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当知今日事,一如我知后世人。”
寥寥一语,意思好似很明白,却又让人看得很糊涂,摄像机给了个特写,隔着一层玻璃罩,这一行字若有光反过,让人于这深夜中有些头皮发麻。
“呵呵,这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吧?难道相国大人知道有人会挖开他的墓?”女记者笑得有些不自然,这样的夜晚挖墓什么的,哪怕是为了保护,也觉得身上凉飕飕的,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
郑教授倒是大胆多了,即便为此停顿了片刻,却还是用戴着手套的那只手拿起了那轻飘飘的信笺,迅速地把它放入一旁的仪器中塑封,完全隔绝了氧气,这才放到一边儿,开始打开隔层,露出其他的东西。
下面那些并没有什么珍宝,而是书籍,一箱子的书籍上层还好,下层有一些被水浸湿了,这箱子的木质极好,但历经四千多年,也还是有些腐朽,于是最底下那一层未能幸免,但上面的,保存及时,都还完好。
一箱子书籍,再一箱子书籍,再一箱子书籍,连续几个箱子都是书籍,就在女记者都提不起兴趣看下一个箱子是什么的时候,终于出现了别的东西,都是些珍品,但与想象中的奇珍异宝,还是相差太远。
直到天色发白,这次的抢救文物活动才算告一段落,盯了一夜的女记者早已疲惫得直打瞌睡,对关了摄像机的摄像大哥说道:“真没想到相国大人这么清廉的,明明是一品大员,陪葬的东西竟然还没有五品官多,真是……”
自从那部有关相国大人的历史剧热播之后,就再没有人直呼林阳这个名字,都开始称呼他为相国大人,连带着那位饰演相国大人的男星也多了这么一个绰号,圈了不少粉丝。
“能说出‘自吾之后无相国’的人,想也知道他不可能多么关注死后生活。留下的无字碑简直就是**裸的炫耀讽刺——随你们怎么说,都跟我无关!这种直白的嘲讽,真是把那些在碑上刻字题文,恨不得书写一生的帝王都给比下去了!”摄像大哥赞不绝口,一听就知道又是一个脑缠粉。
“是啊是啊,所以我最崇拜他了,真希望能跟他生在一个时代啊……”
如同那些脑残某千古帝王的人从来不介意他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一样,相国大人和他的两任妻子的故事也不足以让喜欢他的女性退却,我家相国大人爱一个是一个,从来不脚踩两条船,更没有三妻四妾,怎么就要被非议了?人家姐妹两个爱嫁给一个人,你管得着吗?
对女记者的花痴嘴脸,摄像大哥翻了一个白眼,觉得跟这种脑缠粉实在是没话说。
对那一页信笺的解读很快从那几箱子书籍中找到了答案,历史届掀起了哗然大波,那些书籍,除了大部分是记录文经百工的,还有小部分可以算作是相国大人的日记。
先不说古人有哪个喜欢写日记的,就说这日记的内容,简直就可以取名为《围观穿越者的日子》,相国大人以理智幽默的口吻讲述了从他的角度看到的那个奇怪的人的奇怪行为,而他一次次放纵的结果也很明确了,他想要知道后世有什么样的技术,所以才那样一次次放纵。
这让“相国大人与蔡子卜是好基友”的论调不攻自破,但更多人怀疑,这是真的吗?穿越是真的存在的吗?那个蔡子卜所在的历史,那个没有蔡子卜只有相国大人的历史,又是怎样的呢?
小说家们灵感纷纷,而诸多历史学家们则沉浸在“这不科学”的恍惚之中不可自拔。
“我觉得,这一定是个报复!”脑缠粉女记者这样想着,也许她家相国大人预料到有人会挖墓,于是写了这些东西,想让那人心思烦乱,然后自取灭亡什么的,又或者,“也许,这是相国大人写的小说?”
