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娇羞地跑出去。
若是北方姑娘,肯定会给吴良一记大耳光,霸气地喝道:“放你妈的狗屁!就你这种不男不女的货色,脱光了给老娘看,我都懒得看一眼。臭不要脸,乌龟儿子忘八蛋……”。
但夏静儿的反应跟之前的两种姑娘都不相同,她既没有脸红,也没有怒,而是邪魅一笑,上前一步,食指挑起吴良的下巴,坏笑道:“昨天晚上辛苦你啦!把你折腾坏了,这一两银子,你拿去买点补品,养好身子,咱们今天晚上再来!”
说罢,夏静儿抛下一锭银子,扬长而去。
过了良久,吴良才回过神来,他拿起那锭银子,哭笑不得。向来是他调戏姑娘,今日反倒是被姑娘调戏了一把,大丢脸面。
“好,很好!夏静儿,你成功吸引了本公子的注意,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吴良摸了摸鼻子,玩味道。
吴良穿衣洗漱,用过早饭之后,夏流、何曼二人去操练兵马去了,而魏索还在床上呼呼大睡,他一般直接睡到中午才起来吃饭。
吴良回到房间,与夏静儿对面而坐,吴良百无聊赖,目不转睛地盯着夏静儿,看个不停。
夏静儿被看得有些烦了,拍桌而起,喝道:“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么?”
“夏姑娘,谁给你的勇气?你这长成这样也敢叫美女?水粗腰,大象腿,麒麟臂,大饼脸,长得有点辣眼睛,我都不忍直视!”
吴良撇了撇嘴,一脸嫌弃的模样。
“吴良,你”,夏静儿紧握着拳头,上来就要揍吴良,拳头行到半空,突然无力地垂下,“你说得不错,我确实长得很丑,丑到不忍直视。”
“夏姑娘,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什么交易?”
“我这里有一枚塑形易容丹,能让你变成一个绝色美女,不过你得拿你的宝贝,来和我换。”吴良笑得很开心,仿佛一只偷到了鸡崽子的老狐狸。
“这个,我,你等着,我这就去拿!”夏静儿迟疑了片刻,终于经受不起诱惑,为了变漂亮,她什么也顾不得了。
吴良等了片刻,夏静儿从内室取出一柄生满铜锈的古剑,放在桌上,说道:“这就是我的宝贝,我拿它和你换!”
“夏姑娘,这明明是把破剑,又怎么能换我的宝贝金丹?”吴良十分不满,夏静儿是脑子有问题,还是欺负吴良脑袋有问题。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古剑看上去平平无奇,但却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夏静儿极力鼓吹古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那好,咱们一试便知,我这把天上星辰陨铁做成的真武剑来试试你这把古剑。”
两人一同拔剑,两剑相交,碰撞在一起,“当”的一声轻响,吴良手中用陨铁制成的宝剑不敌古剑,被斩为两截,古剑完好无损,连个缺口也没有。
“怎么样?我这宝剑可比你的宝剑强多了,金丹拿来!”夏静见古剑取胜,十分得意,伸手向吴良索要塑形易容丹。
“拿去!”吴良一手接过古剑,一手将一枚褐色药丸递了过去。
吴良仔细观察着古剑,现了重大的秘密。
这柄古剑一面刻日月星辰,一面刻山川草木。剑柄一面书农耕畜养之术,一面书四海一统之策。
轩辕夏禹剑!吴良一眼便认出了古剑的来历,上古第一神器,传说皇帝曾用此剑杀死蚩尤,一统洪荒。
此剑由众神采山之铜为皇帝所铸,是一把圣道之剑,后传与夏禹,最后落商汤手中,大败三大邪刀,灭夏兴商,开创了商朝六百年天下。
“吴良,你这塑形易容丹怎么用,直接吃下去?”夏静儿把玩着手中龙眼大小的药丸,好奇地问道。
“当然不是,你想象一下,你想变成什么样?然后吞下这枚药丸,便能变成你想象的模样。”吴良仔细地解释道。
“我不知道要变成什么样,你替我想想呗。”夏静儿挠了挠头,很不厚道地笑了。
“好吧,算我倒霉,我替你想便是!你闭上眼睛,我进入你的身体,替你完成这一步骤。”
