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女侍卫,太子硬核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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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女侍卫,太子硬核宠-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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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的秀秀晕了几次以后学乖了,醒过来以后再也不敢同玉哥说话了,更不敢再调戏玉哥,占他便宜了。

    就如此刻,玉哥与生性生硬的彩蝶来到了外面透气,而秀秀都不敢与她们一块出来。

    不过方才彩蝶的声音都变了,显然她对于无影是有印象的。

    “彩蝶何德何能认识无影大侠呢?只是他的威名令彩蝶如雷贯耳而已。你不知道无影大侠的威名吗?你不是也挺厉害的吗?怎会没有听过他的威名呢?”彩蝶说完,不无遗憾的叹了口气:“是我糊涂了,既然此次出征连我们都来了,无影大侠肯定会来的。也好,能与无影大侠一同出征打仗,即便死了也是彩蝶的福气!”

    “你莫胡说,打仗不一定死人的。”玉哥急忙这么说到。

    “打仗不死人还叫打仗吗?我们到这里便是来赴死的,你以为胜仗是怎么来的?就是无数个向我们这样的人的死换来的!”彩蝶忽然阴郁的说了一句,说完叹了口气,回身向马车走去。

    玉哥当时愣了,因为这句话说的好悲凉。

    胜仗就是无数个向我们这样的人的死换来的?难道不死不行吗?

    何况她只是个琴师,即便打仗也不用她来上战场,她这般悲观的以为自己会死是不是有点过虑呢?

    只是打仗不是好事情玉哥知道。总会死人她也知道。

    但是死的是谁谁都说不上,因此彩蝶这般说似乎也不为过。
………………………………

第七十三章呱噪的歌姬

    何况他的岁数这么小,以目前的功力来看,他若继续得到高人的指点,继续如此发展下去,将来绝对会超过他们这些人的。无影在暗中感叹道。

    玉哥当然没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会被别人给尽收眼底。

    继续在云亦辰后面不疾不徐的跟着。

    只是因为今日所穿新靴子有点不合脚,因此途中有几次她都在暗中找了块石头坐在上面歇息一会再继续跟着云亦辰跑,直到天色微明,骑兵被喝令停下歇息一会,以等待后面的步兵。

    就因为骑兵后面还有押运粮草的车马,因此骑兵其实也是匀速前进的,加上后面的步兵与粮草之间没有任何的距离,因此整个先锋营行进的速度不是很快。

    经过一夜的跋涉,很多士兵与马匹都累了,因此云亦辰喝令骑兵停下歇息一会,等到押运粮草的车队来了再前进。

    在经过一块稍微有点凸起的石头的地方,云亦辰发现了那个头皮依然闪着亮光的小和尚,此刻正坐在一块石头上按着自己的脚。全然没有注意到骑马立在不远处望着他的云亦辰。

    不知道怎么了,虽然对他心存恶念,但是一看见他就在离骑兵休整的地方坐着,就知道他的确是一直跟着他的。

    而且应该是始终离他不远的。

    再看他的手一直在按摩自己的脚,显然那双鞋子很不合脚。

    在晨光里那个瘦瘦小小的人影让他有种说不出的感触,总感觉自己昨夜不应该那么对他。

    让他在黑夜里徒步奔跑,真的是有点过分了。

    “王爷果然慧眼识人,这个小和尚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只是王爷此刻才感觉于心不忍似乎有点为时已晚,他的脚似乎已经伤了。”无影诚如他的名字一样,来时无影,在云亦辰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在他耳边说了一句。

    “你如何知晓我于心不忍的?”就因为被无影撞破了自己的心思,云亦辰有点不开心的说道。

    “是属下妄断了,王爷今日的行程作何安排?继续命人前往打探路况还是在此地歇息?”王爷急忙这么说道。

    知道他是个喜怒无常的人,因此无影也不愿意与他一般计较,当然了,也不敢计较。

    “今日第一日行军,应该趁着这股劲再赶一段路程,等到正午日头正盛之际再寻地方休整。你安排人马到前面寻找一个可以纳荫歇凉的所在,让伙夫们先行赶到那里准备一些食物让士兵们充饥,歇到晚上了再连夜赶路。因为白日里日光太毒,我怕会有士兵中暑。”云亦辰说完,再望一望那个还在揉脚的小不点:“等会让他坐后面的马车,莫要再随我奔跑了。”说完便走了。

