能有资格站在明王殿下的身边,难道是明王殿下的红粉知己。
明王来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叶昔瞧了瞧四周,没有见到那个身影,放下了心中的不安。
明王见她双眼四处张望,心中好笑,看来某人怕他的哥哥。
钟离琮低低地声音,对她说,“别担心,你的大哥不在,丞相现在被皇上留在宫里,商量大事,不会碰到的。”
钟离琮心中低语,眼见不久就要入秋,今年边境不稳,东有成国的虎视眈眈,南有西荻国的侵扰。加上戎疆国的气候寒冷,很多时候,一到秋季就会下起大雪,叶羿被留在宫里,商量今年将士的军饷和防冬事宜,到时真的是忙的脚不沾地。
至于自己,他请求来监督本次的吟诗会,这工作要轻松多了。
叶昔听到他说的话,心中安心了。
钟离琮坐在了最前面的位置,旁边没有位置,明王让人加了一个座位。
于是她就坐在了钟离琮身边,望着四周盯着自己,有得好奇,有得嫉恨,有得羡慕,叶昔通通当没看到。
此次住持吟诗会的人,是当朝礼部侍郎,孙秉才,他暗中是明王一派的支持者。
孙秉才见到明王到了,他站在台子上,对坐在下面的众人说,“今日吟诗大会,共有三场,第一场,众人写下自己的诗,交给明王殿下和几位陪审大人,由他们选出最优秀的二十名才子和才女。
第二场,男女分开赛,同样照此做法,选出六名才子和才女。
最后一场,留下了三名才子,还有三名才女,进行最后才子第一名的争夺,还有才女第一名的争夺。”
接着,他宣布,“吟诗会现在开始!”旁边的打锣人轻轻一敲金锣,咚的一声,吟诗会开始了。
礼部侍郎站在高台上,大声宣告,“听好,第一场题目,大家以牡丹花为题,做一首赞颂牡丹花的诗即可!限时半柱香。”
叶昔心中呢喃细语,关于牡丹花的诗,她脑海中倒也挺多的,只不过都不是她自己作的诗。
钟离琮坐在旁边,悄悄耳语问她,脸上带着惊诧,“难道你不会?”他故意这么说,只不过女主可不傻,她朝他笑了笑。
她勾唇一笑,“你猜!”
半个时辰过了,敲锣的人轻轻一打金锣,礼部侍郎大声说,时间到,各位停下你们手中的笔。
钟离琮见她白纸上一个字都没有写,心中暗自猜想,以她的才学,绝不可能做不出关于牡丹的诗,估计是她不愿作而已。
钟离琮望着她,“我是叫你来参加吟诗会的,你若是不作,我也就不派人送那些药材给你了。”某人**裸带着假意的笑容,威胁她。
某女心里骂道,“卑鄙,典型的笑面虎。”
钟离琮看她气狠狠的表情,这小妮子估计在心里骂我呢?
叶昔冷冷地望着他,“现在时间都过了,作了也没用了。”
钟离琮笑了笑,“你只管作一首就好,其他的你别管!”
在这里他说了算,只要他说通过,那就通过了,别人不敢反驳。
叶昔只好作了一首,提笔写在白纸上。
这首刘禹锡的《赏牡丹》,在现代可谓家喻户晓,特别是最后两句。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
惟有牡丹真国色,开花时节动京城。
钟离琮见她写完之后,拿了过来,仔细瞧了瞧,此诗最后两句是最好的,将牡丹的美写的淋漓尽致,让整个京城的人都趋之若鹜。
钟离琮将她的那首诗也放进了那些人的作品中。
过了半个小时,他们选好了二十篇最好的作品。
礼部侍郎看到刚刚明王将叶昔的作品放到了其他作品里,他不敢反驳,只好由着他。
这时,一位穿着绛紫色长裙的女子,高冷的面容,站了起来,表示不服气,“大人,她作弊!她不算。”
叶昔见她指着自己,无奈的表情,心里嘀咕,这不能怪我啊!罪魁祸首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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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吟诗会 二
某女气恨的眼神剜了他一眼,就像再说,看吧!都是你害得,害我被人冤枉。
叶昔挨近了一点,低声责备,“都是你害得,现在就别怪我出卖你!”