夏静儿老老实实地闭上了眼睛,吴良施展“移魂”,灵魂化作一道轻烟,从夏静儿的鼻孔钻入,代替了夏静儿的灵魂,占据了她的,而自己的却软倒在地,失去了意识。
变成什么样才好?吴良脑海迅浮现了袁依然、公孙摇金、甄宓三人的倩影,吴良将三个绝色女子的优点揉合在一起,新的夏静儿诞生了。
………………………………
第一百七十一章,又见莫嫣然
甄宓和吴良几经周折,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张夫人默许,有情人终成眷属,成了一对让人羡慕的夫妻。
在一个初秋的下午,吴良望着窗外随风而落枯叶,心中感慨万千。
他虽然娶到了千娇百媚,倾国倾城的大美人甄宓,锦衣玉食,呼奴唤婢,过着富家公子的生活。
但是吴良并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他骨子里还是个江湖人,他喜欢去闯荡,行侠仗义,锄强扶弱,做一个受人尊敬的大侠,或者平定天下,做几年皇帝,吴良也是不反感的。
“夫君,你在看什么?”甄宓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吴良身旁,柔声问道。
“宓儿,我,我有话跟你说。”吴良一把揽美人入怀,迟疑片刻,方才开口道。
“夫君,请说,妾洗耳恭听。”甄宓小鸟依人地靠在吴良怀中,弱弱的道。
“如今天下大乱,群雄割据,连年战乱,黎民百姓身处水深火热之中,民不聊生,哀鸿遍野,着实让人心痛。
我辈男儿,生八尺躯,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青史留名,方才不负来这世上走一遭。
我想去找一方诸侯投奔,亦或自立门户,招兵买马,早日结束战乱,还百姓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
吴良说起自己的抱负,说得激昂慷慨,催人泪下。
“夫君,你有远大的抱负,这很好。你要去实现自己的抱负,宓儿也一定会支持你,只求你别忘宓儿便是。”
甄宓乖巧的点了点头,靠在吴良怀中,小声道。
“得妻如此,夫复何憾!宓儿,再让夫君再疼你一回。”吴良抱起甄宓,向床塌行去。
第二天清晨,吴良背上包袱,跨上大白马,一路向南而去。
甄宓依依不舍,在丫鬟的陪同,十里相送,夫妻方才挥泪而别。
大白马脚程极快,四五天时间,便出了冀州,来到兖州曹操的地盘。
天公却不做美,天上下起了大雨,把吴良和大白马浑身上下都浇透了,湿哒哒的,贴在身上十分不舒服。
此时已是仲秋,天气颇凉,一阵凉风吹来,冻得吴良直打哆嗦。
吴良快马加鞭,想找个地方避避雨,烘烤衣物,再做打算。
吴良转过一个弯,山脚下出现了一家客栈,吴良大喜过望,很快纵马奔到客栈前。
吴良拴好马,便大步走进了客栈,客栈很小,也个伙计小二也没有,只有一个看上去三十出头的老板娘。
那老板娘皮肤白晰,五官清秀,也算得上是个绝色美女,虽然比不上公孙摇金、袁依然,但这穷乡僻壤之地,能见到这种级别的美女,也是极为难得。
惊于那老板娘的,吴良不禁多瞧了几眼。
“客官,你要点什么?本店的杏花村酒天下一绝,客官要不要尝尝?”美女老板娘笑盈盈地道。
“不必了,我今天有些累了,来一碟酱牛肉,五个馒头,一碗面条。”吴良觉得这老板娘面带邪气,不是好人,不敢大意,也不敢喝酒,生怕上了老板娘的大当。
老板娘果然面露失望之色,片刻之后,方才下去准备去了。
一会的功夫,牛肉,馒头、面条都端了上来,吴良一一试过,都没有毒,这才放心地吃喝起来。
吴良刚刚吃到一半,店里突然多了两个人,这两人中等身材,长相平平,身穿黑衣,头戴斗笠,身后拖着一条血红色的披风,打扮十分怪异。
这两个人,吴良倒是认识,他们是孪生兄弟,是武神门门主吕布的师弟吕旷、吕翔,现在袁绍手下
当差,实力不过刚入一流而已,不值一提。
这两人与吴良素无交集,吴良也不去理他们,只顾埋头吃喝。
吕旷、吕翔刚入大门,便大声道:“老板娘,快把酒肉端上来!”
