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皮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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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皮沙发-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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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咧着嘴巴,有些踌躇不安:“不如我们还是回去打开吧?”

    “如果里面封着一个千年厉鬼,那你带回去,会让很多人遭殃的,到时候你和邪道有啥么差别,还是在这里吧,起码事情不妙的话,我们还可以逃走。”信哥说到。

    我想也是,信哥说的不无道理,于是就照做了,默默的将盒子平放在地上,然后在将那工字开口的钥匙,插进了锁孔里面,但无论如何都打不开。

    信哥瞥了我一眼,说到:“这是古代锁,你开锁的时候,向上挤压之后,在拧一下试试看。”

    我照做了,却没料到还真就成功了,只听到一阵脆响,那箱子就打开了,恰恰里面却放着一个梳子,还是一个老式的牛角梳子,我正准备随意丢弃,信哥却大喊道:“苏恒,快放下,那梳子是……”

    还没等信哥说话,那盒子连同梳子一起打翻在地上,随即我看到,不知什么时候,我面前已经多了一个穿着白衣,并且披头散发的女人。

    我后退了两步,而那女人却挡着我的面,开始捋头发,此时她的面部全部被头发给遮住了,看不清五官,但过了一小会儿,她猛地抬起头,我这下才看到她的模样,却是一个怪异的魔鬼!

    为什么说她是魔鬼,因为她没有双眼,而在双眼的位置,却是两张非常怪异的嘴巴,上面还有牙齿,鼻子很小巧,但是在鼻子下面的嘴巴上,长满了獠牙,浑身都布满了血迹!

    “是厉鬼,还是百年级别的!”信哥走了过来说道,我甚至能够清晰的看到,在信哥额头的汗水,虽然说是临时身体,但此时能流汗,已经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了。

    厉鬼怪叫一声,立刻朝着我扑过来,张牙舞爪,我本来想用道剑来抵挡,却不料厉鬼的长舌头就像是一条鞭子一样,狠狠的抽打在我的身上,随即连人带武器一起被抛飞出去。

    我被丢在一个墓碑上面,此时墓碑被我砸断了一半,痛的我呲牙咧嘴,全身骨头也像是散架了一样,剧痛连接着骨髓。

    信哥替我挡住了厉鬼,与那厉鬼战作了一团,一来一回,两人打了几十个回合,但没有分出胜负,只是渐渐的,我发现信哥竟然体力不支了起来。

    我心道这祸事是我引起的,那应该让我来解决才对,我顾不得其他,大吼一声,双手捏住了道剑,朝着厉鬼撞过去,想一剑拿下她的性命,我很自信道剑的威力。

    但让我最想不到的是,我竟然穿过了厉鬼的身体,硬生生的摔在了地面上,疼的全身骨头都接近散架了。

    “笨蛋,剑刃上喷本命真血,不然你是伤不到魂体的厉鬼的!”信哥在不远处与厉鬼相持不下,但还是坚持朝我呼喊着。

    我忙应声回答,而后咬破了手指,在剑刃上抹了一条长血线,下一刻就朝着厉鬼扑过去,但没想到那厉鬼敏捷的很,知道我道剑厉害,索性放开了信哥,向后跳了一步,然后嘴巴微微张开,喷出了一股子飓风。

    虽然说是飓风,但我看来就像是呕吐物一样,腥臭的很,让人闻了头晕目眩,过了一会儿厉鬼吐累了,或者是不想再吐了,就立刻挥动着双爪,放弃了信哥,直接朝着我抓过来!
………………………………

第九十二章 ·陪伴十年的女人

    看那无眼厉鬼朝着我奔袭过来,我下意识的将道剑横在胸口,却不料沾血的道剑竟然在接触厉鬼的刹那,就发出了阵阵金光,随即厉鬼怪叫了一声,飞速后退,朝着我们两人,一阵呲牙咧嘴,面目可憎,配合这个到处都是坟地的场景,简直太搭配了。

    信哥钻了个空中,从剑刃上沾了一点我的血,随即飞快的跑掉了厉鬼的面前,在厉鬼的面门上,花了一个符咒,那厉鬼惨叫了起来,竟然开始撕扯自己的额头。

    信哥看我还没动身,便催促道:“用真咒!快!”

