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第一大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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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第一大祸害-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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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废话,快跟老子一起把你娘扯上来。”

    暗影之中,两条身影费力的从断崖下扯上来一条人影,却正是人们认为早已命坠崖下的罗松一家。

    松脱绑缚在丁氏腋下的绳索,丁氏回过一口气来,马上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

    罗松刚要怒斥,丁氏又已经一把抱住罗欢,脸带泪痕笑了起来:“还是我儿聪明,我一家三口这才能逃过这一劫。”

    三人相拥一起又哭又笑,此刻,罗欢莫名的感觉自己与罗松夫妇之间的感情也亲切了起来,他笑着拥了一下罗松:“那啥,别说您演技还真的不错,简直可以去奥斯卡拿小金人了。”

    “什么奥斯卡?”罗松问。

    “什么小金人?”丁氏问。

    罗欢哈哈笑了起来:“咱们还是快走吧,否则等到天亮了又会有麻烦,如果被人看到,恐怕咱们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浑身是嘴?这孩子何时说话这么有趣了。”丁氏咯咯笑了起来,早已忘了现在还没有脱离险境。

    三个人转身望着罗牛镇的方向,罗松目中含泪,他知道,也许这一生再也无法重回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了,除非,能够成为人上之人,凌驾于糜家之上。

    可是,那可能么?

    糜家可是连县令都要巴结的名门望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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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 避难成都

    第004章避难成都

    夜行晓宿,将近月余的时间,罗松一家不知道走过了多少路程,身上的衣服早已被刮得破破烂烂,有限的一些银两也早就已经花了一个七七八八,令他们看上去就如同那些背井离乡的流民一般,唯一的喜讯就是罗欢的伤势已经渐渐痊愈,自己行走起来已经不会再拖累罗松和丁氏了。

    转过一道不算大的山梁,一座磅礴的大城豁然出现在视野之中。

    罗欢胸中忍不住一阵汹涌澎湃。

    成都,我来了。

    眼见这座有生以来首次得见的庞大城市,罗松不禁踌躇了起来。

    当初决定来成都也是罗欢的主意,逃离罗牛镇之时,罗松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说白了就是抱着一个随遇而安的心态,只要躲开糜家,无论到哪儿都行。

    不过罗欢在断龙崖上的超凡表现不仅令他一家人躲过了糜家的迫害,也使得罗欢令罗松刮目相看,在脱离险境之后,罗松才会就何去何从征询罗欢的意见,罗欢只是沉吟片刻就提出了前往成都的建议,他当然不会说出自己渴望亲临这远古大都会浏览一番,顺道瞻仰一下历史名人的心思,而是摆足了理由。

    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如今蜀国沿袭汉制,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乡有三老、薔夫、游徼,三老掌教化,蔷夫掌一乡之行政,兼收赋税,游缴捕盗贼,官治安。乡下有里,什,伍。里设里长,什设什长,伍设伍长,亭设亭长,可谓是滴水不漏,如果乍然间多出一户人家必定会引人瞩目,而都会虽然同样也是管制严密,可是毕竟人来人往,要比乡野疏漏得多,反而更容易隐身,至于罗松所担心的成都乃是糜家根基之言更是被罗欢轻松化解,还是那句话,糜坚如果得势,又岂会舍弃繁华的成都而迁移到汉中地界的罗牛镇去居住,他必定是在成都混不下去才远避他乡的,如此说,成都对如今的罗欢一家来说反而应该是最安全的所在才是。

    罗欢三言两语说服罗松,一家人取道直奔成都而来,临近成都,罗松眼见如此磅礴的大城,自然又是心生胆怯,毕竟他的见识受罗牛镇环境所限,还是浅了一些,更是远比不上他这个超越了他将近两千年历史沉淀的儿子。

    满怀忐忑进入成都城中,罗欢心中更是澎湃。

    汉末城池与罗欢记忆中的现代城市大不相同,首先一个字就是大,大到了超乎罗欢的想象。

    一座城市就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座城市就代表了一个地区的归属,所以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主要也是围绕着攻城战而进行的,这也就导致了这个年代的城池城防坚厚,占地面积也是极大,城中除了部分区域为官衙民居之外,还有适当配置的肥田沃野,如此就算被敌军围城,城中百姓也可农耕渔织,更有甚者甚至可以做到自给自足,就算被敌人围困个三五年也是不怕,历史中围城超过年余而不破的例子数不胜数。

