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转动着,就是不睁开眼。
空荡荡的衣衫足够宽大,掩盖住了枯柴一样的身体,一双手,一只被一个老妇人捉着,她竟比这老者还显老,一双浑浊的眼满是关切地看着老者,急得泪水都要流出,可是她的年龄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眼窝深陷,眼中干涸,流不出泪了。
捉着老人另一只手的是一个中年人,他的皮肤微黑,却也相貌堂堂,看着便是个棒小伙儿。他的身前,挤着一个还未留头的小孩子,一撮头发叶片一样遮着脑顶,叶尖就在额前,显出别样的可爱来,只是那一张脸花猫一样,不知道是哪里弄来的污痕,东一道西一道的,让面容都不再清晰,一双眼却是跟那中年人一样,明亮有神。
“爷爷,你醒醒,该吃饭了臭蛋都饿了”
小孩儿说着捂住了肚子,完全无视自己的黑爪子在爷爷的土布衫上留下的印子,中年人也没有因此训他,而是煞有介事地给老者把了脉,在某几个穴位上来回按压,老妇人似乎是被这个举动所提醒,忙用大拇指去掐老者的人中,这一下大约有些狠,老者终于睁开了眼。
他睁眼的动作很慢,有着老年人特有的悠闲步调,开口却是粗声:“痛煞我也,老婆子,你是谋杀亲夫吗”
中年人见到老者醒来,松了一口气,老妇人更是刹那间泪流满面,一手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地捶打着老者的肩膀,“老东西,你吓死我了”
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小孩儿嘻嘻笑着,像是难得见到爷爷奶奶这般顽皮,刮了刮脸颊笑话爷爷:“爷爷装睡”
大儿媳妇已经准备好了饭菜,迟迟不见人来,忙过去看,见到一家人凑在一起又哭又笑的,有些不明所以,把人叫进去了,边吃饭边说才明白过来,笑呵呵地说了两句好听话,哄得婆婆笑开了,也就不再放在心上。
饭后,大儿媳妇去换二儿媳妇回来吃饭,大儿子也跟着去地里了。农家的地是最紧要的,哪怕二儿子已经在考举人了,在没有确定能当官前,也不能随意丢了地,再者,两个儿子,总有长短,老大读书不太行,少不得就要靠着土地挺腰杆,倒是二儿子,聪明劲儿随了他爹,定能考出来的,以后再当了官,还要他多照应着老大呐。
想着以后的事情,老妇人忍不住多嘀咕了几句,连二儿媳妇还没生孩子都要念叨两遍,等到家里的事情都说完了,又把臭蛋赶去睡午觉,老妇人才想起刚才的事情,心有余悸地多说了两句,不外是注意身体的话。
这样的唠唠叨叨,老者听了很多年,早就习惯了,一边听着一边点头,好像每一句都同意的样子,其实一句都没有入耳。
“我跟你说话呐,你听到没有真是的,以后可再不能这样了,太阳底下也有风呐,你这老胳膊老腿儿的,还要陪我好多年呐,可不能就这样不爱惜”
妇人的唠叨总是那样长,无论什么都能扯出话题来,然后就顺着转弯了,“可是做了什么美梦,叫都叫不醒”
“是做了一个美梦。”老者捉住老妇人揪他耳朵的那只手,干枯的褐色表皮,暴露的青色血管,一把下去,完全没有肉质的感觉,倒像是捉了一把枯柴,还有些硌手,老者仔仔细细看着,手上一寸寸地摸索,他还能想到她年轻时候的手,即使也常做些活计,却没有多少茧子,白嫩白嫩的,就像她这个人一样,不像是个乡下野丫头,比那些小姐姑娘也不差什么,而那一份羞涩自然之态,更是她们所没有的。
“不过梦里没有你,你离开我了。”是谁逼得谁离开,他分不清,也不想分清,这一辈子,他都在与她相守,一生一世一双人,他做到了。至于梦里的那些,不过是梦。
不过是梦那样的成就,那样辉煌的诗篇,纵然不是他做的,却也是他带到了这个世间,所以,那些夸奖,他哪怕不能收下全部,总也能收下部分吧。而且,不管是谁做的诗词,总是他最先用出来的,最先让它们派上了用场,这样也算有功吧