    我身体猛地一抖擞,心道自己怎么将这守门人的看家本事给忘了,于是我深吸了一口气,嘴里念念有词,在突然间,我朝前一剑,瞬间洞穿了厉鬼的喉咙,而那厉鬼竟然肉眼可见的,被我的道剑开始吸收,最后竟然化作一缕黑色的残魂,钻进了我的身体里面,我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力量又大了几分。

    而信哥喘了口气坐在地上说到:“终于好了……”

    “是啊!”我干脆也靠在树边,接二连三的事情,让我心脏也起伏不定,而如今总算放松了下来。

    “要么?”我拿出了香烟说到。

    信哥没有拒绝,十分自然的拿了一根在嘴巴里面点燃,我不由得笑道:“信哥你都不是活人了,还抽烟?”

    “抽烟是男人思考人生的最好时间,你懂什么,每次抽烟,都让我想起了从前,所以我在意的不是烟草,而是香烟带给我的韵味!”

    我一愣,忙道:“过去?”

    信哥开始笑了,起先是咯咯直笑,到后来干脆是放声大笑了,他说到:“我跟你讲个故事!”

    “洗耳恭听。”

    我不知道信哥跟我讲的是什么故事,反正故事的起因就是在1966年至1976年间,是整片中华大地陷入动荡的年代。96年,正是国民经济调整基本完成,开始了第三个五年计划。

    意识形态领域的批判运动逐渐发展成矛头指向党领导层的政治运动。一场长达十年,给人民和党造成严重影响的错误浪潮席卷了全国。国民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急速倒退,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延缓了十多年。

    这十年间,官不是官,商不是商,所有人似乎都化身成了红色的妖魔。

    引起这中错误的第一拨红色浪潮,就是大、中学校的学生。他们打着消灭资本主义,防资本主义的复辟的旗号,到处揪斗学校的教师和领导,一些党政机关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很快,这股热浪狂风暴雨般席卷社会,整个国家陷入了一股巨大的恐慌当中。

    一瞬间,整个国家都被红色浪潮淹没,到处都是抓人批斗的红卫兵,还有无故被扣上资本主义的‘资本家’。一些‘资本家’在接受批斗的同时,忍受不住无休止的殴打,含恨而死。另有一些‘资本家’被下放到村寨,当起了苦力,一辈子背朝黄土,无依无靠。

    说起来,信哥的爷爷当年也是人们深恶痛绝的‘资本家’之一,只是爷爷命好,并没有被关在大牢中审讯,而是下放到一个叫黄土村的地方。

    黄土村位于成都大邑县的一个小村庄,被下放到这里后,爷爷也是在这里结识了信哥的奶奶。说起来,奶奶当时还是批判爷爷的红卫兵之一,不知道爷爷耍了什么手段,将奶奶拐到了怀里。

    后来,动荡过后,爷爷奶奶也就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而当时要处理村中的红卫兵,奶奶也是借着爷爷才躲过了一劫。从此老两口也就在村中落了户,扎根到村中。

    本来二人在村中也没地,生活也得不到保障,身边还有几个儿女。虽然奶奶是本村的人,但是受到红卫兵的影响,不但没有地,还把她的房子也推倒了。

    那个时候,动荡刚过,是非黑白,恩恩怨怨,再又受了红卫兵十年的恐吓,人们心里都憋着一股恶气,撒出来还好。要是不发泄,也许又是一个祸事。

    所以,对于推倒奶奶的房子这件事,人们都没多大异议,就连村子的领导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一时间,二老连带着还是年幼的孩子没有落脚处,在村东头的破庙对付了几月。直到有次爷爷的外出归来才让原本凄苦的生活好了起来。