    而成都作为益州之首府,相对其他州府来说,成都所经历的战乱是为最少的,经过历年发展,其繁荣程度在各州府中也是首屈一指的,向来有富甲天下之誉。其城市的规模更是远超一般的都市,这座西南重镇,一直以其历史悠久和文化积淀雄厚而知名于世。成都得名是以周太王从梁山止岐下,一年成邑,二年成都,因名之曰‘成都’。

    罗欢一家人就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看得眼花缭乱,而罗欢更是因为跨越了将近两千年,亲历这古都市而更多出了百般感受,入目的一切,在他眼中看来都是货真价实的‘文物’,只是可惜这些文物看得见摸得着,就是不能让他带回应该属于他的世界去。

    又是经历了好大一番周折,罗松一家终于在成都偏僻的西城浣花溪畔找到一处被人遗弃的破烂民房居住了下来,一番修缮之后,总算能够遮风挡雨,也算是有了个落脚之地,罗松在房前屋后开辟了几亩菜园,种些瓜果蔬菜,闲时在浣花溪中捕捉些鱼虾,丁氏也在院中放养了几十只鸡鸭,将这些收成挑到附近的市集贩卖,暂时倒是也无需为衣食担忧了。

    在成都定居下来,罗欢心思活泛了起来,没事总是偷偷溜出去,就连罗松夫妇也不知他在忙些什么。

    其实罗欢也并没有什么深远的打算,他只是想近距离的瞻仰一下那些闻名遐迩的历史名人,第一个当然就是鼎鼎大名的刘备刘皇叔。

    说句心里话,罗欢心中对这位刘皇叔多少有点不太感冒,也许是受了后世那些影视剧以及网络上评价的影响,后人对这位刘皇叔的评价是褒贬不一,有说忠厚仁德的,也有说假仁假义的,特别是新三国中于和伟童鞋饰演的刘备形象,总是让罗欢觉得跟李雪健老大饰演的宋江有得一拼了,同样的猥琐。当然,既然已经穿越到了这个年代,而且还来到了成都,罗欢当然想要亲眼目睹一下现实中的刘备长得是什么样子的,特别是要看看他那一对耳朵,是否真如传说一般双耳垂肩,目能自顾其耳。

    麻痹,耳朵长的垂到肩上,罗欢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长这么长耳朵的人呢,真要能亲眼目睹也不枉穿越这一回。

    经过罗欢扫问之后,得知刘备此时不在成都,而是在临近荆州地界的秭归整军准备讨伐东吴为关羽报仇。

    直到这时罗欢才知道他所钦佩的三国人物之一关羽关云长已经于去年被吕蒙所杀,忍不住心中也是一番叹息,可惜,实在是太可惜了,老子要是早穿越过来两年,搞不好还能救你一条小命,首先是把糜芳傅士仁两个叛臣一刀给喀嚓了,省得他们后来归顺东吴,将你逼入绝境。其次告诉你徐晃将带领十几万精兵解樊城之围,再设下埋伏把假扮商旅偷偷渡江准备偷袭荆州的吕蒙给坑了,不过如此一来恐怕整个三国历史都要重新编写了。

    可惜、可惜。

    罗欢第二个想要见到的人自然就是被后人奉为智慧化身并捧上神坛的诸葛亮,看看这位诸葛先生是否真的比三个臭皮匠加在一起还要厉害一些。

    诸葛亮倒是坐镇成都,只可惜罗欢转悠了好多天也无缘一见,还差点被人当奸细报了官,吓得罗欢落荒而逃。

    其他的名人如赵云、马超、张飞等等罗欢也想找机会瞻仰一番,可惜这些人的行踪也不是罗欢所能掌握的,搞得罗欢跟一个追星的狗仔队一般忙碌了好长时间,最后的结果是一个牛逼人物也没见着。