那,随着功劳而来的奖赏,让他一步步走上高位的奖赏,难道不应该得到吗
梦中,他最终成圣,功绩万载流传。
现实,十数年寒窗,不过中举而已。
这样大的差异这样大的差异不过是有人先了一步而已
多少年了,哪怕劝服自己看淡,却总还是有种被人抢夺了东西的不快,哪怕是穿越者呐,那些,总是他们共有的,何必这么赶尽杀绝
只可惜,他最终都没有找到那个人的踪迹,那个人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除了那本被不少人抄录的文抄公诗集说不上是愤怒还是遗憾,又或者是轻松,老者,冯钧,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老妇人,青娘,以为那声叹息是因为梦中自己的离开,忍不住心甜,笑起来,没有了昔日的美貌,笑容却还是美好。
一辈子,她或许从来无法理解他的雄心壮志,理解他的壮志未酬,但,她总还是做到了与他白头偕老,一生一世一双人,无论是怎样开始,怎样心思,这样的结局也算是完美证诺。
夕阳西下,老者和老妇人并肩而坐,挨着的手松松握着,笑看着儿女归来。让看见他们的儿女都不由得会心微笑,父亲和母亲的感情总是那样好,真是幸福啊
为什么不诛灭所有魔族
有必要吗人吃动物,所以杀生,魔吃人,所以杀人,其实都是一样的。或许,那也是另一种生物链,不过人类不再是最顶端。
你说得对,所以再见。
意识粉碎的一瞬间,王平以为她知道了真相。网络诸天,成就一人。她得到的道,她以为那许多次穿越,那许多个世界的穿梭,最终成就了她,成就了她的道,无论是成圣,成神,最终都是为了让她得道,然而被成就的那个“人”,原来并不是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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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这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石室,弧形的穹:“人家愚公还知道移山呐,咱们家可好,守着门口的这座山当宝贝,一代代的,连块儿石头都不让捡,真以为里面有宝贝啊”
被指责的爷爷闷着头抽烟,老烟枪有些年头了,却不是什么好木料,只不过日子久了,自有一层油釉般的光滑,烟起时,也有几分灵性的感觉。
“好容易有开采石材的来了,咱家这座石头山也就剩下石头能用了,我都跟人说好了,按照重量算钱,随他们挖,若是能把这座山挖走了,弄条路出来,咱家也是能够直通县里的了,到时候再搞个农家乐什么的,静等着钱钻进口袋里,哪里还用种地这么辛苦”
小伙子苦口婆心,他的文化程度不高,当年上学的时候没兴趣,不好好学又爱闹,没多久就辍学了,然后就是在家放羊,游手好闲的,再长大一些,看到村子里头的小伙伴们在外头赚了钱,才想到要出去打工。
去了县里,又去了城里,大世界走了一圈儿,别的不说,见识多少是有了些,也赚了些钱,可要在城里安居,还是不易,正举棋不定呐,放假回家碰到采石材的,这才知道石头也是值钱的,于是有了卖石头的想法。
说到这里,他就不得不佩服先祖的先见之明,早多少年,这座石头山就是他们家的,是的,就是他们家的,从古早得都能进博物馆的地契到现在的合同,这山一直都是他家的,据说当初为了那一纸合同,可是花了不少钱出去。
为这个,太奶奶没少说祖宗败家的,但,现在看来,却是大大地划算了,分明就是一个无本钱的买卖嘛
不对,买山还是要花钱的,现在的土地都国有了,以后可再买不到山了。
