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桀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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桀骜-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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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原文中,就是纪骜身上的神族后裔之血才引得逍遥经出世的。

    果然,暗红的血液一落到地上,土地下就传来了隐隐的震动。似乎有隐约的光从地下透出来,纪骜像动物一样本能地察觉到了危险,想要躲开,但是看见林涵这个在他看来软趴趴的家伙都没动,他也按捺住了自己的本能,神色冷峻地盯着地上渐渐扩大的裂缝。

    “你是魔族吗?”纪骜忽然问道。

    林涵被他吓了一跳,抬起头来,才发现纪骜脸上并没有像常人一样谈魔色变,甚至还带着一点点兴奋。

    他不知道纪骜其实是现学现卖,他刚刚杀三代弟子云山时,腹部都被云山的飞剑洞穿了,仍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云山震惊之下,说他是魔族,只有魔族才有用血肉发动的法术。虽然下一刻他就被纪骜扑上去扭断了脖子,但是他的话纪骜却记在了心里。

    纪骜从小离群索居,被人当做小怪物。进入离天剑派这种高高在上的修仙门派后,也没得到什么认可,反而受了不少看上去仙风道骨的离天剑派弟子的欺负,还被骂作魔族。他对修仙门派,其实是没什么归属感的,正义感更是缺失。既然云山骂他是魔,他就当魔好了。反正魔族还不会死,多好。

    而林涵虽然对他很和善,但是在他心里,还是希望这个白白嫩嫩干干净净的离天弟子和自己一样,是和魔族有关的,这样他们两个就是一派的了,也不用担心林涵站到修仙门派那边去了。

    他这些偏激的想法林涵是不知道的,但是林涵却知道这个世界仙魔的秘密,而且因为写了纪骜几年的缘故,本能地感觉和他没有一点隔阂,当即就摆出家长态势教育他说:“其实这世上仙魔的血脉区别,都是别人杜撰出来的。女娲娘娘人首蛇身,你说她是人还是魔?其实并没有什么魔,神魔的血脉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站在修仙者这边就是神,站到对立面就是魔。现在经过了亿万年,传说都失了真,神又都聚集在十方大世界里,这些人才会见到点奇特的血脉就当成魔族。”

    纪骜从小听了不少名门正派仙风道骨的大道理,这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大逆不道的新奇论调,顿时十分赞赏,眼睛亮亮地看着林涵。

    说话间,地上的裂口已经有手掌宽了,随着金光大盛,一道流星般的光芒直接从裂口处窜了出来。还好纪骜眼疾手快,一下就抓住了它。

    那是一卷薄薄的经书,浑身散发着金色的光芒,类似羊皮的书体上镌刻了无数让人目眩的花纹和上古文字,散发着让人心悸的威压,只要对修仙之道有所了解的人,都能看出这是一件绝世的宝贝。但纪骜一抓住它,还来不及高兴,就感觉有一股巨大的吸力从书上传来,浑身的血液都似乎聚集到了握书的手掌上,连骨髓都要被抽空了。

    “快放手!”林涵吓得变了脸色,连忙扑上去把书抢了过来。这本书是上古神物,如今残破不堪,最需要的就是纪骜这种上古神族后裔的精血来修复它自己。

    书脱手的瞬间,纪骜也跌坐在了地上。他似乎被抽空了全部的力气,连原本血被止住的伤口也再度恶化,从包扎的白布里沁出血迹来。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更是血流不止,面色也灰了下来。

    “你怎么样?”林涵把逍遥经收进怀里,也不敢乱动他,只能从身上拿出补气的丹药来,喂他吃了半粒。

    纪骜摇摇头,他活了怎么大,虽然没法聚集灵气,结果被入门考核的长老定为废人,但是仗着天生体质,从来没被折腾到这么惨过。他心性奇特,天生狼性,竟然不觉得害怕,反而对这部经书十分好奇。

    “这是逍遥经,”林涵一边扶起他,一边跟他解释:“等我们回去之后,再跟你细细说。”