    慢慢的罗欢心思也淡了,心想反正现在就住在成都,总会有机会遇到一两个牛逼角色的。

    罗欢想要瞻仰这些名人纯粹就是带着一种旅游般的心态,并非想接近这些人谋个出身。罗欢自己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要武功没武功,要学历没学历,在这阴谋阳谋暴力横飞的三国时代哪儿有自己表现的地方,跟那些文臣武将比起来,自己除了比他们多了解一点三国历史以外别无长处,而且自己的三国历史知识还是来源于三国演义,并且还不是原版,还是经过那些名导们编撰过的,恐怕早就已经偏离了真正的历史,还是不要买弄的好,闹笑话是小事,掉了脑袋可不是闹着玩的。

    罗欢可是非常在意自己的小命的。

    命要是没了,什么理想追求全都成了扯淡,什么美酒佳肴也再与你无关,还有那些把不完的美眉也都成了云烟。

    哦,不对,是自己成了云烟。

    活着就得让自己活得舒服一点,这是罗欢处世的不二法则,否则他穿越前也就不会整日里追蜂逐蝶,肆意花丛间了。

    怎么让自己活得舒服一点?

    只有两个答案。

    要么有权,要么有钱。

    至于权势罗欢就不想了,在这乱世三国,今天权倾天下,也许明天就横尸街头,罗欢可不想自己落那么个结果。

    那么就剩下一个选择了。

    对于赚钱罗欢倒是有一些鬼门道,罗欢老爸是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批下海的老油条,后来又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酒店,罗欢自小耳濡目染也学到了不少经商窍门,后来学校毕业之后跟老爸拿了笔钱搞了一个贸易公司,东家倒西家,南货倒北货,钱倒是也赚了不少,不过大部分都扔在女人肚皮上了。

    罗欢在成都可劲转了几天,商机倒是看到不少,可惜囊中羞涩,根本没有本钱可以做起他看上眼的那些生意,转来转去,罗欢把目光盯在了丁氏养的那几十只鸡鸭上。

    罢了罢了,看来只能从小做起了。

    罗欢心中宽慰自己,餐饮行业可是黄金产业,咱虽然只是摆个小地摊,那也算是黄金产业的从业者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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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5章 成都鸡贵

    第005章成都鸡贵

    浣花溪对于整个成都城来说只是一个偏僻的小地方,可是这一段时间却是名声大噪,成为人们口中谈论的话题,而话题的中心竟然只是一只鸡。

    成都富贵楼是成都城内屈指可数的高档酒楼之一,名字虽然俗气了一些,可是往来的客人中不乏达官显贵巨商富贾,而此刻,这富贵楼之中把盏谈笑的显贵们竟然也在谈论这只神奇的鸡,当然,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一个谈资而已。

    “黄大人,你试过阿水百味鸡了没有?”

    “呵呵,听说了,还没有机会一饱口福,昨天遣下人去买竟然没有买到,也不知道今天是否能够买到。呵呵,一只鸡搞出这般大的名头,林大人,难道这鸡就真有那么好吃么?”

    “咕咚”,对面的林大人狠狠吞了一口口水,情不自禁伸手抹了一下嘴角,回味道:“香,香得无法形容,呵呵,老夫虚度五十余载,还是第一次如此留恋口舌之欲,虽然要一个直百五铢一只,贵了贵了点,不过却是物超所值。”

    “有这么夸张?”

    “黄大人岂不闻坊间俚语‘成都鸡贵’,呵呵,夸张不夸张黄大人试过之后自然就知道了。要说这富贵楼的菜肴也算得上不错了,可是要跟阿水百味鸡的味道比较起来,嘿嘿……”

    “怎样?”黄大人追问。

    林大人摇头叹道:“味如嚼蜡。”

    “呃……”黄大人忍不住满口生津,艰难的吞了一口唾沫。

    诸如此类的闲谈令那些还没有吃过阿水百味鸡的人也是心生驰往,不过听闻一只鸡竟然要卖到一个直百五铢,饶是他们身家丰厚也是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刘备入蜀,国库空虚,因此将主意打到了老百姓头上,发行了直百五铢钱,顾名思义,此大钱一枚可以顶汉制五铢钱一百枚,靠着这个手段,刘备迅速充盈了国库,只是苦了老百姓,手中的财物转眼之间贬值过半,看来刘皇叔的仁义也只是对有用之人而言,对于寻常的百姓却是少有怜悯。

    当然,能够在富贵楼消费的人也不太会在乎一个直百五铢钱,只是觉得这个价格也贵得忒离谱了一些,要知道,一个直百五铢钱可就是一亩良田的价格,什么鸡竟然一只能顶得上一亩良田?