老板娘等二人坐定,眉开眼笑道:“两位客客,肉马上上来,好酒却是要等一会!”
“早就听说兖州莫大娘子的杏花酒是天下一绝,不可不尝,好酒自然是要等的,先把肉端上来吧!”吕旷挥了挥手,朗声道。
“好勒!”莫大娘子答应一声,不一会,肉食便端了上来,都是些猪蹄、猪肘子、猪耳朵、整鸡、整鱼之类的大鱼大肉。
这些菜显然很合吕旷、吕翔二人的口味,两人大吃大喝起来。
莫大娘子见二人见得甚欢,嘴角浮上一丝狞笑,她提着裙摆,去后厨打酒去了。
吴良心中越不安,他跟着莫大娘子,来到后厨,莫大娘子转身进了一间房间,吴良顺着门缝向内望去,情况让他大吃一惊。
莫大娘子从床头掏出一包麦种,撒在地上,然后从袖子里掏出木人,木牛,木犁,也放在了地上。
莫大娘子从怀子掏出一支玉笛,吹出了一曲凄厉恐怖的曲子,诡异的一幕生了:
木人、木牛活了,在音乐的指挥下,开始种起麦子来。不一会功夫,麦子便长大,成熟了。
木人,木牛收获了这些麦子,开始用这些成熟的麦子酿酒,很快便酿好了一大坛酒。
莫大娘子将木牛木人重新放回袖子里,抱着酒坛,准备去给吕翔、吕旷两兄弟送酒。
吴良越想越怕,偷偷溜出客栈,在客栈外藏了起来,他很想知道,莫大娘子究竟想干什么。
“来!来!上好的杏花村酒,只此一家,别无用店!”莫大娘子热情地给吕旷两兄弟倒上了两碗酒。
吕旷、吕翔不疑有它,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不大一会功夫,吕旷、吕翔腹痛如绞,疼得满地打滚,身子越缩越小,最后变成了两枝肥硕的大血参。
莫大娘拿起两根血参,塞到嘴里大嚼起来,殷红的鲜血顺着嘴角流出,这一幕,万分诡异。
吴良已经猜到了这莫大娘子的真实身份,莫大娘子便是一百多年前,为祸中原武林,残害武林同道的鬼堡第一护法莫嫣然。
江湖传言,老爷庙之战,莫嫣然被蜀山派掌门齐雨桐所封印,也不知道她是怎么逃出来的。
有一点,吴良很清楚,他得赶紧跑路了,若是被莫嫣然现,必将死得痛苦无比。
吴良不敢再待,悄悄解开马缰,翻身上马,一路向南狂奔而去,离开了见鬼的客栈。
………………………………
第一百七十二章,伏魔棍法的破绽
吴良出了莫嫣然开设的“吃人客栈”,一路快马加鞭,日夜兼程,慌不择路间,来到了汝南大山群峰之中。
吴良骑着大白马,进入了崎岖不平的山道,抬眼望去,群山连绵不绝,望不到尽头,山石嶙峋,若犬牙交错。
此时已是深秋时节,满山的树叶早已落光,只有乌鸦在光秃秃的树枝上悲啼。
吴良一人一马,踏着半寸厚的落叶,继续向前挺进。
吴良又走了半个时辰,山势越来越险,山道越来越窄,白马在山道间行走颇为不便,吴良只好下马,牵着马儿艰难前行。
吴良来到到一座高峰前,山峰高耸入云,山势险恶,状似一朵盛开的莲花,江湖中人一般称之为莲花峰。
莲花峰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又扼东西、南北交通之要冲,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南来北往的客商都要经过此处,进而滋生了大批盗贼、响马,他们盘踞在莲花峰,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仗着山高地险,历代官府也拿他们没办法。
