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说,袭杀王统的那人肯定是用弓的高手,不然不可能抓住那种最恰当的时机,而一个用弓高手,会犯那种还能在弓身上失误留下痕迹这样练上几个月的人都不会犯得低级错误么?
完全没可能!
张大元等人完全没明白,只能将目光汇聚到神色已经逐渐凝重的王统身上。
王统抚摸了那弓一会,然后便开始尝试着拉开。王统将手搭在弓弦之上,右臂缓缓注力,手指渐渐坚若磐石,但弓弦纹丝不动。
王统尝试了半天,但弓弦却就是纹丝不动。要说王统的实力,具体多少谁也说不清楚,但单说力气,却是连骁武军中的力士也比之不上,张大元等人对这点是亲眼目睹,但更加真实的事情就摆在眼前,王统如此实力高强之人,竟然拉不开一把新弓,说出去都会让人笑话。
众人中只有潘胖子神色自若,显然他自己也早已试过,而李余则早被张大元拉了出去,虽然李余有了进骁武军的机会,但毕竟还不是这军中的人,这种机密的事情更是不好让一个小孩子来听。
王统的实力大家有目共睹,那么,这种状况的出现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把弓有问题!
张大元从王统手中拿过那把弓,上下左右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但除了那些众人所知的东西之外,什么都没现,不信邪的他也尝试着准备拉开那把弓,但结果一样,纹丝不动。
竭尽全力的张大元在亲手试过之后,终于认识到了这把弓的特殊,或者称之为是妖异。
这时一把妖弓!
张大元心中如是想着,本来很异想天开的想法,却紧接着被证实了。
“这是一把妖弓!”说话的人是王统,他感觉到有些不可思议,这…这种邪意的东西怎么会在这里出现,而且还被人用来刺杀自己。
这些人到底是谁……
这个结论从王统嘴里清清楚楚的说了出来,却没有人觉得怪异,因为这事本来就很怪异,一把弓,是让人来用的,如今却拉不开了?说出去都让人耻笑。
“这弓通过了血祭。”
一阵莫名其妙的冷风不知道从哪里吹了过来,吹得在场所有人浑身打起了寒战,同时的,王统又一句像是冷梆梆的话从口中吐了出来,直接砸在众人的心中。
“这真的是血祭?”问话的是张大元,神经从来都是比较大条,一向都是直截了当,一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所以对于一切稀奇古怪看起来根本就不可能生的事情,他从来都有着惊人的接受能力。
张大元得到了老大王统的确定,顿时放下了心,吼道:“大不了就是一死,有啥可怕的。”
………………………………
第一百六十三章 风骚曼城
这一嗓子如同炸雷,猛然炸响在在场大多数人的耳朵。
一语惊醒梦中人!
众人顿时全都放下了心,不由暗骂刚才自己那没出息的样子,不就是个血祭,有什么可怕的,当兵的军队出身,死?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一个血祭而已,最坏的结果能是什么,不过一死云尔。
但,潘胖子是个另类,他最怕的恰恰就是死。
潘胖子在一番的追踪下,发现了这把弓,发现了这把弓的古怪,知道这把弓不同寻常,所以这才胸有成竹的等着王统等人来抓他。
但这结果却出了潘胖子的料想,谁能想到一把普通的弓竟然能成为一把被血祭了得邪弓呢
血祭这个词还是上千年传过来的,传了千年,便也只能是个传说了,传说中的血祭往往阴毒无比,用数百活人的鲜血来献祭,献祭的对象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但不论是什么,都有着莫大的能力,而且往往不能够摧毁,甚至是触之必死的类型。
而为什么潘胖子和王统那了这把弓到了现在却没事,只能说这献祭的等级不够,所以没有那么大的威力。
传说了千年的东西突然间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惊讶在所难免。
但,话又说回来,传说了千年的东西今日重见天日,这说明了什么?说明这血祭的方法一直就没有流失,并且还有了死灰复燃的现状。
血祭在当时的年代不知道弄出多大的孽障,总之,大宣国内是严令禁止,而且发现以后全民杀之。但,幸好,虽说这种被血祭了得兵器威力极大,而且还带着一种邪性,但通过一种方式认主后,只能一人使用。
王统默默地看着手中的长弓,他对这种历史不感兴趣,他如今只是在想这把弓为什么会被潘胖子发现,按理说,能够使用这把弓的人实力肯定不会差到哪去,但为什么就会把这把弓放在哪里呢?