某女说完,站了起来,望着那个女子,一脸无辜的表情,“这你可冤枉我了,要怪就怪钟离琮,是他把我写的东西塞进了你们的诗作中。
哦!现在你们不敢说他,就来怪我,有本事你们说他作弊啊!说我算什么本事!”
钟离琮见他把自己帮她作弊的事全部抖了出来,既无语,又让人好气又好笑。谁敢向她这样胆大妄为,敢说自己的不是,估计也只有她。
众人面面相觑,心中感叹,胆子也忒大了些,竟敢直呼殿下的名字,还敢说殿下带头作弊。盯着明王,见他表情还是那番淡漠,不喜不怒。
当众人以为明王殿下要发火时,却见他倏然一笑,无可奈何的面目。
只见他盯着叶昔,气责的语气,“你这丫头,也太没心没肺,我还不是为了帮你!”表情带着丝丝宠溺。
叶昔嘟嘴,抱怨道,“切,我又没叫你帮我,本姑娘若不是为了你府中的那些药材,我才不跟你来这么无聊的聚会。”
某女直白的话,让钟离琮无话可说,虽然他清楚,她跟自己来就是想要自己府中的那些药材,可是被她堂而皇之的说了出来,心情有点低落,这小妮子完全不顾及自己的颜面。
她那一句无聊的聚会,算是彻底得罪了在座的所有人,若这吟诗会无聊,那么在她眼中,他们这些人也是无聊的人了。
钟离琮心中呢喃,这小妮子到底知不知道,她的一句话,算是彻底得罪了这些人。虽然在他看来,这吟诗会的确挺无聊的,可是也不能像她这样随意脱口而出啊!
其实叶昔就是故意的,不过是责怪钟离琮带她来了如此无聊的聚会。一个个的都装的人模狗样,不过就是一群攀龙附凤之人罢了!好吧!她也算是这群人中的一个,就是故意接近钟离琮,到时若能得到他的相助,自己在戎疆国更顺风顺水一些。
她的哥哥权力也大,但是始终没有一个王爷的地位高,所以到时有了哥哥和明王的帮助,能让自己在京中,暗中培养自己的势力,这样也不会有人阻止她,那些势力也能更快壮大。
钟离琮不和她说,否则非把自己气死不可,他望着礼部侍郎,不怒自威的面容,“孙大人,此次吟诗会由你主办,不如你看一下叶姑娘的诗,来做评判,看她能不能通过?若是你觉得不行,那就算她淘汰,你们看,如何?”
孙秉才点头,自己主子吩咐的事,他肯定得办好。
众人议论,点头,表示同意。
这时,下人将叶昔的诗作递给了孙秉才,孙大人接了过来。
孙大人瞧了瞧,脸上带着赞赏,顺带望了望叶昔。
只听他声音洪亮,“此诗极好,为了公平,本官给大家读一遍,让大家听一听,一起做个见证!”
只听他大声朗读,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开花时节动京城。
他笑着赞叹,“此诗极其应景,还把牡丹的美艳写的淋漓尽致,让整个京城的人都想要目睹他的天姿国色,好,太好了!”他连说了两个好字。
孙大人之所以说应景,是因为现在的大殿外,就有一个小花园,花园里栽种着各色芍药。侧面还有一个水池,池里栽着不同的芙蓉花,水池上面还有一座小桥。
众人听完,大殿之内,不停地有人在谈论,赞美这首诗如何如何?
只见一个书生模样的人,脸上带着赞赏,此诗说芍药妖艳,可是却缺乏品格,芙蓉貌美,却少些温情,只有牡丹是国色天香,引得无数人尽相追捧。好诗,好诗!
旁边的一个穿着青色长衫的男子,附和道,是啊!写的真好!