    “别啊!”不远处的火掌树后闪出一个人影,俨然穿的是离天剑派三代弟子的白色道袍:“就在这说嘛,我也很想知道什么是逍遥经呢,云涵师弟!”
………………………………

第6章 规则

    林涵的心骤然一沉。

    不远处站着的俨然是常年跟着云膺的两个狗腿子之一,云兴师兄。林涵自认为今晚的行动已经极尽小心了,没想到竟然还是被人发现了。

    “我早就看出你这小子不对劲了!”云兴十分得意:“平白无故,拿自己好好的树来换云膺师兄的枯树,还好我今天从这里路过,发现了这道白光,不然原本属于云膺师兄的宝贝就要被你给挖走了。”

    果真是运气问题。

    林涵暗自在心里叹了口气,缓缓站了起来,他一动作,云兴就十分警觉:“别乱动!我告诉你,我的飞剑可不认人!”

    离天剑派只有普遍都是凝脉期的二代弟子才有真正的飞剑,这云兴的法器说是飞剑,其实就是一柄劣质的剑胎而已,连下品都算不上,是他当初百般讨好剑庐的火锋师兄才得到的,经常拿这个来吓唬人,其实还不如云膺的金鹰。

    “云兴师兄,别动不动就打啊杀啊的,我又没说要私吞这宝贝,”林涵一边和他虚与委蛇,一边踢了一下脚边的纪骜:“云膺师兄自己都可以买得起飞剑这种宝贝了,我手上这种货色,他看不上的。不如我们两个……”

    云兴对他的提议似乎颇为心动。

    “看不出来,你小子……”

    云兴话还没说完,林涵直接一抬手,云兴以为他是要攻击自己,连忙召出飞剑:“杀!”

    然而林涵却是把用衣襟包裹住的逍遥经往纪骜那边一扔,自己抬手召出了银船挡在身前:“纪骜,跑!”

    一道黑影怀抱着逍遥经,如同狼一样窜进了树旁的藤蔓丛中。林涵看他能领会自己的意思,顿时十分欣慰。可惜眼前的形势却由不得他高兴――云兴那柄劣质飞剑远比他想象的锋利,一击之下,银船上直接出现了一道深深的凹痕,如果不是林涵这几天都在熟悉这条银船的驾驭方法,只怕这一击之下就得被飞剑所伤。

    云兴一击不中,又挂念着被纪骜带走的逍遥经,收起飞剑就想去追纪骜。

    “别想跑!”林涵自己带着银船,明明是带着个只能挨打不能打人的龟壳,还搞得像他在追云兴一样,直接驾着银船朝云兴冲了过去。

    云兴顾忌他,回手一剑,直接穿透了船舷。林涵连忙驾着银船逃窜。

    云兴却已经被他惹怒了。

    “你想救那小子,自己就代替他死吧!”云兴跟着云膺,也是心性暴戾,明知道林涵除了银船没有别的法器,还要一剑一剑狠狠劈下来,显然是想要林涵的命。

    不过两三剑下来,林涵的银船已经摇摇欲坠了,云兴再是一剑下来,直接削掉林涵一截衣袖,连皮都被削掉一块,林涵哪里受过这种重伤,痛得心神不稳,直接从空中栽了下来。银船也化为银箔小船落在他手边,几乎要散架了。

    林涵背靠着一棵火掌树,努力想爬起来。

    云兴却已经逼近来,直接落到地上,提着飞剑,就想一剑结果了林涵。

    林涵避无可避,只能伸手护住头颈,然而等了半天,只听见一声重物倒地的声音,再睁开眼睛时,眼前的云兴已经成了一具尸体,而骑在尸体上抹着匕首的,正是脸色苍白的纪骜。

    “逍遥经,”纪骜已经连坐不坐不住了,仍然咬着牙从怀里掏出那卷带着金光的经书,递给林涵:“还你。”