“爷爷,你就别迷信了,那些封建思想,早多少年都废了的,连土地神都没有了,这山里头难道还能有个山神不成不过是几块石头,卖了就卖了,就算那些人放开了膀子挖,也不定能挖走半座山,咱们怕什么”
老爷子一口口地抽烟,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话,他也不是那么信的,但一头是自己大孙子,一头是一座无用的据说有神需要守护的山,说实话,大孙子说得有理,但,这神,这山,也是自己守了一辈子的,甭管是不是真的有神,自家祖训都是这个,哪怕是为了祖宗地下安心呐,这山也是不能挖的。
小伙子最终没有得到老爷子的准话,气哼哼地走了,消停了两天,县里头的二叔接老爷子过去住几天,说是小孙女想了。
老爷子最心疼这个小孙女,比孙子还看重几分,实在是那样乖乖巧巧白白净净的丫头看了就招人喜欢,一口一个“爷爷”的,可比大孙子叫得甜多了。
这头老爷子去了县里,下午小伙子就领着采石的车子和工人来挖山了。和对方的工头一人抽着一根烟,小伙子止不住地抱怨老爷子的固执。
工头有些不放心,“这样能行么不会闹起来吧。”
“闹什么闹,我爸是长子,我是长孙,这座山将来都是我的,我卖了就卖了,老爷子都多大年纪了,还管这个,真是的,就是封建迷信,这都建国多少年了,谁见过什么神仙了都是迷信”
小伙子叼着烟,扬着手,颇有些指点江山的意思,工头笑呵呵地说:“呦,你们家分工还挺明确啊,你不是还有个二叔吗他不要这座山”
不能卖钱的时候,可能人人都不稀罕,能卖钱了,哪个会这般轻易放过,亲兄弟,也要明算账的。
小伙子半点儿不卡壳地说:“肯定是不要的,也要不了。”说着仰了仰脖,有些得意的意思,“我们家是这一片儿最早的,规矩大着呐,家里头的一切都是长子继承明白不,甭管是次子三子,成年了都要赶出去,多少代了,都是这么过的,这就是规矩,不能坏的。”
没想到一个农村里头还有这样大规矩的人家,工头挑了挑眉,又多说了两句,小伙子也跟他瞎掰起来,老一辈子流传下来的东西,不论迷信不迷信,还是真稀奇的,也算是传承了。
工头听了也没当真,就算是真有那个什么神国,也都时过境迁了,难不成还要复国还是等那个神先冒出来了再说吧,不然
胡乱说了一通的两个人谁都没把这次的谈话放到心上,直到山里头挖出了玉石,那种晶莹到在阳光下都能发光的大块儿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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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莹透纯净的石头之所以被认定为“玉”,是因为它的触感光滑,在暗中有着温润的自然光泽。而在阳光下,尤其是强光的照射下,这种温润就成了一种晶莹,那种剔透到可以媲美水晶的感觉一度让“玉”这个叫法有些争议,但,这些都不妨碍所有见到它的人把它认定为玉,因为,太美了。
初初暴露在阳光下的玉石未曾经过任何加工打磨,但那每一个弧度的走向都是独具美感,不慎刻画在其上的凹痕就好像是某种断臂的残缺,虽然残缺,却仍然是美的,而那种晶莹剔透则让很多人产生了一些炫目的感觉。
工人是第一批傻眼的,然后是工头和一直在做监工的小伙子,已经回家的老爷子在听到消息的时候也赶来了。这些天他一直在家中生闷气,因为劝不动大孙子,又赶不走那些工人,工头拿了合同来压他,压得老头只能在家憋气。
这会儿出来一看,看到那暴露出来的“玉山”一角,瞪大了眼睛,这就是“神”的真相吗还是说里面还会有什么
挖出了这样的存在,显然不能够再当做单纯的石头开采,而小伙子也不准备再卖了,至于合同什么的,哪里有弄清楚这种玉石的价值更紧要。