叶昔心里暗自再说,能不好吗?那可是先辈传下来的佳作,绝对让你们望尘莫及。不过,叶昔明白,就算自己写的这首诗没那么好,他们也会吹捧自己写的好,因为自己是明王殿下带来的人,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得罪他,除非他不想活了。
钟离琮坐在那里,云淡风轻的面容,“孙大人,该你做评判了,你觉得如何?”声音没有压迫感,却能让孙大人畏惧。
孙大人脸色恐慌,宣布结果,“叶姑娘的诗写的极好,所以此次她可以进入第二轮比试。”
孙秉才心里低低呢喃自语,就算写的不好,本官也不能让她被淘汰,否则那是打明王殿下的脸面,自己不想活了。
叶昔就知道是这种结果,没有人敢说明王的不对,所以她铁定能进入第二轮。
接下来,孙秉才宣布了其他进入第二轮的名单,至于名单之外的人,全部被赶了出去。
这时的大殿,人数变少了,也不再显得那么拥挤。
钟离琮和其他几个陪审坐在台子的侧面,和那些比试的人有一段距离。
孙大人望着下面坐着的人,脸上带着恭喜的笑容,“恭喜各位进入第二轮,接下来的题目,请大家做一首关于自身品格或者气节的诗,限时半个时辰!”
同样的话说完,敲锣人同样敲击了锣面,示意开始。
这一次,叶昔没有拖时间,她想了会儿,就提笔了。
钟离琮见她这么快就想出来了,心中不觉好奇。他忍不住偷偷瞄了几眼,看到她写的,眼中露出欣赏惊叹的目光。
他口中不由自主地跟着她的笔写出的字轻读了出来,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他忍不住拍起了掌声,口里忍不住惊叹,“写的好,太好了!”
钟离琮心想,他觉得她就有那种坚韧不拔,永不服输的品格,好,极好!做本次的第一才女都不为过。
叶昔心里感觉不好意思,毕竟这些都是别人所作,根本就不是她写的,她只不过照搬照抄而已。
众人见明王竟然对一位女子大加赞赏,那么她的诗肯定写的极好,估计比刚刚那首还要好。
她的作品提前完成,她交给了陪审,陪审看完,无一不惊喜叹服。
过了不久,时间到了,众人交了自己的作品。
孙大人说出了结果,不必想,叶昔进入了最后一轮,并且她的那首咏竹诗从此以后,被人纷纷传颂。
现在只剩下六名,女子中的第一名,就是叶昔,其他两个女子是朝中大臣的女儿,本来想趁此良机,找到一个好夫婿,可是全被叶昔给搅了。
那两个女子,其中一个人,就是当朝桓国公的女儿,名叫冯清霜。她极其爱慕明王,此次想要以此吸引明王的瞩目,可是却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给搅了,她当然很愤怒。
此时的她正一脸妒恨,怒目的盯着叶昔,恨不得吃了她。她就是先前表面叶昔作弊的那位绛紫色长裙的女子。
另一位,只是一个外地州官的女儿,不出名。
冯清霜心中恨怒难消的想,我一定要成为第一名,我绝不可能输给一个来历不明的野丫头。
孙大人浑浊的嗓音开始说第三道选题,“接下来是第三场的题目,写一首忠君报国的爱过诗,时间也为半柱香!”
锣声一响,众人开始下笔。
钟离琮见她在思考,心中想,这一回她该要多想一会儿了吧!
只见她思考了几秒,就提笔而书。
钟离琮见她这么快就想起了一首,心中有些惊疑,当看到她写的内容,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传闻一战百神愁,两岸强兵过未休。谁道沧江总无事,近来长共血争流。
钟离琮读到那句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直接触动心弦,让人听着颇为感同身受,不管你有多大的功绩,都是千千万万人的白骨堆积而成。
叶昔写好后,钟离琮一下子抢了过来,忍不住大声评价,写的太好了,将战场的凶险,还有百姓的苦难都融入了进去。
叶昔带着风和日暖的满脸笑意,心里嘀咕,能不好吗?自己照着古人的诗抄的。
钟离琮都忍不住直接宣判,这首诗为第一了。
半个时辰后,众人将诗交给了评审,他们一致决定,第一才女为叶昔,第一才子为当朝桓国公之子,冯清峰。
这个结果气得冯清霜咬牙切齿,痛恨的双眼,盯着对方,恨不得杀了她。
礼部侍郎孙大人将冯清峰的佳作和叶昔的佳作通通读了出来。
冯清峰的诗,我本痴狂人,肝胆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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