    那次外出,没有人知道爷爷去了何处。只知道他这次回来,不光有了足够的钱财去盖一件瓦房,还从省城买了几头牛。

    对此,人们都是十分惊异,不知道爷爷从哪多出了这些钱财,而且还多了两头老黄牛。

    那时候,牛对于村民来说就像是如今的百万,那可是一座金银财宝。

    不光这些,爷爷还跟村中的领导说通,分了十几亩地种了起来。就这样,新盖的瓦房,十几亩良田,还有两条老黄牛,也算得上是村中富裕的人家了。

    自那以后,经过爷爷和奶奶的不断努力,虽说算不上村里的首富,但也八*九不离十了。而且,村民也对奶奶当年所行之事慢慢淡忘了。

    本来奶奶当红卫兵那段时间也不怎么去履行红卫兵的‘职权’,村民对她也不算记恨。在上次推倒了奶奶的房子后,也就将心中的怨气消散了大半,还有一些也随着时间慢慢磨掉了。

    在奶奶还是红卫兵的时候,信哥大叔出世,没过一年,信哥老爹也是诞生人世。家中添了两个大胖小子,在往后几年,又添了三姑、四叔。

    那个年代就是这样,一家有个三四个孩子的也不算多。信哥那两个叔叔、一个姑姑、加上信哥老爹也就四人,在这人口暴涨的年代也就是沧海一粟。

    信哥呢,出身在八十年代,长在九十年代。

    随着改革开放,国家越来越好,他老爹拖着关系把信哥送到县里的一个场子当了技术员。这场子,是老爹的一个好朋友开的,刚开始信哥是进到里面工作,在那个年代看来,理所应当、水到渠成。

    因为有着关系,所以分配到信哥手的活计不算多,工薪却是与其他人一样。

    虽然刚开始大家还不待见信哥这这关系户,但随着时间变迁,信哥又凭借着三寸不烂舌,终是把这一大厂子的人哄得不错。各个相处只见倒也落得个‘其乐融融’。

    在这期间,信哥也结实了一帮关系不错的工友。其中一个王扒皮…王胖子当属关系最好。王胖子本名王当想,按照那胖子的话说,这名字反过来就是‘想当王’,霸气又不失文雅。每每说到这,场子里的人总是以看白痴的目光打量王胖子,总觉得这小子哪根筋不对劲。

    至于为什么又叫王扒皮?那是因为这小子十分吝啬。他的吝啬程度都快赶上葛朗台一样,铁公鸡一毛不拔。吃饭要吃到一点不剩,走路都驮着背、瞅着地面,天天想着捡钱。本来还有个‘王驼子’的雅号,但是人们取笑了几次后,这小子均是跟对方直接干仗,闹到最后,人们也就不这么叫了。

    说起来,王胖子以前当过兵,表象看起来胖,但那都是一块块肌肉撑起来的,看着就像是一头熊瞎子。当了几年兵,王胖子因为那闲不住的性子退伍回家,在家呆了没几天,就被他叔叔叫到厂里帮忙,也算是厂子的一员。要是细说起来,这小子才是真真正正的关系户。

    当时王胖子还有一个妹妹,在王胖子的撮合下,信哥就和他妹妹走到了一起,刚开始很恩爱,但到后来才知道,原来王胖子不单单有一个妹妹,他的妹妹是一对双胞胎,而陈永信喜欢的是姐姐,但妹妹却暗地里很中意信哥,而后信哥在一次意外中上了自己的女人,醒来才发现,上的竟然是妹妹,这让他几乎疯狂。

    信哥说自己爱的是姐姐,但妹妹百般阻扰,而后才后了之前新根跟我说的那故事,妹妹在跑出去的时候被人jian杀了,而姐姐从此之后,就不再理睬信哥,听说去外国了,还嫁给了一个外国人。

    信哥说的时候,面色无奈,且唏嘘,他躺在泥地上,似乎不嫌弃泥土的污垢,他说到:“你知道么,在我死去的那几天里,我看到了妹妹……那一个为我而死的女人……”

    “小月呢?她也是为你而死的女人,那你遇到她了没有?”