    林涵伸手去接,扑通一声,纪骜已经连人带经书栽在了他怀里。

    …

    纪骜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他是天生带着警觉的人,一醒来也不急着爬起来,只睁开一条缝,悄悄地打量了一下周围。

    这是一间非常整洁的竹屋,陈设很简单,桌椅蒲团都是干净的,墙上还挂着一个装药丸的小葫芦,竹屋的窗半开着,可以看见窗外是一片新开辟的药田,竹屋背靠山壁,前面就是悬崖,显然是能够靠法器飞行的三代弟子才能居住的地方。

    纪骜隐隐地感觉到了竹屋里的灵气――他自幼生活在种植灵谷的凡人之中,哪怕是最好的灵田,也没有这么充沛的灵气。

    门被推开了。

    那个叫做“云涵”的少年走了进来,他换下了夜行衣,穿着三代弟子的白色道袍,宽阔的袖口盖住了他受伤的手臂。

    “你醒了?”林涵刚刚浇过药草,准备过来看看纪骜。

    纪骜直接从床上翻了起来。

    一夜过去,他的伤口已经基本都痊愈了,身体仍然灵活得像一只小野兽一样,直接就跳下床来。林涵知道他的脾气,也不拦他,干脆叫他一起:“既然你醒了,就过来和我一起去抓兔子吧。”

    “抓兔子?”纪骜有点弄不明白。

    “是啊,抓兔子烤着吃。”林涵笑着问他:“你不饿吗?”

    …

    修仙之处大都灵气充沛,花木茂盛,自然也有许多野兽出没。林涵住的这一处还不算幽静,没什么老虎豺狼,充其量只有些兔子野鸡,天生万物皆有灵,哪怕是兔子这种生物,也会本能地被林涵种植的那些灵药吸引,所以林涵没事就把周围的兔子野鸡清一清,既然抓到了,也懒得浪费,何况林涵在现代就颇会做菜,这几天等纪骜的时候,他除了种灵药,基本都在研究做菜了。

    有纪骜这个兽性未脱的家伙在,抓兔子更是轻而易举,林涵刚刚准备好陷阱,他已经拎着几只兔子回来了,还有一只野鸡,已经被他拍晕了。

    林涵在竹屋后面垒了一个土灶,点了一张离火符,十分熟练地把兔子剥皮去骨,用从山下凡人那里买来的辣椒盐巴炒熟,又煨了两碗灵谷饭,准备招呼纪骜一起吃。

    但纪骜站在那里,压根不准备动。

    “你不吃吗?”林涵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夹起一大块红烧兔肉就放进嘴里。

    “肉食是凡人吃的,对修炼没有好处。”纪骜十分淡定:“口腹之欲没有意义。”

    事实上,他不仅对口腹之欲没兴趣,而且再难吃的东西他也无所谓,在原来的那个故事中,纪骜除去没找到修炼法门之前有过一段靠草木充饥的日子,后来基本都不再吃五谷杂粮。

    林涵看他确实没兴趣,也不再劝,自己一个人吃了起来。这具身体倒不如他原来能吃辣,刚吃了两口,鼻子上都沁出汗来。

    “逍遥经在哪里?”纪骜又问。

    “你要逍遥经干什么?”

    “那本经书很厉害,是个宝贝。”纪骜一板一眼地告诉林涵:“我看了那本经书,就能变强。”

    “变强之后呢?”林涵反问他。

    “杀人,报仇。”纪骜惜字如金:“变得更强。”

    林涵看着眼前这个冷峻的少年,隐约有点心惊。

    “不为了变得开心吗?”他有点担忧地问。

    “什么是开心?”纪骜冷冷地反问:“为什么要开心。”

    林涵竟然一时找不到话来回答。

    “开心就是,”他迟疑了一下,然后看到了自己手里端着的碗,和碗里的兔肉:“开心就是口腹之欲。”

    纪骜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开心就是吃到喜欢吃的东西,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朋友,爱人,爱人就是道侣的意思。”林涵努力跟他解释:“一切没有用但是你还是愿意去做的事,就会让你开心,就和口腹之欲一样。”