尤其是黄巾教起义失败之后,大批战败的黄巾教徒退入山林,继续与东汉朝廷为敌,莲花峰就有上千的武装力量,他们攻打县城,杀县官,抢粮食,劫库银,造成了不小的动乱。
东汉皇帝急了,连忙下诏,号令天下各路军阀,割据势力,围剿各地黄巾军余部,但无人响应。
只有兖州曹操奉命出征,大败黄巾军,缴获了大批战利品,收编了三十余万黄巾军,实力大涨,成为唯一能与袁绍抗衡的大军阀。
吴良知道莲花峰上有强人盗贼出入,但他仗着艺高人胆大,亳不在意,继续前行。
当行至一片小森林之时,一阵锣响过后,无数头戴黄巾,手执利刃的黄巾余部从小树林里涌了出来,为是一个长相平平,手执丈六铜棍的黄衣汉子。
吴良见对方人多势众,为的黄衣汉子还是名武山境中期的高手,不愿与之生冲突,当下抱拳拱手道:“尊驾怎么称呼?在下来的匆忙,没有上门给各位好朋友友请安送礼,失礼!失礼!”
“好说!好说!在下夏流,是这莲花峰的大当家。老兄只要把这匹白马留下,让兄弟们有口饭吃,我家莲花峰一千多人都要给您磕头啦!”
夏流对着吴良拱了拱手,言语虽然恭敬,神态却颇为据傲。
“这位兄台,我看你气宇轩昂,目光如炬,一看便知是位武林高手。在下不才,也学过几招功夫,咱们比试一番如何?”吴良见夏流咄咄逼人,非要抢大白马,也只能动武了。
“好啊,那在下便陪老兄玩玩,若是在下侥幸赢了一招半式,老兄可得把白马留下!”夏流嬉皮笑脸地道。
“若是阁下输了,又当如何?”吴良反问道。
“若是我输了,我认你做大哥,让你做这莲花峰之主,我给你当小弟,鞍前马后,任劳任怨,绝无怨言!”夏流朗声道。
“好吧,兄台请出招!”吴良举剑在手,使了个“护肩式”,凝神以待夏流出手。
“得罪了!看棍!”夏流双手举棍过顶,使了一招“童子拜佛”,劈头便是一棍,夏流使得是白马寺的入门功夫,伏魔棍法。
吴良侧身避过,以剑代棍,还了一招“仙人指路”,也是白马寺的伏魔棍法。
“雕虫小技,何足道哉!”夏流冷笑一声,这伏魔棍法,他练了二十年了,吴良用伏魔棍法反击,无疑是孔夫子门前背论语自不量力。
剑棍相交,金戈之声大作,夏流倒退两步,吴良却气定神闲,一步未退。
夏流见吴良内力深厚,在自己之上,不再托大。
十六式伏魔棍法一一使出,劲气大作,四面八方都是棍影,将吴良罩在了圈内。
说来也奇怪,吴良使来使去,只有一招“仙人指路,”却逼得夏流连连倒退,招架不住。
伏魔棍法最后一招“罗汉举鼎”使完,夏流已累得气喘吁吁,手中棍法大乱,已不成章法。
“仙人指路!”
吴良大喝一声,将夏流手中三十斤重的铜棍挑飞了开去,落入了不远处的草丛之中。
当夏流回过神来,吴良的长剑已架在了夏流的脖子上,夏流虎口迸裂,满手鲜血淋漓。
“承让了!”吴良收剑还鞘,气定神闲。
“大哥!以后小弟就跟你混了!”
夏流跪倒在地,对着吴良呯呯磕起头来。
“壮士不必客气,若是不嫌弃,咱们结为兄弟可好?”吴良双手扶起夏流,正色道。
“好!好!好!能与公子结为兄弟,夏流三生有幸!”夏流闻言大喜。
两人一叙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