好在也不是整座山都不能开采,工头拿了合同说话,小伙子同意他在山脚下的位置浅层开采,不允许深挖。
之前那块儿之所以暴露出来,就是因为机器懒得移动,直接在一个地方往前挖造成的。而这本来就不是开采的正常程序,他们也要防着坍塌,所以那种深度也是偷懒的极限了。
两人协商好了,又从那块儿玉石上敲下来一块儿,小伙子一揣就走了,他准备找地方鉴定一下这算是个什么石头,就算不是玉,也肯定很珍贵吧,以前他可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小伙子没什么门路,好在网络发达,随便问个问题就知道大概该去哪里找答案了,无论是地质研究院的珠宝鉴定部门,还是典当行的专家,又或者珠宝行业的鉴定中心,他都跑了一遍,而这些人见到这样的石头,第一个问题都是“不是合成的吗”
经过仔细的研究,他们的目光都比较深邃,甚至有些直接开出了价钱,比上等玉石还要高一些的价钱。
但这些,小伙子都听不进去,他只有一个想法,自己发财了
那样大的一座山,如果都是石头,论重量卖也能卖不少,但那种价钱比起玉石的价钱有什么可比的吗
他匆匆回了家,这才知道事情闹大了,若是正常的玉石被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可能连新闻都上不了,但因为是这样特殊的玉石,属于新品种,消息传出去之后,就有了不少人前来观看。
也有些,是准备趁人不备偷偷采集一些的,甭管值钱不值钱,哪怕不值钱呐,看着好看拿着玩儿也好啊
那么大一座山,老爷子根本拦不住人,这头说着不让看,那头已经有人爬上去拿工具敲打了,他有什么办法,那么大一把年龄,就是爬山都爬不动,更不用说拦住那么多人了。
工头是个狡猾的,跟小伙子答应得好好的,看到他不在,也起了歪脑筋,让工人在原址上往下挖,挖出了不少,而里面的玉色跟外面相比,哪怕是不懂行的人,也能够看得出是越来越好了。
等到了某个深度的时候,那玉质竟然如同软泥一样,随手就可以挖下一大块儿来,宛若凝脂一样的触感,甚至还有着某种浅淡的异香。
“这,是玉髓吧”
珠宝行当中的玉髓其实是一种石英,有着蜡质光和一些颜色,硬度等同于玉石,并不是眼前这样的。
这种泥膏状的玉髓更像是道家传说中服之即可成仙的玉髓,那才是真正的玉髓,玉之精髓。
抱着这样的想法,又闻着那淡淡的香味儿,有人忍不住用小指头挖起一点儿来想要放到嘴里尝尝,看看会不会成仙。
“别”工头打开他的手,禁止了他的行为,“这种东西不能胡乱吃,找个东西试试再说。”
外头的人热火朝天地进行挖掘工作,山石内侧却是极为安静的。
在安静的环境中再次醒来的王平完全没意识到外界的变化,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洞窟中,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待了多久,好处就是他或许可以不用担心饿死渴死闷死的问题,这么长时间了,要死早就死了,而他没有感觉到饥饿口渴,也不曾有气闷感,那么这里一定有着自己不知道的通风措施。
完全没意识到是自己身体“出了问题”,能够辟谷,并且内息循环,不用外界空气的王平正准备再闭上眼睡一觉,反正醒了也没事儿,就察觉到了一丝光亮。
不同于山洞内那种说不出的光,洞窟的右下角,似乎有一丝薄光透过来,不是很通透,但足以让他感觉到那一丝不同,这是
第一反应,他竟不是欢喜,而是紧张,这个洞窟之内虽然枯燥乏味了些,但没有什么危险,可外界,那个自己完全没有记忆的外界会是怎样的世界就说不定了。
不过,古代的技术发展水平似乎还不足以害怕,冷兵器么,若是见到不好,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