拯救文物行动的实况直播固然让电视台赚了不少眼球,同样的,也让那些书籍的内容无法被隐藏,披露出来的仅仅是一部分,但这一部分却是十分贴合历史,比起什么“好基友相爱相杀”什么的更为真实,却也更让人无法相信。
穿越这个在小说中被滥用的概念再一次被科学家们认真思考,从种种不可能中寻找可能,这一找就是百余年,而最终的结果……
“这是什么?”历史的支线中,一个名为蔡子卜的男人捡起了闪电过后掉在自己眼前的银色小球,不等他仰头看看天空,到底是从哪里落下这个东西,他瞬间昏迷了,银色的小球膨胀成了一个圆形的半透明状保护膜,包裹着蔡子卜,在下一次闪电之后消失了踪影。
作为失踪人口的蔡子卜就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从此的历史不再有他的存在。而落入历史主线上,一出现就在荒郊的蔡子卜在清醒之后知道“穿越”了,却再也找不到那个可能带他返回的银色小球,最终,在发现自己好像年轻了不少之后,只能当这是奇遇的馈赠,开始谋划着怎样活下去……
最初的最初,他只是想要不引人注意地好好活着,而后来,知道了历史时间,他就不再甘心,于是主动走入了争权夺利的深渊之中,渐渐沉沦。
生存的**,是最大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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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崎岖的山路真的是人一脚一脚踩出来的,某些地方坑洼不平,某些用作踏脚的石头经过一夜的雨水之后还有些松动,一脚踩下去,能够感觉到明显的晃动,让人的心都提了起来,若是一脚踩不好,滚到山下去,必是要受伤的。
孩童不过五岁的身量,粗布灰衣,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山路上,时不时要躬下身,以一种近乎趴地的姿势拽着细长的杂草和枝条,努力向上攀登。他的背上有一个柳条编的小背篓,里头露着一个褐色的木质锄柄。
终于爬到一个小平台的时候,孩童顿住脚步,回望了一眼,抬手擦去额上的汗,一张如玉小脸露出来,精致得不似凡尘中人,更难得的是眉宇间那疏淡的气度,竟不似孩童所有。那浅褐色的眸中透露出一种俯视苍生的寡淡来,明明站在山坡上,却似站在顶峰一般,气度凌人。
“何以求长生,无术亦无缘。”
喃喃自语了这么一句,孩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望了望前方的路,再次抬脚准备攀登,先不说任务怎样,重要的是他需要赶紧去采药,不然,这世上唯一还会对他好的人恐怕就要离开了。
不一样的世界,连药草都是不一样的,好在王平并不是一般人,说一句“宿慧”都是贬低,在他两三岁能够活动,知晓自家的家境之后,就在努力寻找活下去的方法,莫要说任务是长生,只是“生”对他来说都是不易。
这一世的母亲是个大户人家的妾室,因为年少轻狂妖娆得宠,很是惹了主母的厌,再加上母亲的出身不好,是那位富户从烟花之地赎出来的,之前也并非没有别的男人,所以在孩子出生之后,主母就以孩子不似父亲为名,栽赃了一个奸夫给母亲。
这种重罪本是要浸猪笼的,哪怕那富户之前不介意捡别人用过的,这会儿却不会允许别人给自己戴绿帽子。得子的喜悦很快转变成了怒火,之前有多喜,此时就有多厌,非要把人弄死了才好。
好在此身的母亲也并不是个无能的,能在烟花之地熬到被人纳为妾室,手段总是有的,再有一个还算忠心的丫鬟,在花了巨资又许了情意之后,终于有一个马夫愿意冒险救她,偏她还要带着孩子,那马夫大约也是想着讨美人喜欢,便一并救了,如此,那个地界是待不成了,这一对儿新成的夫妻就这么逃到了外地。
初时还好,但后来,因美人产后失调,又不曾好好坐月子,还泡了凉水,身体很是不好,动不动就要吃药,又因生病而损了颜色,渐渐地,马夫舍不得只出不进的银钱,终于在某一日撇下了这一对儿母子在客栈之中,自己卷着钱走了。
客栈的掌柜倒是看他们母子可怜,但客栈到底是做生意的地方,又不是善堂,只忍了两日便把他们赶出去了,又有人看着他们可怜,加上被母亲的花言巧语说动,带得他们回了现在居住的村子,容他们在荒废的破屋中落脚。
王平那时候不过才出生没多久,许多次,他都以为自己是要先被抛弃的那个,但到了后来,不离不弃的母亲也让他有了几分感动,早早地,便开始研究起各种药草,只为了能医治好她的病,又或者拿自家的药草去卖了换钱,供她稍稍调养一下。
可惜,纵然再努力,身体太小也是个局限,她终于是要等不到了。
爬到半山坡,王平找到上次发现那株人参的地方,虽然那人参小了些,却也是个能延生的,求得一朝也好!