    无影点头称是。

    玉哥不知道为何自己会被那个叫无影的侍卫给带到了马车里。还叮嘱他莫要再追着王爷跑了,王爷的侍卫很多,不需要你一路上伺候。

    就因为如此,玉哥才完美的错过了杨青骑着马匹来回在云亦辰的骑兵队伍与押运粮草的马车之间来回的几次搜寻。最后不无遗憾的回去报与魏启年,自己没有见到玉哥的影子。也不敢随意询问别人,因此他怀疑玉哥不在队伍里!

    只是魏启年接到了父亲的密报,说皇太后派去见玉哥的六皇子亲耳听见云亦辰要将玉哥给带到前线去,并且在前往前线的僧兵的名录里也有玉哥的法号,即空。

    因此魏启年觉得玉哥肯定在这支队伍里,就是不知道究竟在哪一部分而已。

    他让杨青继续在队伍里搜寻,迟早会找到玉哥的。

    玉哥着实没想到自己的父亲与杨叔叔为了她会放弃安逸的日子不过,也随着这支出征的军队行进在这荒无人烟的征途上。

    就因为云亦辰几句话,此刻的他比武公公还舒服,坐在了马车里,与那些王爷的家眷享受着同等的待遇。

    唯一的不足便是自己与那位歌姬坐在同一辆马车里,然后那名歌姬动不动就对他抛个媚眼,碰碰他的胳膊,摸摸他的手,让他感觉如坐针毡似的难受。

    但是又不愿意下去跟着大军行走,因为他的脚真的很痛。

    就因为鞋子太大,在脚底与脚趾中间磨了几个泡,其中一个的皮被磨破了,走一步路便会有种钻心的痛。假如在落枫谷的话她会自己给自己配药的,但是在此地没有任何的药,只能强忍着。

    坐在车里最起码不会被磨到,只是这个讨厌的歌姬,很是惹她发毛。

    只是又不敢将她怎么样,因为她旁边还有一个琴师模样的女人,手里抱着个琵琶,一脸冷寂的只管拨弄琴弦,不管旁边这个歌姬对他再说的挑逗。

    “这位小哥哥的脸怎会被晒成这般模样?真的是可惜了一张俊俏的模样……”

    “阿弥托佛,女施主请自重,若再对即空动手动脚的,即空便对女施主不客气了。”忍无可忍的玉哥终于对她说道。

    “小哥哥的声音居然如此好听?奴家还以为小哥哥是个哑巴呢?却原来小哥哥说话都这般动听!你方才说对我不客气?如何不客气法?快给奴家看看你会如何对奴家不客气法?”没想到那个满脸浓妆艳抹的歌姬居然直接凑到了玉哥的旁边说道,一脸的欠揍!

    玉哥毫不客气的一拳头下去,歌姬一声不吭的倒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旁边抱着琵琶一脸木然的琴师看了一眼,很是惊讶的问了一句:“你是如何让她闭嘴的?没有将她打死吧?”

    原本以为这个琴师与她是一块的,此刻会大呼小叫的要与他理论,没想到她这般镇静,倒让玉哥愣了一下:“一拳打不死,只是打昏了,因为她太吵了。”玉哥很是诚恳地说。

    “我早就想如此做了,就是做不到,小师傅厉害!若能一路上都能让她如此安静,倒也是件幸事!”琴师居然这般说道。

    玉哥将信将疑的望望她,没有望到任何的敌意,很是赞同的点点头:“即空知道了。这一路她是不会再说话了。”