    纪骜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开心是凡人的事。”他下了结论。

    “你可以这么说。”

    “我要变强,我不要当凡人。”纪骜告诉他:“我不要开心。”

    林涵急了。

    “其实也可以一边变强一边开心的。”他焦急地跟纪骜解释:“但是如果你只是一心想变强,而丢失了很多东西的话,那你就再也找不回能让你开心的事了。”

    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

    他是为了纪骜来的,为了那个没有写完的结局来的。

    他必须给纪骜一个好的结局,一个除了成为传说,除了孤独的永生和自我放逐之外更好的结局,一个纪骜脸上还有笑容的,还知道开心是什么的结局。

    他那篇文写得太多了,写得太长了,他甚至创造了一个不该出现的角色,以至于事情发展到无法收拾……

    所以他必须亲自来这里,来给纪骜一个结局。

    但纪骜显然是从另外一个思路思考的。

    “你觉得开心比变强重要吗?”他问林涵。

    “其实这两个一样重要。”林涵告诉他:“如果不够强,别人很容易夺走你开心的权利。但如果忘记了开心,变强就毫无意义了。”

    纪骜思考了一下。

    其实他并不是很擅长思考的人,他更厉害的是本能。他思考的时候常常给人一种错觉,仿佛是一只小野兽,在努力模仿人类的规则。

    “这样好了。”他告诉林涵:“我负责变强,你负责开心。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

7。功法

    虽然两个人探讨的问题非常高大上,但是现在面对的问题却非常严峻。

    “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就要上交自己负责的火灵果了,一共是一千斤,一斤火灵果的市价是三两灵石,所以我们至少需要弄到三千灵石。”林涵的经济头脑倒是不错:“对了,离门派考核还有半年,我们必须在那之前晋升凝脉期,最好能偶弄到两把飞剑和一身防装。飞剑和防装按最差的下品低阶算,就一共是一五万灵石。”

    这两个人也是有意思,明明算起来相识也不到一天一夜,却都自觉把自己和对方视为一体,林涵是因为纪骜是自己一手写出来的,写了三年,所以本能地有一种近乎监护人的自觉。至于纪骜是为什么对林涵这么亲,就不得而知了。

    “为什么我们要买飞剑?”纪骜对这些烂事一点也不感兴趣。

    林涵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的意思是:都是你的错。

    然而他并不能告诉纪骜,这是因为按照原文情节,你在进入离天剑派半年之后,就会杀掉一位金丹长老的儿子,所以必须在门中考核里拿到第一名,只有这样才能拜入其他金丹长老的门下,寻求庇佑,所以我们早准备早好。

    他只能选择不回答,而是默默地关上门窗,把那本逍遥经拿了出来。

    “试试运气吧。”林涵把经书放在纪骜面前:“看你能得到什么功法。”

    “这书里有多少功法?”

    “这是上古神物,已经修炼出器灵了,里面有多少功法我不清楚,反正从神品功法到灵品功法都有,看你运气了。反正上次你……上一个打开这本经书的人,拿到了弑神级的功法‘吞天诀’,这次应该也不会差到哪去。”

    其实哪有什么上一个打开这本经书的人,林涵说的就是纪骜,不过当时写书的时候他很有点恶趣味,故意给纪骜安排了一门最难练的功法,吞天诀听起来名字霸道,其实修炼中需要的灵气太过恐怖,还没到凝脉中期,就差点抽空整个离天剑派的地下灵脉,所以纪骜一路都是越阶作战,常常以炼气期的修为去面对凝脉期乃至金丹期的前辈,每次都是九死一生。

    所以林涵这次希望能出个意外,反正逍遥经里没有垃圾功法,只要捡个稍微轻松点的,他们的日子就会好过很多。

    但纪骜一点都不体会他的苦心:“什么是弑神级,这经书里有上品功法吗?”

    “没有。”林涵直截了当告诉他:“功法和丹药一样,分为下品中品上品,再上面是灵品,这个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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