先用药锄刨开周围的土,再小心地用手去挖,不敢损了根须,将整株挖下来之后,看着那不过成人食指粗细的人参,这般小,药性也弱,总是好过无用。
不再耽搁,王平迅速地把人参包好藏入衣服中,往山下走的时候,因为山路湿滑,还摔了一跤,跌跌撞撞地滚了一节,撞到石头上才停下,疼得眼前发黑,却还是挣扎着起身,尽量加快脚步跑回了家。
远远地就看到那破屋前难得的热闹,村里最热心也曾多次帮助于他们家的王婆子正在叹息着对一旁的妇女说话:“早看着这崔家娘子身子不好,日日咳得人都害怕,若是去了却是轻松了,可怜那孩子,小小年纪,还不怎么会说话就要去采药,如今……”
那妇女正对着山这边儿,看到王平的影子,咽下了嘴边儿的话,招呼了一声:“娃,快过来,去见见你娘最后一面!”
王婆子转身,看到王平的身影,也忙招呼,见他腿小跑得慢,还上前两步把他抱起来送入屋中,小背篓早落在了半路下,此时无人理会。
“娘,娘,我找到人参了,你快吃!”
床上的女人四肢干瘦,唯肚子微微鼓着,却是松松垮垮的,早已没了油水的一层皮,蜡黄着的脸上依稀看得出五官极好,有几分精致,但因久病和愁苦,一张脸早已憔悴得若老妇一样,也正是因为这般没有姿色的样子,才能让她这个自称被丈夫抛弃的女人得到村里人的同情,得了不少照顾。
干瘪的唇蠕动着,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女人仔细地看着王平,一只手想要抬却没能抬起,细微的动静让王平主动捉住了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脸庞,干瘦得仿佛皮包骨一样的手,凉凉的,仿佛没有了活人的热度。
女人的喉咙里咕隆着,像是要说什么的样子,但最终,她没有说出来,那早已失去了水润的眼眸在一瞬间迸发出一股亮光,然后,整个人都失了力气,瘫在床上,软泥一般。
“唉,你娘这是放心不下你呐!”王婆子不知什么时候跟进来的,见到这般景象,叹息着去抚女人的眼皮,不想让她死不瞑目。
轻轻抚过的手挪开,看到那还圆睁着的眼睛,王婆子有几分诧异,这才死了人的可是晦气,莫不是……
不等她想出什么不好的说法,王平把母亲的手摆放好,轻声道:“娘,我一定会很有出息的,让你成为诰命夫人,让你以我为荣!”