王统可不会认为这是被丢失的,但却想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
下午的光阴跑得飞快,转眼便已成黑夜。
王统在下午的时候便带着人走了,他最后没忘了潘胖子,但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带走他,而那把弓也被人废弃在了豆腐坊,没人再去理会。
这把血祭之弓,已然成了废物。主人应该还在,但却是在没机会使用了。
李余在众人走后回到了这间屋子,胖子正在那里优哉游哉。
“胖子,你到底犯了什么罪啊,能让这么多人来追你。”李余心里面很好奇,直接当面的便问了。
然后,在潘胖子一脸像是吃了死苍蝇般的神采奕奕下,讲述了属于他的传奇故事。
骁武军为皇城禁军,以护卫皇城,保卫皇族为首要责任,又因为此军大数驻扎在皇城,在很大程度上都代表着皇族和大宣国之脸面。所以,骁武军中将士各个都是十里挑一,甚至是百里挑一的好手,各个英勇善战,悍不畏死,为保国之健全大可弃之生命,让的皇城四处土贼草寇闻之威风,丧胆丢魂,弃甲丢盔。
但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好汤中总也不时的有那么一条臭鱼,虽然没有危害一锅汤的大杀力,但就如同是在一幅龙飞蛇舞的题字上寻出一处误笔,自然是极为鲜明,让人一眼辨识。
而骁武军中的这么条臭鱼便是――潘胖子。
潘胖子入骁武军八年,极其风光,军中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潘胖子的大名。当然,这胖子一向贪生怕死,好吃懒做,外加好色。以他极其恶劣的秉性,让这大名自然是吹臭了的。
潘胖子原名潘明,当初进骁武时不是很光彩,是通过不知道从哪里搞到的门路,打通了进军中的最大障碍,直进了供需处。
本来当兵是个苦差事,虽然骁武军地位很高,但却也没多少人争抢着进来,而这次,却是来了这么个另类,并且还能有本事直接坐在了作为老兵一直很向往的位置之上。
这有人的地方便又斗争,果然不错,盯了这个位置半年多的张大元,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眼馋的位置,被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新兵danzi给抢了,火爆脾气一上来,那是除了王统谁也甭想挡住,恰巧那个时间段王统带人出去巡查,让的张大元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撸起袖子就要好好地调理调理这个,在他眼中就是白瞎了好差事,明显占坑的潘明。
而后来,不知是有了什么故事和暧昧发生,总之从那之后,张大元的身份从放言拾掇潘明发生了七百二十度转弯,转眼便成了潘明的拜把子,关系亲密的如同俩人十八辈祖宗都有过八辈子交情。而从潘明这个万事不留风的嘴中,众人也是在灌了两罐子白酒之后,问出了这个看起来就已经是贼眉鼠眼非那善物的潘明,来到骁武军的真正目的。
当初潘明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老子爱吃肉,最爱大口吃肉。老子爱喝酒,更爱大碗喝酒。老子爱命,从上辈子开始,老子便如同爱着老子仍然没信儿的婆娘,爱它爱的相当深沉。再看看你们这破烂地方,一群当兵的,一整年连个人血也他妈见不着,整天就是巡逻…巡逻,整个皇城明晃晃的摆在那,若不是他娘的傻逼,上哪找贼寇。再瞧瞧你们那小胳膊细腿的,估计连刀都握不稳了吧?来股小精兵,直接给你们端了。”
潘胖子当时有些喝多了,嘴也没个把门的满嘴跑马车,轻蔑的给这皇都名声远扬的骁武军骂的是狗血淋头,虽然有很大的夸张贬低成分,但所说所骂却他娘的大部分的确是实际情况,跟着一起喝酒的大头兵们听了这话也没什么好说的,只好猛灌潘明,发泄心中不平。
而刚才潘明说的话还只是前半部分,后半部分是:“但是…潘爷我喜欢呐!骁武军每年分配的军费最多,吃的最好,干事儿最少。有酒有肉,还都管够儿,没病没灾儿,活胜天仙儿……”
说完极其妩媚ydang的冲着四周一圈子人猥琐一笑,从那酒后迷蒙模糊的双眼中放出了一股极其猛烈的电流,直电的众人浑身麻酥,暴口齐出:
“卧槽!“
一顿山吃海喝后,潘胖子顺理成章的打入到骁武军内部,然后便开始稳扎稳打的铸就起风生水起,名声大震的丰功伟绩。
如同匪军出身的潘明因为身处要地,占据天时地利,所以身上肥膘是日渐丰厚,军中皆知这个日久生胖的潘明肯定没少私扣军饷,克扣军需,让得这潘胖子的名号也算是在骁武军中渐渐叫开了。
入军一年,因明目张胆克扣副领军美酒一坛,被罚禁闭。
入军一年又三月,因死性不改,多次引诱众军半夜偷酒,导致次日皇城空虚无守,被罚禁闭两月,剥夺职务,军杖六十。
一年又六月,因私自出营,忘记时间,夜宿城外一夜,王统闻之,踹其两脚。
一年又八月,……
两年又一月,……
……
……
四年又五月,随领将王统出征作战,因未杀一人,凭装死完成任务,被王统下令沙场裸奔十圈。
四年又十一月,领令前去查探敌情,虽最终完成任务,但在途中被抓,丢尽了骁武军一切脸面,才逃出生天,被罚徒步奔回皇城。
五年又六月,军中大比,因在刀上动了手脚,导致自身火速进阶,最终查出,官阶一撸到底,一切从头开始。
七年又十一月,因试图轻薄王统亲妹,被扇了一巴掌后踹进了大明湖。
八年又一月,因偷看王统亲妹洗澡,被王统发现,做贼心虚的逃跑途中又“误杀”兄弟赵宇,导致自身流落在外,下落不明……(未完待续。)
………………………………
第一百六十四章 天赐良配
“原来你是个杀猪的啊!”李余直言不讳。
“怎么滴,瞧不起杀猪的?”潘胖子那红活圆实的脸越发红润。
“哪有,我是个卖豆腐的,咱俩一样一样啊。”李余摆了摆手。
“哎,我说,你当初杀猪杀的好好地,为什么想去当兵了,还进了听你说来很厉害的骁武军?”李余想起个问题。
“杀猪有什么好,日子过得苦着呢,天天吃不饱饭那!”潘胖子一脸苦色,满嘴的抱怨。
“你说…你一个杀猪的吃不饱饭?”李余瞪大了眼睛:“我一个卖豆腐的都吃的饱饱的,你是杀猪的竟然吃不饱,又忽悠谁呢?”