    不过如此高价反倒是更让这帮达官显贵们有些跃跃欲试,哪怕不是为了一饱口福,只为了能够在同僚面前挣多一份谈资和面子,花这个钱也是值了。

    富贵楼二楼临窗的一副座头坐着一个年方十四五岁的少年郎,此人生得星眉朗目,阔口宽鼻,一眼望去就能感觉出此人气宇非凡,更兼之衣着华丽,身后还陪伴着个年龄稍大的年轻人,不过一看那人低眉顺目的奴才相,就知道这人不过是仆从之流。

    不用问,这个少年郎一看就是富贵人家走出来的公子哥。自刘备入主益州,更是登基称帝以来,城中如这个少年郎般的公子哥也多了起来,随便拉出一个就是什么太仆、廷尉家的公子,寻常百姓哪里招惹得起。

    这时那个少年郎显然也听到了酒楼中的谈论,摇头轻笑道:“什么鸡竟然价值一个直百五铢钱?如果这不是人们以讹传讹,就必定是商贾恶意炒作,妄图哄抬物价。”

    身后随从媚笑弯腰轻声道:“太……”

    少年郎皱眉瞪了随从一眼,随从吓得浑身一抖险些没有跪下,急忙说道:“公子所言极是,您看奴才是否该把那商贾传来询问一番。”

    “多事。”少年郎不喜骂道。

    “是是是”,随从急忙偷抹额头冷汗退后一步。

    这时,一阵蹬蹬蹬的脚步声踏破楼梯冲上了二楼,一个家仆打扮的奴才手捧一个荷叶包一脸兴奋的奔上二楼直奔一副座头,人刚冒出楼梯已经大呼小叫起来:“老爷,奴才不负众望,终于买到了阿水百味鸡。”

    被这个奴才惊动的客人纷纷把目光投向奴才手中的荷叶包,或羡慕或鄙夷。

    那副座头上一个圆鼓鼓的富贾黑着脸唬道:“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说罢这位老爷抱拳连连向四周望过来的客人赔礼:“小府奴才不晓事理惊扰了各位,恕罪恕罪。”

    可是人们却分明从这位富贾的脸上看到了一脸的得瑟,跟富贾同桌的几位客人却纷纷向那个富贾抱拳:“张老爷果然有本事,竟然真的买到了阿水百味鸡。”

    那位张老爷一张胖脸乐得肥肉乱抖,口中谦虚:“哪里哪里,小事一桩而已,哈哈,大家来尝尝这阿水百味鸡,实在是人间美味呀。”

    那奴才暗暗瞥了一下嘴,心有不舍的将手中的荷叶包放在桌子正中,退到老爷身后这才咕咚咽了一口口水。

    对您来说当然是小事一桩了,您一句话,我三更天就跑去排队了,买到之后又是一路小跑送了过来,现在两条狗腿可都快累断了。

    张老爷显然以前已经吃过了阿水百味鸡,他此时故意卖关子手按着荷叶包夸夸其谈这鸡是如何美味,当人们都有一种想要站起来把张老爷按在地上痛扁一顿的冲动之时,张老爷终于吞了一口口水慢条斯理的打开了荷叶包。

    还没有看到荷叶包中的鸡长得什么样子,一股难以形容的异香已经从荷叶包敞开的缝隙中散发了出来,登时就已经有人已经开始不自觉的吞咽口水,就连方才装作不屑一顾扭头旁顾的人也忍不住把头转了回来,目光死死盯住了那个半开半合的荷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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