    “兄弟,这是一个骗局,你可知道小月是谁么?她正是双胞胎的妹妹,也是被我夺走了初夜的女人,苟巧巧……”信哥无神的双眼看着天空,“原来那女人,一直在我身边,但我却被隐瞒了十年……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你说我可笑不?”

    他自嘲了起来,显得十分可怜,我叹息道:“信哥,起码她一直在你身边,有一个能够陪你十年的女人,真让人嫉妒啊……”

    “你不是也有么?纳兰多情。”陈永信看了我一眼,继续啜那已经到底的香烟。

    我笑了笑,也没有说什么,随即默默的将我自己抽的烟给踩灭了。

    “差不多找个地方休息了。”

    “成,这就回去!”
………………………………

第九十三章 ·气死人

    过了有半个月,期待的最后比赛终于开始了,李丽雅没来参加比赛这是意料中的事情,因为她被带回冯家了,虽然我不知道这冯家是什么来头,但心道能请得起神算子这般人物,定然来历不小,像我无权无势,还是少惹为妙。

    而我们五人都来到了罗生门岛中心的广场上,这是一个椭圆形的广场,周围都是商铺,但是中间站满了人。

    我背负双手,和东子站在一块儿,其他三个人,也都是我没见过的,但厉害的人都已经提前离开了,所以我对这比赛也没有多大的期望,相比之下,李丽雅,黄毛等人,如果在场,那都是棘手的对手,但除了我和东子之外,其他三个人,那都是李丽雅的跟班,也没有多大的阵势。

    东子凑近了说到:“那美女这么没来?”

    “你是说李丽雅?”我笑道,“那女人被人抓回去了,不知道是抓回去结婚还是受罚,反正我是不知道,而你我少了强劲的对手,也是好事,起码不用辛苦的去战斗了。”

    东子点了点头,正当这时候,几个守门人的同行,开着一辆卡车过来,说是卡车,应该是渣土车更加合适,因为车子的块头很大,并且在车子上,装着一个巨大的箱子。

    没人知道那集装箱里面是什么,只是当他们卸货的时候,我感觉那箱子出奇的沉重,因为来了三个小队的人来卸货,每一个小队都有叉车和响应的工具。

    当他们将箱子放到了地面上的时候,周围安静了起来,这时候十二守宫已经过来了,十二守宫依然和往常一样,显得十分神秘,而其中的空灵走的尤其高傲,就像个女王一样,但见过了这位女王的真面目,我看着她窈窕的身形的时候,顿时有了几分亲切感。

    她也看到了我,微微的朝我点点头,这动作很微小,也没人看到。

    这次主持比赛的是排名第十一位的一个胖大爷,那大爷肌肉发达,但败笔之处就是那巨大的啤酒肚,都顶的上坏了双胞胎十个月的孕妇了,或许比孕妇更加厉害,因为他的裤腰带早已经被下垂膨胀的肚子给遮盖了。

    胖大爷穿着一身格格不入的西装,但同时却留着一脸的邋遢胡子,和身上那笔挺的西装呈非常明显的对比。

    胖大爷咳嗽了一下,这时候两个守门人将话筒拿了上来,与此同时其他守宫也纷纷入座,他们的座位和往常一样,都是在台上的,台子上的桌子铺了一条白色的桌布,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每一个守宫的身边都有两个守门人,守门人都将胸章别在胸口,竟然都是黄金胸章,一看就知道他们是黄金守门人,比我档次要高太多了,之前暗鸦说过,我已经算是青铜守门人,但和他们一比,依然没有可比性。

    胖大爷说到:“现在你们之中将会抽出一个人,直接晋级最后的决赛,剩下的人分成两队,各自一对一的比拼,现在已经是比赛的最后了,你们五个人都是精英,所以我也不想有任何伤亡,点到为止,若是出杀手,那就直接取消资格!”

    胖老头说话很重,听得出他不是开玩笑的,而这比赛出乎我的意料,我本以为,他们又要让我们去一个什么地方,然后进行生存游戏,岂料这时候竟然这么顺利,一对一?那不是我的强项么,何况现在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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