    于是接下来的行程中那名歌姬刚刚清醒过来一点点,便会被玉哥一记拳头给砸晕过去,直到行程过了大半,她都没有再清醒的在她们面前呱噪一声了。

    因为行军路程已经过了大半了,因此士兵都很疲乏,在即将到达前面两队援军受到狙击的路段时,魏启年与云亦辰准备在一个相对于平坦的地方安营扎寨,先歇息休整两日再走,因为后面的大军行程比他们慢了很多,因此他们之间的距离有点大,两个人都共同的认为不应该在此刻冒进,而应该等大军快要到了再走。

    总算是可以停下来歇息几日了,玉哥她们也在白天从马车里下来,透透气了。

    只是因为玉哥的脚依然没有完全好,因此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

    真没想到那双不合脚的鞋子居然会那般磨脚?幸亏只追了云亦辰半夜,若是让她再继续追他,或许自己的脚便废了。

    云亦辰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正与那名平素看起来很是冷寂的琴师在一处木桩上歇息。

    云亦辰没想到几日没见,他皮肤上那斑斑驳驳的花斑淡了不少。而且焦褐色的皮肤也白了不少。

    加上几日没有剃头,头皮上冒出了一些绒毛般的毛发,隐隐约约的遮盖住了曾经锃光瓦亮的脑袋,看起来比前几日顺眼了一点。
………………………………

第七十四章花心的和尚

    而且他似乎与那个琴师关系融洽,两个人不知道在嘀嘀咕咕的说些什么,样子很是开心。

    玉哥并没有注意到望了她一会以后便再次匆忙起来的云亦辰,而是继续很是开心的与琴师说笑。

    一路上知道了这名琴师名叫彩蝶,与那名有点闹腾的叫秀秀的歌姬是来自同一座乐坊的。

    就因为两人一个琵琶弹得好,一个音律唱得好,便让这个不靠谱的王爷给带到了此地。

    只是彩蝶说她喜欢这种出门的日子,比起在乐坊里成日弹琴来的逍遥自在!

    玉哥便说自己也挺喜欢这种生活的,若不是脚疼,他更愿意在外面走路,一路走一路看,要比闷在车里舒畅。

    “你的脚依然不好的话可以在此地找找军医,我觉得每个行军的队伍里肯定有军医随行的。”彩蝶笑着说道。

    就因为他年龄小,而且还是个很沉稳的小和尚,根本就不懂得男女之间那些微妙的关系。就连像秀秀那般见个男的便会招惹一番的风月女子对他的各种挑逗都给当成了恶意,很是不客气的将秀秀那般风姿妖娆的姑娘都给一掌劈晕了,一路上与她也是规规矩矩的,根本就没有任何逾距的表现,因此彩蝶觉得他如同自己弟弟一般可爱,一般令人放心。因此也对他极为照顾。

    “不用了,马上便好了。就是鞋子太大不怎么舒服。如果再走的话或许还会破的。”玉哥叹了口气说道。

    “你的脚这般小?若不然穿我的鞋子试试?”彩蝶忽然说道。

    玉哥楞了一下,再一看彩儿的脚,缠过足,因此显得极小。

    “你的鞋子怎能穿的上?只是……你的脚怎会如此小?比我的还小?怎么回事?”从小在寺庙长大,而赫兰琴也从未缠过足,落枫谷里那些女的也没有一个是小脚婆子,因此玉哥在看清了彩蝶的脚以后着实好奇的叫了起来。

    只是彩蝶的脚在乐坊还算大的,因此经常叫人笑话。她自己时常引以为耻呢!却没想到玉哥这般说,让她有一点不好意思。

    就因为彩蝶穿的长裙很长,在车上又始终护着脚,因此玉哥一直没有注意到她的脚居然比自己的还小?小的有点离谱!