这一次,王平亲自去抚母亲的眼眸,随着那双小小的手拂过,合上的眼眸透出几分安详来,让那一直在病痛中紧皱的眉头都有了些舒展的味道,整张面容安然了许多,仿佛能让人想象得到她活着时候的温婉来。
“倒是母子连心。”王婆子这般感慨着,没想太多。
“婆婆,这个给你。”已经拿出来的人参没有再收回去,王平直接拉着王婆子的手,把人参塞到了她手上。
她虽然总是碎嘴,又爱嚼舌根,人却是不坏的,对他们也帮助良多,当初便是她信了母亲的谎言,动了恻隐之心,把他们带回村子的,后来也是她努力宣扬他们的可怜,让他们能够暂时安居。这份恩情,不能不报。
无论在什么时候,这种被传为“神草”的药用价值极高的药材都很有市场,便连王婆子这等妇孺,在听闻此物为何的时候也忍不住目露垂涎,哪怕是靠山吃山,这人参也不是好找的,王婆子这等挨着山住了几乎一辈子的,也不过是曾在药郎的匣子里头见过一回,还没这一根模样好,瞧那根须俱全的模样,真是,真是……
“这,这怎么好收,这物贵着呐,可是有钱都找不到的好东西,能救命的。”说完后一句,再看女人的尸身,又是一阵懊恼,这可是个没救回来的。
“婆婆,我娘能在这里入葬吗?”王平低声询问着,并不收回人参,他还太小,怀璧其罪总是有的,何况,想要办母亲的身后事,总要付出些钱财,也要有个大人帮忙才好。
王婆子脑筋转得不慢,知道自己不是白拿的,手都快了几分,忙把人参仔细包好,塞入胸口,这才满口应下了帮忙办入土为安的事情,她儿子娶的是里长亲戚家的女儿,在村中也算是能说得上话的。
有了人帮忙,事情便好办了许多,农家是不讲究停灵多少天的,再加上这家没什么亲眷,想要把丧事办热闹也是不能够。
王婆子找了旧衣服来给换了,又让儿子买了一口薄棺,再让几个村人帮忙就在那院子后头挖了个坑,把棺材埋了,弄了个土坟,插了根孝子棒,又让王平在土坟前头磕头烧纸,念叨些话,就算是完了。
或许也觉得自己做的不够那人参的价值,王婆子很有善心地继续照顾着王平的吃食,一天总能够给他送一碗饭,王平没有拒绝这份好意,却也知道这并非长久之事,总要有个出路,总要有个活法,却又不知他这样小的孩子该往哪里发展。
无论是读书还是种田,首先为难的都是钱,他倒是可以继续挖药材,但山林广大,也并非安全,去年还曾有老虎下山,只是没吃人,叼走了几只鸡就被村人敲锣打鼓地吓走了。作为首当其冲的第一站,着实让王平吓了一跳,体验了一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当时还曾想,连这老虎也精明,知道他们家中没油水呐!现在想来,春来万物生发,恐怕不少动物也都要出来逛逛了,他一个小孩子,不就是白给人送菜的吗?这会儿的食肉动物可不分吃的是不是人肉。
所以,还是想想别的更好的生路吧。
………………………………
第142章
王平一家于这村里本就是外人,虽有“崔家娘子”编的那一套“丈夫不堪拖累,另谋高枝”的说法,却终究还是有些人不太信的。
毕竟,古代重男轻女,抛弃娘子还有可能,抛弃好好的儿子,着实不像话,尤其是王平长大后,渐渐露出好相貌来,纵有王婆子分辨说这是随了母亲,仍有那些碎嘴的编排说“这崔家娘子不定是私通了哪家的好看小子才有了这般模样的儿子,故而才被丈夫抛弃”云云。
待得她这一去世,村里人瞧着王平小小年龄十分可怜,没有赶他走,但也没有更多的关照,只当没这个人似的,显示出一种异常的冷漠来。
王平经历过好多个世界的古代,许多次都是从贫寒来的,自然理解他们的想法,这年头,粮食收成还有个欠收呐,谁家也不是吃饱了没事干的,自家的孩子都顾不过来,又怎么顾得上理会别人家的孩子,还是他这等非亲非故的外来人口,能不赶出去,就已经是善心了。
因此,当有大官要收个养子的消息传出来的时候,王平自己就先动了心思。
“倒是这么说来着,但要求也高,这父母都要没了的,还要亲人家里头不拖累,又不要那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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