“这是实话啊,我是杀猪的,可我不卖猪啊。”
“杀猪也能吃饱。”
“卖猪的不给饭吃。”
“你又骗人。”
…………
口水仗接着下午的存档,继续了………
黑夜来了……
两人终于消停了下来,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好像两人把子就是不和,还范冲,见面就掐,一直到筋疲力尽,但却还舍不得放手,就像是对方欠谁钱了似的。
李余性子很安静,却被这胖子这几天弄得开始有了点青春的味道,很暴躁,很冲动,而且他还有一向很好的作风,嘴上说不过直接动手,很直接,很暴力,很有激情,很深得胖子的喜欢。
李余坐在凳子上,忽然看见了桌子上的一把黑色的长弓,月色下闪烁着白净的光芒,越发的深邃迷人,一时间这种颜色吸引了李余的双眼,不自觉的伸出手拿起了它。
长弓入手,轻轻盈盈,清凉的感觉从手心直传心底,带来一种夏日里的舒适,手感极佳。
李余试着颠了两下,熟悉一下重量,然后有模有样的开始尝试拉开。
手搭弓弦,食指旋转,双臂用力,蓄力拉开。
潘胖子看着李余将会是徒劳的动作,没有提醒什么,只是好奇的看着李余将会有的失望表情。
“嗡!”
一声弓鸣,弓弦颤动,一弓拉出,只留余音。
余音过后,一切万籁俱寂。
胖子一张大嘴张得老大,能塞进去三个鸡蛋,双眼瞪得仿佛要掉了出来。
“你…你…你竟然拉开了?”胖子舌头打结,说话吞吞吐吐。
“有什么难的”李余说着又拉了一次,一阵弦鸣,如同云颠闷雷。
潘胖子崩溃了……
……………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月,古城上下从里到内没有一点事端,而城门口的招兵行动也自从那天起消失了,这让原本像是有点波澜的古城再次恢复了宁静和平。
潘胖子在这一个月里天天还是干着让古云讨厌,让李余无奈的举动,蹭吃白食,而且也不知道是为了躲避古云还是什么原因,天天都是早出晚归,就算是回来了也猫在了他自己那间小小的窝里不知道在干些什么,总之是一整天也见不着人影。
“吃饭了。”李余朝外面喊了一声。
“你喊他干什么,他就是一头猪,吃的比咱俩合起来都多,而且也不干活,不搭手,还是一头懒猪,甚至是笨猪……”古云接着絮叨什么茶米油盐贵等等一系列他过去十几年里从来未操心过得事情,令李余甚至是怀疑,这个长相没毛的男人不会是更年期提前了吧?!
“吃饭喽!”
只听见一声欢呼,然后门外就奔进一阵狼烟,一头更加肥胖的猪在前面一阵狂奔,随着声音直接冲进了豆腐坊,坐在了饭桌旁边,端起碗筷,开始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整串动作行云流水,一切水到渠成,没有一丝一毫的生疏和尴尬,转眼间一碗饭已经进去大半。
而就在这时,古云和李余也开始像是拼命一般猛夹盘中菜,猛塞碗中米,就如同是三个饿死鬼出身。
这项本领绝对在潘胖子的训练下练就而成的,古云和李余自从潘胖子来了以后吃饭的速度最少提升了百分之五十,大大地增加的效率,而举动也越来越没有规矩,吃饭时时刻刻带着拼命的架势。
主要是潘胖子在第一天干出的丰功伟绩,古云李余两人刚刚准备吃饭,却只见所有的菜米全都见了底,而潘胖子又化作一阵烟尘消失在俩人的眼前。
人就是一种有记性,长记性的生物,这是优点,很好。
所以,此画面让的对面的老板娘捶胸顿足……
然,日子还是这么过,古云依旧以调戏老板娘为乐,李余依旧磨着豆腐,天天练着那一套越发痛苦的把式,胖子依旧好吃懒做,胡作非为,三缺依旧带着六条出去祸害,赖三还是个酒鬼……
古城的一切像是依旧,但却已大不相同……
从来都不多事的古城在这个年份的萧瑟秋季终于生了事端……
秋风冷飒,吹拂的是那已去的哀痛,又或是新去的人……
大清早,三缺便将李余连同潘胖子叫了出去,带到了南郊。
南郊是一片坟地,古城人几百年的坟场,一直以来古城的人都视这里为禁地,飞抵一般来说阴气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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