    “莫乱叫!我的脚哪小了?你还未见真正小的脚,三寸金莲!真的才叫小呢!”彩蝶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

    “什么叫三寸金莲?难道真的只有三寸吗?这世上还有比你的脚还小的脚?谁的?我怎么从未见过如此小的脚?我……”

    “大呼小叫成何体统?你以为天下的女人脚都跟你们和尚一样?真是少见多怪!你们今日莫要乱跑,王爷有令,此地过去不多远便是敌国士兵出没之地,你们若乱跑了被取了性命可莫怪本公公没有提醒你们。”武公公从一旁走了过来训斥道。

    “武公公好。”彩蝶起立给武公公纳了个福。

    玉哥当即闭了口,依然的低头默立。

    这些琐碎的礼节与她而言很是陌生,加上不怎么喜欢这个武公公,便就缄默不语。

    “哎你……小和尚?王爷念你脚上有伤让你坐马车,你也不能忘了自己的身份,脚何时好了何时追随王爷前行知道吗?总是与两位姑娘挤在一处,你这个和尚也够花心的。”武公公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

    在外人看来玉哥一个和尚与两位姑娘同乘一辆马车着实有点别扭,但是看他的样子不光不别扭,反而似乎很是惬意似的,因此武公公心里头不舒服,只好这般说道。

    “哦”玉哥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哦了一声。

    和尚花不花心关他公公何事?花就花了,看他能够怎么样?玉哥心里这般暗想。

    果然一声哦让武公公气红了脸,小和尚太不懂规矩了,居然当面承认自己花心?真的是……

    “吆吆吆!你还真的是理直气壮的承认自己花心了?你还知不知道害臊两个字如何写?你如此花心不觉得有辱佛门……”

    “武公公严重了,小玉和尚此刻尚未成年,还不懂何谓花心。武公公便莫乱给他扣帽子了。小玉和尚的脚伤可好了一点?这是我同军医那里讨得金创药,专治溃烂等伤。你拿去摸一摸看看有没有用?”无影此刻没有骑马,摘了头盔夹在臂弯下,一只手递了一罐药膏过来。

    玉哥急忙接过来道谢:“谢谢无大侠,小僧马上用。”玉哥自从到了寺庙以后便开始极少说话,因此她的语速很慢,而且声音总是刻意的往粗里说,很是简短的道谢以后又缩在了彩蝶身后。

    武公公看见无影这般护他,这几日积攒的一些想要训他的话便硬生生被憋回了肚子里去!

    因为他知道这个无影在王爷面前的面子比起他们这些内侍来那是高的不是一星半点的。倘若他生气了,处置他一个内侍那是不用经过王爷首肯的。因此武公公便对着无影行了个礼,然后极不甘心的狠狠瞪了玉哥一眼,悻悻然走了。

    无影看了看离去的武公公,对着玉哥笑笑:“今后莫要惹他,莫与他计较的话日子过得好一点。”说完走了。

    “哦。”玉哥依然一句哦,不过引得走出去两步的无影轻轻笑了一下,因为看起来这个功力高强的小和尚在为人处世这方面简直跟个小孩子一样,可能是在寺庙里待久了,不懂得与人相处的道理。也好,这样毫无心机挺合他的心意。

    毕竟这个小和尚给他一种闷头闷脑又直来直去的感觉,与这种人交朋友,不费劲。

    无影在心里已经将他给当做了自己的朋友。毕竟在这个尘世上既合眼缘又和脾气,还能让他看得起的朋友不多了,高处不胜寒的无影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令自己赏识的同道中人,肯定会对他另眼相待了。

    “他是谁?长得怎么比王爷还英俊?”彩蝶一直等无影走远了才颤着声音问道。

    “我听武公公说他是王爷的侍卫,叫无影,很好的一个人。”玉哥小声说到。

    “无影?他便是无影?你没听错吗?他果真是无影吗?”彩蝶的眼神都快要冒金光了,拽住玉哥的袖子问道。

    “怎么了?你认识他?”玉哥玉哥不解的问道。

    其实在一起行了几日路,对于彩儿蝶玉哥也是了解一二的。

    与秀秀不同,彩蝶的性子特别冷寂古板,也就是这两日与玉哥熟悉了才会与他说话,否则她一路上就连跟秀秀也不如和说话,还嫌秀秀吵闹,任凭玉哥将她劈晕。

    此刻的秀秀晕了几次以后学乖了,醒过来以后再也不敢同玉哥说话了,更不敢再调戏玉哥,占他便宜了。

    就如此刻,玉哥与生性生硬的彩蝶来到了外面透气,而秀秀都不敢与她们一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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